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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门基撰

    解十障中。上来第一已依解深密等释十一地障。会十障讫。自下第二以十一障即彼二障。文势有三。一总明现种伏断位次。二明断顿渐。三释四道差别。

    论。此十一障二障所摄。

    述曰。断位次中。初总即二障后别解释。此即初也。体性宽狭更无别异。十地所断虽但所知。俱品不行即通二障。

    论。烦恼障中至地前已伏。

    述曰。下文有二。初明二障伏断位次。后释妨难 初中先明烦恼障。以体性粗三乘共断易可见故。分别种子不论二乘。说菩萨者于极喜地 见道初断。以见道位体性稍宽。乃至相见道后得智起位久时犹名见道。今简于相唯真见道。真见道中唯取无间惑灭智生。故说初断。非相见道亦能断故。然此分别烦恼现行。瑜伽五十八等。说世间道唯伏俱生若爱.若恚.邻近憍慢。不言能伏分别烦恼。此据异生.二乘性等说。若直往菩萨彼障现起地前已伏。故前卷云唯能伏除分别二取。此在加行位。若资粮位此粗现行亦能伏灭。二细现行即未能伏。至加行位分别细者亦皆能伏。由此菩萨正愿.胜解世间道力。邪见.疑等伏而不行。非以六行。有所欣厌菩萨不为。非此菩萨无此能也。缘起经说。内法异生若放逸者无不共无明故。邪见等未必皆起。即资粮位已不现行唯分别贪等二位不起。故论总言地前已伏 问华严经解十住第四心。云真佛子是中永离三界烦恼 如前卷解。

    论。修所断种至毕竟不行。

    述曰。修所断种后皆顿断。此约种子。不言粗重。粗重者十地中亦断故。伏俱生现起地前亦能。理无疑故。璎珞经说三贤菩萨唯伏不断。正与此同。前卷中云俱生现起未全伏除也 言暂起者。谓十地中前四。犹起我见等故。七地已前尚起贪.嗔等故 问其在地前所未伏者相貌可知。其已伏者与此何别 答道力犹微不能伏尽。为烦恼制少分自行。即我贪等有失念起。故说地前已能少伏。非有别相地前伏之。入地已去能顿伏尽。如阿罗汉。有不怖者故起烦恼。怖者不然。此中所说见所断者唯顿悟人。修所断者通渐有学。渐无学者二种俱无 八地已去亦不故起。任运不行道力胜故。此是对法第十四文。如前第三卷引解。

    论。所知障中至地前已伏。

    述曰。如前卷解。菩萨加行唯欣于智。见道已前唯伏法执。其烦恼障随此而伏。然由所知加行伏故说烦恼伏。非前加行故伏烦恼。十地之中与烦恼俱所知障品多分亦尔。非此俱者地地可起。

    论。修所断种至方永伏尽。

    述曰。此中断伏时节等解。如烦恼说。由于地地能为障故。故十地中渐次能断。乃至十地方永伏尽。由前道力折伏后地所知障现。令其不行名之为伏。

    此犹末了。八地以去第六.七识何者犹行。

    论。八地以上至能违彼故。

    述曰。六识俱者八地不行。以二空无漏无分别智心。及此果灭定后得智等。相续不断能违第六识二执故不行。

    论。第七俱者至起位方伏。

    述曰。第七识者八地犹行。以法空智及果方违法执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并粗不相违故。

    论。前五转识至障不现起。

    述曰。于十地中。前五转识设未转依得无漏智。以第六识胜无漏道胜势力故而伏于彼。治彼二障不令现起。此五识俱若所知障。地地分断。能障地故。第七识俱金刚方断。于十地中有伏.有起。五识俱者设是后地所能断者。于前地中亦能伏之。现行粗于种子违于道故又八地以去。五识俱者虽不得对治。由第六俱无漏伏故令不现起。七地以前犹能现起 第六识者准此应知 亦地地断亦能伏故。

    问俱生烦恼十地不除。何故四十八说二障三住中断。

    论。虽于修道至三住断义。

    述曰。下释妨难有二。此初也。如彼论说。于极喜住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断。一切上中烦恼品皆不现行。于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中。一切能障无生法忍。诸烦恼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断。一切烦恼皆不现前。于最上成满菩萨住中。当知一切烦恼习气.随眠障碍皆悉永断入如来住。此中意说。金刚心位亦是成满菩萨住摄故。所知障粗重有三。一在皮。极喜住皆永断。二在肤。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皆永断。三在肉。如来住中皆悉永断。得一切障极清净智。此中意说已断处故。广如彼说故此论云由斯故说。即四十八说也。

    若烦恼粗重非彼种子。即非唯三住。及所知障地地能断。何故但说三住断也。

    论。虽诸住中至是故偏说。

    述曰。第二释妨。三劫分齐成满位故。无漏观心初起.无间.圆满别故。现起三障多分.少分.全分无故。一切烦恼分别.俱生。永害.不行.毕竟离故。无生法忍少净.多净.极净别故。初舍异生.分段.变易有差别故。于无漏心未得.有相.无相满故。

    论。断二障种渐顿云何。

    述曰。自下第二断二障种 渐顿云何。问也。虽已说断但言菩萨未辨二乘。未明顿.渐故为此问。

    论。第七识俱至无粗细故。

    述曰。所障有异断亦有殊。此中障种无粗细者八十一品。亦与非想第九一类品摄。如断善邪见非无九品故成能熏 又解所障既同断无前后名无粗细。非九地所摄总是一品。如前第七识中已广解讫。又唯缘内境自地之境。境无粗细无多品类故名一品非三界中总无粗细。

    论。余六识俱至三界顿断。

    述曰。见道断名顿者。此是正义。又虽三心。九地总合以为二品。不同修道九品别断。名之为顿。五十九等有此诚说。此于见道断六识者。显此五识有分别障。此之顿.渐如前卷解 修断有二。然此文中无先伏修后入见时一品断者。明于见后方起修故。不说超得第二.三果二乘别者。唯对法第十三有此文。广如彼抄。略解释者。此中初以九地渐断。是渐次得果者。得一来果必依未至。其不还亦尔。然必起无漏道方始得果 有入静虑.无色起对治道亦有何失 此亦不然。五十三说不还者唯五地于欲界有断对治。不说无色有。又此唯超越。非次第者 第二三界九地合为九品断者。唯有利根诸预流非余果。余果不能起胜作业。缺烦恼故。指端经.及分别经中说。初果由加行心。能以三界九品同为一品合为九品断 准超越不还许依五地。此亦依三无色。斯有何过 然加行心是色界。总缘三界故无间道可起无色上地。如不还于五地有欲界断对治故。此亦应尔。应说此义理不违也。但非以下道能断上惑。由意乐力别故应作四句。不尔但以五地得第三果。无色于下无断对治故。尚不许九无间道入根本定得次第第三果。况预流者得四静虑.及三无色证超果也。于修道中未得下断惑道。不能起上断惑道故。游观可尔。今依集论第十三说。顿出离者入谛现观已。依未至定发出世间道。顿断三界一切烦恼。品品别断唯立二果。故依四静虑.三无色。不得超二果及次第得第二三果。又取前解彼文说多分不能得根本定等。非必一切皆悉不得。不说唯依未至地故。不尔受变易生起无漏者。岂不许得上静虑耶。故依上根本四静虑亦得。此以下道能断上惑由意乐别故。余文可解。

    论。所知障种至有众多故。

    述曰。所以六识俱所知障。诸地渐断不同者。以通缘内外境.内身.外身皆能起故。又彼境中各通粗细。非如第七识唯缘内故。前之六识通粗细境。第七唯细境。三界行相唯一类等。所以金刚心断。六识中者行相有九品故。品类差别有众多故。所以诸地分分别断。五识由六引。所以通二障。如前二障中说。

    论。二乘根钝至或总或别。

    述曰。自下第三辨三乘四道同异。二乘加行.胜进可有别别起九品为九品加行.及胜进者。或但一加行.及但一胜进。故加行.胜进二道总.别不决定也。此依容预胜进道说。不尔便违对法九说。其无间.解脱必各别起。如起无间道断一品已。即起第二念解脱。此第二念解脱。不得望第二品为无间道。其第二品要别起无间.解脱。以根钝故乃至九品亦尔。次第.超越并然。由有九品渐能断者故。加行.胜进各别别起。若一观中随断几品。即总一加行.后一胜进。故加行.胜进或总.或别易故。若九品渐断出观。若不出观断九品者。无间.解脱必各别起难故。此说修道。非见道中有如是事。以其根钝即证无为时。不容断惑故。设先世道伏后入见时。亦总一品与见同断不为别道。

    论。菩萨利根至皆容具有。

    述曰。若菩萨利根。如初品无间至第二念。即为解脱。此初品无间望第二念。即为加行。此解脱道望自第二品。即为无间。望初为解脱。望后为加行。至第三无间道望第一为胜进。与第二品为解脱。自品为无间。与第四为加行。第二无间望前即非胜进。但是解脱。此是菩萨十地位中断所知障时分品类排次断法若别别断一一别起。由能印证.及能断惑.复能容豫.复能欣求故具四道。不尔便无四义具足。对法第九说。胜进道者谓为断余品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名胜进道。望此品是胜进故。即是别别望前有也。又云。或弃舍断烦恼加行思惟诸法等。即是别起胜进行相。即二乘也。或总通三乘。今此既论二乘胜进或别.或总。不遮后品所有诸道是前胜进故。其加行不尔。为趣求故。前所有无间解脱非后加行。又今此约别起行相故言总.别。若望此品后道名胜进者此中不说。若不尔即无不起胜进.及总胜进者故。广如彼论及彼抄解。此四道通三乘。二乘有学及无学。通有漏及无漏。遮加行智通无漏。不遮加行道故。菩萨金刚心亦有加行道。任运加行非加行智。佛唯有解脱道。是前胜进道自望无胜进。胜进有者佛应有胜劣。有漏摄四道通上二界十地皆有。欲界唯有加行.胜进。无漏四道除有顶皆通四道。彼处唯有胜进。解脱道类名解脱亦有。非次无间后之解脱。亦不见许有加行道。中间稍胜有无间等无失。有顶闇昧加行等不成。对法第十四说。于诸现观位证得后后胜品道时。舍前所得下劣品道。如证此果所摄道时。即舍此向所摄道。以不复现前故。如菩萨虽不言向.果亦得胜。舍劣劣不现前。如得果故。今约此文。即转齐义三品种子各各别有。不用下品以为中上品也。若约转灭义一种子转为中上者。即下成中下不复起名舍劣也。

    论。十真如者至而不在故。

    述曰。解能证得有四。上来已明三讫 自下第四明所证如。于中有四。一总牒如。二别解。三释难。四废立 此中真如约诠辨体。若不尔者。且如初如非先不遍今者方遍。亦非真如可说遍故。若不约诠说遍何法 遍行如者。摄论第七十地中说。世亲菩萨解云。谓此法界遍一切行。以无少法非无我故。无性云。此即法空。无有少法而非空故。彼约诠说一无我.一空理皆不足。体.用别故。今此所论二空如。是总包彼也。无有一法非二空故。新中边第一云。由通达此证得自他平等法性。旧论通云证得一分。犹有后地不名全得故 因论生论。何名二空之所对治二行相别 答执法有体。执法有用。二所治别也。有主宰.任持行相别故。故能治道亦有别也。

    论。二最胜真如至最为胜故。

    述曰。由离犯戒证此真如德庄严故。世亲等云。一切法中最为殊胜今出胜因谓具无边德。新中边云。由通达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于同出离一切行相应遍修治。是为勤修相应出离。旧论难解故不引之。下引别处。同处不说。

    论。三胜流真如至极为胜故。

    述曰。由得三惠照大乘法。观此法教根本真如名胜流如。无性云。由所流教胜故舍身命求此善说。新中边云。设有火坑等三千界。为求此法投身而取。不以为难。意同无性。

    论。四无摄受真如至所依取故。

    述曰。世亲云。于此中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洲人无有系属无性云。谓契经等法爱断故不计我所。观此非自他摄。新中边云。由通达此乃至法爱亦皆断灭。又解今此中说。彼皆不尽理。应说此如无系属。非我执.我慢.我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故。但言我所即性狭故。由缘法爱无故。我见等不依如取之。谓此真如但为境故名为我所。余论说之。此中但说我境聚故。如不离彼法。我执起时亦取如故。今不于彼起我等执。但言我见即不摄所。但言我所即不摄见。今言我执通见及所。上准此释。

    论。五类无别真如至类有异故。

    述曰。由生死涅槃二皆平等故无差别。摄论云相续无别如。世亲云。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即如不同身各各有异。相续即身故。故如自他无别。无性云。非如色等相续差别。或与世亲同或与此论同亦得。谓唯一物。非如眼等有别类故。中边云。此名相续无差别义。由通达此得十意乐平等净心。

    论。六无染净真如至后方净故。

    述曰。世亲等同。旧中边云因第六地十二缘生因处观。于四谛染净因果。无有一法可染可净。新中边云。由通达此知缘起法无染无净。非谓如也。由真如故法无染净。名真如为无染净。此论等谈如体。中边因如体谈法。非相违也。

    论。七法无别真如至而无异故。

    述曰。由离生灭细相现行故。虽多教安立真如无别。世亲同。谓教安立为胜义法界善不善等。此无别也。新中边云。由通达此知法无相。不行契经等种种法相中。此依教谈如无异。彼依如谈教无异。绮互一边亦不违也。由达此如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

    论。八不增减真如至俱自在故。

    述曰。无性云。谓法外无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此即离遍计所执增.余二性减解。又一解与世亲同。云染法减时而无有减。净法增时而无有增。即断染不减。得净不增。今此复别。离增减执故。新中边云。由通达此证得无生法忍。于诸清净杂染品中。不见一法有减增故。即依如说法无增减也。二自在依。如前已解。如文可解。然无性云。前诸地中虽亦得此无差别住。然作功用后乃得成。于此地中能无功用。随用即成故名自在。新中边云。有四自在。一名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第八地中唯达。初二名无增减差别如故。其相自在名无分别。如彼疏解。

    论。九智自在至得自在故。

    述曰。中边云。由智自在圆满证得无碍解故。余论解同 问此地已得智自在者何故十度十地修智 答无性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辨所依止故。分得智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义。如实成就一切有情受胜法乐。非谓全得智波罗蜜。

    论。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至皆自在故。

    述曰。业即神通。及陀罗尼.三摩地三种自在。业即身等三业。中边云。随欲化作种种利乐有情事故。总持中有文.义二持。持一切法文.义。等至能持.能断。随所欲虚空藏等而能现前。此无性解。余义同此。

    论。虽真如性至假立十种。

    述曰。此即第三释其妨难。真如一味何容分十。真如实无别。随其所证.所生.能证胜德假立十种。

    论。虽初地中至后后建立。

    述曰。第四废立。初地中于十真如非不皆达。未圆满故后后建立。故立十种。行.位有十故。圆满真如名。乃至如来十皆能了。如中边释且广分别。

    就解本颂中。初略。后广。就广中有二。一明证得因。二明所证得。上来虽有四段不同。谓十地.十胜行.十障.十真如讫。总是第一明证得因。自下第二明所证果。于中有二。初牒前生下以发论端。第二正解所证得果。

    论。如是菩萨至便能证得。

    述曰。是初牒前。起下所证二转依果 二转依者。菩提.涅槃。

    就正明所证中有二。初约位辨证。二正明转依。初中有三。初总举。次别解。后料简。

    论。转依位别略有六种。

    述曰。初总举所证位也。此中资粮位初说。略开五位。地前为二。十地为二。如来为一。下应当知。

    论。一损力益能转至亦名为转。

    述曰。初二位者。在地前第一第二位。此位渐伏亦名为转。转之因故能伏转故。实证得位谓通达位.修习位等。故此非真。世亲.无性摄论并第九云有胜解者。是胜解行地。故在初二位。

    及惭愧故者。即二位中。世亲等解云。有惭.愧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烦恼现行即深惭.愧。则惭.愧者是胜解行之胜相故。今又解。由习胜解者是初位。初位信唯识增故名胜解。未能伏唯识想。第二位能伏唯识想少伏烦恼。名有惭.愧。如前二位中解。又胜解者。胜解数。得决定故。信数初增久不增故。由惭.愧故崇善拒恶。有二胜德。并通二位故为能转体。此与摄论不同。不可一准。余文可知。

    论。二通达转至真实转依。

    述曰。即通达位。在见道中已证一分转依。未圆满故。

    论。三修习转至真实转依。

    述曰。谓十地中。即除初地见道。余初地及九地即修道十地中也。

    论。摄大乘中至现不现故。

    述曰。以有相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或真现非真不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真不现。谓出观时。令真非真现不现故。又未能即空而观于有。有相观现真不现。无相观现非真不现。由此理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我今此论。约初通达分别二障遍行真如故说初地为通达转。世亲摄论云。前六地真如为真俗观现不现因。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亦不相违。

    论。说修习转至不显现故。

    述曰。摄论。又说修习转在后四地。由纯无相观长时现前。勇猛修习断余粗重。多令非真不显现故。四十八说。由第七地犹名为杂烦恼。未名不杂烦恼。非真犹有现时。但无相观长时故。说多令非真不现。非八.九.十地非真有现时。得无相观长时种类同故。说后四地为修习转。我以十地断俱生二障粗重渐证真如义等。说修习转在十地中。亦不违也。然此论中乃言多令非真不现者。为简七地。二摄论释皆言唯有真实现非真不现。从长时说。然摄论本通得二解。不言非真定不现故。

    论。四果圆满转至利乐无尽。

    述曰。第四可解。彼此论同。

    论。五下劣转至名下劣转。

    述曰。第五亦同。通有.无学。一唯自利。二有欣.厌。三唯达生空。四唯断烦恼。五唯证真择灭。六无胜能。真择灭者谓真如。由慧择得此灭故 无胜堪能者。无一切智等故。

    论。六广大转至名广大转。

    述曰。摄大乘说。即诸菩萨能趣证转故。如来已转。故彼不说。此六翻前准前应悉 生死涅槃俱无欣厌者。大悲.般若常广起故。具一切智等名有胜堪能。

    论。此中意说至而证得故。

    述曰。第三料简。颂中所取转依体者。唯广大转。舍二粗重而证得故。不言圆满转者。圆满转对菩萨说。广大转对二乘说 又圆满转唯如来。广大转在菩萨 今明十地取广大转。要地地中舍二粗重方证得故 又解既言取广大转。明圆满转亦在其中。略举一隅故。即六转依中第一假立转。未得真故。余五真名转。真实证得故。

    第一约位解转依讫。下第二正解转依。于中有三。第一总解转依。第二虽转依义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等者简别本颂所说转依之言。第三辨此修习位能证非已证。

    论。转依义别略有四种。

    述曰。第一总解转依名所目义。初总标。后别解。此为初也。

    论。一能转道至渐顿伏彼。

    述曰。下别解也为四。能伏道通有漏无漏。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有漏道六行。无漏者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法爱俱所知障势力。令烦恼亦不现行名伏烦恼障。非别起道名伏烦恼。所知障可知。又如离第三静虑欲。伏四定以上惑入灭定。即是以后得智伏二障也 或加行道能渐伏。根本.后得智顿伏 或根本后得亦能渐伏。无加行道能顿伏者故 问加行智通无漏不 答不通。八地以上无加行智。亦无有漏心故 问若尔对法第十等如何通。金刚心有二。一加行道摄。二无间道摄 答无违也。以无漏心任运趣入根本智故。如前已说。名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者有趣求彼。但是前加行道。而非趣求。故加行智不通无漏。或复对法据二乘等通说金刚心有二。非谓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说亦通无漏。八地等无者。无有漏加行智别深趣求者。八地以去有任运趣求故。今此初说加行唯有漏。如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不简菩萨故。

    论。二能断道至未成辨故。

    述曰。以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后得智。一是曾习。二相执所引。三未能泯伏灭此相故不能断惑。四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证真如。趣求所引无分别智。未成辨故不能断惑。由无分别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证。即由所引无分别智。能证所证真如成辨故。能断二障非加行智 问若加行智不通无漏。言有漏心已摄加行。更言加行复何所须。若加行智通无漏。不须作此问答分别 答以三智中加行智亦无分别。此有漏道亦有加行.无间.解脱。前言有漏摄彼三道。后言加行为简三智中根本.后得智别故复重说。

    自下明其无漏心及根本后得智。

    论。有义根本至故非断道。

    述曰。此中初说唯无分别智能断二障随眠。后得不然。设作无相观。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断。唯无分别智有此断能。诸经论中无说后得能断随眠。非诸菩萨见.修二道前断所知用无分别。后断烦恼用后得智故。

    论。有义后得至迷事随眠。

    述曰。后得无力能断迷理见.疑等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谛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迷理随眠行相深远。要证彼理方能断之。迷事随眠行相浅近。虽实有相观亦能断之。

    论。故瑜伽说至相执引故。

    述曰。第五十五说。修道位中有二种道。初即无分别智。后即后得智。后得智名世出世。如前数解此名。以有漏道是纯世间故。无纯世间道能永害随眠。以有二因。如文可解。

    论。由斯理趣至俱能正断。

    述曰。诸见所断虽有迷事忿等十法。见断顿断故。迷事之随眠随理观一品断此。及修所断无明.二见。及此俱根本及随迷理随眠。无分别智断。余有贪.恚.慢.无明。及此俱随惑迷事者。后得智亦能断。行相浅近故 问何为亦是根本断。亦是后得断 不违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萨。菩萨修道不断迷事随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断 烦恼障中通二智断。然为迷理身.边见等。各于自地第九品道时方顿断。而前八品既先断余烦恼。可起后得智断。第九品道时起无分别智断。以迷理惑故。此约九品别无间道断者。若不出观即断九品。唯无分别智断八品中迷事烦恼。不可一观道中前八是后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识中我见等俱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断。虽无品数非如七识金刚心断 问彼金刚方断有何妨耶 答即有色.无色界有学圣者。起无漏道却断下地我见等种过。若许尔者。即不还圣人应以现行润生妨。既许不还圣者种子润生故。先离下地欲时。其身见等并须断讫。不同第七识。不润生故。由此应作四句。有依下地断上随眠。如下地得圣。断上一切种识中随眠。有在上地断下随眠。如在上地取无学果。断下地第七识中烦恼种子。瑜伽等说要金刚心彼方断故。第三句可知。第四句者除上三相。或谓断所知障。不可说上下自他地断故。然约缘缚.相应缚故可说地断。此即在下断上。在上断下。于五.六.七识皆不能遮。不违理故。非润生故。非缚法故 又解用后得智断菩萨亦能。十地断所知障中有执.非执。非执者亦名迷事。故亦许断。以障智故。虽未断本坚执之者。何妨先断。如烦恼障俱生者。以我见为首故。先断时未能断本。先迷事者亦可断故。断所知障类亦应尔。此等分别妙绝古今。于诸论师实未闻也。即二障六.七识合各得为四句 问有漏曾习。未泯相故不能断随眠。后得亦有相。如何断随眠。又此二智并各有相。此二何别 答后得虽有相。非执所引。非缚所缘。又非曾得。取境相时分明亲证。有漏不尔。故不能断。如五通等异生.圣者所证有异。净与不净明与不明各有别故。由如是等种种理故。亦即是彼二智差别。

    论。二所转依至故此不说。

    述曰。前说依他总名转依。今取持种故唯第八。

    论。二迷悟依至故此不说。

    述曰。依他起性虽亦此依。非根本故此中不说。然无性等二摄论等。但以阿赖耶为转依。对法第十一。转依有三。一心转即真如。二道转即前能转道。三粗重即阿赖耶故。此转依略有二种。体宽摄论。彼无真如故。狭于对法无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转道中摄故。亦不狭于彼。余文可知 持种依中体。唯在二乘.及大乘有学位唯有漏。若并佛说即通无漏。此唯约现行。种子识不能持种故。又是所弃舍中摄故。

    论。三所转舍至妄执我法。

    述曰。谓二障种者。此出体。舍在何时。真无间道现在前位。言真者有二义。一简有漏。不能断种故。二简后得相见道等 障治相违。如明与闇 说之为舍者。此即染中名舍依他起性。由依他种断故。不复能生现行之心妄执我法现行。由此断故说现行及种依他为断。依他既断已。

    论。所执我法至遍计所执。

    述曰。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于有。今妄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所执者。义在于此。然三性中皆有舍义。一遍计所执。如此所言不对情名舍。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种。一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违名舍。二非障法。下所弃舍中摄。三圆成实。此有二种。一劣法亦所弃舍中摄。二胜法唯此不舍。故总言三性皆有舍义。

    论。二所弃舍至皆永弃舍。

    述曰。谓余有漏者。即二障余。谓有漏善。三无记法全.异熟生少分。除法执一分故 劣无漏种。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及此种类中下品种。由金刚道转 极圆者。异前菩萨所依未圆满故 极明者。行相分明。异前菩萨智。彼不明故 或极圆。简一切有学。极明。简二乘无学 纯净本识者。净者无漏。纯者无杂。非如因位七识等善净而不纯。本识纯而不净。今此第八无漏相续故名纯净。此现行识非余有漏劣无漏种依。故皆永弃舍。

    论。彼种舍已至生死劣法。

    述曰。此种舍已现行彼法亦永不生。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及劣法。此乃总言。不简何念能舍。此同对法十四说得胜无漏亦舍劣法。如得果时即舍于向。如前已说。

    既言余有漏法及劣无漏金刚心舍。为此前舍。为此俱舍。

    论。有义所余至俱时舍故。

    述曰。第一师前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由有二种有余有漏及劣无漏。种既亡已。余有漏法.及劣无漏如何得在。又种生现。既俱时生。种随障已亡。现如何犹有。又三恶趣果与惑业俱亡。何故余有漏法不随惑俱舍。有漏既前舍。及劣无漏亦应然。由此理故。金刚道生有漏等灭。如明与闇不俱时生。此师意说。金刚心中已得镜智。仍未名佛。未起解脱道证于灭故。诸无漏初起邻近有漏未名为佛。如见道舍恶趣因果同时。此师之意。即说粗重无间道生舍。解脱道生但为证灭。

    论。有义尔时至应无用故。

    述曰。第二师说。金刚心生犹未舍彼。犹余有漏与无间道不相违故。粗重违转依。岂违无间道。又金刚心即劣无漏。如何此位劣无漏已无。又若此位彼已舍者。菩萨应无诸生死法。生死法者谓有漏法。谁言菩萨生死法无。生死法无何名菩萨。又无有漏应无所熏识。非善无漏可所熏故。若此位菩萨已无所熏识。即住无间道应名为佛。若此位已名佛。解脱道生应无有用。解脱道生证极殊胜转依圆满。无所熏识故。无生死法。无劣无漏。能断粗重。与无间道别。如前已论。故无间道非佛。解脱道名佛。汝今既金刚心已有是事。用解脱道何为。次解前师之理云。若由二障种有余有漏等。所以二乘.菩萨非无漏圆。以所知障种有故等者。今难云。应由无漏未满足有漏犹在故不名佛。此无间道位已无有漏。无漏圆生何不名佛。又种生现必俱时生。如何种亡其现犹有。谁言此位余有漏等其种已亡。我若种.现异时。可如所难。我亦种.现同时。但不违无间道故。所以不与无间俱时舍。故汝所难非预我意。由种.现异时前已破故。此中不说。此师意亦种.现同时。若亦说者应成三说。今此许熏。明种生现同时。金刚心中犹有熏故。又三恶趣果与业惑俱亡。如何此位断有前后者。前十一障中已言粗重违解脱道即恶趣果与惑灭异时。何得今时率情为难。

    论。由此应知至非彼依故。

    述曰。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以解脱道位第八净识非劣无漏.余有漏依故。前师欲释后难。思准可知。然此二师俱不违理。所断舍中烦恼一分。所弃舍中劣无漏一分。通二乘有。余唯大乘。又由前能转道中能断道证所转依中迷悟依。方有所断舍.所弃舍少分。除劣无漏。劣无漏但由得胜舍劣。

    论。四所转得至清净法界。

    述曰。下别解中。二果别故即分为二。涅槃中有二。初总出体。次别解释四种涅槃。初总出体即此文是。此简菩提名所显得。文意可解。言真圣道者。谓圣所起道名圣道。妙观察智为能断道。解脱道位正证涅槃。有加行心为希求故。若非断道印证名得。通三智品除成所作。若言证真理之圣道。于中唯正体智非后得。此依大位。若通三乘随其所应。由此涅槃在缠未显。离障方显。故体一如。约显成别。

    第二别解四种涅槃。于中有二。初总举数。次广解。

    论。涅槃义别略有四种。

    述曰。此举数也。

    论。一本来自性至故名涅槃。

    述曰。下广解也。于中有三。初出四体。次三乘辨。后总结简。此即出体。初涅槃中文意可解 谓一切法相真如理者。此出体也。即七真如中实相真如理。彼云二空所显约诠所辨。涅槃依得显故以相即。如前第八卷解。此如佛地第三卷清净法界解 虽有客染等者。释本来自性。有十种义 具功德者。以能顺生诸功德故。功德性故名为具德。凝寂湛然故无生灭。众生真性故平等有。法性与法理非一异。如前第八已解释讫 离一切相者。离所取相 离一切分别者。离能取相 寻思路绝。显唯内证非粗心境名言道断者显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足处。非言依故异有为法 唯真圣者自内所证者。显能证者必唯胜人 其性本寂者。释涅槃名。以圆寂义是涅槃故。下三中出体义释名等准此解。

    论。二有余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显其因尽苦依未尽。异熟犹在名有余依。依者身也。就实出体故是真如出烦恼障。此中有余约二乘说。以言唯有微苦依故。依谓依身。以其所离显此涅槃。以大乘中难见相貌。从易处言。

    论。三无余依至故名涅槃。

    述曰。有漏苦果所依永尽。由烦恼尽果亦不生名得涅槃。亦就实出体。通三乘释。

    论。四无住处涅槃至故名涅槃。

    述曰。所知障者。显唯菩萨得非二乘。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 大悲般若常所辅翼者。显缘此涅槃生.智.悲故。或由智.悲缘证如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缘此虽起悲.智二用。体性恒寂故名涅槃。

    此即第一出涅槃体。自下第二三乘分别涅槃具不具。于中有二。初三乘具不具。二问答分别。

    论。一切有情至可言具四。

    述曰。一切有情若凡.若圣皆有初一。由此经说一切有情本来涅槃。凡夫二乘有学未证后三涅槃。二乘无学不定性未入地者有初二。定性者有初三。直往入地菩萨。有初.及第四。无学回心入地菩萨。有初二.及第四。如来具四种。有此六位差别故。若断缚得。及得位次。同时异时。各应广说。余者如文可解。即三乘具不具也。

    自下第二问答分别。于中有三。一问答佛有余依。二问答二乘有无余依。三问答断所知障得涅槃等。

    论。如何善逝有有余依。

    述曰。善逝者佛。有余三者理可知故。为此问者。若佛有有余依。应苦依未尽。

    论。虽无实依而现似有。

    述曰。此答。虽无真实苦依未尽之有余涅槃。而现为苦谛等。似有有余涅槃。此即相同二乘者解。

    论。或苦依尽至可言具四。

    述曰。又解与二乘别。约苦依尽故名佛无余依。有非苦所依身在故名有余依。以佛世尊具有无漏所依蕴在。是故世尊可言具四。如来亦有有余可尔。

    论。若声闻等至说彼非有。

    述曰。下第二问答二乘有无余依。此外人问。若二乘有无余依涅槃。如何有处说彼非有。即胜鬘经说无无余依故。彼言世尊二乘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有余梵行不成故不纯。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等。乃至说言去涅槃界远。是故彼言无无余依。

    论。有处说彼至彼亦非有。

    述曰。此中论主先却质也。谓胜鬘经说彼二乘都无涅槃。岂有余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彼经如何言彼都无涅槃。彼云唯有如来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阿罗汉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言得涅槃是佛方便。乃至广说。彼经说二乘不得涅槃。彼经不简无何涅槃。既有余依二乘亦得。明知彼言有别意趣。

    论。然声闻等至不依前三。

    述曰。依无性者二解经文。此中论文义意可解。

    论。又说彼无至与佛有异。

    述曰。下依不定性。第二解申正义。余文易了 谓有二乘者。简不定姓。身智灭位。尔时虽无二乘身智。而由二乘能证此灭。可说二乘有无余依。非有身智在时可说二乘名有无余依。依实真如说三乘无别。依菩提说三乘差别。亦可依无住处说三乘有异。然今且说菩提差别。

    论。诸所知障至得无住处。

    述曰。下第三问答所知障得涅槃等。此中有三。一问应不得涅槃。二问应得择灭。三问菩提障。此外人问。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无住处者是涅槃。涅槃者体解脱缚。其所知障既不能发业润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前言断所知障得涅槃故。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虽亦发业但障所知。不招生故今为此难。若全不发业。即无犯毁三业。非于尔时断烦恼障故。勿以佛地论第七。说及所发业果是所知障。便谓发业能感于生。

    论。彼能隐覆至俱不住故。

    述曰。此是正答。其文可解 令不发生大悲般若者。真如为所证缘起后得智。后得智即般若。般若能起大悲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如既不证悲.智不生。

    论。若所知障至不得择灭。

    述曰。下第二问应得择灭。于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答非。后答是。初中有五。一答。二征。三释。四难。五通。此又外问。涅槃即以择灭为性故。

    论。择灭离缚彼非缚故。

    述曰。此答。由惠简择缚断得灭名择灭故。由所知障不缚有情招生死苦故。断彼已不得择灭。

    论。既尔断彼宁得涅槃。

    述曰。外人又问。涅槃亦是解脱缚故。

    论。非诸涅槃至中二择灭摄。

    述曰。此论主答。非一切涅槃体皆择灭。此若不尔一切涅槃皆择灭者。即性净涅槃应非涅槃。体性非是择灭摄故。能缚有情住生死者断得择灭。此既不尔故不得择灭等。余文易解。不劳烦释。此中意说。涅槃性宽。择灭体狭。非诸涅槃皆择灭故。由此涅槃与彼择灭应作四句。有是择灭非是涅槃。谓断烦恼障因中所得灭。有是涅槃非是择灭。谓本来性净。及无住处。或六行得灭。是彼乃分涅槃。非择灭故。有俱者。谓有.无余依涅槃。俱非可解。故四涅槃初.后二种。谓性净.无住处。即体于真如上立。中间有余.无余依二择灭摄。断缚得故。所依缚尽初得果时名为择灭。所依后无方显涅槃。后依无时由前择力。故对法等说恶趣果名见道断。瑜伽说是非择灭摄。

    论。若唯断缚至四中谁摄。

    述曰。第四外人复问。谓前说言所知障非缚断不得择灭。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亦非断缚得于四无为中是谁摄耶。四无为者。五蕴论说。一虚空。二择灭。三非择灭。四真如。百法论.瑜伽等说六。加不动.想受灭对法.显扬论说八加三性真如。因此则广.明无为义者。如前第二卷.别抄等解。

    论。非择灭摄至非永灭故。

    述曰。下论主答。此二于四中非择灭摄。显扬论第十八说此二无为暂时离系。非究竟离系故 问诸非择灭云何暂离不复生故 答择灭无为唯究竟灭。永害随眠故。非择灭中瑜伽第五十三说。非择灭法非一向决定。一向决定者学见圣迹。于卵.湿二生.北拘卢洲.无想天.女身.扇搋.半择.无形.二形等生。及于后有若爱.若取所得非择灭一向决定。余则不定。以伏种子令不生现名非择灭。种若遇缘便能生现故更生也。由此非择有定不定。故此中言有永灭者有永不灭者。故此二既非是永灭摄说暂离言。明非择灭。择灭之中有唯言者。显不通暂离义。非择灭中有非永言显不定义。对法第二说。有二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所依受变易.不变易。如其次第当知烦恼断建立择灭。二受灭建立不动.及想受灭。此二受不生亦名断。不言二无为择灭中分出。不可为难 问既言无间道等如何是非择。择者惠也。无间生等岂非惠也 答起无间道。若有漏亦非择。若无漏不断漏种子者定非择灭。有何妨也。又此应征萨婆多师不染无知起无间道断而非是择灭者。有何意不同有漏道。有漏道彼宗亦得择灭故 或复今大乘起无间道别断惑种。余缚因此方永不生故。是非择灭摄亦有何爽。既尔定知无余先得。所依永无方显先灭名得涅槃故择灭摄。如想受灭无为后时显故。实得在前。无余亦尔。或由先择断惑复永不生故。此义应思。

    下第二解。

    论。或无住处至择灭所摄。

    述曰。此体虽非缚。由真择力灭障得故宁非择灭。灭障得故如烦恼灭。即二无为是择灭摄。次会显扬十八文。彼说暂伏灭者。谓说伏惑得。及无漏心灭惑位时说故。此若约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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