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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下船的地方又辗转,最后来到了一望无垠沙漠里的绿洲。在那里,我见到了数个从我这个年纪到十几岁不等的、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疤痕男对我说:“我买回了你的命,现在开始,就要你自己从我手里一点点把命赎回去了。”
可我却记不清,到底什么时候,我还曾经见过她。
想到这里,我支撑着爬起来,拼命地回忆着那个骑马的人离去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当时坐着马,不觉得远,可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走起路来,则觉得这段十分辛苦。因为缺水,嘴唇已经干裂,而每次呼吸都觉得异常辛苦。
“过了这么久,你都不知道吗?我们是要被训练成杀手的。”
菲坦和三四个出色的杀手一起离开了绿洲,我则持续着每日枯燥的训练。
现在我要带领我希伯来人的子民,翻越西奈山,走向新的世界。
为了自己的存活,而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一天,我觉得心中有什么坚硬的东西,渐渐地碎裂了。
但是,我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
话说完,我似乎感到时间的沙漏开始运转。沙子慢慢地挤过狭小的通道,落到另外一面,发出几乎细微而不可闻的声音。
而多年以后,在我漫长而沉重的生命里,每一天我都在问自己。
此时的我,心生感激。我感激神让我与她相遇,感激神让我得到这个年代不存在的知识,亦感激神赐予我心灵上的反复与肉体上的折磨。这一切使我变得坚强而勇敢。
回到了十数年前的一个下午。
我被强迫地灌下了水和不知是什么的食物。然后再次被放在什么地方颠簸。我任性地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不睁开眼睛,我就可以幻想自己还躺在母亲的腿上,听她慢慢地讲着古老的故事。
来不及落泪,我将菲坦在路边找了一处绿荫葱葱的地方,埋了起来。
疤痕男很重视我。他花了大力气培养我,却很少让我去执行真正的任务。
这时,我看到了前面模糊的人影。我拼命地爬过去,抬起头来,看着那个陌生的人。
我没有多说,向那个人冲去。
不知过了多久,冰冷的水一股脑地洒在我的脸上,我一个激灵,猛地醒了过来。
或许我生自一个好战的家庭,又或者我身上本就流着残虐的血液。等我终于被人拉开时,尖锐的石块击碎了他脆弱的脑壳,鲜血混着脑浆一并洒在了地上。我拿着石块,后退了几步。愣着、愣着,直到奶妈冲了过来,抱着我拼命地向宫外跑去。
每一个人,都是十年来与我朝夕相处、一起训练、成长的伙伴。
我的母亲坐在葡萄藤荫下,将我抱在膝上,慢慢地为我梳理着头发,讲述着年幼的我尚不能完全理解的话。她的手温暖而柔软,在她的怀抱里,我渐渐睡去。
我蛰伏着,积累着法老对我的信任,耐心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我杀死的孩子是朝中重臣的儿子,埃及有名的贵族之子。可那名贵族死了孩子,急红了眼,派出了他的私部对我穷追不舍。名义上是说我触犯了法老,而实际上,他不过是想杀我为他的孩子报仇。
一次次地翻阅古卷,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荷鲁斯之眼会液化。因为它是时空的复制品,而正品一定藏在广袤西亚的某个地方。我将荷鲁斯之眼的碎片送给了艾薇。她一定可以通过集齐秘宝之钥,再次使得那古老的力量复活。而只有这样,一切的轮回才会重新开始。
我要杀了他吗?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失去视觉的人,听觉总会是异常的灵敏。他感受到了我的存在。他磕磕巴巴地说:“是谁?……是谁?求求你,放我走。”
说什么呢?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我抽起脚,想要离开。
总有一天,我会将我的手,狠狠地刺入他的身体。而他生命的终结,就是我生存的意义。
那天起,自然而然地,我把杀死法老变为了我生存的意义。
“收希伯来人?不会是要……”
突然,她转回头来,她对我说:“冬,你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为了报恩或者复仇……你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我从未在这个世界上见过这样的人。她一定是神祇,出现在这里,来拯救我。
她一定会再次回到这片她深深爱着的、眷恋的土地。而我也得以与她相会,从而获得这些珍贵而难忘的记忆。
他的声音从门外漫溢进来,很快屋内一片静谧。
那是生命流逝的声音。
就连疤痕男也震惊地看着我,说:“当年我就觉得你有这个天分。”
我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记得她那个时候,略带客气地微微颔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
每一步都沉重而艰难。每迈出一步,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再迈出下一步。就在这样的怀疑中,我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太阳逐渐升了起来,我在地上看到了自己疲惫不堪的影子。而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天际,我看到了当时匆匆路过的绿洲。几个穿着白衣的孩子,向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看到了我,叫了起来:“他,是他!他回来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拼命地躲避着、拼命地逃着。但我能逃多远呢,我跑出来才知道,世界有多大,天空有多么宽广。可同时,偌大恢弘的底比斯,排斥我这样孩子的埃及人无处不在。我就算尽了全力,才跑到了底比斯外的一处神庙。我祈求神庙里的神官可以救我一命,但是他们透过大门的缝隙看过我的样子,随即就冷冷地关上了我生存的最后希望。
我,一点点把命,赎回去?
而我,渐渐地习惯了杀人。对我而言,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与杀死一只猫或者狗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类似的纹理、类似的温度,没有任何难度。
那一刻,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冬,练练手吧。”
那个时候,我不懂死会怎样。但我不想死,我只记得奶妈在最后对我说的话,我要跑,我要跑出这里。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想着,我的人生可以结束了。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她看我懵懂的样子,笑着回复:“干什么,你真不知道啊?”
每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我惊慌地跑过去,扶起那个被我杀死的人,颤抖地揭开这人面上的蒙布。
她抬起头,蓝色的眼睛狠狠地盯着我,但却好像看不清我的脸,或者说,她根本不介意我是谁、长什么样子。
后来,她为了保护拉美西斯而死,我选择了利用荷鲁斯之眼,去追随她。
五岁的时候,我偷偷地跑了出来。这一跑,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面的花园更大,事物更新鲜。我终于见到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他们看到我的服饰,先是不情愿地对我拜礼,随即却窃窃私语,进而嘲笑起我来。
菲坦,她杀死了对她很珍贵的人吧?而在她杀死对方的时候,她也被深深地伤害了吧。
“这叫什么任务,这个人不过是个老百姓,他什么都没做。”
但是我看着她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皮肤,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心里隐隐记得的一个身影。
想着她,我觉得我总要试着延续自己的生命。这样我或许会再见到她,我想对她说:“谢谢。”
万物生生不息,周此以往。
在几年后,伦敦的重逢,我们又一并回到了古老的埃及,但我却比她掉落了更早的十年。荷鲁斯之眼液化,不管我喝下多少次液化后的药水,它只会烧灼我的喉咙,却不会将我带回她的身边。漫长的十年,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与她再次相会。我的命运被紧紧地缠绕在她的命运之路上,而她的命运,又被紧紧地缠绕在拉美西斯的命运之路上。不管经过多少时空、不管过了多少年,她就好像飞舞的小虫,只要有半分机会,就会挣扎着飞向拉美西斯这耀眼的太阳,即使她会被日光的火焰,燃为灰烬。
可出来的,不是什么狗、小马或者骆驼,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埃及人!他与我相仿的年纪,眼睛却被弄瞎了,黑色的窟窿里流出深红色的血。
对于这些,我一无所知。
我把她交回了孟斐斯,并拿走了那块血红的宝石。
我看着缩在角落的少年。他蜷缩着,什么都做不了,被弄瞎的双眼流着脓血。他如此脆弱,甚至不如一条充满着求生意志的狗。但是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我心里怎样都聚集不起杀意。
我们走了不知有多久,他将我扔了下去,我吃了一嘴沙子,一边咳嗽,一边不解地抬起头。从马背上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周遭数里,只有你刚才看到的唯一一个绿洲。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自己走回去。”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为了寻找她,我在漫漫时空受到的挫折。
在我杀死疤痕男之后,我才明白,这是一个怎样处心积虑的计划。
母亲无法将我留在身边,我不是埃及人,却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待在她的身边,或许只会让她为难。
我啐了一口,将她拉了起来,“你去埃及哪里?找谁?”
埃及少年吓得全身抖动,什么都说不出来。
讽刺的是,我作为一个人所擅长的事情,竟是杀人。
疤痕怪笑着,又说:“怎么了?你平时杀死的狗、骆驼就做了什么吗?我们希伯来人就做了什么吗?你要学会憎恨埃及人。就算我们什么都没做,他们一样残杀着我们的同伴。”
就好像我一样,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心就好像被利刃刺穿一般,被翻搅着,胸腔已经千疮百孔了。
我垂着眼,迅速地解着麻袋。
我想起很多年前,菲坦第一次执行任务回来。她失去一只眼睛,还是满脸血污。我不管怎么问她、怎么摇晃她,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只是叹着气,轻轻地拂过我的头发。她说:
我要杀死他,我一定要杀死他。
袋口刚刚松动,里面的生物就挣扎着想要爬出来。我退后了一步,指节却绷得紧紧的,它一出来,我就会将它一击杀死。
杀人不难。
母亲说,每个人都有擅长的事情。
她说,我们都是希伯来人。埃及王室对外国人的政策比较开明,但是因为希伯来人与腓尼基人类似,是很会做生意的一批人,赚了不少埃及人的钱。所以国民本身对希伯来人十分排斥。有些排斥希伯来人的贵族曾经在埃及边界制造过小规模的屠杀,但因为整个国家对这个人种都十分不友好,地方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把这件事压下了。
活下去,耗费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上最大的勇气。
“拜托你,带我回埃及——”
我们逃过了法老的追兵,逃离了埃及人们的唾弃,现在我们即将去到神赐予我们的土地,开始我们全新的生活。希伯来的子民们站在我的身后,互相挤靠着,取着暖。
她的眼睛与我是一样的胡桃色,白皙的皮肤、深陷的眼眶。我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因为她的手腕处刻着一个小小的莲花纹。只有女儿家,才会被刻下如此的文身。
我陪伴着艾薇,离开埃及,前往古实。我看着她开心、沮丧、愤怒。她说她来自未来,但她却是我见过活得最真实的一个女孩子。她就像活在阳光里,而我永远都是另一面的影子,追随着她,仰慕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有些人会成为伟大的音乐家,有些人擅长书写曼妙的文字。我也会有自己擅长的东西,在我长大的某一天,我就会发现,神准令我来到这个世上,必然有他的意义。
“人是这样的生物,只有在被深深伤害时,才认清对方如此珍贵。”
我充满期待地计划着,终于,在她起程前往莫迪埃特家族之前,我在机场找到了她。可就差那么一点,就只差那么一点。她还是接触到了亚曼拉公主的诅咒,她还是开启了时空的螺旋。而我,也必须要随着荷鲁斯之眼,前往下一个年代。
“怎么办?怎么会有个希伯来的小孩儿在这里?”
我绝对不要因为这个像狗一样苟延残喘的埃及人,毁掉我生存的意义。
那是我第一次正面见到艾薇公主。在我看到她金色的头发、白色的皮肤和水蓝的眼时,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人已经存在于我生命里很久了。我们这一次的会面,绝不是我们第一次的相会。
在我年幼的时候,对一切的了解都是如此懵懂。而在我懵懂的时候,一切都看起来这样美好。母亲温柔而高贵,而周围的每个人都将我小心地保护起来,不让我受到半点伤害。而相对的,他们一直将我关在有着美丽花园的房子里。我每日接触着同样的人,看着同样的风景。
听不懂。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块宝石是埃及之秘宝,有着它特殊的名字——荷鲁斯之眼。全西亚的人都在寻找的宝贝,阴差阳错地到了我的手里,而我却好像打开了诅咒之门,当我将它收进怀里的时候,它将我带回了过去。
不知出于何种想法,我慢慢走了过去,刚靠近,就被她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她甩出的名字都是埃及的政要人物。我一边想着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一边又有点好奇她怎会有这么珍贵的宝石。
我的子民们,低低地唱着圣灵之歌,他们流着泪,跪拜着,赞叹着生命的美好。
她抬着眼,带着几分不信任地看着我。
如果我不走回去,又会怎样?我就死在这里,反正也没人在意。
我十五岁那天,他对我说:“冬,现在到了你的最后测试了。通过这个测试,你就要去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我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找到了你,以你的天分,你一定可以为我们希伯来人报仇雪恨……”
“这里,是哪里?”他颤抖着,哭叫着。
我真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吗?
真正苟延残喘的人是我。从逃离底比斯后,就一直在疤痕男的施舍下,靠着抛弃良心、抛弃自尊,拼命地活着。这样的我,就算我有天可以逃离疤痕男的掌控,回到母亲的身边,我也已经没有资格再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了。
但听不懂,事情还要继续。他为我换上白色的短衣,然后骑马带着我,跑进了沙漠里。
时光飞逝,菲坦第一次去执行任务。
“孟图斯、礼塔赫、布卡……都可以,带我去见他……”
“是啊,他们去执行任务了。”她轻轻地回答,“一般去了,不管成功与否,都很难再回来。”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可以照顾她,让她活得幸福,让她不再受到任何伤害。这样我的人生也会是充满着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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