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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冊王妃李氏。爲延德宮主。○李資謙,拓俊京。擧兵犯闕。焚宮室。劫王遷于南宮。殺安甫麟,同知樞密院事智祿延,及左僕射洪灌等十七人。

    資謙多樹黨與。布列朝廷。諸子第宅。連亘街陌。勢焰益熾。賣官鬻爵。賄賂輻湊。腐肉常數萬斤。縱僕掠人財物。道路騷然。又欲知軍國事。請王幸其第授策。勒定時日。事雖未就。王頗惡之。內侍金粲,安甫麟。揣知王意。乃與智祿延謀。王遣粲。問計於李壽,金仁存。仁存。緣也。二人皆對曰。上生長外家。恩不可絶。况彼黨與滿朝。不可輕動。王不聽。祿延等遂與上將軍崔卓,吳卓,大將軍權秀,高碩等約束。辛酉夜。率兵入宮。時。資謙子之元。爲俊京女壻。由是。俊京及其弟俊臣。頗用事。俊臣爲兵部尙書。卓等疾之。先殺俊臣及俊京子內侍純等。投尸宮城外。郞中王毅。踰城奔告資謙。資謙與其子之美及俊京。相顧戰恐。召百寮議問。俊京曰。事急矣。不可坐待。乃率數十人。至朱雀門。踰城折鑰。入至神鳳門。呼譟聲殷。地祿,延卓等。謂外兵大集。膽落不能出。平明。俊京等召聚軍卒。授軍器庫兵仗。進圍昇平門。資謙子僧義莊。自玄化寺。率僧三百餘人。至宮城外。王御神鳳門。張黃傘。俊京軍望見。羅拜呼萬歲。王使問汝輩何爲操兵而至。對曰。聞有賊入禁中。欲衛社耳。王曰。無之。令侍御史李仲。宣諭解甲投兵。俊京怒。拔劒逐仲。令軍復擐甲執兵大呼。流矢及御前。義莊之徒。斧斫神鳳門柱。資謙請出作亂者。不爾。恐驚動禁中。言甚不遜。王默然。內侍朴深造。昇中之子也。自宮溷中出。至資謙第。告宮中事狀。日向晩。俊京恐入夜有變。乃積薪東華門廊。火之。風焰扇熾。須臾延及內寢。宮人皆駭匿。俊京與資謙子之甫。率百餘人。入左掖門。使人守諸門。有自內出者。卽殺之。是夜。王避火。步至山呼亭。侍從皆散。惟近臣林景淸等十餘人在。王歎曰。恨不用金仁存之言。王恐遇害。作書請禪位於資謙。資謙畏兩府議。未敢發言。李壽揚言於座曰。上雖有詔。李公豈敢如是。資謙意遂沮。涕泣還書曰。臣無二心。有洪立功者。以資謙命。爲借將軍。帥兵六十餘人。聽俊京指揮。立功密語卒曰。我與若等。皆王臣也。遂從宣義門竇入。見王羅拜。宿衛不離。黎明。王以火焰將逼欲出。會。資謙遣承宣金晌。請出御南宮。王步至景靈殿。令奉祖宗眞。納內帝釋院眢井。乃出西華門。乘馬至延德宮。吳卓前導。俊京之黨。拔劒突入。執卓斬之。左僕射洪灌。當亂作日。直宿都省。聞變歎曰。主辱臣死。吾可自安。乃詣西華門。叩扉請入。遂侍王側。至是。從王出西華門。老病不能步。俊京使人殺之。當宮闕之火也。密直金縝。在直廬。見火逼。乃曰。平生拙直。不畏強禦。與李拓有隙。出必遇害。與其死賊手。不如自盡。乃使從者閉戶。逮火而死。直史舘金守雌。獨負國史。至山呼亭。北掘地藏之。得免焚滅之禍。資謙分遣人。執崔卓,秀,碩,甫麟及大將軍尹成,韓景等十餘人。皆殺之。其餘軍士死者。不可勝計。碩弟甫俊。匿北山。資謙黨朴永迹之。甫俊等登高巖。罵永曰。資謙將覆宗社。汝輩皆姦諂以事之。曾奴隷之不若。我義士。豈死於汝庸奴乎。卽呼天投巖下死。灌。唐城人。力學善屬文。後謚忠平。縝。溟州人。所至有政聲。後謚烈直。資謙又與俊京。議亂作日直宿者。無貴賤皆殺之。李壽執不可。乃止流粲及祿延於遠地。沒其妻子爲奴婢。之甫縛栲祿延。慘酷幾死。行至忠州。使人斷其肢軆。埋道傍。祿延。蔡文曾孫也。爲人荒恣無學術。自謂有智而謀拙。遂及於禍。是日。宮禁焚蕩。惟山呼,賞春,賞花三亭。及內帝釋院廊廡數十間僅存。史臣曰。資謙惡極。亡可立待。祿延等智小謀淺。卒至殺身亂國。昔。李訓,鄭注。欲剪宦官而不能克甘露之變。禍及國家。其事略同。

    三月。天狗墜。○三月。李資謙復遷王于其第。

    重興宅。資謙之私第也。資謙請王移御其西院。王去仗衛。從間道及院門。郞將池錫崇,權正均,吳含等。自亂作不離王側。至是。三人扶王將入。資謙欲殺之。使郞將李積善牽出。錫崇手執御衣。疾呼請救。王顧叱積善。蹴其胸。猶不釋。御衣爲之裂。之美,之甫。望見王。不下階。侍郞崔湜。獨出拜。罵積善曰。有聖旨。汝何敢爾。積善遂釋之。王召湜曰。錫崇等三人。至誠愛君。更無他心。爲我請勿殺。俊京從之。流遠地。王升堂。資謙與其妻。拍手拊地大哭曰。自王后入宮。願生聖子。祈天永命。不圖今日反信賊臣。欲害骨肉。王羞赧無言。王自居西院。左右皆資謙黨。國事不自聽斷。動止飮食。皆不自由。百寮寄寓傍近寺院。備員而已。宰相朴昇中,許載,崔湜以下。皆諂附賊黨。資謙,俊京。威勢益煽。無敢誰何。

    黃霧四塞。○日色如血。○赦。

    以李拓之黨。謂之衛社。授職有差。

    王幸安和寺。

    王回望舊宮。泫然泣下。百官拜李資謙馬前。資謙視之自若。

    夏四月。遣使如金。上表稱臣。

    時。金國日強。先是。會百官議事金可否。皆言不可。獨李資謙,拓俊京曰。金昔爲小國。今旣暴興。滅遼與宋。政修兵強。又與我境界相接。不得不事。且以小事大。先王之道。宜先遣使聘問。王從之。告太廟。筮事金可否。至是。遣鄭應文,李候。如金上表稱臣。金主回詔褒奬之。

    以拓俊京爲門下侍郞判兵部事。李壽爲門下侍郞平章事。

    資謙旣遷王。又出所惡內侍二十五人。自是。王左右更無親人。內醫崔思全。雖附資謙害韓安仁。而性頗忠恪。王乃密與之謀去資謙。思全曰。資謙所以跋扈。惟恃俊京。若得俊京。則兵權內屬。資謙特一夫耳。王曰。俊京爲國公腹心。至結婚姻。其弟及子。皆爲官兵所殺。以是疑之。乃筮得吉兆。思全因往俊京家。諭以忠義效力王室。俊京心然之。王又賜俊京詔。勉以盡心夾輔。會。資謙子之彦奴。與俊京奴相閧。數俊京罪當死。俊京大怒。遂與資謙有隙。宣言欲歸老。王聞之。趣令視事。仍拜是職。

    五月。王移御延慶宮。○王命崔思全,拓俊京。討李資謙。

    王旣移御延慶宮。資謙寓居宮南。鑿北垣以通宮內。取軍器庫甲兵。藏其家。王甞獨往北園。仰天痛哭。資謙因十八子之讖。欲圖不軌。置毒餠中以進。王妃密白。王以餠投烏。烏斃。又送毒藥。令妃進。妃奉椀陽蹶覆之。妃卽資謙第四女。王之次妃也。俊京旣與資謙搆隙。思全乘間說之。俊京奏請効力。王使謂曰。國公雖僭亂。反狀未著。徐俟其變。常使中人伺之。一日。俊京在兵部。王手書小紙。密遣宦者趙毅延。示俊京曰。今日崇德府軍將。持兵至殿北。若將入寢門。朕雖遇害。實否德所致。所可痛者。太祖創業。列聖相繼。至寡躬。若爲異姓所易。則非獨朕罪。實輔相大臣所深耻也。惟卿圖之。俊京以示尙書金珦。珦下席泣曰。君命如此。雖亡身滅族。豈可不赴。俊京與珦。率僚吏僕隷二十餘人。出北門。倉卒無所持。各取柵木爲棒。自金吾衛南橋入宮。毅延呼曰。事急矣。趣入。遂閉廣華門。李公壽隨至。王命開一扉納之。公壽卽壽也。廵檢都領鄭惟晃。率百餘人。入軍器監。分授兵甲。向延慶宮。路逢資謙黨少卿柳元湜。殺之。俊京擐甲入宮。王出天福門遅之。俊京奉王以出。資謙之黨射之。俊京拔劒一呼。無敢動者。王入御軍器監。嚴兵衛。俊京使承宣康侯顯。召資謙。資謙知事去。服素而至。遂幷其妻子。囚于八關寶。斬其將康好,高珍守等。皆資謙所指使者也。分遣人逮捕支黨。王出御廣華門。告諭。衆皆稱萬歲。懽呼抃躍。至有流涕者。李之美聞變。率百餘人。至廣華門不得入。徘徊往返。與李資德,金仁揆等。入兵部。猶未知資謙被囚。及曉。廵檢兵士。執之美囚之。資德驚駭散去。王還御延慶宮。義莊亡匿內寢。執送八關寶。

    流李資謙及其妻子。分配支黨于遠地。

    流資謙及妻崔氏子之允于靈光。之美于陜州。〈陜俗音合。今陜川。〉公儀于珍島。之彦于巨濟。之甫于三陟。義莊于金州。之元于咸從。閤門祗候朴彪,文仲經。直長朴永。中書侍郞朴昇中及其子深造三十餘人。及官私奴凡九十餘人。分配遠地。彪?姦黠。諂媚資謙。聚斂附益。故朝廷尤疾之。中路殺之。沉于水。資謙親黨之在位者。並貶黜之。

    六月。以拓俊京爲檢校太師守太保門下侍郞平章事。李公壽判吏部事。金珦知門下省事。崔思全爲兵部尙書。

    賜俊京推忠靖國協謀同德衛社功臣。妻黃氏爲齊安郡夫人。公壽,珦,思全。幷賜勳號。其餘授職有差。

    廢二妃李氏。立妃任氏。

    諫官言。資謙二女。於上爲從母。不可以配極。王乃出二妃。賜與恩眷甚厚。遂納殿中內給事任元敱之女。爲妃。〈本傳曰。后誕夕。外祖李瑋夢。黃大旗樹於其第。旗尾飃縈於宣慶殿鴟尾。及笄。平章金仁揆子之孝聘之。婚夕。之孝至門。妃暴疾謝遣。卜人占病曰。此女貴不可言。必爲國母。元厚爲開城府使。府倅夢。太守廳事。樑折作大竇。黃龍從竇而出。詰朝。倅詣元厚賀曰。必有異慶。又王甞夢得荏子五升黃葵三升。以語拓俊京。俊京解曰。荏納任姓后妃之兆。五升五子之瑞。黃葵者。皇王道揆之瑞。三者。五子中三子御國之兆。其言皆驗。〉

    秋七月。宋遣使求援。

    時。徽宗因金人之亂。禪位于欽宗。欽宗遣閤門祗候侯章歸中孚等。詔諭新承內禪。金兵侵逼之故。勉率士衆。表裏王師。以報中國數世之恩。侯章在舘。又致書於王。大略言奸人啓議開邊。使金人猖蹶。擾我中原。告和求歸。復有無厭。窺伺河北。待以秋凉。興師討伐。乘此之時。本國安可坐視。願將兵境上。共爲掃除。王答章書曰。本國自祖先。承事上朝。恭順之誠。未甞敢怠。神宗皇帝降使修聘。恩禮尤厚。道君太上皇帝。待遇加等。實百生難報之恩。惟天地不責其報。而區區感激之心。庶幾萬一。今者伏承宣詔。以金人不道。將起兵問罪。令小國相爲表裏。奉讀流涕。惟金人之始也。固甞臣屬於我國。而常以冦掠爲事。我國以邊鄙甫寧。不欲生事。來則懲而禦之。去則備而守之。要在覊縻而已。昨者。被掠人自金來言。金人陷沒契丹。遂犯上朝。因其請和而許之。以中國之大而如此。况小國孤立。其將安恃乎。載念本國。天灾流行。府庫焚蕩。以殘弊之兵。當新勝之虜。恐非勉強所能及也。但冀訓勵師徒。修整器械。待王師臨壓彼境。敢不盡力。章等還。亦以此意表奏。

    九月。遣使入賀于宋。

    遣樞密副使金富軾等。如宋賀登極。富軾等至明州。時。金兵入汴。道梗不得通。至明年五月。乃還。

    〈按。通考曰。欽宗立。賀使至明州。御史胡舜陟言。高麗靡弊國家五十年。政和以來。人使歲至。淮浙之間苦之。彼昔臣事契丹。今必事金國。安知其不窺我虗實以報。宜使勿來。乃詔留舘明州。而納其贄幣。明年。始歸國。自王徽以降。雖通使於我。然受契丹封冊。奉其正朔。上朝廷及他大書。盖有稱甲子者。歲貢契丹。至於六而誅求不已。常云。高麗乃我奴耳。南朝何以厚待之。遼使至其國。尤倨暴。舘伴及公卿少失意。輒行捽箠。聞我使至。必假他事來覘。分取賜物。甞詰其西向修貢事。麗人表謝。其略曰。中國三甲子方得一朝。大邦一周天每修六貢。契丹悟。乃得免。〉

    金遣使來聘。

    金宣諭使同簽書樞密院事高伯淑等來聘。金主勑使臣曰。高麗凡遣使往來。當盡循遼舊。仍取保州路及邊地人口在彼界者。須盡數發還。若一一聽從。卽以保州地賜之。保州卽抱州也。王回表謝之。凡金使迎餞等禮。一依事遼舊制。

    冬十月。召還金粲。爲殿中內給事。○王如南京。十一月。還宮。○十二月。李資謙死。

    兪氏曰。高麗刑綱不肅。亂逆如資謙。而止於流竄。得保首領以沒。亂臣賊子。何所懲懼哉。此所以麗祚之中衰不振。而庚癸以後禍亂接踵而起者也。

    遣使如金。

    遣衛尉卿金子鏐如金。謝宣諭也。表略曰。聖旨。保州許屬高麗。窃以句麗本地。主彼遼山。平壤舊墟。限於鴨綠。累經遷變。逮我祖宗。値北國之兼幷。侵三韓之分野。雖講隣好。未歸故疆。及乎天命維新。聖王更作。當臣父先王時。皇帝勑曰。保州本高麗地分。高麗收之可也。先王於是理其城池。實以民戶。當此之時。雖小邦未甞臣屬上國。而先帝寵綏隣藩。賜之舊土。特推異渥。仍屬弊封。深仁大義。不可名言。子鏐至金。從者與金人闘傷。金人誚讓。及還。諫官論奏辱命。免官。

    以金仁存爲侍中。

    丁未五年春正月。金遣使來賀生辰。

    自是。歲以爲常。

    王如西京。

    王與妃及兩公主。幸興福寺。遂與宰樞近臣。御樓船于大同江。中流宴樂。崔氏曰。仁宗親經大難。資謙雖死。俊京非純臣。王宜兢業。靜以鎭之。遽幸西京。流連玩愒。與平康之世無異。不知大盜潛伏。頻年廵遊。逆髡之謀。幾於得售。王之得免。幸矣。

    三月。設灌頂道塲于常安殿。

    西京妖僧妙淸。與日者白壽翰。說王設之。凡淸等之術詭誕。皆有不可知者。衆多惑之。獨起居注李之氐曰。此輩必誤國。之氐。公壽之子也。

    流拓俊京于巖墮島。

    俊京恃功跋扈。左正言鄭知常。知王忌之。上?言俊京亂逆之罪。且曰。丙午五月之事。一時之功也。二月之事。萬世之罪也。陛下雖有不忍之心。豈以一時之功。掩萬世之罪乎。請下吏罪之。王乃流俊京于巖墮島。〈在今務安。〉於是。李拓之黨崔湜,李侯進,邵億,鄭惟晃,尹翰等。皆流遠地。

    頒詔中外。

    一。方澤祭地祗。四郊迎氣。二。遣使郡國。廉察刺史縣令賢不肖。三。軍服從儉約。四。除冗官不急之務。五。勸農給民食。六。侍從官各擧一人。七。儲官穀以救民。八。常租調外。毋得橫斂。九。撫恤軍士。以時閱武。十。撫民安土。無使逃流。十一。濟危舖,大悲院。厚畜積以救病。十二。無以陳穀抑配貧民。強取其息。十三。選士復用詩賦論。十四。諸州立學。以廣敎道。十五。山澤之利。與民共之。

    夏四月。召還文公美等。並復官。

    公美爲吏部尙書。韓安中爲尙書右丞。韓冲,文公裕,李神倚,鄭克永,林存,崔巨鱗等。幷召還復官職。

    秋七月。王還宮。○西北界蝗。○八月。以李瑋爲中書令。致仕。

    以任妃其外孫女也。

    九月。金遣使告滅宋。

    先是。金兵入汴。邊報妄傳。金兵敗北。宋師乘勝深入。鄭知常,金安等奏。時不可失。請出兵應接宋師。以成大功。使主上功德。載中國史。安。卽粲也。王時在西京。遣人馳問於金仁存。對曰。傳聞之事。恒多失實。不宜聽浮言興師旅。以怒強敵。及金富軾還。果知其妄。至是。金陷汴京執二帝。遣宣慶使耶律居瑾張淮等來。詔諭趙主父子幷燕越鄆王以下宗族四百七十餘人。差押赴闕。冊命亡宋太宰張邦昌。爲大楚皇帝等事。使還。附表以謝。

    冬十一月。遣使如金。

    謝賀生辰及賀正也。歲以爲常。

    十二月。侍中金仁存卒。

    仁存明敏好學。少登科。歷事宣獻肅三朝。以內侍掌奏事。睿宗在東宮。講論語。仁存撰新義進講。自幼至老。手不釋卷。其在臺省。所陳皆經國遠猷。一時制誥。多出其手。再掌禮闈。多得名士。三子一弟。皆以文墨顯。時人比之江左王謝。及卒。謚文成。

    翰林學士鄭克永卒。

    克永好學工文詞。甞從崔弘嗣入宋。其製述爲中國人稱許。

    以金富佾爲中書侍郞平章事。○是歲。宋南遷。

    戊申六年春正月。仁德宮火。○太白經天。○二月。南京宮闕火。○三月。以李公壽爲侍中。金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崔思全爲左僕射。○宋遣使來聘。

    宋綱首,蔡世章。賫高宗卽位詔來。

    〈按。通考曰。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卽位。卽遣胡蠡等。爲高麗國信使。朝廷盖憂其通金人也。金人亦以是時。遣王樞。持冊使高麗。亦憂其爲我用也。蠡之回。史失書。按。此不見本史。〉

    夏四月。帶方公俌卒。

    王欲召俌還。命未下而卒于謫所。

    量移拓俊京,朴昇中于田里。

    以俊京功不細。昇中以文翰歷仕累朝故也。

    六月。以崔弘宰爲門下侍郞平章事。

    資謙旣敗。凡爲其所斥者皆召還。惟弘宰甞與謀於韓安仁之死。故爲諫官論駁。?後召。及拜相。自言竄逐以來。家産蕩盡。納貨賣官。無所不至。

    宋遣刑部尙書楊應誠。請假道如金。不許。〈宋史。作楊應忱。〉

    宋高宗卽位。聞金人遷二帝於五國城。與本國相近。欲自本國取路通問。遣應誠等。爲國信使。航海而來。宣詔於王。諭以假道。應誠等至舘。移書請假道。迎請二帝甚懇。且曰。若貴國慮因此生事於金人。應誠等只是持國書禮幣。前去請和。卽非爭闘。貴國但津發使人一行。至界上。先報知金人。以聽可否。則自是無由生事。然則不虧二百年忠順之義。亦以報列聖眷遇之恩。國家報功倍於疇昔。而四方諸國益仰令名。王以書答曰。伏聞二帝遠征。擧國憂憤。雖不能應時奔問官守。而臣子之心。豈遑寧處。皇帝初登寶位。首遣侍臣。欲令小國津發前去。迎請二聖。使副繼以公牒。懇意備至。敢不拜命。然女眞之始。甞臣屬我國。或隨我使入貢。近者陷沒大遼。侵犯上國。自此。兵威益大。抑令小國稱臣。小國不得已而從之。彼常疾我樂率上國。近欲侵凌。如聞使節假道入境。必猜疑生事。非特如此。必以報聘爲名。假道入朝。則我將何辭以拒。苟知海道之便。則小國之保全難矣。而淮浙緣海。得不慮其窺覦耶。應誠往復不已。王又答曰。上朝先是。令小國往諭女眞來朝。小國窃慮女眞。不可使窺中國富盛。不敢奉詔。朝廷不以爲然。遂多方招諭。厚賜金帛。彼旣知中國虗實。窺心一動。長驅深入。騷擾京師。小國與金國。疆埸相接。熟知情僞。今使節由此而往。則彼必由此復禮。又况其國東濱大海。尤善水戰。彼托以復禮。審知淮浙形勢。萬一具戰艦浮海而下。襲其不意。窃恐北苦陸戰。南苦水戰。首尾受敵。爲患必鉅。事至於此。雖悔可追。小國所以不獲奉詔者。天地洞鑑。不敢餙辭。亦以此意附表。欲令轉奏。應誠等怒。不受附表及所贈禮幣而去。宋馬端臨曰。高麗若導應忱以往。金人有假道於虞之謀。則揚帆直指吳會。更無顧忌矣。然則王楷所以答使者之語。皆忠言至計。未可訾也。政和之求醫而獻忠謀。建炎之肅使而不奉詔。則麗人固能報恩。而未甞負恩也。〈按。方金之暴興。寰宇受制。宋人據天下之大。不能抗衡。而欲使蕞爾小國。有所作爲於其間。其計亦踈矣。我若不自量。輕挑强隣之疑慮。則事終不諧。而我必先爲虀粉矣。〉

    〈按。通考曰。建炎二年。詔募能使絶域者。浙東路副總管楊應忱。應詔請行。自言。隨其父任邊吏。熟知虜情。高麗女眞路甚徑。請身使三韓。結鷄林以達燕雲。三月。假刑部尙書。往使浙東。帥臣翟汝文奏言。應忱欺罔君父。自爲身謀。若高麗辭以大國假道。以至燕雲。而金人或請問津。以窺吳越。將何辭以對。必致辱命。取笑遠夷。請毋遣。不從。六月。至高麗國王楷諭旨。楷拜詔已。與應忱對立而議。楷曰。大國自有山東路。何不由登州往。應忱曰。不如貴國最徑。第煩國王傳達金國爾。三節人皆二十八騎。皆自齎糧。楷有難色。已而命其臣傅佾。至關中。且言。金人見造舟。將往二浙。若引使者至其國。異時欲假道至浙。何以答之。麗人之辭。果如汝文所料。應忱曰。女眞不能水戰。佾曰。彼甞於海道往來。况女眞舊臣本國。近乃欲令本國臣事之。可見強弱。居數十日。復令其臣崔洪宰等。就舘議。執前說不變。舘伴使文公仁亦曰。往年公仁入貢上國。甞奏上皇。金人人面獸心。不可相親。今十二年矣。洪宰曰。大朝何不鍊兵與戰。應忱留高麗六十四日。終不奉詔。不得已受其拜表而回。十月。至闕入對。具言其狀。上怒楷負國恩。尙書朱勝非曰。彼與金爲隣。與中國隔海。遠近利害甚明。此乃曩時待之太厚。今安能責報。右僕射黃潛善曰。若以巨舟。載精甲數萬。徑造其國。彼寧無懼乎。勝非曰。越海征伐。燕山之事可鑒。上怒始霽。時。開封尹宗澤。亦請遣使通高麗。令出兵攻賊。十一月。楷遣其臣尹彦頤入使。以禮舘待遣回。應忱之回也。九月癸未。發三韓。戊子。至明州之昌國縣。僅六日耳。海道之當防如此。○馬端臨曰。高麗之事中國。盖欲慕華風而利歲賜耳。中國之招徠高麗。盖欲柔遠人以餙太平耳。國運中否。强胡來侵。則聘問之事。可以已也。蕞爾島夷。昔日臣遼以自存。金之强暴。旣滅遼而有之。且荐食中華。傾覆中京。謂高麗能禦之耶。然則楊應忱之行。亦無謂也。欲倚以求成也。則彼豈能主宋人弭兵之盟。欲倚以救難也。則彼豈能效秦人無衣之賦。且當時所遣卑辭祈請之使。如溥雩王倫之徒。未甞不得以自達於金也。然我使之往也。如石沈海。彼兵之來也。如火燎原。卒不得其要領。又何須涉鯨波踐異境。假道於三韓。以求達耶。燕雲距江淮數千里。其間土地人民城郭。固我之封疆。以此衆戰。掎角牽制。彼亦未能保其長驅而必勝也。若高麗奉命。導應忱以往。而金人有假道於虞之謀。則揚帆直指吳會。更無顧忌矣。然則翟汝文所料。與王楷所以答使者之語。皆忠言至謀。未可訾也。朱丞相之言固得之。然政和之求醫而獻忠謀。建炎之肅使而不奉詔。則麗人固能報恩。而未甞負恩也。過乎此。則難以責之耳。至於黃潛善之妄言謬計。尤爲可笑。所謂精甲數萬。豈可襲高麗於海外。胡爲異時。不能以此抗金人於維揚耶。季布謂樊噲面諛可斬。此語。潛善可以當之。〉

    秋八月。遣使入朝于宋。

    遣禮部侍郞尹彦頤等。上表具陳事勢。不敢從命。辭理明懇。金富儀之作也。〈表曰。天地之仁。各令萬物而咸遂。帝王之道。不責衆人之所難。敢吐忱辭。仰干聦聽。窃念本國。地分東鄙。世事中華。昨者聞兩聖之播遷。擧三韓而悲痛。旣不能奔問官守。以申臣子之誠。又未得首倡義兵。以徇國家之難。今伏遇皇帝陛下。起從元帥之府。光襲先王之基。臣屬室家焚蕩之餘。當軍國擾攘之際。雖命出重嚴。乃事難遵禀。盖彼金國。接我鴨濱。旣乘猾夏之威。又有害隣之意。常令密謀。以待釁端。如聞仗節之假道。則必應時而生事。或揚兵可畏而責禮。或復禮爲名而請行。在此路衝。將何辭拒。彼衆我寡。旣難可以與爭。唇亡齒寒。又焉知其非禍。豈徒今日之扼腕。必有他時之噬臍。職此多艱。理非自慢。伏望皇帝陛下。念臣內懷嚮慕。悶臣外迫侵凌。山藪示藏。雷霆收怒。小國有保全之幸。上朝無藩屛之危。卛諸侯而尊周王。非敢期齊晉之故事。任厥土而作禹貢。願不失靑徐之舊儀。丹慊不誣。皇天是證。〉宋以禮舘待。十二月還。因詔曰。顧孝友之思。雖欲伸於己志。然幾微之際。亦當盡於人情。

    王幸西京。○太白經天。○冬十月。南界海賊平。

    先是。南界海賊多起。以御史丞鄭應文。爲宣撫使。往諭之。至是。溟珍,松邊,鵝洲〈三縣。幷在今巨濟。〉海賊佐成等八百餘人投附。三歧縣〈今三嘉〉置歸厚,就安二塲。宜寧縣置和順塲。以處之。

    王還宮。○遣使如金。

    吏部尙書崔濡。謝宣慶。並進方物。員外郞兪元胥。賀生辰。通事金澤。賀正。自是貢獻不絶。

    十一月。作大華闕于西京林原驛。

    時。妙淸,白壽翰。以陰陽不經之說。眩惑衆人。鄭知常亦西京人。深信其說。以爲上京基業已衰。宮闕燒盡。西京有王氣。宜移御爲上京。內侍金安,洪彜叙,李仲孚。大臣文公仁,林景淸。從而和之。遂奏。妙淸聖人也。白壽翰其次也。其所陳請。無不容受。則政成事修。國家可保也。乃歷請諸官署名。翰林學士承旨金富軾,參知政事任元敱,承宣李之氐獨不署。書奏。王頗傾信之。公仁卽公美也。於是。妙淸等上言。西京林原驛〈在今平壤府北二十里。〉地。是術家所謂大華勢。若立宮闕御之。則可幷天下。金國執贄自降。三十六國皆爲臣妾。故王欣然慕之。幸西京。命從行宰樞。與妙淸相地。至是。刱新宮。命金安督役甚急。時方沍寒。民甚怨苦。翰林學士金富軾。上?極言不可。王不從。

    十二月。金遣使來聘。

    金遣錦州管內觀察使司古德等。詔諭今年八月二十六日。降封趙佶曰昏德公。趙桓曰重昏侯。乃賜衣帶段匹銀器。具如別錄。至可領也。司古德等。上語錄云。聖旨保州之地。特行割賜。貴國尙未進納誓表。於理豈爲穩便。逃移戶口。皆稱物故。殆未可亮。近代宋人夏國。與舊遼洎朝廷立誓書及表。皆有若渝盟。社稷傾危。子孫不紹。神明殛之。無克祚國之語。今納誓表。朝廷亦當回賜誓詔。爲長遠之計。王答書申辨。兼附表以謝。

    己酉七年春正月。三日並出。

    相連如虹。

    樞密副使韓冲卒。

    冲性剛直敢言。篤學能文。政尙廉惠。甞再守西京留守。民皆相賀。

    二月。大華闕成。王幸西京。

    妙淸之徒。上表勸王稱帝建元。鄭知常等贊助之。或請約劉齊。挾攻滅金。識者皆以爲不可。而猶喋喋不已。王終不聽。至是。王御乾龍殿受賀。妙淸,白壽翰,知常等言。方上坐殿。聞空中樂聲。以爲御新闕之瑞。遂草賀表請。宰樞不從。知常憤歎不已。表竟不得上。

    三月。王還宮。赦。

    以西京新宮成也。給還拓俊京妻子職田。李之美兄弟。並許任便聚居。以西京勞於土木。發倉賑之。所過州縣。减今年租稅。

    白虹貫日。○視學。

    王釋奠于先聖。命大司成金富轍。講書無逸。使起居郞尹彦頤及諸生。講問大義。賜酒食。諸生表賀。

    夏四月。王迎佛骨於大安寺。入仁德宮。○五月。詔禁奢侈。

    詔曰。今上自朝廷。下至民庶。競華靡之風。襲丹狄之俗。朕庶幾率先。以革俗末。其乘輿服御。皆去華尙質。

    中書請降忠州爲郡。不許。

    忠州人劉挺弑父。中書門下奏。州吏不能敎民。請下吏降州爲郡。王問左右。對曰。邾婁定公時。有弑父者。殺其人壞其室洿其宮而止耳。降州爲郡。非古法也。從之。〈按。邑有弑逆。則誅罪瀦宅。如邾人之法。盡矣。責長吏之不能宣明敎化。致有惡逆。宜矣。若其降號。或移屬他邑。已甚無謂。况吏民之貽弊不貲者乎。〉

    秋七月。太白經天。○八月。初置書籍所。

    王命承宣鄭沆。讀宋朝忠義集。王欲以聽政之暇。與諸學士講學。以壽昌宮側故侍中邵台輔家。爲書籍所。褎集文書。令金富轍,林完諸儒臣更直。

    九月丙午朔。日食。○冬十月。遣使東北兩界。點檢兵仗。

    先是。王問邊事於金富轍。對曰。杜牧言上策莫如自治。宋神宗與文彦博議邊事。彦博曰。須先自治。不可略近勤遠。王安石曰。苟能自治。七十里而王天下。今以萬里之天下而畏人者。由不自治也。今我三韓之地。豈特七十里而已哉。然而不免畏人者。其咎在乎不先自治而已。良騎野合。交鋒接矢。决勝當時。戎狄之所長而中國之所短也。強弩乘城。堅營固守。以待其衰。中國之所長而戎狄之所短也。宜務先所長。以觀其變。此梁商之策。甚合於今之形勢。宜令京城及諸州鎭。高城深池。畜強弩,毒矢,雷石,火箭。遣使督察。以賞罰之。王從之。

    十一月。遣使如金。

    金旣許保州之請。督令進誓表。至是。令金富轍撰表。遣盧令琚,洪若伊等。其略曰。窃以周官司盟。掌盟約之法。盟邦國之不協。與萬民之犯命。而詛其不信而已。至於衰季。春秋列國。交相猜疑。不能必於誠信。而惟盟誓之爲信。故詩人譏其屢盟。夫子與其胥命。伏惟陛下。略諸細故。待以殊禮。錫以邊鄙之地。諭以貢輸之式。謹當誓以君臣之義。苟或渝變。神其殛之。〈按。金史曰。金國信使韓昉。來督誓表。高麗徵國中讀書知古今者。商確辭旨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甞失藩臣禮。今事上國。當與事遼宋同。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廵狩。羣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廵。諸侯各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高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昉曰。誓表朝會。一言决耳。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

    大霧晝晦。

    凡十餘日。

    十二月。大閱于東郊。

    庚戌八年春正月。金遣使來。○夏四月。宋遣使。詔止信使。

    帝遣進武校尉王政忠。詔曰比年多故。暫住江湖。若信使之鼎來。恐有司之不戒。俟休邊警。當問聘期。

    〈按。通考曰。建炎三年八月。上謂輔臣曰。高麗貢使將至。聞上皇遣內臣宮女各二人來。朕聞之。一則以喜。一則以悲。呂頤浩曰。此必金人之意。若非彼意。此數人雖至高麗。高麗必不肯令來。於是。乃詔止之。使汪藻撰詔。略曰。言念比年。實惟多故。玆移仗衛。暫住江湖。如行使之果來。恐有司之不戒云云。〉

    令百官出米。設祚福齋于佛寺。

    侍中李公壽等建議。令百寮出米有差。設齋于現聖,靈通二寺。爲國家禳灾祈福。兪氏曰。高麗立國。多尙異端。自燃燈八關。而祈福禳灾黷雜之祀濫觴焉。如公壽之賢。而亦不免波流風動。餘何責焉。

    郭輿卒。

    睿宗時。輿久居禁中。固求退居。睿宗賜第于城東若頭山。號東山處士。屢微行訪之。寵遇無比。〈按。睿宗甞微行至山齋。輿適入城。徘徊久之。賦詩十韻。題壁曰。何處難忘酒。尋眞不遇迴。書窓明返照。玉篆掩殘灰。方丈無人守。仙扉盡日開。園鶯啼老樹。庭鶴睡蒼苔。道味誰同話。先生去不來。輿還見追和云。何處難忘酒。虗經寶輦廻。朱門追小宴。丹竈落寒灰。鄕飮通宵罷。天門待曉開。杖還蓬島逕。履惹洛城苔。樹下靑童語。人間玉帝來。觀此二詩。君臣相與之際。可謂密矣。然而不聞有啓沃之術。唯以浮華之詞藻相尙。何貴焉。〉至是卒。命鄭知常。作山齋記。輿終身不娶。然甞守洪州私一妓。將還。詐言仙去。潛携至京。又於山齋。常以婢妾隨之。物議譏之。〈按。麗史不立隱逸傳。使高尙之士。湮沒無傳。若李資玄,郭輿。當時雖有處士之名。而亦曾登科從宦者也。處士者。有道藝之名。謂輿有小藝則可矣。未聞道者也。况其行己無可觀。而徒以當時之褒賞。史筆因而信之。可乎。兪氏提綱。書東山處士郭輿卒。又曰謚眞靜。今皆削之。以戒處士之盜虗名者。〉

    秋七月。御史臺請减國學養士。不從。

    御史臺奏。國學養士太多。供給甚費。請簡留行業成就者若干。餘悉出之。於是。國學諸生。詣闕上書曰。夫崇學育材。理國之本。古之聖賢。必以是爲先務。孔子雖不得位。周流四方。猶養三千之徒。潮州。下州也。韓文公聚生徒。出己俸以給厨饌。况我國家。奄有三韓。旣富而庶。風俗文物。擬諸三代。國學生徒。不過二百。有司以爲費財而欲削之。豈吾君尊道崇儒之意耶。且佛氏寺觀。遍中外。齊民逃役。飽食逸居者。不知其幾千萬焉。有司曾不是思。而反言國學之費。非公言至論也。願陛下却而不用。詔可。

    承化伯禎卒。○供佛骨於重華殿。○左遷侍御史高唐愈。爲工部員外郞。

    初。李資謙用事。山僧善諝資富及知水州事奉佑。託營寺院。爲州縣巨害。及資謙敗。其黨皆坐流配。惟奉佑素結宦官。僥倖復職。唐愈論駁再三。忤旨左遷。後復爲臺官。資謙之亂。朝臣失節。多有夤緣宰輔者。唐愈屢上書力爭曰。雖聖上寬大。掩其疵疾。此輩何面目立朝廷見日月乎。王雖是其言。不忍盡棄大臣。尋擢唐愈。爲禮部郞中。實奪臺職也。唐愈後改名兆基。

    暴風雨雹。

    太史奏。自立夏至立秋後。時令不調。暴風雨雹。此水旱兵喪之灾。黷行齋醮。不足以消變。宜禁之。願省躬修德。上答天譴。王嘉納之。

    八月。幸西京。○九月。西京重興寺塔灾。

    妙淸請王如西京。又置呵吒波拘神道塲于弘慶院。般若道塲于選軍廳。設會凡二七日。又設無勝道塲三七日。其淫黷恠誕。不可詳記。至是。重興寺塔又灾。或問妙淸曰。師之請幸西都。爲鎭灾也。何故有此灾。妙淸慙赧不答。良久曰。上若在上京。則灾變有大於此者。今幸移於此。故灾發於外而。聖躬安妥。或者反信其說。

    冬十月。王還宮。○十二月。遣使如金。

    金人自歸保州。責還投入人口。累歲不已曰。新舊戶口。其數不少。無因俱爲物故。至如身歿。須有遺骸。或其子孫婆婦。疾速刷聞。至是。遣左司郞中金端等。請寢其事。金主回詔曰。告奏事續當報諭。是後不復責以必還。而邊境無事矣。

    詔侍從。各擧遺逸一人。○兎山地燃。

    兎山〈在今白川郡南十五里。〉西南方。有火從地出。焚草木燃沙石。東西千三百餘尺。南北三千三百餘尺。九十餘日。通晝夜光明遍地。後因雨漸息。

    辛亥九年春二月。齊安公偦卒。

    初。李資謙擅權。猜忌宗室。奏貶帶方,太原二公。偦乃請去衛從。杜門謝客。縱酒自晦。故得免。

    三月。禁諸生治莊老之學。○夏四月。制戶部以五典敎民。○五月。停內外錦繡工作限十年。○太白經天。○六月。禁萬佛香徒。

    時。僧俗雜類聚集成羣。號萬佛香徒。或念佛誦經。作爲詭誕。或賣酒鬻葱。或持兵踴躍遊戱。令御史臺金吾衛。廵檢禁止。

    發粟賻役死民家。

    時。營宮室。三道伐木民死者頗衆。王命發粟。賻其妻子。

    秋八月。禁巫祀。旣而弛之。

    日官奏。近來巫風大行。淫祀日盛。請遠黜羣巫。詔可。諸巫患之。斂銀甁百餘。賂權貴奏曰。鬼神無形。其虗實恐未可知。一切禁之未便。王然之。遂弛其禁。

    置八聖堂于西京大華關。

    先是。內侍金安。請以白壽翰所奏天地人三庭事宜狀。傳示侍從官。從之。至是。妙淸說王。置八聖堂于林原宮中。祀諸佛及國內名山之神。〈按妙淸傳。八聖。一護國白頭嶽太白仙人。實德文殊師利菩薩。二龍圍嶽六通尊者。實德釋迦佛。三月城嶽天仙。實德大辨天神。四駒麗平壤仙人。實德燃燈佛。五駒麗木覔仙人。實德毗婆尸佛。六松嶽震主居士。實德金剛索普薩。七甑城嶽神人。實德勒叉天王。八頭嶽天女。實德不動優婆夷。〉皆繪像。金安,鄭知常以爲。此聖人之法。利國延基之術。遂命知常。爲文而祭之。其文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是名得一之靈。卽無而有。卽實而虗。盖謂本來之佛。時。白壽翰自稱妙淸弟子。以詭譎惑衆。金安,知常,文公仁。皆稱爲聖人。武人崔逢深。亦師事妙淸。甞上言。陛下欲平治三韓。舍西京三聖人。無與共之。卽指妙淸,壽翰,知常也。其餙誣狂妄。皆如此。先是。林原闕內。自庭除至宮中。幽深塵埃之處。皆有鳥跡。人謂將爲丘墟之兆。

    遣使如金東京。

    先是。金主領兵三萬。到東京。朝廷莫測其意。遣閤門祗候庾僓。名爲持禮使。書狀崔逢深。武人。甞大言與我壯士千人。可入金國。虜其主來獻。直門下省安稷崇等。言其狂妄。恐生事不宜遣。不允。僓等如東京。密探動靜。不達而還。至冬復遣之。

    冬十二月。天狗墜。

    壬子十年春正月。始修上京闕。

    李資謙之亂。宮闕灰燼。至是。始命營修。及開基。妙淸自言。有太一玉帳步法。得之康靖和。靖和得之道詵。以甲兵槍劒。環立四方。令宰相崔弘宰等。公服序立。其法詭秘。不可詳。

    二月。遣使入朝于宋。

    去年。宋都綱卓榮來言。宋已平兩浙。皇帝駐蹕越州。王以榮所奏狀。示宰輔曰。前者侯章,歸中孚來請援。不能從。楊應誠欲假道入金。又不從。祖宗以來。與宋結好。蒙恩至厚。而再不從命。如信義何。於是。崔弘宰等皆言。遣一介行李。先奏便。至是。遣禮部員外郞崔惟淸等。奏表入朝曰。屬兩聖之遠征。旣不能奔問官守。及大人之繼照。又未得稱慶闕庭。終曰。上遵周室。愧莫追晉伯之前功。內屬漢庭。冀不失朝鮮之舊事。帝引見。答以溫詔遣回。五月。還。

    王如西京。

    時。妙淸,白壽翰奏。上京地勢衰。故天降灾孽。宮闕焚蕩。須數御西京。以禳灾集禧。享無窮之業。日官皆以爲不可。鄭知常,金安等曰。聖人之言。不可違也。王乃幸西京。至金巖驛。〈在今平山府南七里。〉風雨暴作。晝忽晦冥。衛士顚沛。王執轡迷路。或陷泥觸石。侍從失王所之。宮人號泣。及晩。雨雪寒甚。人馬駱駞死者非一。妙淸曰。我曾勑雨師風伯。乘輿上道。勿作風雨。旣許而食言。可憎。其誕妄類此。西京父老。希妙淸,知常旨。上表請稱帝建元。知常等因說王曰。大同江有瑞氣。此神龍吐涎。千載罕逢。請上應天心。下順人望。以厭金國。王以問承宣李之氐。對曰。金國強敵。不可輕也。况兩府大臣。留守上都。不可偏聽一兩人之言。以决大議。王乃止。妙淸,壽翰。甞密作大餠。空其中穿一孔。盛熟油。沉于大同江。油漸出浮水面。望若五色。妙淸等因言。神龍吐涎。此嘉瑞也。請百官表賀。知常之言。盖以此也。王遣文公仁等。審視之。有業油韂者。言熟油浮水則有異色。使泅者索得大餠。乃知其詐。參知政事任元敱上書言。妙淸,白壽翰等。肆其姦謀。以怪誕之說。誑惑衆心。一二大臣及侍從之人。深信其言。上惑天聽。臣恐將有不測之患。請戮妙淸等於市。以絶禍萌。不報。

    夏四月。判秘書省事金富佾卒。

    富佾少力學登第。睿宗置寶文閣。日與儒臣。講論經史。富佾?辯折衝。人莫之敵。名重當世。文章華贍。凡國家詞命。必命潤色。爲人寬厚儉約。不喜臧否人物。不事生産。睿宗以富佾,富軾,富轍兄弟三人。皆文翰侍從。封其母大夫人。勑歲廩粟四十石。母以爲。旣得諸子祿養。此亦國恩。辭不受。及卒。謚文簡。

    王游于大同江。

    王以睿宗忌月。樂懸而不作。鄭知常奏。禮有忌日。不聞有忌月。若有忌月。則有忌年矣。請樂以副都人之望。王從之。

    閏月。王還宮。赦。

    鄭知常欲王長御西京。承宣鄭沆。再?請修葺舊宮還御。王然之。

    以崔滋盛知貢擧。

    時取進士。出賦題云。聖人能以天下爲家。省官奏。耐古能字。今以耐爲韻。請命改試。不允。因命滋盛更試。又命題云。天道不閉而能久。省臺又奏。禮記云不閑。鄕本家語爲不閉。盖謬誤耳。今貢院不考正經而據錯本。請罷滋盛等。停今年選擧。王命只取經義論中格者二十五人。御史任元濬等。請追奪今年及第名牌。改試。不報。元濬等退而待罪。臺空凡七日。又國學生井彦伯等五十人。上書請改試。王命司業李之氐。諭之曰。謗訕朝政有常刑。今姑赦之。宜修行藝。以待來選。

    秋七月。京城饑。

    牛一頭米四斗。布一疋六升。街巷饑莩相望。

    八月。大水。

    時大雨。漂沒人家。不可勝數。又水湧奉恩寺後山上古井。奔流入國學。漂沒經史百家文書。

    彗星見于八穀。

    指西北。長三尺。

    冬十月。震開國寺塔。○十一月。制焚丙午逆黨文書。

    制曰。朕幼冲卽位。未堪多難。山崩泉湧。變異繼作。尙賴忠義匡救之力。革去舊釁。然所大惜者。丙午一事耳。噫。大義滅親。古亦有之。親親之恩。天性自然。每一念來。痛心切骨。所謂黨與者。雖附權託勢。豈其一切與圖不軌。除已流竄者定罪書名史籍外。凡刑駁文書。悉焚之。蕩滌瑕垢。大開自新之路。還俊京職田于其子。

    置御衣于大華闕。

    妙淸言。若不長御西京。設御座置御衣於大華闕。則福慶與親御無異。王遣文公仁。奉御衣置之。

    十二月。以金富軾爲中書侍郞平章事。

    癸丑十一年春正月。罷武學取士法。

    先是。朝廷患武學齋生赴擧者少。策論雖不合格。隨分選取。得第甚易。於是。諸生爭屬武學。棄本逐末。才器駑下。有名無實。且武學漸盛。將與文學人角立不和。制自今已登第者。與文士一軆叙用。武學取士及齋號。並令停罷。

    二月。立子徹。爲王太子。

    徹時年七歲。王妃任氏之子也。後改名晛。

    遣使入宋。至海而還。

    遣韓惟忠,李之氐。如宋謝恩。至洪州海上。遇風幾覆。不達而還。

    〈按。通考曰。紹興二年十二月。明州言高麗使將到。三年正月。詔以法惠寺爲同文舘以待。旣以卒不至。以入洋風敗舟爲辭。議者謂其設詐以侮我也。〉

    夏五月。蝗。

    時。亢旱閱月。京畿山野。蝗虫食松葉殆盡。諫官奏曰。蝗虫食松。此盖國多邪人。朝無忠臣。天意若?位食祿無功如蟲矣。救之不早。則兵起。擧有道置高位。灾可消也。昔。晉武帝寵任賈充,楊駿。有蝗虫。此不黜無德之效也。梁大同初。蝗食松栢葉。京房曰。食祿而不益聖化。天視以蟲。蟲無益於人而食萬物。此公卿食祿無益之應也。天灾以類而見。知臣莫若君。請進賢退不肖。王遂下詔。責躬。申戒百寮。且令褒擧淸白節義之人。〈按。道詵謂我東水根木榦之地。故色尙靑黑。而務令養松。松嶽之得名。亦以此也。高麗人以蟲食松葉。爲大灾異。爲其害所尙也。諫官之奏。誠得其要。而仁宗便能知咎自責。亦其賢哉。後世進退賢邪。寂然無聞。廟筭不出於區區捕埋之末。抑可謂昧其本矣。〉

    王御崇文殿講易。

    命平章事金富軾講易。使司業尹彦頤等問難。先是。彦頤父瓘。撰大覺國師碑文。不工。其徒密白。王令富軾撰之。不讓。彦頤心嗛之。至是。使彦頤問難。彦頤頗精於易。辨問縱橫。富軾難於應答。汗流被面。遂與彦頤有隙。

    六月。命有司。察父母死不葬者。

    其遊蕩累年不葬者。檢察治罪。貧不能葬者。令給葬費。

    崔弘宰以罪罷。

    諫官崔惟淸等。上?論崔弘宰貪虐亂法。爲國巨害。近來旱蝗並作。盖貪邪在位。蠧國病民所致也。宜加黜罰。以答天戒。乃左遷爲守司空右僕射。未幾。復拜平章事。

    旱。

    自五月不雨。至于秋七月。王如奉恩寺。禱雨於太祖眞。得大雨三日。〈益齋集補。〉

    九月。李瑋卒。

    瑋以椒掖尊親。富貴冠一時而喜殖貨。家居。雖米?。出入必知之。

    冬十月。王親饗國老。○十一月。兩日並出。○直門下省李仲等。上?請黜妙淸等。不報。

    仲與侍御史文公裕等。上?曰。妙淸,白壽翰。妖人也。其言恠誕不可信。近臣金安,鄭知常,李仲孚,宦者庾開。結爲腹心。屢相論薦。指爲聖人。又有大臣從而信之。是以主上不以爲疑。正人直士。皆嫉之如讐。願速斥遠。言甚切直。不報。

    甲寅十二年春正月。祭籍田。始用大晟樂。○白虹貫日。○以妙淸爲三重大統。知漏刻院事。○二月。月失度。行角亢之南。○王幸西京。

    駕至馬川亭。將軍金勇馬驚。若有物驅之。急逸過駕前。勇墜地幾死。王至大同江。御龍船。忽北風暴起。船上帷幕器皿皆震動。天氣大寒。王遽起更衣。促駕入宮。

    三月。王御大華闕。暴風隕星于地。

    駕初發。暴風揚塵。人馬不能前。流星墜地大如斗。

    王還宮。○夏四月。以任元敱爲中書侍郞平章事。○隕霜殺草。○五月。旱。雨血于廣州。地震。

    時旱甚。禱雨于廟社。王詣太祖眞殿。流涕告禱。猶不雨。赦流罪以下。又雨血于廣州。淸風池水化爲血。

    王下敎求言。國子司業林完。上書請誅妙淸。不報。

    王以天變異常。旱氣亦甚。詔三品以上。各上封事。陳弊政民瘼。無所隱諱。國子司業林完上?曰。臣甞謂。進言非難而聽其言爲難。聽言非難而行其言爲尤難。近者天變異常。陛下秪畏天命。下詔求言。此萬世之福也。傳曰。應天以實。不以文。實者。德也。文者。若今道場齋醮之類是也。人君修德以應天。不與福期而福自至。若不修德。徒事虗文。則非徒無益。適足以瀆天而已。陛下豈不可勉强以實而應之耶。勉强以實。在乎革當今之弊。革當今之弊。在乎遵太祖之遺訓。擧文宗之舊典而已。近來一切反舊。凡百執事。倍數於前。驕侈日滋。廉耻道喪。挾權恃勢。剝削誅求。加之以重斂勞役。人心胥怨。今欲行祖宗之法。必不利於權貴。故雖有善政。朝行夕改。法度無常。實非陛下勉強修德之意也。惟陛下至誠發於聖心。責諸輔相。質之神明。痛抑左右欺蔽之姦。絶其陰陽怪誕之說。日愼一日。行之不已。近日恠誕之說。大起於妙淸。惟事姦詐。欺君罔上。與宋朝林靈素無異也。左右近習及諸大臣。交相薦譽。以爲聖人。根深蔕固。牢不可拔。大華宮之役。本爲求福。今已七八年而無一休祥。百姓怨咨。灾變荐至。天其或者警悟陛下耳。陛下豈可惜一姦臣而違天意乎。願陛下奮乾剛之威。斬妙淸之首。上以答天戒。下以慰民心。不報。完。宋人也。

    六月。太白經天。○震西京大華闕乾龍殿。

    崔氏曰。仁宗身經李拓之亂。宜其動心忍性。增益其知識。而復爲妙淸嬰弄。天之警告。惓惓懇至而終不悟。賊淸旣反。勞民動衆。三年而僅平之。王雖噬臍。尙何及哉。

    秋七月。鑿蘇泰河道。

    安興亭下海道。爲衆流所激。又有巖石之險。往往覆舟。或獻議由蘇泰縣〈今泰安〉境。鑿河道之。則船行捷利。遣內侍鄭襲明。發旁郡卒數千人。鑿之未就。〈今泰安郡西三十四里。有安興梁。古稱難行梁。掘浦在郡東十三里。卽鄭襲明所鑿處。〉

    九月。王將行西京。旣而止之。

    時。妙淸之黨。固請西廵。欲濟逆謀。王下兩府議之。金富軾曰。今夏雷震乾龍殿。不是吉兆。避灾於此。不亦左乎。况今西成未收。車駕若出。必蹂禾稼。非仁民愛物之意。乃與諫官上?極言。王從之。右正言黃周瞻。希妙淸旨。請稱帝建元。不聽。

    冬十月。白虹貫日。○十一月。太白經天。

    乙卯十三年春正月乙巳朔。日食。

    密雲不見。

    妙淸與分司侍郞趙匡等。據西京叛。遣平章事金富軾。帥諸軍討之。

    妙淸與分司侍郞趙匡,兵部尙書柳旵,〈初減切。日光也。〉司寧少卿趙昌言,安仲榮等。據西京反。矯制囚留守員僚。又遣人。執西北面兵馬使李仲。幷諸僚佐諸城軍將及凡上京人在西都者。無貴賤僧俗。皆拘之。遣兵斷岊嶺道。劫發諸城兵。又矯制徵兵兩界。掠近道牧馬入城。國號大爲。建元天開。自號天遣忠義軍。署置僞官。欲分數道。直趣上京。時。白壽翰在上京。其黨在西京者。爲書招壽翰曰。西京已反。可抽身以來。壽翰以其書奏之。王召示文公仁。公仁曰。是事可疑。難究眞僞。姑闕之。旣而有人自西京逃還者。詳言其反狀。王乃以金富軾爲元帥。將中軍。金正純,鄭?淑,盧令琚,尹彦頤,高唐愈等佐之。吏部尙書金富儀將左軍。金旦,李愈,尹彦旼等佐之。知御史臺事李周衍將右軍。陳淑,梁祐忠,陳景甫等佐之。富儀。卽富轍也。先遣右軍。往諭東北諸城。仍搜賊黨。命富儀率左軍。先趣西京。

    白壽翰,金安,鄭知常伏誅。

    富軾將出師。與諸相議曰。西都之反。鄭知常,金安,白壽翰等與謀。不去是人。西都不可得平。乃召知常等三人至。密諭金正純。使勇士曳出斬於宮門外。乃奏之。人言富軾素與知常。齊名於文字間。積不平。至是。託以內應殺之。知常有俊才。擢高第。出入省闈。謇謇有古諍臣風。詩得晩唐體。然性浮誕虗僞。惑於妙淸。竟以逆誅。崔氏曰。春秋之法。誅亂討賊。必先治黨與。知常爲妙淸腹心。表裏爲奸。其爲逆黨無疑。富軾仗鉞專征。先治黨與。不誅知常而誰與。前輩謂富軾文字間積不平而殺之。以啓後人之疑。其不知春秋討賊之義矣。吳氏曰。妙淸之奸謀。慫惥而成之者。知常等數人而已。知常爲妙淸黨與明矣。命專討叛。義先誅黨。但咫尺宮門。非閫外在軍之日。而不先奏聞。擅誅君側之臣。難免時人之譏矣。其後子藩之執吳祈。李高之劫韓賴。善惡雖殊。大抵麗朝脅君之習。未必非富軾啓之也。〈按。兪氏書金富軾殺內侍鄭知常,金安,白壽翰。此以三人爲無罪。而譏富軾之專殺也。然而知常等浮虗誕妄。常信妖僧。雖不與之同逆。而贊成其勢之罪。不容誅矣。今以國討書之。以爲後戒。〉

    金富軾進軍至安北府。趙匡斬妙淸以降。

    朝廷遣內侍柳景深。往諭西京。妙淸等迎拜。付書遣還云。願主上移御此都。不然必有變。辭甚不遜。繼遣詹事崔京。上表略曰。陛下創大華之闕。臣等望盤庚之遷。車駕若臨。兵戈可戢。表至。咸曰。以臣召君。可斬其使。王賜京酒食。慰諭遣還。王御天福殿。富軾戎服入見。王親授鈇鉞曰。閫外之事。將軍制之。然西賊皆吾赤子。愼勿多殺。富軾次金郊驛。獲賊諜。解縛慰遣之曰。歸語城中人。大軍已發。有能自新效順者。可保性命。不爾。天誅不可久逭。會。天雨雪。士卒凍餧。衆心解弛。富軾撫循賙給。軍情乃安。王以近臣洪彜叙等。與西京人素厚。授詔往諭之。彜叙懼不入。使吏傳詔而還。富軾奏流之。至寶山驛。〈在今平山府北二十里。〉閱兵三日。集將佐問計。皆言兵貴神速。宜卷甲疾馳。掩賊不備。若所至淹留。使賊得爲計。非我之利。富軾曰。不然。西京謀反。已五六年。其設計必周。戰守之具旣備。然後乃擧。今欲掩其不備。不已晩乎。且我軍有輕敵心。器仗未整。猝遇伏兵窃發。一可危也。頓兵堅城之下。天寒地凍。壁壘未就。忽爲賊所乘。二可危也。又聞賊矯制。徵兵兩界。列城狐疑。莫辨眞僞。萬一有姦人應之。表裏相結。道路梗塞。禍無大於此矣。莫若引兵從間道。繞出賊背。取諸城軍食。以餉大軍。告諭順逆。使與西人絶。然後益兵休士。飛檄城中。以大兵臨之。此萬全之計也。遂引兵會左右軍。聯次以行。富軾徑趣成州。〈今成川。〉馳檄諸城。諭以奉辭討賊之意。遣軍吏招諭西京。且覘城中虗實。引諸軍道漣州。〈今价川。〉抵安北府。〈今安州。〉陳淑,李周衍等。自東界來會。先是。西北諸城。猶懷顧望。及大軍至。諸城震慴出迎。於是。富軾復遣人西京。諭降數四。匡等知不可抗。意欲出降。自以罪重。猶豫未决。會。平州〈今平山〉判官金淳夫。賫詔入城。匡遂斬妙淸,旵,子浩等首。使分司大府卿尹瞻等。偕淳夫請罪于朝。又投書富軾曰。謹奉詔旨及元帥之言。已斬渠魁獻闕下。欲以羊酒犒獻。敢請日期。於是。富軾遣錄事白祿珍奏之。又貽書兩府曰。宜厚待瞻等。以開自新之路。

    趙匡殺詔使。復叛。

    白祿珍與尹瞻等至京。宰相文公仁,崔濡,韓惟忠等。謂祿珍曰。汝元帥不直趨西京。循迂路以赴安北。吾等奏遣單介。賫詔諭降。非爾元帥之功。爾來何爲。遂縛瞻等下獄。督富軾進討。匡等聞瞻下獄。謂必不免。復據城叛。王遣侍御史金阜,內侍黃文裳。與瞻往頒詔。阜等劫之以威。不加慰撫。西人怨怒。遂殺之。瞻奉太祖眞逃出。復殺之。

    二月。白虹貫日。○金富軾進軍逼西京。

    富軾聞趙匡復叛。遣人諭之。又被殺。富軾怒。與諸將誓告天地。遂進兵。富軾以西京北負山岡。三面阻水。城且高險。未易猝拔。乃環城列營以逼之。又以大同江爲往來之衝。使將守之。號後軍。使陳淑等。屯重興寺。號前軍。且城外民戶甚多。自兵興。丁壯多入城爲戰卒。其餘逃竄山谷。富軾恐其嘯聚爲賊耳目。分遣軍吏招諭。於是。逃竄者悉出。負糧助餉。絡繹不絶。西人沿江築城。自宣輝門。至多景樓。幾二千間。置六門以拒之。

    平章事致仕金珦卒。

    珦起自胥吏。雖無學識。淸愼有幹能。其女嫁李資謙子之甫。不以姻婭附資謙。及與拓俊京。謀執資謙。而不伐其功。王常稱之曰。有功不求人知。可謂賢矣。謚元靖。

    崔弘宰卒。○金遣使告哀。閏月。遣使吊之。

    金太宗殂也。金使之來也。西京人欲遮刺之以搆釁。金國官軍知之。候察甚至。故賊不敢發。

    上將軍李祿千。以舟師攻西京。敗績。

    王遣內侍鄭襲明等。往西京南西海島。會水軍四千六百餘人。以戰艦百四十艘。入順化縣〈今順安〉南江。以禦賊船。至是。又遣祿千等。自西海領舟師五十艘。助討。至鐵島。〈在今黃州西海中。〉欲徑趨西京。會。日暮潮退。襲明曰。水道狹淺。宜乘潮而發。祿千不聽。行至半道。水淺舟膠。賊以小船十餘。載薪灌油火之。隨潮而放。先於路旁叢薄間。伏弩數百。約以火發。同時齊擧。及火船相迫。延燒戰艦。衆弩俱發。祿千狼貝。不知所圖。兵仗皆燒。士卒溺沒殆盡。大將軍金台壽,錄事鄭俊死。祿千蹈積屍。登岸僅免。由是。西人始輕官軍。

    下詔罪己。布告中外。

    時。西賊復反。官軍不利。王乃下詔罪己。深陳旣往之悔。布告中外曰。朕長於深宮之中。暗諸經國之務。憂勤夙夜。雖增若涉之懷。制馭奸?。尙乏先幾之見。丙午擾攘。宮室焚蕩。上辱祖宗之委寄。每辜基業之延洪。適有陰陽之人。出從鎬邑。加之左右之薦。待以大賢。朕誠不明。遂惑其說。乃創大華之新闕。以期祖業之重興。不思一己之勞。屢訪西廵之駕。而吉祥盖寡。灾異浸多。無成乃已。朕方戒於聽從。彼昏不知。日有懷於怨望。擅興軍馬。囚繫官員。意欲陵犯上都。自古大逆之罪。孰如西都之人。呂刑三千。論罪莫先於無上。舜功二十。知人實本於去凶。是用先誅內應之姦。遂有元戎之遣。逆命嬰城。久勞士卒。饋餉屬道。遠近騷然。興言及此。罪實在予。所冀在庭之臣。勤王之卒。奮力殲?。慰寡人之心。釋三韓之憤。然後共補不逮。有望於將來。永言自新。無幾於二過。崔氏曰。漢武帝輪臺之詔。何補旣往開邊之失。唐德宗興元之詔。何救奉天播遷之辱。盖人君不能戒懼於治安之時。而悔艾於多難之際。抑末矣。仁宗墮於逆髡之術。始創西都。勞民動衆。怨讟方興。賊旣據城以反。始下罪己之詔。諄諄播告。吁亦晩矣。

    三月。天狗墜西京。○賊夜襲官軍。官軍擊敗之。金富軾築五城于西京城下。

    富軾慮後軍寡弱。夜密遣步騎一千以益之。賊不知。黎明。渡馬灘〈在平壤府東四十里。〉紫浦。〈今未詳。〉直衝後軍。燒營突進。僧冠宣應募從軍。荷大斧先出。擊殺數十人。官軍乘勝大破之。斬首三百餘級。賊蹂躪溺死甚多。賊勢由是頓挫。時。諸軍野屯數月。富軾恐水潦洊至。爲賊所乘。欲築城按甲。州鎭兵番休就農。持久以伺便。議者言。西京兵少。今當指日平蕩。築城自固。不亦示弱乎。富軾曰。城中兵食有餘。人心方固。攻之難克。不如好謀而成。何必疾戰多殺人乎。遂以州鎭軍。分隷五軍。各築一城。又於順化縣王城江。〈今未詳。〉各築小城。數日而畢。峙兵積穀。閉門休士。雖或與賊交鋒。無大勝敗。遣人西京。百計開諭。王亦遣近臣。賫詔招安。趙匡等自度罪重。殊無降意。而西人稍稍歸順。時有朝臣獻議言。自古用兵。當觀形勢。豈較一時之損傷乎。國家雖與金和親。其意難測。今興師數萬。彌留不决。若隣敵乘釁而動。加以盜賊不虞。何以制之。請遣重臣。不計死傷。刻日破賊。王以示富軾。富軾奏曰。邊警賊變。不可不憂。誠如所議。至於不計死傷刻日破賊。是何不究當今之利害也。臣觀西都。天設險固。未易攻拔。况城中甲兵多而守備嚴。雲梯衝車。皆無所用。童穉婦女。擲甎投瓦。猶爲勁敵。設使五軍傅城而攻。不出數日。驍將銳士。盡斃於矢石矣。賊知力屈。皷譟而出。鋒不可當。何暇備外虞哉。臣欲以全策勝之。不傷士卒。不挫國威耳。兵固有不期速勝者。今以宗社之靈。明主之威。妖賊負恩。行卽殄滅。願以討賊付老臣。使得便宜從事。王亦以爲然。卒排羣議而委之。

    秋九月。遣使入謝于宋。

    宋聞西京亂。遣迪功郞吳敦禮。諭以欲發十萬兵相助。王以賊魁已殲。餘黨破在朝夕。海洋萬里。天兵東下。恐非便宜。乞行追寢。附表辭謝。仍遣使入謝。

    冬十一月。林景淸罪免。

    左常侍李仲,中書舍人李之氐上?曰。虎兕出於柙。龜玉毁於櫝。是誰之過歟。西賊之謀久矣。一二大臣。信其謀而張之。致今日之禍。請賜明斷。誅其黨與。盖指文公仁,景淸輩也。由是。景淸以樞密使致仕。

    金富軾進圍西京。

    先是。五軍會攻西京。不克。涉夏至秋。與賊相持。十月。賊糧盡。簡老弱婦女。驅出之。皆羸餒無人色。戰卒往往出降。富軾知有可取之勢。從尹彦頤之策。命諸將起土山。先於楊命浦〈在平壤府西五里。〉山上。竪柵列營。移前軍據之。分兵二萬四千餘人。負土石材木。以精騎八千餘人。爲游軍。以備剽掠。是月。諸軍聚前軍屯所。起土山跨楊命浦。抵賊城西南。令兵馬使池錫崇及彦頤。晝夜督役。賊大驚。以銳士出戰。又於城頭。設弓弩砲石。盡力拒之。官軍隨宜捍禦。皷譟攻城。以分賊勢。彦頤與陳淑。議定火攻。會。有僑人趙彦。獻計制砲機。置土山上。其制高大。飛石重數百斤。撞楊命門樓糜碎。繼投火毬焚之。賊不敢近。土山高八丈。長七十餘丈。廣十八丈。去城數丈。富軾會五軍攻城。又不克。錄事朴光儒死。賊夜分軍爲三。出攻前軍。官軍擊敗之。賊棄甲入城。

    十二月。太白經天。○以崔濡爲中書侍郞平章事。

    丙辰十四年春二月。金富軾克西京。趙匡自焚死。西賊悉平。

    賊以官軍起土山逼之。欲於城內築重城。尹彦頤,池錫崇曰。大軍之出。今已二年。曠日持久。事變難料。不如潛師突擊破重城。可以成功。富軾不聽。彦頤固請。於是。分銳兵爲三道。又使諸軍。分道攻城。使賊不得專備西南隅。富軾夜率輕騎。馳入前軍。勒諸將大擧。丁巳昧爽。陳景甫以中軍入楊命門。拔賊柵。進攻延正門。池錫崇以左軍踰城入。攻含元門。李愈以右軍亦踰城。攻興禮門。富軾以衛兵攻廣德門。賊以官軍土山未就。不設備。及諸軍皷譟縱火燒城屋。賊兵大潰。官軍乘勝。恣其斬馘。富軾下令。擒賊者賞。殺降及剽掠者死。士皆斂刃而進。會。日暮雨作。麾兵而却。是夜。城中潰亂。僞副元帥趙匡。闔家自焚死。餘黨皆自殺伐。戊午。西京人執賊將崔永等。出降。富軾遣兵封府庫。分兵守諸門。使正純,彦頤等。率兵三千入。頓觀風殿。號令城中。禁擄掠。己未。遣將收拾兵仗。和諭百姓。監檢倉庫。修營客舘。廵檢城內。辛酉。富軾備軍儀。入景昌門。坐觀風殿西序。受諸將賀。使人祠諸城隍神廟。撫慰城中使按堵。遣兵馬判官。奉表獻捷。富軾承制。斬賊將崔永,蘇黃麟,鄭德桓等。梟首三日。分司尙書宋先宥。稱疾杜門。掌書記吳先覺。佯愚不附賊。皆?表門閭。其餘兩班。並執送京師。其勇悍抗拒者。黥西京逆賊四字。流海島。其次黥西京字。分配鄕部曲。王遣承宣李之氐。慰諭將士。賞賜有差。

    以金富軾爲侍中判尙書吏部事。賜功臣號。○文公仁以罪免。

    公仁坐曾薦妙淸。?諫彈奏。左遷判國子監事。公仁誤國罪大而罰輕。時議非之。公仁柔曼雅麗。崔思諏以女妻之。公仁連姻貴族。恣爲豪奢。王字之亦富厚。二人誇詡餙裝。務相繁縟。甞奉使如遼。私贈儐者奇玩。自是。遼人援例。徵索無厭。遂爲巨弊。

    王謁景靈殿。告平西賊。省西京官僚。○五月。貶寶文閣直學士尹彦頤。爲梁州防禦使。

    初。彦頤與富軾有隙。西京之役。彦頤爲中軍佐。有所區畫。富軾多不用。至是。富軾奏。彦頤與鄭知常。深相結納。罪不可赦。於是奏貶。又奏。樞密使韓惟忠。不顧國家安危。凡兵機動輒防遮。貶爲忠州牧使。兪氏曰。彦頤與知常相厚。亦甞勸王稱帝。則宜於亂初知常被戮之時。奏聞貶黜。不與同事。可也。顧乃表爲軍佐。及其間關數年。大亂底定之後。乃數其前過而黜之。其曰不出於修隙。吾不信也。

    赦。

    以西京平也。

    詔復李資謙官爵。封其妻。爲卞韓國夫人。

    詔曰。昔鄭莊公。置姜氏于城穎。誓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旣而悔之。復爲母子如初。今外舅雖歿。而親親之意。終不可忘。可贈檢校太師漢陽公。其妻崔氏。可封卞韓國夫人。崔氏曰。薄昭以帝舅殺漢使。文帝不忍加誅。逼令自殺。先儒曰。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踈如一。昭殺漢使。若從而赦之。則與成哀之世何異哉。今資謙潛圖不軌。其罪逆覆載所不容。與殺使之罪。不啻萬萬。王反不誅。只流于外。得保首領。幸矣。又加厚爵。爲惡者何所懲乎。

    六月。太白經天。○詔减殺牛準殺人之律。

    詔曰。孔子廐焚不問馬。此聖人賤畜之意也。今法。殺牛準殺人之罪。鈒面配島。非律文本意。自今。以本罪罪之。

    秋九月。遣使如宋明州。

    先是。宋遣商客傳言。西夏國遣使。欲與本國共圖金國。故本國慮因此生事於金。遣金稚?,劉待擧等。如宋明州。陳告不敢圖金生事之意。夏使果不來。

    〈按。通考曰。是歲。朝廷懼其與金人爲間。詔賜銀帛遣之。自是。不至者二十餘年。〉

    冬十月。知樞密院使金富儀卒。

    富儀性坦蕩。不事家産。未甞以勢利嬰心。詩文豪邁。膾炙人口。西京叛。上平西十策。大槩以爲。西京城險糧足。不可猝拔。當以逸待勞。以計取勝。及賊平。皆如其策。卒。謚文懿。

    十一月。樞密院知奏事鄭沆卒。

    沆穎悟好學。臨事善斷。在諫職。論事讜直。爲權貴所忌。李資謙威勢震赫。州郡競聚斂以媚之。沆獨不然。及卒。家無甔石之儲。王聞之歎曰。三十年近侍。十一年承制。其貧如是。可嘉也。賜賻優厚。御筆特謚文安。

    令諸州。貢士時行鄕飮酒禮。

    諸州貢士依額數。若有才堪貢選。不限其數。貢人將申送日。行鄕飮酒禮。牲用少牢。

    十二月。以金克儉爲參知政事。

    克儉。行瓊之孫。雖無學術。公勤不懈。以果辨稱。及當鈞軸。但敦謹保位而已。

    丁巳十五年春正月。天狗墜北方。○三月。王幸長源亭。

    前後幸御寺觀。不可勝計。

    西京地震。○秋七月。侍中致仕李公壽卒。

    公壽與資謙。爲再從兄弟。而當其用事。絶不相附。及其作亂。據義鎭定。至是卒。謚文忠。

    冬十二月。文公仁卒。

    戊午十六年春二月。詔禁章?稱神聖字。

    詔曰。帝王之德。謙遜爲先。故王公自稱孤寡不穀。光武詔上書不得言聖。今臣下尊君。稱謂過當。甚不合理。今後章?。毋得稱神聖。

    金遣使來聘。○遣使如金東京。

    除兩國賀正節等外。又有持禮使。歲一聘金東京。東京亦報聘。

    冬十月。王御新闕。

    時。宮闕成。王入御。改諸殿閣及宮門名。御書額號。

    十一月。加金富軾檢校太師集賢殿大學士。

    王甞召富軾。置酒。命讀司馬光遺表及訓儉文。歎美久之曰。光之忠義如是。時人謂之姦黨。何也。對曰。以與王安石輩。不相能耳。王曰。宋之亡。未必不由此也。

    以崔濡爲門下侍郞平章事。

    濡。本溟州吏。敏悟善屬文。魁梧有風標。歷任中外。以公淸聞。晩有疾。步履甚難。猶不退。時人譏之。

    令有司。擧淸白守節者。

    己未十七年春二月。大赦。

    以宮闕成也。

    三月。平章事致仕崔思全卒。

    思全以醫術進。平資謙。驟登宰輔。自以起自寒微。位極寵溢。固請致仕。許之。賜甲第一區。謚莊景。

    冬十月。改試法。

    貢院奏。范仲淹云。先策論觀其大要。次詩賦觀其全才。以大要定其去留。以全才升其等級。斯擇士之本。致理之基也。我朝製述業。於第三塲。迭試策論之。無着韻偶對者。因此。詩賦學漸爲衰弊。今後。初塲試經義。二塲論策相遞。三塲詩賦。永爲格式。

    十一月。王親饗耆老。

    庚申十八年春二月。侍中致仕金若溫卒。

    若溫。良鑑之子。性恭儉廉靜。未甞以富貴驕人。李資謙當國。士之喜利者爭附之。若溫與資謙。爲堂兄弟而不相比。世多守其正。謚思靖。

    夏四月。以李仲爲中書侍郞平章事。○有事于太廟。加上九廟尊謚。赦。

    又遣使十二陵。加上大王王后尊謚。

    秋七月。罷執奏官。减內侍別監。

    宰臣金富軾,任元敱,李仲,崔溱。與省郞崔梓,鄭襲明等。上書言時弊十餘條。伏閤三日。皆不報。梓等乞罷不出。王乃罷執奏官。减諸處內侍別監及內侍院別庫等。令視事。獨襲明以所言不盡從。不起。右常侍崔灌。獨不預上書。供職如常。識者鄙之。襲明。延日縣人。倜儻奇偉。力學能文。甞刻燭賦石竹花詩。〈詩曰。世愛牧丹幼。栽培滿院中。誰知荒草野。亦有好花?。色透村塘月。香傳隴樹風。地偏公子少。嬌態屬田翁。〉有大閽誦之。睿宗驚曰。非狗監。何以知相如之尙在耶。卽令補玉堂。人謂四十字媒。

    辛酉十九年春正月。太子冠。○夏四月。遣使如金。

    先是。金告受尊號改元。遣使賀之。金以農時不納。至秋再遣之。

    十二月。以任元敱,李仲。爲門下侍郞。崔溱爲中書侍郞。並同平章事。金仁揆爲參知政事。

    仁揆。景庸之子。坐與資謙連姻。貶知春州。旣而召還。爲人寬厚。不臧否人物。優遊不斷。但保祿位而已。

    壬戌二十年春三月。侍中金富軾致仕。

    富軾三上表乞致仕。許之。加賜同德贊化功臣號。詔曰。卿年雖高。有大議論。當與聞。

    夏四月。以任元敱判尙書吏部事。

    元敱銓注甚公。時人比之山濤。

    五月。金遣使冊王。

    爲儀同三司上柱國高麗王。仍賜冠冕章服珪印象輅等物。故事受冊。必於南郊。至是。因金使指揮。始於王宮頒詔。王自事金以後。詞臣應製。或指北朝爲胡狄。則瞿然曰。安有臣事大國。而慢稱如是。遂能世結歡盟。邊境無虞。

    秋七月。始行金年號。○冬十月。遣使如金。謝冊命。

    癸亥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丑朔。日食。○夏四月。納宗室女爲太子妃。稱金氏。

    江陵公溫之女也。從外姓。稱金氏。

    五月。延德宮火。○秋九月。天狗墜。○十二月。崔滋盛卒。

    滋盛以平章致仕卒。剛敏。所歷有能聲。然附於資謙。爲淸議所貶。

    甲子二十二年春正月。祀圓丘。○親耕籍田。赦。○二月。詔復民孝弟力田者。○復授拓俊京檢校戶部尙書。俊京尋死。

    王下制曰。俊京雖失爲臣之節。亦有衛社之功。可授朝奉大夫檢校戶部尙書。數旬。俊京疽發背。死于谷州。

    夏五月。以金敦中爲侍中。

    敦中。富軾之子也。是年登及第第二。王欲慰其父意。陞第一。因屬內侍。敦中年少氣銳。後因宮庭儺禮。以燭燃牽龍鄭仲夫髯。仲夫手搏辱之。富軾怒白王。縛栲仲夫。然王異仲夫爲人。乃令逃免。世謂庚癸之禍兆於此。仲夫。海州人。方瞳廣顙。白晳美髯。身長七尺餘。崔弘宰見而異之。充控鶴禁軍。崔氏曰。敦中燭仲夫髯。以啓武臣叛亂之心。韓賴批紹膺頰。促成武夫簒殺之禍。小人之能亡國敗家如是。何可不遠之哉。

    冬十月。親饗耆老。

    賜孝順節義鱞寡孤獨廢疾有差。王行視孝子。親問行實。感惻出涕。

    十二月。遣使如金。

    王聞金主幸東京。遣使朝聘。又進方物。

    乙丑二十三年春二月。樞密副使朴挺蕤卒。

    挺蕤性寬弘明敏。出入臺諫二十餘年。論議務擧大綱。不爲苛細。謚忠質。

    夏五月。政堂文學李之氐卒。

    之氐風標英雅。秉心寬厚。文章才學。爲一時傑。當資謙之當國。之氐以戚屬。獨不親附。久爲資謙所黜。及妙淸,白壽翰之惑王也。之氐亦痛斥之。立朝始終可觀。然吝於家財。僮僕橫肆盜劫。不能檢制。爲時所譏。謚文正。

    六月乙亥朔。日食。○金橫宣使來。

    自此以後。橫宣使頻來。如遼舊例。

    秋七月。北界西海蝗。

    太史奏。今蝗蟲四起。此乃國多邪人。朝無忠臣。宜擧有道。以弭其灾。

    八月。參知政事金正純卒。

    正純天資勇悍。尙氣任俠。善射御。常語人曰。男兒當立邊功。以取名位。安能欝悒苟活里閭間哉。睿宗之征女眞也。自請從軍。多戰功。然不好學問。專事侈靡。爲世所輕。謚忠襄。

    冬十二月。天有聲如雷。

    丁巳立春夜。天有聲如雷。太史占曰。立春天鳴。至尊憂且驚。

    金富軾撰進三國史記。

    三國鼎立。各置國史。掌記時事。而屢經兵燹。典籍無存。古記文字。蕪拙荒怪。多不可信。王命富軾。撰三國史。富軾採古記及新羅遺籍。兼採漢唐諸史。倣馬遷史記。凡五十卷。名之曰三國史記。至是獻之。王奬諭賜花酒。權氏曰。金富軾三國史。方言俚語。未能盡革。筆削凡例。未盡合宜。簡秩繁多。辭語重複。觀者病焉。徐氏〈居正〉曰。三國史掇拾通鑑,三國志,南北史,隋,唐書。爲傳記。已非傳信之書。至於記事。每引所出之書。尤非作史之體。

    以崔溱爲門下侍郞。韓惟忠爲中書侍郞並同平章事。

    惟忠以勤儉正直。見重於時。

    丙寅二十四年春正月。王有疾。

    壬午。王宴金賀生辰使於大觀殿。遂不豫。卜曰。資謙爲祟。遣人徙置資謙妻子於仁州。巫言拓俊京爲祟。復追復俊京門下侍郞。召其子孫官之。又以巫言。决金堤郡新築碧骨堤。崔氏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仁宗惑之巫卜妖妄之說。求媚於已死之逆鬼。欲活須臾之命。其不達死生之理。甚矣。〈按。仁宗聽巫言。决碧骨堤。噫。土穀。民命所繫。因其末疾。棄生靈之大利。天其保佑也哉。仁宗可謂不知天命矣。〉

    二月。王薨。太子晛卽位。

    甲子。王疾大漸。傳位于太子。丁卯。薨于保和殿。在位二十四年。壽三十八。太子卽位於大觀殿。是爲毅宗。初。王以太子輕佻。不克負荷。王后任氏。亦愛次子晧。將有廢立之擧。侍讀鄭襲明。盡心調護。故得不廢。王之不豫也。謂太子曰。汝治國。當用鄭襲明之言。王自少多才藝。曉音律善書畫。手不釋卷。性又儉約。寢席無黃紬之緣。寢衣無綾錦之餙。初年。宦寺及內僚甚多。每黜以微事。不復補。至末年。不過數人。日再視事。或奏事者稽遲。必使小臣趣之。專以德惠安民。謚恭孝。廟號仁宗。使臣金莘夫曰。仁宗天性。一於慈愛。優遊不斷。是以。典刑未定於丙午之逆類。處置不均於西京之叛民。深信浮屠。增益生民之害。惜哉。不喜遊宴。减省宦寺。恭儉以飭身。誠敬以交隣。雖古帝王。何以加焉。

    三月。葬長陵。

    十八日而葬。

    尊王后任氏。爲王太后。

    殿曰厚德。府曰善慶。置官屬。

    夏四月。以任元敱爲侍中。封定安侯。○赦。○秋九月。王幸外帝釋院。

    自是。遊幸寺院。殆無虗月。不可勝紀。

    冬十月。金遣使吊祭。○十二月。翰林學士權適卒。

    適以文翰爲任。嘗爲諫官。與尹彦頤,鄭知常等。常論時政得失。仁宗嘉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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