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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首楞严义疏注经最新章节!

    长水沙门子璇集

    三破潜根二。一立三。一述前所破泛立一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 双叙别立。文显易知 二问今所立答在诸根。

    佛言。处今何在。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如我思忖。潜伏根里 知外而不知内。非根而何。此即妄计识心潜五根里 三举喻所成复伸潜理二。一举喻合法。

    犹如有人。取琉璃碗。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 琉璃喻根。眼喻于识。眼根色净不能碍心。同琉璃碗不碍于眼。随照一境。心随根知。若此成立。乍观可尔。洎乎推破。同喻不成 二据理成立。

    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但知妄计。不觉随语过生。下文即破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蹑喻定其俱见。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潜根内者。犹如琉璃 略牒语简可以意知。

    彼人当以琉璃笼眼。当见山河。见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 远观物像。近见琉璃。问答极成。故云如是 二据法责其独观。

    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 喻则近远俱见。法则唯见山河。既失近观。何成同喻。法喻不等。潜根理亏。下更纵破令无所据 三纵见不见咸失。

    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 设使见眼。即成敌对。云何前言随即分别。此有自语相违过也。

    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以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结成法喻不齐过也。二过既彰。潜根理丧 二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四破见内二。一约见暗以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闇。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此中立意。复宗归内。最先所计心在身中。佛即推征不合在内。以不能见身中物故。由此转计身外潜根。及至穷研。二俱不当。再思理道。在内义长。遂立藏暗窍明。责无不见内过。七窍明露五藏黯然。开窍缘明。合眼对暗。明暗若见。内外俱缘。由是在内决无所惑 二约对眼以推破二。一难破二。一破前计二。一双征。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 征讫 二双破二。一破对二。一对眼不属内。

    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 对眼在前前岂成内 二外室成焦腑。

    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若谓不论前后但是见暗便即内者。汝处幽室。无三光时。比室黯然。应是汝内。以同暗故。焦腑即内也。应立量云。汝处幽室。应汝焦腑。以是暗故。同汝见暗 二破不对。

    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未曾见有 境不对眼而称见物 二破转计二。一牒计夺破。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 牒转计也。此计。由前以暗室暗例眼前暗。不合成内。恐彼计云。我所见暗与暗室暗二体不同。何也。彼暗室暗是身外暗。名为外见。以是开眼之所缘故。我所见暗是身内境。名为内对。以是合眼之所缘故。今取合眼所对之暗名为见内。非同所见室中暗尔。如何不得见暗名内。故此牒也。然诸师叙计殊不分明。盖译人巧略。但牒而已有智请详。无执麻矣。

    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 夺破也。设许合眼对暗名见身中。亦应开眼对明而见自面。内属于暗。尚许返见。面属于明。岂无返见。一成则俱成。一破则俱破。故云若不见面内对不成 二展转纵破四。一在空非内同他破。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若在虚空。自非汝体 设汝执言能见面者。汝心及眼应处虚空。以根境相对方成见故。若许处空。显是在外。如何复执心居身内。又若在空即同他人。自然不是汝之心体。此之二过。应立量云。汝之心灵。定不在内。见汝面故。犹如他人。破次过者。但改宗云定非汝体。因喻如前 二他见还同己体破。

    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 汝或执言。虽见我面。定是我体。即复破云。佛亦见汝。应是汝身。应立量云。如来之身定是汝体。见汝面故。如汝心眼。设或不许佛身是汝。汝之心眼亦非是汝。便同前文。自非汝体也 三根身互阙能知破。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 又若汝心能见面者。本分身处应无知觉。以在眼根处虚空故。身若有觉。眼必无知。在一不在一。经文巧。略故不言也 四二觉应成两佛破。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必 汝现今眼根自知身处自觉非互阙者。须有二心。知即心也。凡是有心。皆当作佛。岂汝一身成两佛耶。此之四段。展转破逐。皆由前文内对所成见面之执妄情纷扰执计多端。故尽破之令无所救 二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五破随合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引教也。第八本识变生三境。故云心生法生。境界风动能起识浪。故云法生心生。今虽通举。要取后句法生心生以为据也。

    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现今思惟。诚有缘虑。及推所止。三处元非。应知。随境而生。心与境合。境既不一。心亦随多。颇合佛言。必无虚论 二牒计推破二。一正破二。一破无体。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 牒前计也。

    是心无体。则无所合 既言因法有心。应知心本无体。无体言合。理必不然。一法云何合。斯之谓矣。

    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若汝坚执无体能合。十九界第七尘。体毕竟无。亦应有合。世间学者谁信有之。故云不然 二破有体二。一内外出入不成破二。一正夺破。

    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挃(陟栗切)犹触也。以手触身。必先知觉。既言有体。不无所止。内外二处必从一缘。故今双诘。难同前破 二破转救二。初救。

    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转救也。若如前难。令见面等。理恐不然。以心能鉴觉。但名为知。眼有照明。方称曰见。若将心知。为眼见者。必无此理。故云非义 二破。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 引喻难也。如世间人称见外者。必待出门方名人见。若人居室。门岂自见。门眼也。人心也。汝称眼见。理恐不然。

    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举事破也。若眼名见。死者眼存。心识离体。岂说有见。有见非死。死必无见。称见在眼。不其谬哉 二一多遍局非理破二。一总征。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一多心体也。遍局身体也。余文可知 二别破二。一一体多体义失。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破一也。心体若一。四处咸同。一支受触。四应俱觉。设许俱觉。失本触处。故云无在。若觉元所触处。一体之义岂存。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破多也。汝心惟一。岂合言多。若许多心。汝亦多体。多体之内谁为阿难。故云何体为汝 二遍与不遍理非。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时四支应觉。故云同前。

    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破不遍也。若汝执心不遍身者。头足之触同时而下。一合有觉。一当不知。今汝咸知。孰成不遍。故云今汝不然 二结破。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六破中间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引教文也)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 合教理。也不相知者。合云外又相知。恐文误耳。

    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正立中也 二据理推破二。一推破二。一就身处以随破二。一定其中位。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若心在中。中应无惑。必有所在。何者为中。故举身处以定中位 二随计斥破二。一在身无中破。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若汝于身立中位者。身有中边。若居身中。与内何别。应合见内。若就身边。边则非中。便有自语相违过也 二在处不定破。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若身外处立中位者。必须约表。何处是中。若不可表。即毕竟无。犹如兔角。若可表示。即成不定。东西南北皆可道故。能表既乱。心应混杂。理应不然 二托根境以立中二。一立。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身处二种。非我立意。眼色为缘生眼识者。岂非尊言。今约根境两楹之间。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云分别 二破二。一总征。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以此为中。为复兼带根尘二法。为不尔耶 二别破二。一破兼二。一若兼成杂破。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 因心所兼。根尘相杂。尘亦分别。根亦无知。物即尘也。体即根也 二不杂非中破。

    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今若不杂。物自无知。体自照境。宛成相敌。但有二相。中云何存 二破不兼。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不兼根故。名为非知。不兼境故。名非不知。二义既非。将何以表心之体性。体性不有。中位自无 二结破。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七破无著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既非内外中间。即知心无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无体令识本真。如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无。妄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谬指其文。妄立无著。便谓合教。举世修行多作此计。但一切时都无所著即我真心。而不知执此无著亦是妄想。楞伽云。无心为心量。我说为心量。故下破之 二据理推破二。一破二。一牒计双征。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像。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 汝言一切无著。一切不出水陆空行。即汝无著之心。决定于彼一切法上。为在不在。在即著也。若在不在。二俱有过。如下破之 二展转推破三。一不在同无破。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著 无者不在也。若此决定不著诸法。何处是心名为不著。便同世间龟毛兔角毕竟无体。体既全无。而欲名谁为不著耶 二有体成著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无 若此不著之心是有体者。则不可言不在一切。无犹不在也 三双指二过结责前非。

    无相则无 指初过也。无即不在也。相即一切也。不在诸相。则是无体。如兔角等。

    非无即相 指次过也。非无有体也。体若必有。即在一切。故云即相。

    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结前非也。相若有心。则名为著。云何妄立不著义耶 二结。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计虽复万差。因依之处不过此七。欲推妄体。先破所依。其犹城陷则贼亡巢倾则卵覆。征虽有七。处则唯五。第四第七无别处故。随合无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详之可见 次破妄显真二。一破妄心显真心三。一阿难伸请二。一责躬遭难。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 此下皆咨求法要恭敬之仪也。梵汉两仪。听众咸坐。欲有请问。从座而作。如礼请益则起。更端则起。将有承听。必须复坐。经有退坐一面。儒有居与汝言。皆令摄仪受法无谬也。言座起者。从法空体起悲济用也。

    偏袒右肩 袒肉袒也。致敬之极。西方俗仪。见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随此用。然此以表将荷大法之重担耳。

    右膝著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证入故。皆言右者。顺而无逆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业。

    恭敬 意业也。谨肃曰恭。仰重曰敬。

    而白佛言 此上皆是经家缀缉叙敬仪也。下即口业。

    我是如来最小之弟 解饭之子。得道夜生。于诸弟中。是最小故。

    蒙佛慈爱。虽今出家。犹恃憍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 见惑虽除。俱生全在。至下方得第二果故。

    不能折伏娑毗罗咒。为彼所转。溺于淫舍。当由不知真际所诣 真实边际。即至极义。此即大教所指示处。悔过责躬。遭难未证。盖由不知此所诣处。即如来藏体也。二请示修行唯愿世尊。大慈哀愍。开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诸阐提堕弥戾车 涅槃经云。一阐云信。提云不俱。信不具足名曰阐提。或云焚烧善根。此即断善根众生也。弥戾车。此云乐垢秽人。此等全不识佛法。即边邪不正之见。由不正见。即谤正法。死堕边地。永不识佛。堕毁也。阿难请意。自得正修。识知真际。即离邪见。庶几成佛。亦冀。展转令无信根断善众生。毁灭邪见。识佛正法。自利利他始为正请。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及诸大众倾渴翘伫钦闻示诲 请罢展礼。深乐闻也。倾心渴仰。翘诚伫望。敬闻开示诲令得入 二如来现瑞。

    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 将陈法利。宜先表报警动令信也。前放顶光。表体无说。此从口放。欲显言诠。声色用中无非智体。种种百千。具足众德破无明暗如日之照。

    普佛世界六种震动 三种世间不离本觉。名佛世界。四大分湛。诸根妄生。故云六种。无明坚厚。土石成形。震动既属佛光。妄本必为智拔。六震动相。如华严说。

    如是十方微尘国土。一时开现 六情妄隔。国土殊形。妄执既融。十方开现。

    佛之威神。令诸世界合成一界 妄执未融六情殊隔。真智一发法界洞然。谁为自他。故成一界。即欲说如来藏心之先瑞也。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诸大菩萨。皆住本国。合掌承听 因果不二。不二之体本周法界。名大菩萨。无明即明无所移动。名住本国。冥合此理随顺不逆。名合掌承听。大众将悟斯理。故今预此表示。法华说一乘竟。十方世界通为一佛国土。亦表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第三末经。大众领悟。是此所表也 三正为开示三。一双示真妄二源二。一总斥不了。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 凡夫外道常等四倒。声闻缘觉无常等四。故云种种。无始无明熏习成种。种必有果。子子相生。熏习不断。如线贯珠次第相连。名恶叉聚。恶叉梵语。此云线贯珠。经云。诸法于识藏。藏于法亦然。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应法师云。恶叉树名。其子形如没食子。彼国多聚以卖之。如此间杏仁。故以为喻。喻惑业苦也。

    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 失正堕邪也。不叙五道。故云乃至。二乘心行理外亦同邪见。不入正理名外。但修邪因名道。梵云魔罗。此云杀者。

    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 明失所以也。迷真习妄。种苦求甘。沙饭异因。宁论劫数。心期正觉。果入迷伦。自谓真修。焉知妄习。不循至教。但纵臆谈。一失通途。莫返幽径。悲夫 二别示二源二。一示妄源。

    云何二种。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 标指也。

    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 正显也。众生受身。轮回五道。莫穷初际。故云无始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故曰攀缘。造善恶因。受苦乐报。死此生彼。皆因此心。故云根本。不了是妄。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故云为自性者。吁哉世人。莫不用此攀缘妄心以为真性。执妄心为佛心。恃此修行。转增我慢。涅槃经云。是诸外道无有一法不从缘生。计为常者悉是颠倒 二示真源二。一正示。

    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 标指也。菩提智果。涅槃断果。二果本具。故云无始。所依之性。本来不与妄染相应。故云元清净体。何者是耶下云。

    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正显也。第八梨耶。于诸识中。最极微细。名为识精。此微细识有二种义。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觉义即是此文元明。元明者本觉也。不觉即是无明生灭。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合非一非异。名为识精。从此变起根身种子器世间等。名生诸缘。识相既现。元性即隐。名缘所遗者。遗失也。故下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已为物失于本心。对法经云。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斯之谓矣 二斥迷。

    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抂入诸趣 本明周偏含裹无余。妙觉湛然斯须匪离。步步是道。故云虽终日行。日用罔知。故云迷不自觉。真所谓持珠乞丐。怀宝迷邦。抂受沦踬。诚可怜愍 二正推真妄二体四。一推征妄体四。一屈指推征四。一举拳以问。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 奢摩他即出生死到涅槃之道路也。

    今复问汝。即时如来举金色臂屈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 地水火风空轮各对一指。又一一指端有千轮相。故云轮指。屈指问见。意欲推心 二约见以酬。

    阿难言见。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手金光。耀我心目。此即心目俱见 三再审谁缘。

    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 举拳初问便言耀我心目。再审谁见。又却独不言心。意引推征明露妄想。师资善巧。共破执情。善哉大权。悬知今日 四别推心见。

    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 当犹对也。汝目显然。故云可见。又汝眼实可见我拳相。意欲推心。且许其眼。眼即可见。何者是心。研核至穷。妄想须显 二正陈妄体。

    阿难言。如来现今征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 能推之心。攀缘妄想。生死轮转是此为根。固执既深。河沙叵算。故今呈露必待破除 三顿呵令问。

    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阿难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当名何等 世尊现相以呵叱。过之深也。阿难惊起以避座。执之重也。情之主宰皆谓我心。今被顿呵。孰不惊愕咄呵声。矍(居缚反)逸起貌 四克示非真。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 前尘之相本自虚妄。从识变生。犹如影像。而复引起念想。缘虑名之为心。心之与境二俱虚妄。此心及境即真如海中一浮沤耳。故下文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情妙心中所现物。浮尘既现。实体即隐。能覆能暗。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 此之妄想。能损法身。能伤慧命。功德法财由之丧失。名之为贼。迷而不识。认为真常。将谓嫡生。欲期嗣世。反遭破丧。历劫贫穷。故失元常。受轮转也。故下文云。睧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弃之大海。唯认浮沤。迷中倍人。真可怜愍 二显示真心者。真心之体本周法界。非妄非真。绝言离相。能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然具三大。通二门。若约真如门显此心者。则亡因果。绝染净。口谈辞丧。心缘虑亡。无法可破。无法可会。此则唯显体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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