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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為一切智根本,能證入者涅槃近。

    行者修習於毗盧遮那佛七式之坐儀,能得了知於一切身心靈命之真實妙諦;謂勿追念於過去,勿預念於未來,更勿寄念於現在,惟以一心不亂,專注觀於當前無盡之天空;於是心念之力,得隨靈力活素,安住於中樞靈脈,而一切雜亂心想,得寂靜境。即得於此境中,出生如前文所述,如烟霧等現相,乃至五勝現相。其時尤有最勝者,即於彼無雲晴空之中,忽然而現出至極圓滿相好光明之佛相,正同水中映現清淨月輪,或如鏡中現出勝相;此佛像為淨妙應化身者,則三十二相,八十形好,且了了分明。惟如增勝為其無上報身者,則光燄驟盛,未堪細覩分明,而行人猶能領聞至極勝妙之音聲耳。聖提婆菩薩。(即繼龍樹菩薩而著三論之百論者)偈曰。

    諸相如夢如幻變,  諸佛徒等皆能言。

    不學感應道交者,  夢幻實相不得見。

    第三節 認證一切法皆為嘛雅

    認證一切法皆為嘛雅者,如教云:

    三界一切動靜法,認證無二無異體。

    行者如能慣巧於三摩地之安止境者,當於其已具之了知上,更加真空實相之認證。謂當如實觀察所有一切法,如生死涅槃等,初似有其兩邊對待者,究其實際,當體元空。故當兩邊無著,融為一道真空,無二無異。凡所有顯表之一切義諦,尅實言之,終不外正三摩地所勘破之幻法而已。能善了知於此實相,注念不移,持定不失,方可進而圓證於彼究竟真際之淨光明境。

    第三章 夢觀成就法

    夢觀成就法分四:一明悉夢境,二轉變夢境,三認識夢境為「嘛雅」,四習觀夢境之實相。

    第一節 明悉夢境法

    明悉夢境之修習法有三:一依心願力,二依風息力,三依觀想力。

    (一)依心願力之修習者

    此亦云初步之明悉夢境法。謂依修習,使能了別之識,得恆常相續而無斷。即於日間一切緣務不失覺念,於一切法皆為夢幻。又當堅具心願,必欲明悉夢境真相,於是入夜當眠寢時,更復誠懇祈禱上師,且必堅具定當了知之心願。如是緣是心願之力,自當於其所夢之境,明悉無遺。如偈教有云:

    諸因緣得果,皆由心所成。

    (二)依風息力之修習者

    謂右側體眠,如獅子臥。以右手之名指大指,抵壓喉部顫動脈管,而以左手指遮揜鼻孔,合口貯液。如是眠睡者,於其所夢境相,當得同於醒時,一一經歷分明,而無散失。如是修習慣熱已,即得所有夢中醒中,一切幻法現相,歷歷明悉,而無遣矣。

    (三)依觀想力之修習者此復分三

    (其一)初謂觀想本義。此即觀想自身,成就前述之金剛佛母體,於其靈脈之喉輪中,有紅色「阿」字放射光明,此為金剛報身之真體。

    註:喉輪至喉管間,有穴管狀,長三寸餘。當靈力活素靜止其中之時,熟睡無夢。若於其中動盪之時,則夢境生。

    緣於此紅「阿」字光,照射法界,於是世間幻法,得以現見。但當知其惟是幻現,元無實體。此則同於光明入境,映現諸相;而鏡中幻相,本非實有。行者如是作觀成熟已,自得於所夢境,明悉照了也。

    (其二)次:觀想之効益。此謂夜間眠時,如上作觀,晨朝醒起,即作前述之壺式息七反,又堅誠祈願十一反。欲求明悉所夢各境,復於眉間骨際,專念觀想白色明點。(此眉間明點觀能成就慧目)若為血分過盛之人,當改觀此明點作紅色。若為神經過敏之人,則改觀此明點作綠色。惟如依此法而仍未明悉其夢境者,則當改於眠時增作此明點觀法外,於晨朝醒起時,修壺式息二十一反,堅誠祈願亦作二十一反,又復於密處根部,觀想如丹丸之黑色明點,則所有夢境,當得明悉而無餘矣。

    註:大凡密乘行者,未克成就於某色相之明點觀者,必其神經系統有何阻礙,或空行眾等發生留難,則其上師能審察知之,而隨其機宜,改示以他種色相之明點觀法。

    (其三)三:防夢散失者此復分四

    一者:人於夢中,方欲明悉其夢之境相,乃忽然醒起,散失其夢。對治之法,為多服食滋益於體之飲食及多運動身體,使其睡夢得安久深入。

    二者:人因疲勞過甚,則所夢繁雜,且多重複。對治之法,則為於其所夢,常觀想之,且堅具欲求明悉之心願,更加以壺式息及明點觀之合作法。

    三者:人於身心,感受劇烈憂苦恐怖者,所夢之境,往往極多,醒後又復散失,一無所憶。對治之法,則為避免一切穢惡堪刺激之境事,再加復受三摩地之大灌頂,及於密處中央作明點觀。

    四者:偏於沉寂消極過甚者,則無其夢境。對治之法,於修壺式息時,同時於密處中央作明點觀。且須特依儀軌,精誠修作,於喜悅護法空行等眾,謂如「毗囉」及「扎格尼」眾等,諸供養法。

    第二節 轉變夢境法

    轉變夢境者,譬如夢中見火,當自思惟斯夢中火,有何足畏。如是堅定自信,猛利以足踏蹈火上。凡於夢中見任何種似此之境,皆猛利以足踏伏之。修習於此已純熟時,即堪進發心願,深信欲樂求得見於諸佛淨樂國土。於睡眠時,修習於上述喉輪穴內之阿字紅色光明觀想法。同時堅誠祈願,即令得見於其所欲之淨樂勝境,所有彼中依正莊嚴,如教所示,於心念中一一分明。能如是專一其心念以觀修者,定當得見於其所欲之淨勝境界。如都史內院,西方極樂世界,東方金剛喜知世界等諸勝境,此乃夢觀修習中之一實驗法門也。

    第三節 認識夢境為嘛雅

    認識夢境為嘛雅者,如偈教云:

    云何認識夢境幻,  先當遣除恐怖想。

    夢火轉水以對治,  夢微物者轉成大。

    夢見大物變成小,  如是了達形色幻。

    一轉成多多轉一,  一多等幻亦皆了。

    依此精勤不斷修,  直至究竟了於幻。

    註:此為教瑜伽者,對於一切大小一多等諸幻色,發展自心靈力,使之隨於心念,而能轉換。蓋即緣於心靈作用之實地驗習,能依己之意志力,改變幻夢中之境相。進一步,則為明了幻夢之法,原為隨心所變現,等同海市蜃樓。又進一步,則為明了於醒時,一切見覺知,都是生死夢幻,無一實在,所謂嘛雅而已。其最後之一步,則為得大認證,豈惟生死夢中,無一而非幻相;即如所謂十法界中,自其最極卑劣,上達以至於最極高勝之佛土中,其中所有情與無情,依正莊嚴,亦可等觀之,同於此心所變一絕大夢境中之種種容物。於是方得印證於根本正智,而塵剎相入滴海交融無二無別之涅槃大樂境界。一時舉體當前,彼無所不具,無盡無餘,一切智智之真實體性,妙明淨心之究竟真相,即此是矣。

    行人至是,當自觀察,我今所有之身,無異夢中之幻身。其他各各有情之身,亦復如是。又當善觀彼彼諸身,等同本聖諸尊嘛雅所幻化。(參看前章幻觀成就法第二節)如是自得認識所有一切,皆是嘛雅矣。

    第四節 習觀夢境之實相

    習觀夢境之實相者,即修習於所云「諸法一如觀」。謂即應用於夢中能生諸聖淨相境之薰習,使成究竟清淨也。行者對夢境中現見聖相,專念注觀,不作任何他想,保持安住於其淨境,則此聖淨相境,久之自與無相之心,調融無間,合為一體。而真實際清淨光明,同時曙發。修習於此已成熟者,則可任於醒中夢中,所有一切境相,悉皆洞達其幻,且明悉其皆由彼一大清淨光明藏中之所出生。至是乃得了了於色心諸法,究竟一如也。

    第四章 淨光成就法

    成就於淨光者,先須知有三種之淨光,一、根本淨光。二、道淨光。三、果淨光。

    第一節 根本淨光

    如偈教云:最極上妙教,厥為淨光法。根本道及果,是三應善學。所謂此心之真體,諸法之實相,不二不異之真空,當彼已得受用於無上清淨大安樂境時,即獲證於超乎一切之法者,是即根本淨光也。

    第二節 道淨光

    道淨光之修學有三:一日中道行,融合淨光。二夜間道行,融合淨光。三中陰現前,融合淨光。

    (一)日中道行,融合淨光者,此有所謂「五要妙教授」。

    註:五要妙教授者,一、實相之認識。二、淨光之等差。三、淨光之三喻。四、明滿道行程。五、明行之果境。

    凡行者於「明滿道行程」進修中,但究其對於淨光等差及三喻,已能得有若何之功候,則其於真實際修行上,已達至於何等程度者,即可加以測定。

    註:密乘瑜伽上師,於攝納弟子時,每作測驗;其測驗之標準,即試探討其對於淨光之三喻功候,有何程度,而揀擇其於實相認識之切實工夫,造境若何?淨光三喻者,一曰「子淨光」,由勤習於諦洛巴祖上師之六不教授,而有證得者。二曰「母淨光」,此即證得於前念方滅,與後念未生之間者。三曰「和合淨光」,此為於上二者,已修證得其和合為一之正智淨光明境也,此於下文當廣詳。

    道行之首要為何?謂修合上師之瑜伽為極首要。道行之總相為何?謂當如甫從母體出生嬰兒之喻。道行之境界為何?則曰光,曰燃,曰持,三者是也。

    註:彼母淨光或根本淨光者,行人所當首先求證。得此母淨光,子淨光乃能出生,故有母體生嬰之喻。又彼三境界者,證得母淨光,則謂之曰「光」。由此母光,顯發出生炳然照燭,是之謂「燃」。由於燃照德能,則得長久安住於靈明之境,是之謂「持」。

    蓮菩提謹按:密法首重師承,如宗喀巴大師之菩提道次第極略頌之第一頌曰:

    諸功德本恩上師,  如理依止道之根。

    於善見已多精勤,  恭敬依止求加持。

    是故此中有「修合上師之瑜伽,為極首要」一言也。

    淨光之曙發,要必伏於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而道行中,能得生起淨光妙用,要必修習於諦洛巴聖者大師之六不要妙教授。其偈曰:

    不思不念不尋究。不觀不想持本元。(讀者於此須參讀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彼中有此半頌之異譯。)於此修習成熱,自得證驗淨

    光境界。

    當彼之時,無二無異,非有非空之唯一實相光明,豁然現前者,即其子淨光之已得出生也。彼原無垢染本元真心之清淨光明,先已曙發於其前念已滅,後念未來之際者,則其根本母淨光也。而其靈靈明明,至斯一切皆能認證者,則為其子母淨光融合為一體之光明。如是所謂「淨光融合於道行」者,即此是矣。

    (二)夜間道行融合淨光者,如偈教云:

    觀自心輪中,  有四葉蓮華。

    四葉及蕊臺,  齊皆舒展放。

    上有五真言,  阿努打囉吽。

    又偈教云:

    於五蘊大及諸界,  集中兩時能知力。(兩時者,醒時夢時也。)

    成就空性入睡眠,  及風息力得夢定。

    人甫入睡,即得安止者,則彼境界,譬如海面平靜,風波不興。然其間,亦有「光」「燃」「持」之三種境界。

    註:此所云「光」者,謂彼空明大樂現前之境。所云「燃」者,謂此樂境持續,及與明悟。而其所云「持」者,則謂諸境相,依次顯發而不失,與前段同名之三境不同。

    (蓮菩提謹按:下文但引申上述兩頌中之第一頌意而其第二頌意,雖無引申,然讀者取此段再與前夢觀成就一章之法,同研究之其意自明也。)

    又淨光之認證於此時者,要必在於醒境方終。睡境初至之中間時際,而其能得顯發彼淨光妙用者,則須以禪定法門之要妙教授,於睡眠境,善巧施之。此謂先須修作祈禱於諸上師,求其加被,令能究竟認證淨光。嗣當猛利堅願必行認證等。(蓮菩提謹按:於此當可加作如夢觀成就法中之風息等法,原書未詳。殆為略文,故謹加入一「等」字。)即於自身,觀成本尊怙者於自心內。觀一四葉蓮華中心蕊臺上,真言「吽」字,面前葉瓣上,真言「阿」字,如是右「努」、後「打」、左「囉」於各蓮瓣,依次安立,了了分明。(蓮菩提謹按:此阿、努、打、囉四字者,即舊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言之前,四梵文字也。學藏密者,多用由梵文胎化之藏文字體以作觀想。本書中所應用之藏文曾學藏密者皆可知之。)於是睡態朦朧境,將欲來前之際,即觀彼所有一切見聞諸法,皆融化沒入自身中。自身舉體,亦漸融化入沒於彼心蓮真言字輪。次於睡意漸濃時,再觀所有一切之法,皆融化入沒於此真言字輪前面之一「阿」字內。由彼又皆融化入沒於右方之「努」字。如是由「努」入「打」,由「打」入「囉」,乃至由「囉」入沒於中央之「吽」字。繼復觀此「吽」字下端之長音母音兩符號,亦漸融化入其中段之「哈」根字中。次則「哈」字,融入其頸部半仰月之符號中。次由半月融入首端之圈體。次此圈體漸亦融化,入沒於其最極尖頂如火燄尖處。最後此最極微細之燄尖,亦完全融化,入於大自在空際。如是觀空已,而入睡境者,即能成其安然而入之「睡眠淨光定」境。此即所謂「返觀」禪定法也。或不如上遂字觀想融化之法,惟於彼五真言全輪組,集中心念觀其融空亦可,此則名為全輪融空觀也。如上觀修者,即可於醒境睡境中間之時際,證得根本母淨光,即為「光」境。由是得其安穩之睡境,即為「燃」境。及其已得深入於睡眠定者,即為「持」境也。又其甫行入睡,而得現前之淨光,此即其母淨光。一時專注,心無他念,但依止上法觀得者,即其子淨光。如是既得母淨,又得子淨光,終至如同舊識重逢,一見即行認證之者,則是母子淨光融合無間之境也。

    (三)中陰現前融合淨光者,此於下文第五章,中陰成就法中廣說之矣。

    第三節 果淨光

    第三、果淨光者,如教示云:

    尊聖淨幻體,  淨光具圓明。

    由淨光出現,  如魚乍躍水。

    金剛大持體,  由眠警覺生。

    此皆表融合,  母子兩淨光。

    若此最勝果,  緣於勤修習。

    修習之根本,  即能所教授。(謹按能教授者,即根本上師。所教授者,即所傳承之法也。)

    證入如是果地者,即為已登第十二地金剛大樂地,此地果德,如下偈示云:

    幻色無色合一。明覺現於前二。

    了達纏幻苦三。及解脫真樂四。

    淨光五。真心六。顯純熟七。轉變通八。

    此瑜伽明行,無上八成就。

    如是之境地者,即是金剛大持,(或多傑羌佛),明行足之佛地。至斯已具更無所教授之智,道之究竟已達,自無能教所教故。又如偈云:

    圓具一切金剛力。  身一語二意三及諸悉地四

    動五靜六顯變俱無礙。  莊嚴七福德八一切成。

    如是無上八最勝。  即瑜伽道圓滿果。

    第五章 中陰成就法

    成就於中陰者,分三種證入:一證入淨光境之清淨法性身,二證入淨報身,三證入勝化身。

    第一節 證入淨光境之清淨法性身

    於中陰境內,證入淨光之清淨法性身者,如偈示云:

    光消滅及色消滅。  想消滅及識消滅。

    識消滅已又識生。  此際淨光即開曙。

    光曙兩體當合一,  有其已教與未教。(此云兩體合一者,即母子兩淨光合一也。)

    融其已教入未教,  此名成就得證果。

    死亡之法,緊接於中陰境以前,中陰境臨前時,景象如秋日無雲之晴空,其間亦有光燃與持三種之界分。認證淨光者,要必在於生世知見方息,死後知見未生中間之時際。於此道中,顯發淨光妙用者,要須善巧運用於其所受之上妙教授,使其道行能與真心之境,和合為一,是為極要。

    方死時境之要妙

    當彼前五識並眼識界,內返退失之際,凡一切具顯形幻色之對象,皆內返散降退滅,即所謂「光消滅」(此光指世間光)也。此時即覺地大降於水大。謂此肉體,消失其繫着性。次則水大降於火大,謂如口鼻乾枯。次則火大降於風大,謂體溫消失。次則風大降於識大或空大,是時具諸惡業者,即受其痛苦。具諸善淨者,有其聖眾上師及扎格尼等,來相接引於最後之一呼息終了已。則此色身內返退喪,於是於其內駐體中靈力活素,猶尚持存之前半時際,(即其氣息已停但其識神尚未出體之際)當生起能認知之各覺境。其所覺在於外者,有似乎月之光明。在於內者,如煙霧之狀。此時即為方死時光明現前之境,是謂「光」境。此之景象,旋復轉為「燃」境。此即死者經驗於其方死境象時,其瞋恚三十二性妄,當令遣除。如是外所覺者,則有其如日光之照。覺在內者,有如流螢之光,此則正是「燃」境之時。此之「燃」境時,不久即當轉入「持」境。謂彼之貪欲四十性妄,又當遣除。則其所覺於外者,當有如月蝕日時,日中所現黑月光影。而其內所覺者,則如油燈外蒙半透明之罩,此為方死者所經驗之「持」境。由此「持」境,再轉即入淨光明境。謂彼無明之七性妄者,當令其根本遣除。此際幻識皆已消滅,而後外所覺者,有如黎明欲曙之光。內所覺者,則為一片無雲秋日之晴空。此第四境,即「淨光」境矣。已上所述之中陰前行境,與死亡法之諸境,啣接而生,彼修習有成就者,稱之曰初期中陰,或曰「起海」中陰,謂此尚是死後中陰諸境發軔之期也。

    蓮菩提謹按:此中所云貪瞋癡諸性妄法數,原書未註出。大乘要道密集中,不惟述之於小註中,且其瞋性妄三十三,較此尚多一數,今謹錄該書此段法數於下。(至其中亦多善法之名,列成性妄者,則以其從於毒性,善亦能毒,其理可知也。)

    八十性妄者,從瞋有三十三:

    一、下離貪。二、中離貪。三、上離貪。四、來。五、下煩惱。六、中煩惱。七、上煩惱。八、寂。九、尋。十、下怖。十一、中怖。十二、大怖。十三、下愛。十四、中愛。十五、上愛。十六、取。十七、不喜。十八、飢。十九、渴。二十、下受。二十一、中受。二十二、上受。二十三、明了。二十四、明執。二十五、分別。二十六、不知慚。二十七、無悲。二十八、下慈。二十九、中慈。三十、上慈。三十一、老。三十二、收。三十三、妬。

    從貪有四十:

    一、貪。二、遍貪。三、下喜。四、中喜。五、上喜。六、踴躍。七、勝變。八、希有。九、掉舉。十、憎。十一、相抱。十二、作吻。十三、咂。十四、固。十五、勤。十六、憍。十七、作。十八、求。十九、勢。二十、樂。二十一、下合喜。二十二、中合喜。二十三、上合喜。二十四、緊。二十五、譽。二十六、不睦。二十七、欲。二十八、句顯。二十九、真實。三十、不真實。三十一、決定。三十二、不取。三十三、布施。三十四、警策。三十五、勇健。三十六、無愧。三十七、慎。三十八、惡。三十九、劣性。四十、欺誑。

    從癡有七:

    一、中貪。二、失忿。三、迷亂。四、不語。五、懨嫌。六、懈怠。七、疑悔。

    臨終瑜伽之要妙

    當臨終時,其瑜伽之要妙如下:臨終時,應行捨割於所有一切牽緣於此世間,及其所有於此世間者,或其宿現任何冤對存亡人等之情。於上述死滅退降之法進行中,極善安止其心,排除任何思念。如是則凡所當經驗於諸境受,一經來前,即得各各自在安然,合入安止之境,於此即能得其子淨光之現前。由是繼復得其第四淨光境之母淨光朗然現前。(此所以母淨光又復現於子淨光之後者,蓋實際生「子」以後,其「母」方成立也。)而一念靈明朗照,了了於此兩淨光之體性,有如舊交重逢,(因生死死生本曾久經不知多少次。)是即母子淨光融合為一之謂也。安住於此淨光明境,隨樂久暫,如是善巧於彼「三步反觀」瑜伽要妙修持已純熟者,即能運靈識,由頂門梵穴而出,(此即下章之轉識成就法)直行超登圓滿覺道之佛地。即令修持稍遜,亦可成就第十地菩薩持金剛之位。

    註:此中所云三步返觀瑜伽要妙者,為極匪易之瑜伽法。其大略如下:謂如上所述,緊接捨命以前之頃,有白如月,紅如日,及其黑昏之三種光現前。瑜伽者,即依此之相反次第,遣除一切妄念,觀想於彼黑昏紅光及白光。同時又以相返之次第,溯想死後三境。此謂:一第四次現前之母淨光,二幻識之消亡,三色身之消亡。且同此三者返溯觀想時,尤應作意自問,究三事曰:我今在何所?我究為何物?我今歷境究為何者?善巧純習於此已,其下即行修作於下章所述之「頗哇」轉識法。若於彼「頗哇」轉識之法,已會修習嫻熟者,則其識神自能由其中脈上端之頂門梵穴,脫然而去,而不由常人之九竅。如是者,即成就其佛地也。

    第二節 證入淨報身

    中陰成就之次者,為證入淨報身,如偈教曰:

    顯然以生出,  具幻色之身。

    識處皆具有,  且行動無礙。

    及與業所依,  變化幻現力。

    未能認證淨光之業力果

    由於未能認證清淨光明,根於無明而來之七種性妄,於是生起,而有其業果光現前者,則當經驗於大空境。

    註:此業果光者,甚劣於淨果光,以其未得覺悟,已自障其淨光,有如雲遮,故稱為業果光。謹按此業果光境,即當前述三境界中之持境,因下文言燃境無境故。

    次則根於貪欲而來之四十種性妄,繼之生起。於是燃境現前,而經驗於其最極空境。次則根於瞋恚而來之三十三種性妄,繼又生起。於是所謂光境者現前,而經驗於其自性空境。惟以其未得覺悟故,妄自奮起輪??道之靈力活素,致令其識神由九竅之一而出體,徒以此故,始自形成其中陰之身。

    中陰身之概況

    中陰身者,意生身也。具諸識處,其報、色,則依於其所應投之趣而異。其行動自由,毫無止礙。惟一時尚未能隨樂而入母胎,其來往一大千世界,隨其意想,亦即可能。中陰界中,彼此之因道果及所當投之趣別同者,即可彼此相見。謂如同屬應入天道之中陰有情,即彼此相見於天趣。餘趣亦然。此界有情,惟以香嗅為食。界中日月不見,故無晝夜之分。長居一種似明似暗,如將破曉或黃昏入夜之景況。初時其識神經過一度昏迷時期,約人世三日又半之久。(吾人居母胎十月之間,亦是昏迷期。)過此醒覺,而知其已死。則極悲憂苦惱。當此之際,彼已能知中陰界之真相。然在普通之人,往往於彼昏迷相,即已受生於相當業感之趣中,更不復能如是醒覺,認證中陰境及取受中陰身。但一經認證中陰境界,隨即而有種種之猛利倒妄,生於其心,故此際亦謂之曰此正是時之際。謂當此之際,最要者,應歷歷憶念於其已曾受學(於生時)之中陰教訓,作其匡正。(蓮菩提謹按:達瓦喇嘛另行譯傳有中陰救度密法一書,詳述中陰各期境象,以及如何導示死者靈識自拔之法。此書亦經鄙譯,讀者須參習之。)

    中陰界內之證悟

    捨報命終者,要當使其能了知已死及認知中陰之靈識,持續而不斷,如偈教云:

    命終入中陰,  方將受有身。

    應證彼如幻,  聖悲智合體。

    圓滿證悟者,  即得淨報身。

    一經了知於自既已捨報命終,即想自身成就本聖尊體,猛利修作如上文。(即淨光成就法中夜間道行融合淨光法)之返觀禪定及五真言,(即阿努打囉吽五字)觀空等法,置自身於淨光境中。於是更依修持於逆溯三光境,(即上節註中所述之三步返觀瑜伽)之力。結果所至,當得金剛大持尊悲空不二之聖淨境相現前,而證獲如彼之圓滿淨妙報身佛地也。

    第三節 證入勝化身法

    中陰成就第三,即如何證入勝化身法。

    趣求復生之中陰境

    謂若於中陰第二期,(藏名「踵倚」中陰)未得證入聖道者,即當經受於彼四種所謂大恐怖之聲音。此為:一由於地大之生死力,出生如山倒之巨聲。二由於水大之生死力,出生如海嘯之巨聲。三由於火大之生死力,出生如林燒之巨聲。四由於風大之生死力,出生如千雷齊鳴之巨聲。不勝其響,而狂行逃逸之處,則輪??也。且其狂逃時,又忽臨三處最極險惡可怕之峭絕岩壁。一白色,一紅色,一黑色。下望不知其底之深,墜此任何一峭壁下,即是墜入輪??之內也。

    註:墮白色峭壁者,生入天趣。墮紅色峭壁者,生入餓鬼趣。墮黑色峭壁者,生入地獄趣。皆為輪廻生死,終苦無樂。非瑜伽道之行人,所宜往投者。又此三色峭壁,在中陰救度密法書中,以其即表瞋恚貪欲愚痴之三毒障積染,為輪廻生死之因也。

    又當現出五條有光亮之徑道,已善學習教授者,一見即當了別。如誤循其任一徑道而行,即是又被導入茫茫生死輪??也。

    註:此中白色光徑,導入天道。如烟霧光徑,導入地獄道。黃色光徑,導入人道。紅色光徑,導入餓鬼道。綠色光徑,導入阿修羅道。又所云「已善學習教授」等者,謂瑜伽行人,一見此各色徑道,即當明了,而不可誤入彼茫茫輪廻生死之徑道也。

    此外更有他種現相,亦當生起。謂如至極強烈發光之巨球體,間夾於無數無量之火燄噴發四射中。或於身後有極可怖畏之狂風暴雨,相緊逼追逐而來。或忽出現極形忿怒之男女怪身,來相攫捉。或忽值遇於彼依憑業行鏡牌頓施慘刑之極可怖畏,「囉咋」司命鬼王眾等,乃至或被囚入鐵圍之地獄內等等怖畏無窮之境。於是彼狂奔逃逸於樹穴中地洞中等處者,或即墮生餓鬼或畜生道中矣。若其墮入一湖中,水面有雁類游行者,即生東勝神洲。若墮一湖,岸際有牛方嚙草而食者,即生西牛賀洲。若墮一湖,岸際有馬嚙草食者,即生北俱盧洲。若見大廈中有父母方行房事者,即生南瞻部洲。若見天宮輝煌壯麗而入其中者,則得生天趣矣。

    根於業染積習,令人迷妄顛倒,至此等境,仍極盛強,熾然亟欲求生。故此時期,即名曰「食香者(即中陰之有情)求生期」。

    揀擇生門之瑜伽法

    於揀擇生門瑜伽教授中,有切要法。如偈教曰:

    貪著與厭惡,  諸欲悉遣除。

    堅住善淨念,  離一切妄想。

    一心惟專注,  揀擇善生門。

    及修習轉識,  生「喜知」等土。

    如是瑜伽者,  得隨樂往生。

    於欲求復生之中陰期中,(蓮菩提謹按:即上段所述之諸境界,藏名此期為「悉罷」中陰。)種種怖畏之驚奇聲相。但當如實了知其一切無非幻妄者,則諸不堪投入之生趣門,自能閉息。復次當善憶念於生時所受學之要妙教授,了達其自性空理,惟專注觀念於自之生時上師及所修本尊,則彼不堪投入之生趣門,亦自閉息。如是善作意以觀想於己所欲生之處,必其尊貴且富資財之人間賢善族中,俾得具緣持續於聖教事業,則如此之生,隨念即得。此即獲生於所謂勝化身者也。又於瑜伽道已善修習於生時,則於命終頃即未能證見淨光,亦得隨願取證,不退菩薩之位,往生十方淨土,如西方阿彌陀佛極樂世界,東方金剛薩埵,「喜知」世界。種種淨樂佛土。(蓮菩提謹按:此段似太略,然其意固在於生時修學瑜伽有成者,則死後自能隨願往生。況即頗哇一法修成時,其轉識往生,自在均在握也。讀下章及「頗哇」心要轉識自在法中所述自明也。)

    第六章 轉識成就法

    轉識成就法者,藏文名曰「頗哇」,有三等成就之分:一上等者,轉識成法性身。二中等者,轉識成淨報身。三下等者,轉識成勝化身。

    第一節 三等成就身

    (一)上等轉識成就法性身者,即初期中陰際,證入淨光明境。

    (二)中等轉識成就淨報身者,即中期中陰境,證入聖空悲合成體。

    (三)下等轉識成就勝化身者,即取獲於勝善轉生身。

    此就身言,雖分三等,而其教授要妙之修習道,則非有三種,惟是一法也。(謹按下文雖但示一修合多傑羌佛之法,須知此多傑羌佛者,為五方五佛之總體。一切智智,一切身身,但能成就於此,即自無不成就矣。)

    第二節 上師本尊瑜伽轉識法

    依於作修上師本尊瑜伽之「頗哇」轉識法者,如偈教云:

    先作彼壺式,  風息三七反。

    著力提識種,  經脊椎上行。

    於三七靈輪,  一一輪提升。

    上升復下降,  相應誦真言。

    此所誦真言,  有全半兩聲。

    誦真言之聲,  令著力高響。

    導能知識種,  趣入淨樂界。

    「正是時」一至,  轉識頓成就。(謹按此「正是時」者,即臨終時也。)

    此法有恆修及臨用二者,如下分述。

    (一)恒修(恆常所修)

    恆修法者,先當堅願,誓成佛道。次即觀想自身成為金剛瑜祗尼母,當體空明。於體幹中心,觀有中脈猶如支持篷帳之中央大柱。惟上大下小,下端封口,而上端開孔如天窗。此天窗孔外,上面坐有聖根本上師多傑羗佛,其體亦空。體之中心,亦有智慧中脈。此中脈與自之中脈,通連為一直管道。自心與本尊之心,遙遙相望而可通。次即觀本尊心中有藍色吽字,細如毫毛。自之心中,亦有同樣之吽字,即為自己之識種。於是修習壺式之息令身成壺。持息已,即觀本尊心中吽字下端母音符,伸長如鈎,垂下於自心中;將自心之吽字,向上提升,於是呼一出息,即同時呼出一「醯」字。(按此即偈文所云全聲字)儘力高聲呼喊之,猶如在極恐怖之下呼救者然。如是連續二十一呼,(即經由靈輪一一提升之謂也)即想自心吽字,已被提升至達頂門天窗之口。至是即改「嘎」聲,(此即偈文所言之半聲字)使此自心吽字,循中脈管漸漸下降,退於自心原處。呼「嘎」字之聲,亦同於呼「醯」時之高而響。亦連續呼二十一次,且觀其順彼二十一輪,一呼一輪,而漸下降。如是修習,往復上下,令極純熟。

    (二)臨用(臨終所用)

    臨用之時,即令自心吽字更被上提,投入上師本尊心中吽字合而為一。於是自身,即已舉體投合上師本尊,即隨之往生永無退墮及生死之淨樂土中,而住入非可言喻之聖境矣。

    原書跋尾云

    於西藏之古哩郡,圓妙山茅蓬,緣於遏阿哩之贊喀兒國以王位而修道士名贊判贊波者之所勸請,博學比丘珀瑪迦爾(波作)普願禎祥。

    又跋云

    此依於聖教所作之六成就法心要,為先輩已感應道交於聖本尊,而有成就諸祖德所依止修行之至極要妙。為欲使此珀瑪迦爾波大喇嘛所慈垂之希世法寶,得以流傳。由其令姪湼勇班禪校訂,由信心財富俱足之藝術家却準多傑,施資刻版。願此勝施圓善功德,回向一切如母有情,速速即此一生,同證多傑羌位。

    (明行道六成就法要全書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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