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成唯识论述记最新章节!

若约无间道断.解脱道得。即对法第二等文为正。是择灭摄。若约伏灭得灭定等上建立。即非择灭。如显扬等。如前第二卷抄.及对法第二卷抄解。不动义如前说。

    论。既所知障至是菩提障。

    述曰。下第三问菩提障外人问。此师说所知障亦障涅槃等。可解。

    论。说烦恼障至为菩提障。

    述曰。下此师答。初却质。以烦恼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菩提。又为有此菩提不起故亦为障。何得以所知为难。文意可解。

    若尔如何诸圣教说二障障别。

    论。应知圣教至通障二果。

    述曰。诸圣教中依胜用说。此义不违。实各双障。如第一卷初抄解。此解涅槃中第二段文。别解涅槃讫。

    论。如是所说至名所显得。

    述曰。第三总结。以三涅槃名所显得以自性涅槃不由显故方得。本来寂故。唯有后三名所显得。障灭显故。

    论。二所生得至相应心品。

    述曰。下第二明所生得。于中有三。初出体。次别释。后总结。初出体。文可知。

    论。云何四智相应心品。

    述曰。此问起也。第二别解菩提。菩提既四智。

    四智者何。

    论。一大圆镜智至现众色像。

    述曰。于中有九。第一出体辨四智差别。佛地论第三解此诸名有少差别。对法复解。余可知也。圆镜即智。持业释 相应心品言。通相应法。

    离诸分别者。佛地云离我.我所执。一切所取.能取分别。境及行相二俱叵测名为微细。诸不愚者不迷闇义。由此如来名一切种智.及一切智。若不忘者恒现前义。由此如来成不忘失法。自性明善名为清净。有漏永亡离诸杂染 纯净圆德者。纯者无杂。净者离染。圆者满义。纯简因无漏。净简一切有漏。圆简二乘无学功德。现种依持者。现行功德之依。种子功德之持。持功德种故 能现能生身土智影者。自心.心所不缘著本质。如现余三智影等名为能现。余色根等身.土等德名能生。亲照本质故。又身.土等法亲缘之境。于识上现名为能现。三智等法亲缘不著。但从此生名为能生。又自第八识上别种所生诸法如自色.心等名能生。依第八别有种故。若现他身诸趣等影名能现。无别种生但有识种。唯于识上现名能现。智为性故 无间。就时 无断。就方。一切时能现一切处影故 如大圆镜现众色像。佛地经云如依圆镜众像影现。依佛智镜诸处.境.识众像影现平等平等。故以为喻。

    论。二平等性智至穷未来际。

    述曰。此据正义七通无漏 平等性。真如理。智缘于此故言平等。此在因中有我执故自他差别。今无我故自他平等 大慈悲等恒共相应。此摄十平等中几性者慈.悲等摄八德 随诸有情所乐示现者。随十地菩萨所宜现也 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由缘无住涅槃故。此识恒共悲.智相应。涅槃名能立。悲.智是所立。名为建立。或由此悲.智所显真如名无住处。即是建立无住涅槃。佛地论云。建立佛地无住涅槃。更无转易名为一味。无间断故名为相续。余文易了。

    论。三妙观察智至皆获利乐。

    述曰。神用莫方称之为妙 具缘诸法自共相等名为观察。筹量境相妙用胜故 摄观无量总持定门者。总持门者陀罗尼门。定门者三摩地门。虽余三智非无此德。入出诸禅总持差别胜余三智。此智能摄藏故名为摄亦常观察此总持定门故名为观 功德珍宝者。谓六度.道品.十力等法 作用差别者。谓现通等。

    论。四成所作智至所应作事。

    述曰。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故。佛地论第七说。变化三业者。瑜伽第九十八说。不能化根.心。言三业者似意业转。如后当知名似心故。以上并是第一出智体。以作用显体故辨差别门。

    论。如是四智至以智名显。

    述曰。第二释相应多少门。得智名非识所以 二十二法者。遍行.别境善法并取心故。准前寻.伺因通无漏。即妙观察二十四法。今从因果二位通论故二十二。此二十二者体。能变者是见分。所变者是相分。或识自体名能变。相.见二分名所变 或能变是种。因能变故。所变谓现。果能变故 智者。决断了达之义。彼位决断了达相显。故智用增。

    论。故此四品至功德皆尽。

    述曰。第三以体摄用。故佛地论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摄。故此四智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智为主故说智用增。诸余功德智差别故。

    论。此转有漏至而得此四智。

    述曰。第四转何识得何智门。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无性菩萨.及庄严论说。且观智转五识等。此中唯转第六识得。佛地论中有二师说。彼非次故。说法断疑非五用故。广如佛地。不能繁引。与此无违 转识得智所以。此中有二复次。初释可解。第二释中。识是分别有漏位强。智为决断无漏位胜。转强得强故言得智。此中因解舍识得智因更成名智所由。

    论。大圆镜智至净种识故。

    述曰。第五转识得智位次。此第八识初说可解。若金刚心无无漏识有漏已舍。无漏未生应无能持净种之识。如前所转舍中诤。

    论。有义此品至不相违故。

    述曰。无间道与异熟识等俱灭故。既非障法故不相违。又对法第十解金刚喻定无间尽智等生。不言金刚心时尽智等起。如何说无间道位圆镜智生。此唯正义。种现同时.种现异时复有别释。

    论。非障有漏至令不生故。

    述曰。即前所言余有漏是。谓善.无记体非障有漏之法。无间生已四智圆明无所熏识。诸无漏法更不增长应成佛故。悲.智无穷故尽未来际。前师解对法尽智生时文云。彼言无间位后尽智等圆满而生。不言此时此尽智等未起。又无间者是俱无间义隔越尚称无间。俱时宁非无间。如异念言俱有等。佛地论中无此二说。彼不分辨何位心生故。

    论。平等性智至尽未来际。

    述曰。见道初位现在前者。真见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非自力起。二障顿断妙观察智.平等性智起必同时。若渐次断平等后起。然诸见道.十地间起如上数明。法云地后尽未来故。第八决定与一俱故。自力既胜不由六引。六入生空七恒法空。平等转故。亦不同地。不同因位一切皆同。

    论。妙观察智至皆容现起。

    述曰。此即初解生空观品 渐悟入者至解行地终 顿悟者至无学位 或至上位者。谓至菩萨十地位中顿.渐皆尔。既不障法空。明法空观必带生观。加行入心虽独法空。入必细故带其粗意。此非有漏及无心通上诸位。

    论。法空观品至皆容现起。

    述曰。法空观品要菩萨见道位方初起。法空观品准前应释。若至佛位唯生空观。或唯理非事。有唯事非理。或二俱观。皆自在故。余文可解。

    论。成所作智至亦得初起。

    述曰。如前四缘中已解。第一师云。菩萨修道位中。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亦得初起。于净土中起五识故。佛地论等亦有此义。虽言初地即亦得起然非见道。见道已后修道得智方起。真相见道中不缘外事起粗识故。

    论。有义成佛至作意起故。

    述曰。第二师说。如前四缘中已解。无别文义故不叙之。此中比量。简过及释妨难具如前解。佛地论有评。义取后解。

    论。此四种姓至胜后佛故。

    述曰。第六种性本有始起门。地前种增。入地二增。地前用增。入地体增。现起别故。余文可解。唯护法义。

    论。大圆镜智至不可知故。

    述曰。第七所缘何境界门。初师可解。所以如文。

    论。有义此品至亦缘俗故。

    述曰。庄严论说于一切境皆不愚迷故。有俗不知非不愚故。余文可知 言诸处者。谓内六处。境者六境。识者六识。此十八界。或十二处。六根.六识并名识故。身.及土定须缘故 会不可知言行缘微细者。行相.所缘也。因既微细果亦难知。非不缘俗。

    论。缘真如故至准此应知。

    述曰。言二智者。体是一用为二。何故俱生缘俗名后得者。了俗由证真。证真为先缘俗智生。故名后得。佛地论又说。或似后得名后得。后得不证真故。或如后得因中缘俗真观后生故。下准此解。余所引文勘佛地论。因有二类种。果恒唯一种生二用现行。

    论。平等性智至于理无违。

    述曰。此中三说。所以如文。缘十平等故通缘真俗。第三说也。

    论。妙观察智至二智所摄。

    述曰。文义易了。

    论。成所作智至后得智摄。

    述曰。引论文等皆勘卷数如前已显。同类境故说缘五境。不定唯尔故不违也。五识皆能缘六境不违理故。行相浅近缘事智故。但遮无为如文证成。

    论。此四心品至利乐有情。

    述曰。第八缘境作用门。成事智通现净秽土。妙观察智通二土说法。

    论。如是等门差别多种。

    述曰。第九指例门有多。如是等门差别多种。佛地有四分心缘境。如前第二解。诸智相.见分别门。即前第九卷解讫。相应心所多少门。如前第三卷解第八识。第四卷第七识。第七卷解六识中。及次前二十二法中解。善无漏门。如随识中辨。假实分别门。及摄诸功德门。此论虽无总明处。然随诸识已明讫。故不繁叙其间。智依何定起。何受相应。转何界后识后智生等。佛地虽无。如前已解。

    上来总是第二别解所生菩提讫。自下第三即结是所生得。

    论。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述曰。此为结也。就解所转得有三。初总举所转得出数。二别解所显所生讫。三总结故。

    论。此所生得至名所转得。

    述曰。总结前也。

    就解转依中有三。上来第一解转依讫。自下第二明本颂所说转依之言。

    论。虽转依义至转依言故。

    述曰。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余三转依不可证故。设有真如.及无漏道。不是证义故不说之。

    论。此修习位至因位摄故。

    述曰。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证二转依。非已证得要成佛方证故。此十地无间道断障为因。解脱道方证于彼故。

    上来解五位中第四颂。虽有广略不同。总是解十地修习位讫。

    论。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解第五位。谓究竟道。于中初问。次答。此即问也。

    论。颂曰至大牟尼名法。

    述曰。颂中有三。初一句出位体。次七字显胜德。余八字简二乘显三乘别。

    论。曰前修习位至究竟位相。

    述曰。初解颂文。后诸门分别。初释四句文即为四段。义乃为三。如判颂意。初中有二。初正解颂初句出体。后问答分别解本颂中。初总判。次出体。后别释。此显位相也。

    论。此谓此前至无漏界摄。

    述曰。此下出体 无漏界摄。即菩提.涅槃二转依果是究竟位 言究竟者。略有二义。一简前四位名究竟。二简二乘名究竟。二乘虽得菩提.涅槃。非究竟义。非高胜故。此略释第一句颂中上此即字。兼解无漏界讫。

    论。诸漏永尽至故名无漏。

    述曰。下释无漏义 诸漏永尽者。能除漏义。能证.所证皆能除漏。此即离彼相应缚义 非漏随增者。即是显非所缘缚义 又诸漏永尽者。显离杂彼烦恼 非漏随增。离二缚义。又初是染法自性断。后是离缚断。初性唯染。后通一切有漏 言性净者。简二乘无学善有漏等蕴。虽亦离二缚。而性非净。前有漏类故。有第七所知障漏俱非性净故 言圆者。简一切有学无漏。因未圆故 明者简二乘无学无漏。显彼虽圆果之极故而非是明。非胜妙故 又净简有漏。圆简二乘。明简菩萨无漏。具五义性名无漏界余无漏等虽亦名无漏。非究竟无漏。此中虽解无漏之言。长读尚字。意乃为远也。

    论。界是藏义至利乐事故。

    述曰。界者藏义。无为功德涅槃所藏。有为功德菩提所含。或是因义。或为所缘。或为增上。展转传说为利益等。谓体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业。或为缘生他利乐事 何故经云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此中出缠方名为藏 彼约位此约体。或彼依有障.无障以辨法门。此明本末故不相违。即是总解第一句讫。

    论。清净法界至如何唯无漏。

    述曰。下明问答中有二问答。此为初问。外人问云。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是理法故。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岂如来身皆唯无漏。此除大众部等余小乘难。法界理法既同择灭可许无漏。非佛身中有为功德皆无漏摄。如何唯言是无漏也。

    论。道谛摄故至已永舍故。

    述曰。此论主答。六十六说。佛智.通等一切功德道谛所摄。前已成立大乘圣教。所以为量。

    论。虽有示现至道谛所摄。

    述曰。如来示现叱呵身.语。现起入灭。现有背痛。似苦集谛而实无漏。

    论。集论等说至五外界等。

    述曰。外人问云。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十色处等唯是有漏。今言佛身唯并无漏。既尔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 等者等取十有色处.法处少分等。今论主言如来一切皆是无漏。论说十五界有漏摄相违故难。

    论。有义如来至理不相违。

    述曰。答有三义。此第一说。如来身.土离能所分别.三七分别。绝名言戏论。非蕴处界有情等所摄。不可言此五根.此五境等。今大般若大有此文。今三论诸师多为此解。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为问。彼言有漏明非佛身。佛地第一卷说。此师当第三义。彼亦无评。

    论。有义如来至性散乱故。

    述曰。此第二说。文中有五。一申宗。二外诘。三释难。四重问。五解征。第三段中有二解。初解中有五。一外问。二复征。三又解。四复问。五复释。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本识随变。设第八变妙定生故法界所摄。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虽依此佛所变上变为佛身.土。然佛变细。余变者粗。佛变细者非五境摄。他之所变义有二途。一色或定收。如来第八胜定所引住故。何故第八定所引即彼五识不尔。五称散五常缘故。理亦少难熟思之也。根.境既无如来五识亦非五识界。根虽非实似其根相故佛现有。他不变根但变似境。以相粗故。或可受用故。无垢称经.及十八不共法中。如来之心恒在定故。大众部计亦恒在定。对法第一说五识身性散乱故。

    论。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述曰。此外人问。既无五识。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论。第六相应起化用故。

    述曰。论主答。第六识相应。能起化用故。非余识俱。

    论。与观察智性有何别。

    述曰。此外人问。既与六识相应。与观察智体性有何别。不可一识二智生故。

    论。彼观诸法至故有差别。

    述曰。此论主答。彼观察智能观诸法自相.共相。此成事智唯起化用故二智别。

    论。此二智品至不俱起故。

    述曰。外人复问。此二智品应不并起。余论等说无处无容同身同类一身二识许俱时生。今既一类第六识者应不俱起。

    论。许不并起至俱亦无失。

    述曰。此论主答。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前后刹那别异起故。然行迅速似二用俱。第二解。同一识体义用分二。说二智俱亦无有失。如一意识见色.闻声。一体义分。此亦应尔。此第一解成事智品与第六俱。

    论。或与第七至成事品摄。

    述曰。此第二解。或成事智与第七俱。依根缘境是平等智差别用故。此平等智既能变起受用.变化二身。能为根.境而依之故。依此化他根.境之识唯平等用。起化用粗化异生类名成事智。起化用细化地上类名平等智。

    论。岂不此品转五识得。

    述曰。此外人难。岂不今此成事智品转五识得。何言七俱。

    论。非转彼得至不应为难。

    述曰。今者但以彼生死灭涅槃得显。名转生死而得涅槃。非涅槃性即是生死。今此亦尔。由转去因五识灭已。此缘粗事境识品生。说成事智转五识得。不以因中五识转。作果中成事智品。成事智品即是五识。此师若谓转五识得成事智品。便违庄严.摄论等说。即是第二师解。佛唯三界是实余虚。十五界等文为正也。

    论。有义如来至有漏无漏。

    述曰。有三。一标宗。二会违。三结正。此初也。第三师说。彼蕴.处.界等皆通有漏.无漏。故佛蕴.处.界等三法皆唯无漏。

    论。集论等说至所知境摄。

    述曰。以下会违有二。初会第一师。二会第二师。会初师文。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唯有漏者。且依粗恶之境体浅识智之境体说。或粗境体。浅是识用。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萨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说一切凡.圣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

    论。然余处说至理必应尔。

    述曰。大般若经及处处经说。显非如彼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

    论。所以者何至解脱身等。

    述曰。有为皆蕴。说一切法皆处界摄诸论通文。说十九界等无垢称经之所遮故。非如来根.境非十八界等摄。此遮第一师计如来根.境非界处摄。若绝戏论故非界等者。亦不应此颂说如来功德即无漏界.是善.是常.亦是安乐。亦不应名解脱身等。解脱身等既可名者故。蕴.处.界理应可名。

    论。又处处说至是密意说。

    述曰。又涅槃经.庄严论等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胜鬘等说。如来妙色身等。故诸经中说为非色等是密意说。密意说者。显非粗浅智境界故。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师计。

    论。又说五识至非佛所成。

    述曰。文意可解。破前第二师。

    论。故佛身中至而纯无漏。

    述曰。三结宗义。三师说中此义为正。

    次解众德有四。一不思议。二善。三常。四安乐。先解第二句。解不思议有三释。摄论第九.世亲等解同无异见。

    论。此转依果至言议道故。

    述曰。此第一解。智之与境皆具此义。

    论。微妙甚深自内证故。

    述曰。别解不思。又智微妙。性相甚深。所缘境自内证故。又境微妙。唯甚深智能内证故。又二皆通。摄论唯有内证之言。唯解缘真如故。

    论。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述曰。别解不议。绝比无方故不思议。如摄论中以三义解不思议。显扬十七有不思议品。亦不出此三。瑜伽等亦然。所以不述。

    论。此又是善至俱说为善。

    述曰。次二明善。颂言善者白法性故。体白故异不善.及无记。能断黑名白 若尔此与有漏善何别 以法界远离生灭极安稳故。四智品妙用无方比。及极巧便故。无为.有为二皆顺益。与有漏善差别。并违不善。以下合其四义故名善。前第六卷已解善讫。

    论。论说处等至五根三境。

    述曰。此为外难。四智心品既唯是善。对法论第四说八唯无记。谓五根.三境。如来岂无五根等也。

    论。此中三释广说如前。

    述曰。今论主答。此中三释。广说如前。如前有漏等三解。

    论。一切如来至无漏善摄。

    述曰。真如等五法皆灭道摄。灭道摄者诸经论中说既唯无漏故此唯善。又对法第六.瑜伽等说有清净法界非苦.集故。摄论亦然。此二解并前四合则六解。既尔即佛所有眼等。皆是无漏善。似有漏善.及无记等。及似有漏善故。名之为善等非实然也。

    论。此又是常至无断无尽。

    述曰。次三解常。此又是常。五法俱无尽期故。又真如无生灭故常。无变易故常。皆自性常故。四智心品所依真如常故常。其四智品体。无断及无尽故说常。无断常者。是不断常义。报身也。无尽常者。是化身。相续常义。庄严论说三种常故。如常施食受乐等事。四智非自性常义。从因所生者。谓明从种生故。若初唯生后不灭者。便违佛说。一向记言生者皆灭故。又若色.心是自性常者。不见说故。违比量故。获得常色等者。由愿力化有情。是不断相续常义。七十八.解深密说化身有生起相故 穷未来际。亦释不断.无尽常义。愿力常故。余文可解。

    论。此又安乐至俱名安乐。

    述曰。次四解安乐。无逼无恼诸有情故。非如有漏善逼逐处生死。恼乱有情类不令趣涅槃。又有漏法皆是行苦。逼迫性故。增烦恼故。故非安乐。二转依果俱名安乐。乐谓五乐。安谓五安。各有多种。安之与乐差别云何。谓诸有漏乐受者。乐而不安。粗动转故。有漏轻安安而不乐。不能顺益得涅槃故。此安乐者如第一卷疏解差别。

    论。二乘所得至但名解脱身。

    述曰。次解解脱身。于中有二。初略。后广。二乘所得此二转依果。但名解脱身。解脱生死.及缚法故。以彼转依无十力等殊胜法所庄严故。不名法身。殊胜法者。断所知障得无量功德依故。解深密经.七十八等说真如为解脱身言。世尊二乘所得转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当名何身。名解脱身。由解脱身故。说二乘与佛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无量最胜功德。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故彼名真如是二乘解脱身。非五分法身中解脱身。五分法身中解脱身。体唯胜解数故。此无为解脱故。彼菩提果是五分法身中解脱知见身。不名法身。菩提.及涅槃俱离缚故。但名解脱身。

    论。大觉世尊至所庄严故。

    述曰。次解在牟尼名法身 成就无上寂默法者。梵言牟尼此言寂默。寂默法者离言法也。或离过故。故名为寂默。通三乘解。成一切法性相离言不二法门名为寂默。唯我世尊大牟尼尊二转依果。亦名法身.亦解脱也。言法身者。非三身中之法身也。佛得二名。离烦恼故名解脱身。离所知障具无边德名为法身。此中意说。有为.无为各于自身功德法依名法身故。

    论。体依聚义至皆此摄故。

    述曰。何故名身。体性义.依止义.众德聚义。具三义故名为身故。故通三身。若别.若总离名相义。此亦佛地论有。余文可解。

    论。如是法身至所依止故。

    述曰。自下诸门分别有七。初三身别相门。初总出法身中。复有胜义别立身名自性 离相者。无十相也 寂然者。寻思路绝也 绝诸戏论者。离语言也。诸佛自性名自性身。有为.无为功德法依名曰法身。

    论。二受用身至广大法乐。

    述曰。及极圆净常遍色身者。众相咸备名极圆。体离众患名极净。无间无断名极常。无所不在名极遍。积集有碍之体名色身。此即功德之所依身。一是常不断常故。二是遍量同空故。

    相续湛然者。言相续者简自性身。有生灭故。言湛然者简他受用。及简化身。彼时断故。

    论。二他受用至诸利乐事。

    述曰。他受用中现身.土由平等智。现通说法等由观察智。自他受用法乐等者名受用身。变化不尔。

    论。以五法性至皆有实智。

    述曰。第二五法摄三身门。第一师。经说真如是法身者。佛地经说。论说转第八得自性者。摄论第九说。转去藏识得圆镜智亦智殊胜 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者。佛地论云如余论说。竟不出何论。庄严论说。然须勘抄 说观察智大集会中等者。佛地亦言如余论说。亦在庄严论。须勘抄诸文 亦有转诸转识得受用身者。是摄论智品说 说成事智于十方土现难思化故者。佛地论说庄严论说。又摄论智殊胜具摄三身。

    论。有义初一至非色心故。

    述曰。第二师说有二。初自性。后余身。自性文有四。一标。二引证。三解违。四释 自性身本常者。庄严论说三种常。如佛地论第七等引 说佛法身无生灭者。佛地云。赞佛论说。然七十八.解深密亦有此言。法身无生灭。化身有起尽故 说证因得非生因者。世亲菩萨金刚般若论说 又说法身诸佛共有等者。佛地论云诸经论说。即对法第一.摄大乘智品等中亦有此说。

    论。然说转去至彼实性故。

    述曰。然说转去藏识得者。会第一师引摄论文。今以断粗重显真如故。智殊胜文者亦可解。以法身是智依止。彼智之实性故。

    论。自性法身至得受用故。

    述曰。四智品中下解余身中有二。初标智摄。后解释相。相中有二。初自受用。后他受用。自受用中有三。一引证。二解违。三说相。平等智品现他受用。以得妙理自他平等。别为化上机现身.土等。成事智品随类化身.土。妙观察智于中说法。据实二身四智俱现。岂圆镜智缘于二身不能亲益。今但相似后智用。说圆镜智是受用佛。此庄严论文。然前师如何解此文意 转诸转识得受用者。摄论文。此文即证四智皆受用身。

    论。虽转藏识至属何身摄。

    述曰。亦得受用等者。解摄大乘不说转藏识得受用身。所以说为法身者。如前已解。圆镜智品是实色.心。与此非色.心违。

    论。又受用身至实智为体。

    述曰。此以理解难。

    解他化身中有三。初立理。次解违。后说相。

    论。虽说化身至体实非智。

    述曰。释前所引摄论智殊胜摄三身文。然以自受用实智为体。准他受用身等。不说实无漏智。

    论。但说平等至自受用摄。

    述曰。释前所引平等智现受用。成事智现三业化文。但明二智现二身。体非二身也。

    第三他化二身相。于中有四。一标举。二立理。三引证。四会违。

    论。然变化身至无形质法。

    述曰。是化现心心所。佛地论说。此实相分。似见分现。佛地第七有二说。如彼。不能繁引。

    论。若不尔者至尚不知故。

    述曰。下立理引证。

    论。由此经说至化作三业。

    述曰。下引证。

    化无量类皆令有心者。化无量化人之类。皆令有心为引他故。此涅槃经。下佛地经。

    论。又说变化至相分现故。

    述曰。此解深密经文。七十八同。

    论。虽说变化至故不说有。

    述曰。会违。即九十八说。于四事不能化。一根。二心。三心所。四业.及业果报等。又无根等用。不如色.声等故说不化。不尔香等亦应然。如五十四.及五十三末.及前第二卷抄。因明化中化为何法等。

    论。如是三身至化相功德。

    述曰。第三三身功德各异门。法身应以木.石为难。彼亦不能起贪.恚等。应名具功德。此顺生善法故不得为例。常乐我净等应分别 离染简有漏 众善所依。简有为无漏 无为功德。显无生灭。余如枢要。并取佛地第七。

    论。又自性身至为他现故。

    述曰。第四三身二利门。可解。

    论。又自性身至遍一切处。

    述曰。第五三身所依土分别门。如枢要说。即法身亦名自性身。法性土者。以属佛.法相.性异故。以佛义是相。谓有为功德法所依故。众德聚义故。二身自体故。法是性义。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诸法自性故。体为土义为身。

    论。自受用身至亦无定现。

    述曰。还随自受用土。下二身随自土亦尔。非离身别有土名故。如枢要说。然此功德随所依身.智慧。随所证如法。亦可说言遍一切处 随住十地菩萨宜者。十地经说。十地各有分量大小。广如彼说。唯见百佛见百叶化佛。见百三千大千世界变化身土 净秽佛土因缘成就者。以化土中有净有秽。非他受用土故言净秽。他受用法乐增同自受用俱名受用。化土虽复说法。神通增故立变化名。法乐义劣。此佛地论广说大精。

    论。自性身土至一切生故。

    述曰。第六三身诸佛身土所化同异门。须勘佛地。此文一往。佛地甚好。共中其实是多。见者谓于一土有一佛身故。不共中佛地论引弥勒菩萨根熟后等。又勘别抄。弥勒发心劫数长短乃至广说。

    论。此诸身土至俱善无漏。

    述曰。第七门。于中有二。初明身.土能.所变。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此即初门 第八虽实皆通缘染.净土。然约增胜现所得者。自受用者唯净无漏识之变。既唯佛能知变。非余所知变故。他受用身.土体唯是净。然能变者通有.无漏。如来.及十地中菩萨无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无漏。若十地第八识并五识。及七地以前有漏散心。及有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有漏。无他受用土体是秽者。非有秽心之所变故 问既许有漏识亦能变土。他受用土云何必唯净 答本质佛所变者非秽故。能变之者无烦恼秽故。无秽识故。所以所变之土唯净通有.无漏。此据相似。若变化土本质通净.秽唯无漏。若随彼二乘等无漏心所变即无漏。然彼无此事。彼无漏狭不能缘身.土等。若随彼二乘有漏心.并异生所变即有漏。皆通净.秽。或二乘等后得不能缘。即唯有漏。通染.净。如螺髻梵王.舍利弗等所见异故。今此文中总约三法.一切有情为论。

    论。纯善无漏至非苦集故。

    述曰。此无漏相分同能变识一向是善无漏。相不离见同非系故。以能缘心变似自境故。缚与不缚理必须同。净与不净理必须同。无漏心等顺益义胜。悲力广大。相分与见必同善性。一切无漏法尔必善故性必同。其性相必皆顺理故。故性必同。非如有漏心相.见性有别。言因缘者。是种子也。

    论。蕴等识相至杂引生故。

    述曰。以蕴.处.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谓见分是心。相分非心。如第八相中根.境等。及六识所缘色等。以与见分非一类种生故。色.心等别。以不相违故。无漏所变相分法中有五蕴。亦如根等。即是相分纯种。与见分无漏及性同也。与见杂种故。色.心蕴等亦各有异。乃至相应法相分相望亦然。由识起相等同不系法。纯种。唯无漏。作用法不同。杂种生色.心。不可有漏同无漏难。

    论。有漏识上至非灭道故。

    述曰。纯从有漏种子生故。同是系法。所以言纯。故唯有漏 问何故界系见.相许别系。有漏.无漏必同耶 答见.相虽界系别。仍相顺故。

    论。善等识相至五十二等。

    述曰。善等三性识之相分不必皆同。性相别故。有漏名等势分转故。不顺理故。不能引相与见分相必能令同。如鼻.舌.身识见与彼相分非必同性。故与见分非必性同。见.相分中三性因缘杂引生故。不可同性。作用别故。性不可同。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相分唯无记。香等三境唯无记。能缘之识通三性等。若皆纯种唯一性者。三境唯无记。等言应不成失。不可说约第八所变唯说无记。三识所变通三性。二境亦尔。以三识所变三处摄故。应言通三性。诸论无文故。虚空.非择例亦应然。故相分.见分不必同性。性别既尔。蕴等识相或相.见分同。或相.见分异类此应知。亦不定故。若相分与见分蕴等亦同。便无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别。既有三科别。明知相.见分等不必皆同。佛地论说。三身生灭门。化自.他.身色俱非等。化心亦尔。三身相对四句门。生法二身摄三身门。十佛摄三身门。如彼第七。

    因解身.土能变.所变。即释唯识相.见异同。上来已依略.广.及位等。明能变识等讫。自下解相.见分或异同中。即明能变之识相.见同异。第七门中。自下第二因解唯识义。

    论。然相分等至俱实有故。

    述曰。一解云。等取心所所变现。所变名为行相。依识变现等者。唯难陀二分义。小分有异亲疏所缘二皆不实故。以疏所缘等取亲相。不为行相。此所疏知。如识变故 又立三分并下有二复次解 依识变现等者。相分等言等取见分。识自体之所变故。此相.见分虽体是依他。识自体之用故。非如识性依他中实。识是根本自体故。彼是末是用故。如日.及轮。如灯.及光。实.虚异故。若不尔应不言唯识。应言唯境唯见分等。以许相.见与识自体 俱实有故。此义应思。设缘色等见.相亦俱不实。不及于识。如缘过未虚空等识相分。虽有非稍实法。见分非无。仍缘虚境。虚境行相是不实心。故见不及识自体分。识自体分唯缘于识。是根本故。证自体故。体性是实有。其变似色等亦并不实。此师意也 若尔无分别智境相如何 彼内证故此所不论。如缘自体。余是外境故不同如。设缘真如自体实有。非识所变故。真如体实。今论所变故相.见假。又纵真如是实。以于境中少实有故。但言唯识不言唯境。今以内证是故不可例同于外。佛地第三有此师义。许有三分依他性义。

    论。或识相见至虚实如识。

    述曰。第二师说。识与相.见分等。皆从缘生因缘法故。此二与识虚实皆同。虽有缘去.来等。相是依他故。与识不多别。又此师意。但有相分与识一种是实。不遮缘过.未但得假法。此是正义。前师相.见即识种生。此师相分与识别种。见分与识同种生故。

    若尔应言诸法唯境。何言唯识。

    论。唯言遣外至亦应非实。

    述曰。论答。唯言遣心外遍计所执。不遮内识所变之相分等。若不作此解真如应非实有。真如既实境即实成。能缘如心宁容是假。若是假者应不缘真如。若非假者见便是实。故非心.境一向非实。以境是虚言唯识故。若境是实。遣心外境名唯识。即真如不离识故。非心外法故。亦唯识摄。

    论。内境与识至唯识非境。

    述曰。外人难。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可言唯识非境。

    论。识唯内有至但言唯识。

    述曰。答有二。初云识唯内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内是依他。外是遍计所执。以非心所变法说之为外。非体实有名外。恐心内之境滥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识。又疏所缘缘亦是外。若言唯境恐取心外之法故此不论。所执之心亦是心外法故。是故设不虑滥。言唯境亦得。为简外故但言唯识。

    论。或诸愚夫至如外都无。

    述曰。一谓所执为实。二谓亲取心外境。依此故言迷执于境。此意可解。此第二师解唯识佛地所无。为破执故虽为愚夫。非心之理岂佛非有。即前二师许有相见分义。

    第三师解。

    论。或相分等至定相应故。

    述曰。此师不许有相.见义。唯一识性。由前妄熏习力似多分生似有相见。即佛后得智无别相.见分。有漏善心因后得智有相.见者。有法执故。佛似见.相净秽土等。不作二解故非所执。余作二解故是所执。又佛自在了妄执故。设变见.相皆非所执。由往因中熏习力故。今果亦尔。佛证诸法不可言故。余即不尔。见.相皆执。不证不可言境故。今此依余说故言无别。或佛不现余人自见。若尔真如非妄习生。应非唯识。识之实性故言唯识。故除识性无别有法。

    论。此论三分至成唯识论。

    述曰。此下大段第三释结施愿分。即第二师解论文谓。初一颂半略明能变识相。中有二十三颂半广明唯识。后有五颂明唯识位。以佛说法初中后。善.纯一.圆满.清白.梵行。今同彼教。故言三分。如第一卷抄释。余文可解。此中言成。即以教成教。即以教成理。理实俱通。然依境.行一解成如前解。理体分别唯识性.相义。

    论。亦说此论至极明净故。

    述曰。言净者。谓从喻显。如真如性虽本性净。若不修习净无以彰显教.理俱得。如珠宝等性虽光洁。若不磨莹无以出光故也。如苏迷卢虽宝所集。无日轮回照何以显光。此论亦尔。如前第九卷初抄故。

    论。此本论名至登无上觉。

    述曰。初二句结牒上。后二句正回施发愿。由三十颂显唯识理非增减者。依三义配释。皆有非增减义。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十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