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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成唯识论演秘最新章节!

    论。所信至教者。问何者言教得至教名 答通于凡.圣言无差别。可信者语皆至教量。契至理故。会实事故。如八语品.四圣言等。故显扬论第十一云。至教者谓一切智人所设言教。或从彼闻法随法行。此复三种。一圣言所摄。二对治杂染。三不违法相 圣言所摄者。谓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经教。不违正法不违正义 对治杂染者。谓依此法善修习时。能求调伏贪.嗔.痴等 不违法相者。翻违法相。当知是名不违法相。违法相者。谓于无相增于有相。于杂染法立为清净等。名违法相 问外道言教三义并无。云何名彼为至教耶 答随彼宗言论云所信简违宗矣。

    疏。总破前师等者。问设总破者岂亦不有一分相扶。各许净见不缘我故。又互不许染缘我故 答故疏说云但缘我见皆不缘我。此简净见及互不许。悉皆尽矣。论略指法。疏具明也 有云。若言我见应不缘我。即有过失。染见不缘我故者 详曰。不然。违论.及疏。疏.论叙难皆言染见。彼许缘我 问若尔自宗能.所缘义皆应不成。故外难云。汝宗眼识应不缘色。有所缘故。如缘声等识。难所缘量准可知也 答彼量便有自教.世间相违等过。世间共许眼缘于色。我即不尔 问正智缘如非世共许。他以为难何事不齐。难准前作 答本意但争我体有无。汝妄执我常能作受。故为前量。然真如理非能作受。体是实有。故正智缘。广如掌珍论 问他若将彼第七.八识为难如何 答我能所缘皆假言说。复不离识。汝我及见实能所缘。我复离识。故不为例。应审思之。

    疏无有一我是相分者。彼二论中明十六种大外道论。所缘皆是自心相分。若有一我体是相分。我体可得名为所缘见缘于我。既无其我体是相分。故知我体不是所缘。见亦不缘我为其境。

    疏。自下第四解分别俱生者。有义此文示其正义。于理为胜 详曰。俱生分别岂外道许。彼宗既无今标明彼分别.俱生。何乖自义言示自义名为胜耶.故疏无失。

    疏。言我执至皆名执者。若言我见不通心王.及余心所。执言宽故。该见同时心.心所等皆名为执 或言我执亦唯是见。如下但说见名为执。今取前释。

    疏。以许染净杂所生者。下第十论云。三性因缘许杂引生 问第七相分杂引云何 答有二释。一云。第七现相随于见.质通于二性。此相熏种。种随现相亦名二性。后相依此二性种生名杂引生 二云。此第七相或质同种。或见同种。种称杂引也。性杂可知 前解为胜。许第七相别有种故。

    疏。不称本质至名为有执者。五识不亲缘自外质名为不称 有云。初禅眼识见欲火灾相分与质不相似故。别种生故 详曰。当地五识所缘质.相岂同种耶。复云何称。若言异地不称义显故举之者。亦为不可。便疑同地种同相称。

    论。缘识所变五取蕴者。问此五取蕴何识所变 答有义除第六识余七识变。第六所变自亲相分下文别说起自心相执为我故 问若是本质如何但说缘识所变 答理实亦因余能变之识。说所变言依相.见故。实理亲缘唯所变相。若依本质亦缘能变。此随相显说所变言。实亦不应言识所变。不尔前执应说变言。前既但言缘第八识。此亦但应缘五取蕴 问何名取蕴 答对法第一云。以取合故名为取蕴。释。合是和义.顺义。不相离相资义。由蕴与取更相和顺。递不相离更令生长。故名取蕴。余具枢要。

    疏。其实亦有者。有本质也。

    疏。非无本质是俱生者。非有俱生执不缘本质。起。释俱生执要有本质之所以也。

    疏。初简修道不相应惑者。独头贪等名不相应。世道能伏。

    疏。若顿悟者亦通见断等者。有义俱生我见行相微细。如何超果说见道断。若言助伴先有漏伏。理亦不然。相应贪等我见行同。如何说伴前有漏伏。若伏相应我见应尔。行相同故。对法等说超初.二果。随转理门。非大乘义 详曰。障.果相违碍即断之。欲界烦恼既碍不还。见道断之而有何失。若言惑细。岂胜无漏见道之智。若不胜者胜断不胜何不许耶 又言伴者流类相助。非要相应。要相应者云何五地说断害伴。故疏不说相应之贪名伴已伏 又云相应行相同者。亦为不可。诸论皆言心王.心所同一所缘不同行相。若言对法随转理者。何处大乘不许超果。不许超果断欲我见。此论明言而无生上退断下失。岂不相违。亦不可以末那惑例。末那烦恼不能润生障不还故。又复论主已自简讫。

    疏。界第九者。当界当界第九品也。

    疏。有难断不名细等者。详曰。疏有三句。以理言之有第四句。即三心中第二心也。望初非细。望第三心非是难断。

    疏。此就所断以作二解者。解难断义。即言品类是第一解。次言难易是第二解。

    疏。以行相翻说者。我执正违生空之智。所以今言生空除灭 问若言俱生修道断者。与楞伽经岂不相违。按四卷经第二说云。大惠身见有二种。谓俱生.及妄想。须陀洹人二种身见断故疑法不生。十卷第四文意大同 答有义俱生据伏。分别约断。断之与伏俱名断故。或翻译者不悟大乘。随自所解小乘相说。萨婆多等皆见断故。

    论。且数论者。依天亲菩萨传。叙此师事。如灯具引。又相传云。劫初之时有一外道。旧百论等名伽毗罗。此人修道得五通仙。造略数论已知世无常。身不久住。恐他于后破所造论。遂欲留身久住与他论难。往自在天所请延寿法。自在天云。汝可往林食余甘子。即可久住。其余甘子。未熟之时其色乃青。若已熟者其色黄白。此即仙药。此药初食酸苦少味。食已若饮冷水口中甘味。犹如食蜜。因以名焉。仙获此药乃恐无常。更往天所复请延年。天云断为一物最得长寿。天遂变仙为一方石。可一丈余。在频陀山余甘子林。陈那菩萨造因明论。成以宗因喻破其数论。彼仙门徒莫能通者。将陈那难辞书之于石。石寻书答。陈那知已与仙门属共往石所。书难在石同对记之。明旦来看。寻书解讫。如是复书。日日往看。至二.三日方始能解。陈那复书七日方解。如是复书更不能释。其石流汗大吼。振碎迸在空中。于是天神掌捧陈那。住在空中说颂赞叹。时众既睹。于是陈那所造诸论盛行于世。

    疏。二变易而非本一说十六谛者。问下明五大而有两说。两说皆许五大成根。但别.总异。既能生他合唯俱句。云何此说唯变易耶 答而言五大别成根者。且约展转少相成说。据实成根体唯唯量。由斯十六名唯变易。审思。

    疏。一自性者。问自性体即刺阇等三。云何三种合名一谛 答体实有三。作业等即同。故合为一 有义三德类同合之为一 详曰不可。勇.尘.闇等种种差别。何名类同。

    疏。今云黄赤黑等者。由此三种是黄等故。所以能成一切诸色。余之名等皆悉准此行相释之。

    疏。又从冥往至我受用故者。问何不受用能成冥性耶 答所成之法虽不离本。要本转变方堪用之。故言受用所成之法。如所成器虽体即金。要成其器方可受用。故言用器不说用金。此亦应尔。

    疏。从自性先生大者。问自性生大。余二十二许展转生。云何论言二十三法总自性成 答二十三体皆自性成。据相相起但言生大。余传传生亦无失矣。

    疏。我执者。执知其我所须事业。亦如律云执事人也。

    疏。初名转异等者。我执初从大起之际名为转异。亦如世间苏油等瓶日炙津生。我从大生义同于此。名为绢织。或转异者说彼大也。以言初故。大从自性转异有故。

    疏。我慢生五大者。问按涅槃经三十九云。从慢生十六法。谓五大.五知根.五作业根.心平等根。一何乖返 答有义经译误也。彼经下云。是十六法从五法生。所谓五尘。若慢已生十六法者。云何复云是五法生。故知译谬 详曰惑复彼宗计。有八十部差。经之上下各举一说。斯亦何过。

    疏故十一法变易非本顺此后解者。乍观两解虽总别殊。然皆言大而能造根。十一非本合顺二解。实理前释且约展转有助成义。实成根体是五唯量。故顺后释。

    疏。大遗根等者遗者弃。即是吐弃大.小便路。

    疏。不同瓶等者。问瓶他许实。复多法成。今此因中岂无不定 答亦入所立故无不定。

    疏。若言三德至无同异者。一一别人以三德成。而非是假。军等但以多人等成。故名为假。不说军等以二德成。若三德为因。军等同喻阙无能立。若将别人以为其喻。别人非假。阙无所立。故名无喻。

    疏。若据三假等者。问此论下云是聚集假。岂不相违 答此依未灭约时言之名相续假。彼据积集多法以成。故不违也。

    疏。真如离言者。真如体非多事成。故不同彼。

    疏。以得色时亦得大等者。彼说五根.心平等根是现量体。彼以大等成于色等。故得色时亦得大等 我执等法现量得者。皆准此知。

    疏。彼执是常者。以非生灭名为常也 不同神我.自性等常。

    疏。之现量所得者。眼等五根体是现量。大等但是现量所缘。今置之言显是依主。不言之。为言境体即是现量。

    论。三体既遍等者。问外人难云。汝宗第八亦同此过。以能变识体无别故。汝若不违我何有失 答由六识等熏习力故。山无山别。故第八识非一切处皆变为山。故不同汝。

    疏。相实有三等者。三德未变大等法时。各有一相名之为三。变大等时方合为一。

    疏。由违自宗故为一难者。此中体.相相例而征合成两难。以俱违宗故但言一。

    疏。前第一翻至似同此难者。次前论云。又三是别。是第一翻。言似此者。即此次下第三翻文。非此第二。以第二文而未难彼失本三相及本体故生起下文。故第二末而言此也。

    疏。由彼复计至各有三相者。此准疏文但有五量。返覆作者合有八量。勒为四对。第二对中疏文具二。余之三对疏但一量示方隅尔 一总法即别破。疏大等总法至为难亦尔 二总相即体破。疏又微三事至如总相。文中具有覆逆二量 三总相非一破。疏三事总相至如本三事 四别相三破。疏三事别相至如大等。返例可知 有云。三对有六量者理不尽也。

    疏。儒童子五顶者。有云。儒童有五弟子名为五顶 有义然即说儒童名五顶 然疏中说其儒童子称为五顶。亦未可依 儒童即是童子异名。婆罗门父非童子故 详曰。然初师义虽无所据理犹可通。第二师义斥疏全非。世之立名有种种异。稚年貌美号为儒童。老从旧称斯有何过。若言儒童即令唯小。俗字观音应即是圣。此既不尔彼云何然。

    疏。若有色味香触名地者。问十句论后诸门中云。地由十四德说名有德。如下疏列。如何今云地有四德 答若显地体唯由四德。若论其地与德为依名有德者。有十四德。余之十德非显地故。故不言之亦不相违。余水.火等皆准此释。

    疏。能诠缘之因名时等者。由俱等时体是实有故。与诠缘心名句等而为因也。余皆仿此。

    疏。若觉乐至名我者。由我能令九德和合而能起智。故举所和及所起智以显我体 有云。和合即和合句。由我与彼和合为因。和合即能和合九德 详曰。不然。十句论云。我谓是觉.乐.苦.欲.嗔.勤勇.行.法.非法等。和合因缘。起智为相。若我亦是和合句因。彼论即应和合之下而置等字。既不如是。故知我者非和合因。又彼论释意云谓觉.乐等九德不和合因缘起智名意。亦应意与不和合法而为其因。九德方能起于智耶。若许尔者彼宗何处有不和合。若不尔者我何故然。又十句论上下。不言我与和合句作因缘也。

    疏。唯眼所取一依名色者。简异余德名唯眼所取。色依一实名为一依。故彼论云。声.触.色.味.香各一根所取。色.味.香等皆依一实。然眼取时。要多微合方为其境 今谈其色。体依一实非一依色即眼能取。故彼论云。色.香.味等若依极微及二微果。名非现量 若一依色即眼能取。何非现境眼等所得皆现量故。或据其体是眼所取一依名色。不是许眼取一微色。

    疏。量有五种者。微.短何殊。长.大何别。俱依二微.三微果故 答体虽无别形待为异 有云。微.大二量据卧而言。长.短两种约立以说 详曰。何故立中不许微.大。卧中不得有短.长耶。论复不说。教理并无。固难依也。

    疏。所生之离等者。如树草等。遭风等缘枝叶摧残。与空离际生得一离。离是所生。故名离生。所生之离者此释词也 复由离体能令法离。合义翻此。

    疏。此有二种者。相顺名同违名不同 有云。因果同时名为见同。如火与烟是同时故。因果异时名见不同。如见禾死已有霜故。虽有同时约多分说 详曰。难知。若同时见名同时者。见烟之时既不见火。何得名同。若亦见火此即现知。何得言比。若言烟.火据体同时名同时者。禾损与霜岂异时耶 若云见烟必有大体。禾损不尔不相例者 此亦不尔。如见禾盛名为见因。岂能生因此时有体有不遍失。复违彼论。论云见不同故比者。谓见因果相属一义和合相违。于彼毕竟不现见境所有智生。论既自云由相违等方有智生。明不同者是非顺义。同义翻此。

    疏。数习名念因者。但数修习名之为习。不同佛法熏习名习。

    疏。攒掷等者。由作因力而为因故。攒矛掷石石等方去。不尔不发。

    疏。正智喜因者。与智俱时喜受名因。或离染缘。而是正智喜跃之因。二释任取。

    疏。常于实转者。略为二释。一云体性是常唯实上有名常实转。二云恒常唯在实句上转名为常也。

    疏。是遮德等心心所等者。由此异故遮缘德等心.心所法不缘之。表缘实等心.心所法而能缘也。或异为因令缘九实心.心所等各有差别。故彼论云。遮彼觉因。表此觉因。名异句义 问德等亦有自类差别及异实义。何不依立 答德皆是实家之德。实为依故。故言以德而显实也。有.及同异亦实性故。故但依本而立其异。

    疏。俱分体至一切根所取者。此有总别。俱分者实德.业三。三不同故名为总异。九实名实名为总同。德.业亦尔。且一地实有众多地。总名一地名为别同。一一义差名为别异。德.业准此。此同异性在于色上即眼根取。余根亦尔。名诸根德 问空.时.方.我.意既唯是一。如何得有别俱分耶 答有三释。一云但总相言有别俱分。非全一一实皆有别。二云我.意.时等对于多人.及诸方.时亦得有别。空望别别能合之者说亦有多义。三云约与德依多少亦异名别俱分 问按彼论文。俱言俱分无总别言。疏准何开 答虽不明言理实定有。故彼论云。俱分云何谓实性。一切实和合于一一实实诠缘因。德.业亦尔。释即总俱分。彼云。及彼一义和合地性.色性.取性。释如次即是实.德.业三别俱分义。由此疏开善得彼旨。

    疏。和合等唯一物者。问有能而令实等造果。造果不一。有能故多。和合而能和合实等。实等一一而有多种。和合应多 答实等各别。或共造果。造果非一故。故有能多。和合但令总实.德.业相属不离。故体唯一。

    疏。空时方我意五是一物者。问意如二微云何一物 答一人身中只有一种名之为一。纵如二微不言微成。故亦名一。

    疏。意等是常者。问如二微大何名常耶 答非他所作即名为常。虽如二微不言他作。故是常也。

    疏。觉乐等无常者。问如色.味等随所依实通常无常此觉乐等何不亦尔。彼说觉等而依我故 答若非所作可名为常。若是所作纵所依常亦是无常。觉等十四皆所作故。故彼论说。此十四德皆待因生。待因生者即是所作。故是无常。如彼具明。恐繁不录。

    疏。离性无常者。问离合相对。离唯无常。合何不尔。又说合性亦待因故 答业等合时有所依实而是常故。故得通常。离即不尔。故不相例。又虽待因体非所作。故得为常。余皆准此。

    疏。彼此唯是无常者。问此.彼既约近.远二觉待数.时.方。时方二全.数之一分体既是常。彼此何故而无常耶 答夫待他生即是所作。所作彼.此体是无常。不同一等亲依常故而得名常。此疏待故。

    疏。色味香触若地所有唯是无常者。即彼论也。因于粗地为同类因。故皆无常。

    疏。因门中等者。彼论诸门辨德之中。约因明德名为因门。

    疏。火合为因者。按彼论云。火合为因者。谓地所有诸极微色.香.味.触者 释一一地上所有色.香.味.触。由诸极微与火合故为因生起。故论复云。色.香.味.触地所有。极微.和合者与火合。既云极微.和合者与火合。明知火与地等极微合生香等 有云。前念之香而与火合为因。能生后念之香 又云。色等.火合为因生香 又云两火极微而生子微 详曰。总不应理。皆违彼论。

    疏。同类为因等者。按彼论云。色.味.香.触同类为因者。谓二微果等和合 释二微果等和合之色。从彼极微色等而生。极微色等是微果色同类因故。故论复云。极微色等能造同类。二微等色同类果故。

    疏。从前同类为因生者。疏家释彼同类因义 问今引火合同类因文如何证彼香唯无常 答二微果等彼许无常。香既在于二微果上从同类生。故知无常。彼说地上所有香等即皆无常。今引火合显香地有。明知无常 问既唯无常。何故彼论唯无常中。但有十三不说香耶 答觉等十三不约所依以辨无常。同类合明有十三德。香.味等四由约所依辨常.无常。与觉等别不言十四。

    疏。液性地火所有一切是无常者。准此液性不依地.火父母极微。可依水微。由此彼许液通常也。地等坚硬。父母之微无流液也。火如何无。非坚硬故 答彼许眼见坚赤炭等亦名为火。纵焰火等亦不同水性。劲.弱异。

    疏。随所依实若常无常者。此色等十随其所应依水.火.风父母极微即名常住。依子微等是无常也。色.味.香.触若依于地。彼宗自说唯是无常 问色等依地父母微不。若不依者有何所以。若许依者。色等能依何唯无常 答彼论无释。以理言之。义同液性不依于地父母极微。火等极微色义得有。能依通常。

    疏。如地至一向是常者。实句中地与德觉等竟无相应。名常不会。

    疏。自许德等者。且如地上所有诸德名自许德。此德与自所依之实有会时故。非常不会故名无常。

    疏。如常无常所作非所作亦尔者。有义但是常者即非所作。若是无常即有二种。有法无常皆是所作。无说无常即非所作。无说无体不可作故。但非恒无名无常也。疏言无说所作非作。此义将非 详曰。彼论不说所作非作。然据理者有义可依。疏意通结前之所明常无常。随应得说所作非作。不是偏结无说一句。既称为无所作何有。而见非耶。由彼论中作非作例同于前常无常义。故疏等复而言之也。

    疏。子微已上是现量等者。有义今解子微亦非现得者 详曰。疏既说云子微已上。明知不说子微为现。下破顺世明多果合以为其境。不证子微是现境也。具如义灯。

    疏。空时方等至非现量得者。有义空为声依。声唯现境。何故说空非现境耶。故可说空亦为现境 详曰。不然。虽耳依空。空岂所闻令耳得耶。不同地等。他许色等依地有故。故眼得地。又论解现量云。于至实色等.根等和合有了相生是名现量。空非根合故非现得 又云。现量云何。谓了相于至色.味乃至地.水火实所有智。若空亦是现量得者。何故不言而至空耶。违教违理故难依也。

    疏。文不说重等者。疏主应捡不正本也。

    今亲捡彼论。云色.香.味.触现非现境。若附极微及二微果。名非现境。谓若依附天非一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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