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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促戰。哥舒翰大窘,不得已出關,到靈寶,與安禄山屬將崔乾祐交戰,戰敗,引剩卒數百人至潼津,收散兵再守潼關。後爲自己部將火拔歸仁所騙,出關,被執送降安禄山,京師震動,玄宗由是才決定西逃。見《新唐書·哥舒翰傳》。肅宗即位後,以郭子儀爲兵部尚書,依前靈州大都督府長史,李光弼爲户部尚書兼太原尹、北京留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得回紇助兵,共討安禄山餘黨,收復兩京,安禄山黨皆敗死。見《唐書》肅宗本紀及安禄山等列傳。這四句是説:哥舒翰當時兵力遠過郭子儀等,何以哥舒敗而李、郭勝?分析比較,則事情自明————可見人心向背,是主要關鍵了。“搉(juè)”,商榷,————有討論、衡量的意思。《桯史》引此賦“搉”作“推”。

    〔二七〕這幾句是暗用《後漢書·光武本紀》耿純勸劉秀所説的話:“天下士大夫,捐親戚,棄土壤,從大王於矢石之間者,其計固望其攀龍鱗、附鳳翼,以成其所志耳。今功業既定,天人亦應,而大王留時逆衆,不正號位,恐士大夫望絶計窮,則有去歸之思,無爲久自苦也。————大衆一散,難可復合,時不可留,衆不可逆。”《禮·昏義》:“天子之與后,猶日之與月。”“台斗”,參看第二二二頁《宿牧牛亭秦太師墳菴》“台星三點”注。“盟帶礪”,《史記·高祖功臣侯年表·序》:“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帶,泰山如厲(礪),國以永寧,爰及苗裔。’”應劭曰:“封爵之誓,國家欲使功臣傳祚無窮。帶,衣帶也;厲,砥石也:河當何時如衣帶,山當何時如厲石————言如帶砥,國乃絶耳。”這是説要攀附皇帝的統治勢力,做宰輔大官,“子孫萬代”“榮華富貴”的意思。

    〔二八〕“涖(lì)”,臨。封建時代以皇帝統治人民爲“臨”。“耄(mào)荒”,年老而荒淫無道的人————指玄宗。“一呼萬旟(yú)”,用元結《中興頌》:“……匹馬北方:獨立一呼,千麾萬旟,我卒前驅。”是説肅宗“登高一呼,萬夫響應”的意思。“旟”,一種畫有鳥象的旗子,用以指揮士卒前進的。《桯史》引本賦此文作“則夫千麾萬旟,一呼如響者……”。“掉臂”,摇動膀臂————猶如俗語所説“甩胳膊就走”。《史記·孟嘗君列傳》:“日暮之後,過市朝者掉臂而不顧。”

    〔二九〕語見《唐書·張公謹傳·贊》。意思是説:事情要乘機進行,而機會在幾微之間,稍一間隔遲誤就不行了。會,即機會義。間,讀去聲。穟,同穗。

    〔三〇〕“七廟”,《禮·王制》:“天子七廟。”謂天子的祖廟有七。“忽諸”,在此是滅絶義。封建時代以某姓統治者的斷統爲亡國的標誌,因此皇帝的廟祀若斷絶了,也就是那個王朝滅亡了。“揚觶(zhī)”,觶是酒器,揚觶,舉觶而示罰(語見《禮·檀弓》)。這兩句是説:退————辭而不做皇帝,則唐朝眼看就滅亡,進————做皇帝,則百世之下論起這事來都要加以譏議。

    〔三一〕“告行”,來告訴説:“要開船了!”“晏”,天晚。

    按此賦和同時范成大的《館娃宫賦》,是一時齊名的傑作,當時就很傳誦,後世也十分稱賞,都是借古史以諷時事的成功作品。這裏隱然以唐玄宗影射宋徽宗,以唐肅宗影射宋高宗。宋高宗本不是一個值得稱讚乃至可以爲之辯護的皇帝,作者也十分不贊成他,但在此賦中却説出另一番道理:假使高宗不做皇帝維繫殘局,誰還肯爲徽宗這樣的無道昏君効死抗敵、保家衞國?這却是一種清醒公允的分析論斷。岳珂《桯史》以爲“便覺……肅宗無所逃罪”,其意在惡高宗;而瞿佑《歸田詩話》則以爲“其論甚恕”:是前人對此賦主要精神在體會上還有距離差異。但作者對高宗的譏議仍然是不可掩的,其所以鞭笞徽宗,是爲高宗等皇帝作“前車”之鑑。當時能夠和敢於這樣立論的,實不多見,十分可貴。賦的風格是承襲北宋歐、蘇一脈,以散勢行韻文,韻脚多隱藏在句尾虚字之上,讀去使人不易察覺,非常流利自然。

    海鰌賦有後序

    辛巳之秋,牙斯寇邊〔一〕:既飲馬於大江,欲斷流而投鞭〔二〕。自江以北,號百萬以震擾;自江以南,無一人而寂然〔三〕。牙斯抵掌而笑曰:“吾固知南風之不競,今其幕有烏而信焉〔四〕。”指天而言:“吾其利涉大川乎〔五〕!”方將杖三尺以麾犬羊,下一行以令腥羶〔六〕;掠木緜估客之艓,登長年三老之船〔七〕;並進半濟,其氣已無江壖矣〔八〕。南望牛渚之磯,屹峙七寶之山〔九〕;一幟特立,于彼山顛。牙斯大喜曰:“此降幡也〔一〇〕。”賊衆呼“萬歲”而賀曰:“我得天乎〔一一〕!”言未既,蒙衝兩艘,夾山之東西,突出于中流矣〔一二〕!其始也,自行自流,乍縱乍收;下載大屋,上横城樓〔一三〕;縞于雪山,輕于雲毬;翕忽往來,頃刻萬周〔一四〕;有雙壘之舞波,無一人之操舟〔一五〕。賊衆指而笑曰:“此南人之喜幻,不木不竹,其誑我以楮先生之儔乎〔一六〕?不然,神爲之楫、鬼與之游乎?”笑未既,海鰌萬艘,相繼突出而争雄矣!其迅如風,其飛如龍。俄有流星,如萬石鍾;霣自蒼穹〔一七〕,墜于波中;復躍而起,直上半空;震爲迅雷之隱,散爲重霧之冥濛〔一八〕:人物咫尺而不相辨,賊衆大駭而莫知其所從。於是海鰌交馳,攪西蹂東;江水皆沸,天色改容:衝飊爲之揚沙,秋日爲之退紅〔一九〕。賊之舟楫,皆躪藉于海鰌之腹底〔二〇〕;吾之戈鋋矢石,亂發如雨而横縱〔二一〕;馬不必射,人不必攻;隱顯出没,争入于陽侯之珠宫〔二二〕。牙斯匹馬而宵遁,未幾自斃于瓜步之棘叢〔二三〕。予嘗行部而過其地,聞之漁叟與樵童〔二四〕;欲求牙斯敗衂之處,杳不見其遺蹤〔二五〕。————但見倚天之絶壁,下臨月外之千峯;草露爲霜,荻花脱茸;紛櫂謳之悲壯,雜之以新鬼舊鬼之哀恫〔二六〕。因觀蒙衝、海鰌于山趾之河汭,再拜勞苦其戰功〔二七〕;惜其未封以下瀨之壯侯,册以伏波之武公〔二八〕。抑聞之曰:在德不在險,善始必善終〔二九〕。吾國其勿恃此險,而以仁政爲甲兵;以人材爲河山,以民心爲垣墉也乎〔三〇〕!右采石戰艦:曰蒙衝,大而雄;曰海鰌,小而駛〔三一〕;其上爲城堞屋壁,皆堊之〔三二〕。紹興辛巳,逆亮至江北,掠民船,指麾其衆欲濟。我舟伏于七寶山後,令曰:“旗舉則出江!”先使一騎偃旗于山之頂〔三三〕:伺其半濟,忽山上卓立一旗,舟師自山下河中兩旁突出大江,人在舟中,踏車以行船〔三四〕:但見船行如飛,而不見有人。虜以爲紙船也〔三五〕。舟中忽發一霹靂礮:蓋以紙爲之,而實之以石灰硫黄;礮自空而下,落水中,硫黄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散爲烟霧,眯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吾舟馳之,壓賊舟,人馬皆溺〔三六〕。遂大敗之云。

    〔一〕“辛巳”,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一一六一)。“牙斯”,指前漢末年及新莽時期的匈奴王烏珠留若鞮單于,名囊知牙斯;在此則是借以指稱金國的完顔亮。囊知牙斯本來和漢朝的關係很好,後來因故啓釁,到王莽時期,因新發給他的印文把“璽”字改爲“章”,並加“新”字於“匈奴”之上,這等於把他視爲臣屬,乃開始向新朝進攻,王莽打算分散匈奴的勢力,立十五單于,於是進攻更加厲害。作者所以單單借他來指稱完顔亮,當是因爲囊知牙斯是呼韓邪單于和呼衍王的女兒所生的次子,而完顔亮也是遼王宗幹的次子,所以用來相比擬。囊知牙斯事見《漢書·匈奴傳·下》。“寇邊”,侵略邊疆。

    〔二〕“飲(yìn)馬”,《宋書·臧質傳》載質與拓跋燾(北魏太武帝)書,中引童謡有云:“虜馬飲江水,佛狸(燾小名)死卯年。”後因以胡馬飲江之事指北方民族南侵。“大江”,長江。“斷流而投鞭”,用前秦苻堅語。《晉書·苻堅載記》:苻堅欲謀攻東晉,太子左衛率石越説:“……且晉……國有長江之險,朝無昏貳之釁:臣愚以爲……未宜動師。”苻堅答道:“昔……仲謀(孫權)澤洽全吴,孫皓因三代之業,龍驤一呼,君臣面縛:雖有長江,其能固乎?以吾之衆旅,投鞭於江,足斷其流!”

    〔三〕“號百萬”“寂然”,承上文投鞭斷流之語而續用苻堅侵晉、淝水之戰的典故來比擬金國侵宋、采石之役。《晉書·謝安傳》:“(苻)堅後率衆號百萬,次於淮肥,京師震恐,加(謝)安征討大都督。(謝)玄入問計,安夷然無懼色,答曰:‘已别有旨。’既而寂然(指並無旨令下達)。玄不敢復言,乃令張玄重請。……”

    〔四〕“抵掌”,本當作“扺(zhǐ)掌”,擊掌,鼓掌。語見《戰國策·秦策》。“南風不競”,《左傳》襄十八年:“晉人聞有楚師,師曠曰:‘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疏云:“今師曠以律吕歌南風音曲,南風音微不與律聲相應,故云不競。”晉國在北,楚國在南,説南風不競,即意謂由此判斷楚國必無能爲。“競”,猶言强。“其幕有烏”,《左傳》莊二十八年:“(楚伐鄭),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軍幕雖在,而内裏軍士已夜中逃走,所以烏鴉才棲止於空幕之上:由此判斷出幕内虚實。

    〔五〕“利涉大川”,語見《易·需》及《同人》,利涉,順利渡過。大川,此以指長江。

    〔六〕“杖三尺”,杖,動詞,持。三尺,指劍,《漢書·高帝本紀》:“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麾犬羊”,揮令士兵前進。犬羊,是對敵國入侵軍的污辱性的詈詞。羊本是馴獸,但古代以爲羊性狠,如《史記·項羽本紀》:“猛如虎,狠如羊,貪如狼”,是其例。“一行”,指軍令。“腥羶”,其義略同上文“犬羊”;因古代北方民族如匈奴等多逐水草遊牧,以牛羊爲食品,故云。參看五代皇甫松詞:“毳布腥羶久,穹廬歲月多。”

    〔七〕“木緜估客之艓(die入聲)”,指商人船隻;木緜,是一種常緑喬木所生,古代名吉貝、古貝,可紡織,産海南諸國;又草棉亦或稱爲木棉,古代名白疊,即今棉花,出西域。當時都是稀罕的東西,棉花是宋末以來才逐漸普遍於中國的。“估客”,賈客,商人。“艓”,小船,輕舟。參看蘇軾詩:“東來賈(gǔ)客木棉裘,飲散金山月滿樓。夜半潮來風又熟,卧吹簫管到揚州。”此係暗用。“長(zhǎng)年三老”,篙工。杜甫詩:“長年三老歌聲裏,白晝攤錢高浪中。”陸游《入蜀記》:“四日,平旦,始解舟。……是日早,見舟人焚香祈神,云:‘告紅頭須小使頭長年三老,莫令錯呼錯唤。’問何謂長年三老,云:‘梢工是也。’長讀如長幼之長。”

    〔八〕“壖(ruán)”,緣水兩岸之地。“其氣已無江壖”,言其氣概、氣勢已將江南視爲囊中之物,一舉可得。

    〔九〕“牛渚之磯”,牛渚,山名,在安徽當塗縣西北,下臨長江,其北部突入於江中,名曰采石磯,形勢險要,從漢朝以來即常爲兵争之地。《讀史方輿紀要》引顧野王《輿地志》:“牛渚山北,謂之采石,蓋大江東北流,牛渚、采石,俱列江東岸,采石去牛渚不過里許,故牛渚圻通謂之采石。”陸游《入蜀記》:“采石,一名牛渚,與和州(今爲和縣)對岸,江面比瓜洲爲狹,故隋韓擒虎平陳及本朝曹彬下南唐,皆自此渡;然微風輒浪作不可行:……王文公云:‘一風微吹萬舟阻’,皆謂此磯也。”按此爲東采石。從江北而言,和州東二十里爲西采石,其下有楊林渡,即完顔亮督兵渡江處。“七寶之山”,指采石以北的寶積山(江北含山縣境有七寶山,與此無涉)。“屹(yì)峙”,特立,高聳。

    〔一〇〕“降(xiáng)幡”,納降旗。唐劉禹錫詩:“千尋鐵鎖沉江底,一片降旛出石頭。”幡、旛通用。

    〔一一〕“我得天乎”,《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gǔ,吸飲)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得天謂臉朝上、面向天。此指取勝。

    〔一二〕“言未既”,説猶未了————正説到半截。“蒙衝”,即艨艟,古代戰艦,其形狹長,利於衝突敵船,外罩牛皮帷幕掩護,人藏其中,留有弩眼以射。宋代蒙衝形制又有所改益,見《後序》所敍。

    〔一三〕此即所謂“樓船”制度。參看《宋史·兵志》:“建炎初,李綱請于沿江淮河帥府置水兵二軍,……招善舟楫者充,立軍號曰‘凌波樓船軍’。”

    〔一四〕“縞(gǎo)於雪山”,縞,白色;謂船皆塗以白色。雪山,誇大形容語(我國高山多得“雪山”之名,以海拔甚高,山上終年有積雪不化)。“雲毬”,指一種燈毬,參看范成大《上元紀吴下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詩:“擲燭騰空穩”,自注:“小毬燈,時擲空中。”————“推毬滚地輕”,自注:“大滚毬燈。”“翕(xi入聲)忽”,猶言倏忽,形容其輕巧疾快。

    〔一五〕“雙壘”,即指樓船戰艦,壘就是軍壘的壘,凡城壁之類可以掩護士兵的軍事建築都稱壘。

    〔一六〕“楮(zhǔ)先生”,紙的别名,韓愈《毛穎傳》:“穎(按指毛筆)與絳人陳玄(墨)、弘農陶泓(硯)、會稽楮先生(紙)友善。”本是一種戲稱。這裏説金兵疑心是紙紮的假船。參看注〔三四〕。“儔(chóu)”,流輩、一類的人物。

    〔一七〕“流星”,指霹靂礮,見《後序》所敍。“萬石鍾”,鍾,古量器,容六斛四斗。此極言其巨大。“霣”,與隕通,落。此暗用《公羊傳》莊七年“星霣如雨”字。“蒼穹”,天空。

    〔一八〕“隱(hóng)”,形容大聲,《法言·問道》:“或問大聲,曰:非雷非霆,隱隱。”“冥濛”,形容景色不分明的樣子。

    〔一九〕“衝飊(biāo)”,暴風。飊即飆字。“退紅”,猶言無光(另有一種顔色,名退紅,與此無涉)。按金兵開始南侵,爲秋季;至完顔亮欲渡采石,宋軍迎戰,事則在十一月初八日;今言“秋日”退紅,與史實不符,當因開端明書“辛巳之秋,牙斯寇邊”,相承順筆而寫爲“秋日”。

    〔二〇〕“躪(lìn)藉”,踐踏。————這是比喻敵舟被毀,彷彿是被海鰌船“踏”壞了。參看《後序》。

    〔二一〕“戈鋋(shán)”,戈是戟類兵器,其小枝向上的爲戟,平出的爲戈。鋋是鐵柄的小矛;《史記·匈奴傳》:“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鋋。”杜甫詩:“戈鋋開雪色,弓矢向秋毫。”“矢石”,箭和礧石。“縱”,讀平聲。

    〔二二〕“陽侯”,古代神話中的水神,《漢書·楊雄傳》注:“陽侯,古之諸侯也,有罪自投江,其神爲大波。”“珠宫”,謂以珠寶所作的宫殿,略如俗傳所説龍王住“水晶宫”。這句是詼諧話。

    〔二三〕完顔亮渡采石未成,轉至揚州,欲渡瓜洲,將士以爲采石比瓜洲渡口江面窄甚,猶爲不利,建言緩圖渡江,完顔亮震怒,軍令慘急,必欲驅兵渡江,將士漸有逃亡,羣情危懼,其部下遂謀舉事殺亮。十一月三十日,亮爲其部下先射後縊而死(據《續資治通鑑》略敍)。“匹馬宵遁”,是故意貶筆,並非實際就是單人敗逃。

    〔二四〕“行部”,長官巡視所屬各地部下。“漁叟樵童”,指采石當地的民間父老。

    〔二五〕“敗衂(nǜ)”,敗挫損傷。“杳(yǎo)”,遥遠渺茫,不可見。

    〔二六〕“櫂(zhào)謳”,棹歌,舟人所唱的口號。“新鬼”云云,用杜甫詩:“新鬼煩冤舊鬼哭,天陰雨溼聲啾啾”,寫戰後悽慘景象,如同聽到陣亡者的鬼魂在悲哭哀怨。“恫(tōng)”,哀痛。

    〔二七〕“河汭(ruì)”,河流之曲處,水灣。“勞苦”,慰問,致以慰勞、欽感之意。勞讀去聲,動詞。

    〔二八〕“下瀨之壯侯”,《漢書·武帝紀》注:“瀨,湍也,吴越謂之瀨,中國謂之磧,伍子胥書有下瀨船。”這裏是説海鰌、蒙衝等戰船有戰功,應該像人一樣封侯。“伏波”,漢代將軍的名號,取征討時涉江海使波浪平息的意思。“武公”,公即公侯的公,因是戰船軍功,所以用“壯”“武”等字封公封侯,這是假擬的話。

    〔二九〕“抑”,轉折詞,略同“然而”。“在德不在險”,《史記·吴起傳》:“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而謂吴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起對曰:‘在德不在險。’”“善始必善終”,《史記·陳丞相世家·贊》:“(陳)平以榮名終稱賢相,豈不善始善終哉!”

    〔三〇〕“垣墉”,此指城池守固之所。按最末數句,歸結到一點:人事才是自强的關鍵、根本,天險不足仗恃。

    〔三一〕蒙衝船和海鰌(qiū)船的分别,到此敍明。參看注〔三四〕。按《宋史·兵志》:“其戰艦則有海鰍、水哨馬、雙車、得勝十棹、大飛旗、捷防沙、平底、水飛馬之名。”鰍、鰌,字同。

    〔三二〕“堊(è)之”,刷以白粉。

    〔三三〕“騎(jì)”,騎兵。“偃旗”,將旗卧倒掩藏不露。

    〔三四〕宋時機械工技很發達,已經有木製的輪船,《宋史·岳飛傳》:“(楊)么(人民起義軍的首領之一)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按指洞庭湖),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輒碎。”可見當時人民的智慧創造;後來宋官軍的輪船,就是從楊么的戰船製法學習而來的。“踏車”,用人力踏動機輪。

    〔三五〕此即賦中所説的“誑我以楮先生”的話頭。按《宋史·虞允文傳》:“時敵兵實四十萬,馬倍之;宋軍才一萬八千。允文乃命諸將列大陣不動,分戈船爲五,其二並東西岸而行,其一駐中流,藏精兵待戰,其二藏小港備不測:部分(部署、分派)甫畢,敵已大呼,(完顔)亮操小紅旗麾數百艘絶江而來,瞬息抵南岸者七十艘,直薄宋軍,軍小却。……(時)俊即揮雙刀出,士殊死戰,中流官軍亦以海鰌船衝敵舟,皆平沉,敵半死半戰,日暮未退。會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後轉出,敵疑援兵至,始遁;又命勁弓尾擊追射,大敗之。……亮……乃趨瓜洲。……時楊存中……諸軍皆聚京口,不下二十萬,惟海鰌船不滿百,戈船半之。允文謂遇風則使戰船,無風則使戰艦,數少恐不足用,遂聚材治鐵,改修馬船爲戰艦。……庚寅,亮至瓜洲;允文與存中臨江按試,命戰士踏車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回轉如飛。敵持滿以待,相顧駭愕,亮笑曰:‘紙船耳!’”《宋史》此文即據作者的虞允文《神道碑》而加簡;據此則完顔亮笑爲紙船,是采石役後在瓜洲的事情。此或先後傳聞異詞的原故。又按所謂戰船,即海鰌及戈船;所謂戰艦,即蒙衝。

    〔三六〕“馳之”,猶言衝之。“壓賊舟”,即賦中所説的“賊之舟楫,皆躪藉於海鰌之腹底”,敵船被衝没掩覆於海鰌船底。

    文選

    與張嚴州敬夫書

    某頓首再拜欽夫嚴州史君直閣友兄〔一〕:屬者曾迪功、蕭監廟、江奉新過桐廬〔二〕,因之致書〔三〕,計無不達之理。孤宦飄零,一别如雨〔四〕,欲登春風之樓〔五〕,究觀三湘之要領〔六〕,此約竟復墮渺茫中〔七〕,不但客子念之作惡而已〔八〕。春風主人〔九〕,不爲造物之所舍〔一〇〕,“人事好乖”〔一一〕,前輩此語,暗與人合,言之三嘆也!即辰小風清暑,恭惟坐嘯釣臺〔一二〕,人地相高〔一三〕,佳政藹如,令修於庭户之間,而民氣和於耕桑壠畝之上〔一四〕,天維相之〔一五〕;台候動止萬福,相門玉婘均慶〔一六〕!某將母攜孥,已至奉新〔一七〕,於四月二十六日交職矣〔一八〕。半生惟愁作邑〔一九〕;自今觀之,亦大可笑!蓋其初,不慮民事,而慮財賦。因燕居深念〔二〇〕:若恩信不可行,必待健決而後可以集事、可以行令〔二一〕,則六經可廢矣〔二二〕。然世皆舍而己獨用,亦未敢自信。又念書生之政,舍此則又茫無據依,因試行之。其効如嚮〔二三〕。蓋異時爲邑者,寬己而嚴物〔二四〕,親吏而疎民,任威而廢德。及其政之不行,則又加之以益深益熱之術〔二五〕;不尤其術之不善,而尤其術之未精〔二六〕:前事大抵然也。某初至,見岸獄充盈〔二七〕,而府庫虚耗自若也〔二八〕。於是縱幽囚〔二九〕,罷逮捕,息鞭笞〔三〇〕,去頌繫〔三一〕,出片紙書“某人逋租若干”〔三二〕,寬爲之期,而薄爲之取:蓋有以兩旬爲約、而輸不滿千錢者〔三三〕。初以爲必不來————而其來不可止!初以爲必不輸————而其輸不可却!蓋所謂片紙者,若今之所謂“公據”焉,里詣而家給之〔三四〕,使之自持以來,復自持以往,不以虎穴視官府,而以家庭視官府。大抵民財止有此,要不使之歸於下而已。————所謂“下”者,非里胥、非邑吏、非獄吏乎〔三五〕?一鷄未肥,里胥殺而食之矣;持百錢而至邑,羣吏奪而取之矣!而士大夫方據案而怒曰:“此頑民也!此不輸租者也!”故死於縲紲〔三六〕,死於飢寒,死於癘疫之染污〔三七〕,豈不痛哉!某至此朞月,財賦粗給〔三八〕,政令方行,日無積事,岸獄常空。若上官倘見容〔三九〕,則平生所聞於師友者〔四〇〕,亦可以略施行之。前輩云:孔子牛羊之不肥,會計之不當,則爲有責;牛羊肥而已矣,會計當而已矣,則亦不足道也〔四一〕。某之所以區區學爲邑者,言之於眼高四海者之前,真足以發一莞也〔四二〕!方衆賢聚於本朝,而直閣猶在輔郡〔四三〕,何也?某無似之迹〔四四〕,直閣推挽不少矣〔四五〕,其如命何!三逕稍具〔四六〕,徑當歸耕爾〔四七〕。鄙性生好爲文,而尤喜四六〔四八〕。近世此作,直閣獨步四海;施少才、張安國,次也〔四九〕。某竭力以効體裁,或者謂其似吾南軒,不自知其似猶未也?與虞相牋一通〔五〇〕,今一本〔五一〕,能商略細論以教焉,至幸至幸〔五二〕!戒仲今何曹?定叟安訊不疎否〔五三〕?不貲之身〔五四〕,願爲君民愛之重之!不宣〔五五〕。

    〔一〕“欽夫嚴州史君直閣友兄”,指張栻。栻字欽夫,一作敬夫,號南軒,張浚之子。廣漢人,遷居衡陽。“嚴州史君”,此時張栻正作嚴州守官;宋嚴州治所在今浙江建德縣;史君,同使君,漢以後相承以稱州郡長官。“直閣”,張栻初時以父廕補官,辟爲宣撫司都督府書寫機宜文字,除直祕閣,見《宋史》本傳。作者師事張浚,所以稱張栻爲“友兄”,略如後世俗稱“師兄”。

    〔二〕“屬者”,向日,往時。“迪功(郎)”“監廟”“奉新(令)”,是以官階職任爲稱呼,各確指何人,未詳;曾、蕭都是當時廬陵的著姓,疑皆作者同鄉。“過桐廬”,過是“至”、“到”義,不作“經過”解。桐廬,嚴州轄縣;此即以代指嚴州。

    〔三〕“因之致書”,因其便捎上書信。

    〔四〕“一别如雨”,形容離散,用梁蕭統書:“風流雲散,一别如雨。”謂如雨之分落。

    〔五〕“春風樓”,張栻家樓閣名,作者曾有詩題詠之。

    〔六〕“三湘”,湘水會三水而成流,故名;此以代稱湖南,指張南軒一派的理學。“要領”,“要”即“腰”字,以衣裳的腰部領部比喻事情的重要綱領。俗讀如“重要”的要(去聲),誤。

    〔七〕言此約會又落空,杳不可期。

    〔八〕“作惡”,胸懷不暢,惆悵憂悶。

    〔九〕“春風(樓)主人”,指張栻。

    〔一〇〕“造物”,古時人以爲大自然萬物有主宰創造者,稱爲造物;此處意指皇帝以次的執政者。“所舍”,所止,所息。全句即謂爲有力者所遷播,以致居止不定。

    〔一一〕“人事好乖”,乖,違離;這句話是説人的遇合、機緣、願望等常常是因故遭到間阻,被拆散,被破壞。

    〔一二〕“惟”,略如“念”字義。“坐嘯”,《後漢書·黨錮傳》:“後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瑨亦委功曹岑晊,二郡又爲謡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坐嘯,坐而嘯歌,委事務於屬吏;後世用爲頌揚太守州官的詞句,謂其坐嘯而事治,是有才德的表現。“釣臺”,在桐廬,後漢隱者嚴光的釣魚處,見第七七頁《讀嚴子陵傳》注〔一〕。

    〔一三〕“人地相高”,謂人以地高(高尚),地以人高,相得益彰。這是稱頌張栻的話,説他在釣臺作官,而不媿嚴子陵的高節。

    〔一四〕“令修”兩句:意謂張栻作官,足不出庭户之間,而政令行於一州,又暗用《荀子》“政修則民親其上,樂其君”的語意。修,有治、立、善等含義。按從“佳政藹如(藹然,不暴猛)”以下三句,雖是作者頌揚張栻的話,實際也就是作者自己爲政的理想和綱領。

    〔一五〕“維”,語詞。“相”,佑助。

    〔一六〕“相門”,因張浚曾作宰相,故稱其家爲相門。“玉婘”,同玉眷,稱人眷屬的美詞。

    〔一七〕“將母攜孥”,帶着老母妻子赴任;“將母”本謂奉養母親,語出《詩經》。“奉新”,今江西奉新縣,在南昌市以西。

    〔一八〕“四月二十六日”,指乾道六年(一一七〇)的四月二十六日。“交職”,交替職任,即接任。

    〔一九〕“作邑”,作縣官。當時作最下級的地方官,差使最不好當,故云“惟愁”。

    〔二〇〕“燕居”,安居,即閒來時。“深念”,猶言細想。

    〔二一〕“健決”,《埤雅》:“火性:健決躁速。”這裏指剛暴猛烈的作風、手段。“集事”,成事,辦事。

    〔二二〕“六經”,儒家以《易》、《書》、《詩》、《禮》、《樂》、《春秋》爲六經。六經大旨是儒家的“仁政”思想,反對暴戾;所以説若必須强暴手段才能辦事爲政,那麽六經豈不都是虚話了?“可廢”,指不必再學習它了。

    〔二三〕“如嚮”,《易·繫辭》:“其受命也如嚮。”疏云:“如響之應聲也。”這説立時收到應有的效果。

    〔二四〕“異時”,他時————指過去的。“寬己而嚴物”,對待自己寬縱,對待别人嚴刻。“物”,是相對“己”而言,指人,不是指“物件”。此處實指人民。

    〔二五〕“益深益熱”,《孟子·梁惠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益深益熱之術,指更加酷烈害民的辦法。

    〔二六〕“尤”,怨尤,埋怨,責備。

    〔二七〕“某”,本是“萬里”二字————作者自呼名;留稿編集時則諱去名子,以“某”字代替,因爲古代士大夫只有對長上才自呼名,朋友也不能逕呼姓名,否則便爲大不恭敬。“岸獄”,見《詩·小雅·小宛》:“宜岸宜獄”;韓詩作“宜犴宜獄”,岸、犴音同字通,鄉地方的監禁爲犴,朝廷的監禁爲獄。

    〔二八〕“府庫”,指地方官署中的錢糧庫。按以上兩句是説:人民交不齊賦税,雖然加以逮捕拘禁,府庫依然是空乏的,全無用處。

    〔二九〕“縱幽囚”,釋放被囚的罪犯。

    〔三〇〕“息鞭笞(chī)”,停止用刑拷打。

    〔三一〕“頌(róng)繫”,指桎梏、枷鎖之類。《漢書·刑法志》:“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及孕者未乳,師,朱儒:當鞠繫者頌繫之。”注:“頌讀曰容;容,寬容之不桎梏。”按頌繫本對鞠繫而言,作者這裏實際則包指鞠繫。

    〔三二〕“逋租”,欠租。

    〔三三〕“輸”,當繳的數額。此是名詞。下文的輸則是動詞,繳納。

    〔三四〕挨門挨户地都給到。“詣(yì)”,至。“給”,發給。

    〔三五〕“里胥”,即後世所謂保甲長之類,宋朝制度,管催税的里胥,前後有里正、户長、甲頭、大保長等名目。這些人都是人民出錢僱爲“職役”的,却專門替官府辦事,往往欺壓人民,其地位是介乎官民之間的一種“跑腿”。“邑吏”,縣衙内的下級官吏、辦事員。“獄吏”,管獄的小官。

    〔三六〕“縲(léi)紲(xiè)”,縲,亦作纍,紲,亦作絏,拘繫罪犯的繩索。

    〔三七〕“癘疫”,瘟疫。(當時罪人在牢獄中衛生條件極壞,日久即生病疫。)“染污”,猶現代説傳染。

    〔三八〕“朞(jī)月”,滿一個月,週月。“粗給”,略備,大致收齊。

    〔三九〕“上官”,上司。“見容”,予以容許,聽其如此作法。按封建時代一般庸吏,不但自己行虐政,遇到下屬作點好事,他也不許可,反要加以禁制彈劾。

    〔四〇〕“師友”,意指張浚、張栻父子。他們都講究理學,主張由“正心誠意”的修身作起、而擴及於治理國家。

    〔四一〕所引前輩語未詳確指,待考。其意謂僅僅作到官民富足,也還是小焉者;在儒家爲政,有更高的理想。按此前輩之語係用《孟子·萬章》:“孔子嘗爲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爲乘田矣,曰:‘牛羊茁壯而已矣。’”委吏,主積蓄倉廩;乘田,苑囿之吏,主芻牧六畜。

    〔四二〕“眼高四海者”,指張栻,説他的才具足以治天下,哪裏把一州一邑放在眼下?“一莞(wǎn)”,一笑。《論語·陽貨》:“夫子莞爾而笑。”莞爾,微笑貌。

    〔四三〕“輔郡”,接近京都的州府地方。

    〔四四〕“無似”,猶言“不肖”,見《禮·哀公問》注。是謙語。

    〔四五〕“推挽”,《左傳》襄十四年:“或輓之,或推之。”前面拉引爲輓,後面送力爲推。比喻薦引稱道。

    〔四六〕“三逕”,《三輔決録》:“蔣詡……舍中竹下開三徑,唯求仲、羊仲從之遊。”陶潛《歸去來辭》:“三徑就荒,松菊猶存。”因此以三徑爲隱士所居之詞。

    〔四七〕“爾”,略同“耳(而已)”“罷了”之語氣詞。

    〔四八〕“四六”,一種駢體文,通體對偶,講究用典精恰。宋代士大夫必須擅長四六文字,凡正式的啓奏文件,多用此體。

    〔四九〕“施少才”,名淵然,蜀人,作者的門生。“張安國”,名孝祥,作者同年、狀元,有《于湖居士集》。

    〔五〇〕“虞相”,虞允文。“一通”,一本,一篇。

    〔五一〕“(wǎng)”,往,————送去。

    〔五二〕“商略”,商量,評議。“幸”,望。

    〔五三〕“戒仲”,其人未詳,當是張浚家人。“何曹”,作何官職。“定叟”,張枃,字定叟,浚次子,栻之弟;居官有治聲。“安訊不疎否”,常有平安家信來嗎?

    〔五四〕“不貲”,言不可限量,無比貴重。

    〔五五〕“不宣”,不盡;書信末尾用詞。

    轉對劄子〔一〕

    臣聞保國之大計,在結民心;結民心,在薄賦斂〔二〕;薄賦斂,在節財用。臣伏見陛下深詔執事,會計邦財出入、國用盈虚之數〔三〕,臣仰測聖意,將有以節財用,薄賦斂,以結斯民之心:此宗社生靈萬世之盛福也〔四〕!然臣嘗爲陛下深思其説,以爲陛下雖有薄賦斂之心,恐未得薄賦斂之道;雖有節財用之心,恐未得節財用之策也。何以言未得薄賦斂之道?且今之財賦有地基茗課之征〔五〕,有商賈關市之征〔六〕,有皷鑄榷酤之入〔七〕,有鬻爵度僧之入〔八〕:猶曰非取於農民也。而取於農民者,其目亦不少矣!民之輸粟於官者,謂之“苗”:舊以一斛輸一斛也;今則以二斛輸一斛矣〔九〕。民之輸帛於官者,謂之“税”:舊以正絹爲税絹也;今則正絹之外,又有和買矣〔一〇〕。民之鬻帛於官者,謂之和買:舊之所謂和買者,官給其直〔一一〕,或以錢,或以鹽,今則無錢與鹽矣。————無錢尚可也,無鹽尚可也,今又以絹估直,倍其直而折輸其錢矣〔一二〕。民之不役於官而輸其僦直者,謂之“免役”〔一三〕:舊以役爲錢也,税畝一錢者,輸“免役”一錢也;今則歲增其額而不知所止矣。民之以軍興而暫佐師旅征行之費者,因其除軍帥謂之經制使也,於是有“經制”之錢〔一四〕;既而經制使之軍已罷,而“經制錢”之名遂爲常賦矣〔一五〕。因其除軍帥謂之總制使也,於是有“總制”之錢〔一六〕;既而總制之軍已罷,而“總制錢”又爲常賦矣。彼其初也,吾民之賦止於粟之若干斛、帛之若干匹而已;今既一倍其粟、數倍其帛矣;粟帛之外,又數倍其錢之名矣,————而又有“月樁”之錢〔一七〕,又有“板帳”之錢〔一八〕:不知幾倍於祖宗之舊〔一九〕?又幾倍於漢、唐之制乎〔二〇〕?此猶東南之賦,臣所知者也;至於蜀民之賦,其額外無名者,臣不得而知也。陛下今欲薄賦斂,有司且曰〔二一〕:無以供經常之費也。臣故曰:陛下雖有薄賦斂之心,恐未得薄賦斂之道也。何以言未得節財用之策?蓋國家之用,有可得而節者,有不可得而節者:如宫室車服之用,如祠祀之用〔二二〕,如交聘之用〔二三〕,如餉師之用〔二四〕,此不可得而節者也。然古者國貧則君服大布之衣〔二五〕,年饑則路馬不食穀〔二六〕,君不祭肺〔二七〕,八蜡不通〔二八〕,————然則宫室衣服祠祀之用,亦有可節者矣。而況今之祠祀又非古之祠祀也,車服之飾,兵衞之衆,錫賚之恩〔二九〕,幾倍於古耶?雖然,猶曰事天地也,事宗廟也,事百神也〔三〇〕,是不可節也。至百官之宂,百吏之宂,師旅之宂〔三一〕,是獨不可求所以節之乎?高宗南渡以來,如節度使,不畀真俸矣〔三二〕,雖然,猶曰某有某戰之功,不可减也;至於將相積官而除者〔三三〕,王族戚里近習宦寺積恩而除者〔三四〕,是獨不可减乎?如國家之官帑有左帑矣〔三五〕,————天子之私藏有内帑矣〔三六〕,且天下之財,孰非天子之有?今也有私藏焉。————已非先王之制矣;而又有曰“封樁”者焉〔三七〕,又有曰“南帑”者焉〔三八〕。南帑今爲“西上帑”矣〔三九〕。左帑之用,西上帑之用,則朝廷之經費也;所謂“封樁”,何爲者也?————不過浚所入之贏〔四〇〕,以入封樁;又浚封樁之贏,以入内帑而已。天下之財,入於内帑,則豈復可得而稽〔四一〕,亦豈復(可)得而節哉!内帑所在,人有覦心〔四二〕,至使人主不敢一顰一笑也〔四三〕,————一顰一笑,則宫闈左右望賜矣;人主不敢一遊一豫也,————一遊一豫,則宫闈左右望賜矣;人主不敢一飲一食也,————一飲一食,則宫闈左右望賜矣:人主之奉幾何?而浮費或相什伯,或相千萬矣〔四四〕!此獨不可節耶?而臣見其費之增也,未見其費之節也。臣故曰:陛下雖有節財用之心,恐未得節財用之策也。今竭東南之財,而支天下之全費〔四五〕;見内帑之富,而忘斯民之日貧,————而議者乃曰:“有司不能爲陛下節財也。”不知有司安能節財?節財在陛下而已!臣愿陛下明詔大臣,立爲法制:凡内帑出入,皆令領於版曹〔四六〕,而經於中書〔四七〕;制之以印券〔四八〕,而覆之以給舍〔四九〕:其大過之恩幸,無功之錫予〔五〇〕,皆得執奏而繳駮之〔五一〕。太祖皇帝嘗令後苑造一薰籠〔五二〕,數日不至;帝責怒左右,————對以事下尚書省,尚書省下本部,本部下本寺,本寺下本局〔五三〕,覆奏,又得旨“依”〔五四〕,方下製造,乃進御〔五五〕。————以經歷諸處故也。帝怒問宰相趙普曰〔五六〕:“我在民間時,用數十錢可買一薰籠;今爲天子,乃數日不得,何也?”普曰:“此是自來條貫〔五七〕,不爲陛下設,乃爲陛下子孫設,使後代子孫若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以經諸處行遣〔五八〕,須有臺諫理會〔五九〕:此條貫深意也。”太祖大喜曰:“此條貫極妙!”仁宗皇帝寶元、慶曆四歲之間〔六〇〕,兩命羣臣議行减省;韓琦言〔六一〕:“欲省浮費,莫如自宫掖始〔六二〕。”於是内庭不急之用,悉行裁减〔六三〕。惟陛下推廣太祖、仁宗之德意,而立經久一定之法度,此亦節用之大端也。至於宫室車服祠祀之過制,百官百吏三軍之宂食,中外官吏賜予之濫費,亦皆議所以裁節之者。陛下馭幸以示恩〔六四〕,有司執法以任怨〔六五〕,下之人亦曰:“非上之不與也,有司之法也。”又何怨之有?浮費既節,帑藏自充。————則不惟不取外帑以入内帑而已,亦可如祖宗之時,間出内帑以佐外帑矣〔六六〕;不惟内帑可出以佐外帑而已,如封樁亦可併省而歸於左帑矣;不惟封樁可併而已,如印造楮券之數〔六七〕,亦可少减,鬻爵度僧之政,亦可暫罷,以待軍興不時之須矣〔六八〕。蓋用節而後財可積,財積而後國可足,國足而後賦可减,賦减而後民可富,民富而後邦可寧。不然日復一日,歲復一歲,臣未知其所終也!惟陛下夙夜憂思而速圖之〔六九〕。臣不勝愚忠〔七〇〕。

    貼黄云〔七一〕

    臣近因接送虜使〔七二〕,往來盱眙〔七三〕,聞新酋用其宰臣之策〔七四〕,蠲民間房園地基錢〔七五〕,又罷鄉村官酒坊,又减鹽價,又除田租一年:竊仁義,假王政〔七六〕,以誑誘中原之民,又使虚譽達於吾境〔七七〕。此其用意不可不察。

    〔一〕“轉對”,宋制,臣僚輪流每五日一入内殿見皇帝,指陳時政得失,稱爲轉對,也叫輪對。“劄子”,宋時上下行公牘及同僚正式書啓,都有劄子之名;此指上於皇帝的奏劄。

    〔二〕“薄賦斂”,减輕賦税剥削掠奪。《孟子·盡心》:“薄其税斂。”

    〔三〕“執事”,管事的————泛語,所指隨事而異,這裏略如“有司”,指該管的官僚而言。“會計”,核算,細分則零計叫“計”、總計叫“會”。

    〔四〕“宗社”,指宗廟、社稷二者,是封建統治者兩大祭祀對象;後來便用爲封建政權的代稱詞。此在當時猶言“國家”。

    〔五〕“地基”之征,《宋史·食貨志》稱爲“城郭賦”,大約猶後世所謂“地皮錢”,指佔用地面而須納税,如房税、地税。“茗課”,茶税。宋代茶爲官賣品,於産地設“山場”,官發本錢給種茶户(稱爲“園户”),生産的茶葉只可以用一部分折交租税,其餘的全數由官低價收買;“凡民茶折税外,匿不送官及私販鬻(賣)者,没入之,計其直(值)論罪;園户輒(擅敢)毀敗茶樹者,計所出茶,論如法。……主吏私以官茶貿易及(達到)一貫五百(錢)者,死。”(《宋史·食貨志》)官場收得茶後,自以高價出賣,爲“禁榷”;由商人花錢領取執照運販,稱爲“通商”。《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至紹興末年,東南十路六十州二百四十二縣,歲産茶一千五百九十餘萬斤,收鈔錢二百七十餘萬。”

    〔六〕“商賈(gǔ)關市之征”,行販爲商,坐賣爲賈;關,行販的税卡;市,坐賣的市場。《宋史·食貨志》:“商税,凡州縣皆置‘務’(收税處),關鎮亦或有之。……行者齎(攜帶)貨,謂之‘過税’,每千錢算二十(取百分之二的税);居者市鬻,謂之‘住税’,每千錢算三十;大約如此,然無定制。……有官須者,十取其一,謂之‘抽税’。……而貪吏並緣,苛取百出,私立税場,算及緡錢斗米束薪菜茹之屬,擅用稽察、措置、添置、專欄、收檢,……聞者咨嗟,指爲‘大小法場’!”

    〔七〕“鼓鑄榷酤之入”,指鑄造錢鈔及官家專賣之利。榷酤字面指禁止民間釀酒,官造專利,但作者言“榷酤”,實包括酒、茶、鹽、香、礬等當時各賣專品而言之。參看《宋史·趙開傳》:“又法成都府法,於秦州置錢引務,興州鼓鑄銅錢。官買銀絹,聽民以錢引(紙幣)或銅錢買之。凡民錢當入官者,並聽用引折納。官支出亦如之。民私用引爲市,於一千並五百上,許從便增高其值,惟不得减削,法既流通,民以爲便,初錢、引兩科通行纔二百五十萬有奇,至是添印至四千一百九十餘萬,人亦不厭其多,價亦不削。”實即增造紙鈔以搜括民財。又同書《食貨志》:“榷酤之法,諸州城内皆置‘務’釀酒,縣鎮鄉閭,或許民釀而定其‘歲課’。……渡江後,絀於養兵,隨時增課,名目雜出。……建炎三年……趙開遂大變酒法,……置‘隔釀’,設官主之,民以米入官自釀,斛輸錢三十、‘頭子錢’二十二。明年,徧下其法於四路,歲遞增至六百九十餘萬緡。……於是東南之酒額亦日增矣。……行之既久,醞賣虧欠,則責入米之家認輸,不復覈其米,而第取其錢,民始病矣。”餘不繁引。

    〔八〕“鬻爵度僧之入”,鬻爵指納財捐官的制度。鬻,售賣之義。度僧,指出家者須向官府領取“度牒”(證明書),要繳納費用,自唐代爲始,也成爲官府一項很大的收入。

    〔九〕“輸粟”,繳納糧穀(下文“輸帛”是繳納絲織品)。《吹劍録》:“州縣苛取之門非一,姑述納米之弊:斗斛係文思院給下(文思院是宋代監造器物的官署),乃於鐵葉下增加板木,復以鐵葉蓋之;甚者輒自創置(自作斗斛量器,變亂規格,以圖多斂),所增尤不貲。其弊一也。‘斛面’所帶已六七升,又有‘加耗’,又有‘呈樣’‘修倉’名色,又有‘頭脚錢’‘支俵’等費;而耗米則又有用斗量,‘斗面’贏餘,又倍‘斛面’:故率三石方納得一石。至於總數既足,則盡令折納價錢。其弊二也。”可以合看。自宋以五斗爲一斛(古十斗爲一斛)。作者所説,是税外明文附加;《吹劍録》所説,是官吏私弊。

    〔一〇〕“和買”,字面是兩相情願的交易:官需絹布絲綿等,民願賣給官家;實際是强迫收買,————再變而爲硬行勒索。《宋史·食貨志》:“太宗太平興國中……馬元方爲三司判官,建言:方春乏絶時,預給庫錢貸民,至夏秋冬輸絹於官。……初‘預買’紬絹,務優直(值)以利民,然猶未免煩民;後或令民折輸錢,或物重而價輕,民力寖困;其終也,官不給直(值),而賦取益甚矣!”

    〔一一〕“直”,同今“值”字,價值,價錢。

    〔一二〕參看《宋史·林大中傳》:“江浙四路,民苦‘折帛’‘和買’重輸。大中曰:有産則有税,於税絹而科‘折帛’(錢),猶可言也;如‘和買’折帛,則重爲民害。自咸平馬元方建言,於春預支本錢,濟其乏絶,至夏秋使之輸納,則是先支錢而後輸絹;其後則錢鹽分給(一半付現錢、一半以鹽折價);其後則直取(白取)於民!————今又令納‘折帛錢’,以兩縑折一縑之直,大失立法初意!”官方硬將絹價估高一倍、令人民按此高價交納“折帛錢”。折帛錢到此竟成爲一種“賦税”了!

    〔一三〕“僦直”,僱用錢。按宋代所謂“力役”法,最爲擾民,即强迫百姓(包括一般小地主)給官府當差。《宋史·食貨志》:“役法,役出於民,州縣皆有常數,……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長’‘鄉書手’課督賦税,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給官使令;縣:曹司至押録,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搯等人,各以鄉户等第定差。”應役之户,往往破産,避役者爲了不被派爲上等户,或嫁祖母、母親,或棄田與人,甚至自殺。而官僚地主則不服役。王安石變法,使民出錢僱人充役,因有“免役錢”“助役錢”“免役寬剩錢”等名目。

    〔一四〕“經制錢”,參看《宋史·食貨志》:“宣和末,陳亨伯以發運使兼經制使,因以爲名。建炎二年,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以期至,户部尚書吕頤浩、翰林學士葉夢得等言:亨伯以東南用兵,嘗設經制司,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税錢、頭子、賣契等錢,……於是以添酒錢、添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税錢、官員等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兩浙、江東西、荆湖南北、福建、二廣收充經制錢,以憲臣領之,通判斂之,季終輸送。”

    〔一五〕“遂爲常賦”,變爲經常的正税了。

    〔一六〕“總制錢”,參看《宋史·食貨志》:“紹興五年,參政孟庾提領措置財用,請以總制司爲名,又因‘經制’之額,增析而爲‘總制錢’,而總制錢自此始矣。”孝宗時歲收一千七百萬貫。

    〔一七〕“月樁錢”,紹興二年創始,即朝廷要向州縣按月索錢。州縣不得不横斂,以致名目百出,如麪引錢、白納醋錢、賣紙錢、户長甲帖錢、保正牌限錢、折納牛皮筋角錢,兩次訴訟不勝則罰錢、勝訴則有歡喜錢……

    〔一八〕“板帳錢”,參看《宋史·食貨志》:“所謂板帳者,……如輸米則增收‘耗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賕(贓)而課其入,索盜賊則不償失主,檢財産則不及卑幼,亡僧絶户,不俟覈實而(將其財産)入官,逃産廢田,不與消除而抑納,他如此類,不可徧舉。州縣之吏,固知其非法,然以板帳錢額太重,雖欲不横取於民,不可得已。”

    〔一九〕可參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國朝混一之初,天下歲入緡錢千六百餘萬,太宗皇帝以爲‘極盛’,兩倍唐室矣!……渡江之初,東南歲入不滿千萬;逮淳熙末,遂增六千五百三十餘萬焉。今東南歲入之數:獨上供錢二百萬緡,此祖宗之正賦也;其六百六十餘萬緡,號‘經制’,蓋吕元直在户部時復之;七百八十餘萬緡,號‘總制’,蓋孟富文秉政時創之;四百餘萬緡,號‘月樁錢’,蓋朱藏一當國時取之:自‘經制’以下錢,皆增賦也。合茶、鹽、酒、算、阬冶、榷貨、糴本、和買之入,又四千四百九十餘萬緡:宜民力之困矣!”僅依此而計,已爲“祖宗之舊”的三十三倍,實際尚不止此。按據《通典》載,唐天寶時歲入當合四百七十餘萬緡,據《資治通鑑》載,則大中七年歲入錢增至九百二十五萬餘緡。即以九百餘萬計,宋之六千五百三十萬已爲唐之七倍有餘。

    〔二〇〕可參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國朝混一之初,天下歲入緡錢千六百餘萬,太宗皇帝以爲‘極盛’,兩倍唐室矣!……渡江之初,東南歲入不滿千萬;逮淳熙末,遂增六千五百三十餘萬焉。今東南歲入之數:獨上供錢二百萬緡,此祖宗之正賦也;其六百六十餘萬緡,號‘經制’,蓋吕元直在户部時復之;七百八十餘萬緡,號‘總制’,蓋孟富文秉政時創之;四百餘萬緡,號‘月樁錢’,蓋朱藏一當國時取之:自‘經制’以下錢,皆增賦也。合茶、鹽、酒、算、阬冶、榷貨、糴本、和買之入,又四千四百九十餘萬緡:宜民力之困矣!”僅依此而計,已爲“祖宗之舊”的三十三倍,實際尚不止此。按據《通典》載,唐天寶時歲入當合四百七十餘萬緡,據《資治通鑑》載,則大中七年歲入錢增至九百二十五萬餘緡。即以九百餘萬計,宋之六千五百三十萬已爲唐之七倍有餘。

    〔二一〕“有司”,該管的官吏。泛詞,所指隨事而異。此指户部。

    〔二二〕宋代的祭祀費是一項極大支出;除每三年一次郊禮,還有明堂大祭;可參看《宋史·食貨志》:“及景德中,祀南郊(祭天),内外賞賚金帛緡錢總六百一萬;至是饗明堂(總祭一切神鬼),增至一千二百餘萬。”一次祭祀僅儀仗人等要多到一萬幾千名。可見當時一場祭祀典禮要耗費多少錢物。

    〔二三〕“交聘之用”,指南宋既與敵人金國“和議”之後,每年向金國納貢和兩國互派使臣來往上的一切花費。按宋高宗初次“和議”時所奉表文中説:“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金)皇帝生辰並正旦(元旦)遣使稱賀不絶,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爲首,每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據《宋史紀事本末》引)至孝宗隆興二年(一一六四)“和議”,歲幣銀絹照前各减五萬兩、匹,即仍須各交二十萬。而貢獻實際情況是:每年先要送銀一百鋌、絹五百匹過淮河交金國官,叫做“呈樣”。金人藉口質量不良,十退八九;宋國要獻賄銀一千三百多兩、金三十五兩,布酒————折銀六百二十兩,餘外酒茶果雜物無數,又要貼“耗銀”二千數百兩。往返數月之久,金國大小官吏既飽於賄賂,才肯部分接受,餘者退换。兵三百人押民夫運送往返,耗用可想。使臣則例帶禮品:金器一千兩、銀器一萬兩,綵段一千匹,其他香、茶、藥、果等無數;如派特使,則禮物加倍。兩國互派正使每年往返八次,每一使官在路上賜筵四次,共費五十九萬貫;其餘供應尚不計算。

    〔二四〕“餉師”,指發付軍餉。宋代軍費一般佔國家全部支出的三分之二。

    〔二五〕“大布之衣”,粗布衣(見《左傳》)。

    〔二六〕“路馬”,國君的馬叫做路馬;路,大也。參看下注。

    〔二七〕“不祭肺”,《禮·曲禮》:“歲凶,年穀不登(不收成),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不修治),祭事不縣(不用鍾磬等樂器)。”疏:“夫盛食必祭,周人重肺,故食先祭肺;歲既凶饑,故不祭肺,則不殺牲也。”

    〔二八〕“八蜡不通”,八蜡是歲終合聚有關農事諸物的總祭祀;《禮·郊特牲》:“天子大蜡八,……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也。”八蜡祭祀對象包括神農、后稷、農官、田廬道路、堤防、溝渠、獸蟲等。

    〔二九〕“錫賚(lài)之恩”,指宋代祭祀要放賞,參看註〔二一〕。錫賚,賞賜。

    〔三〇〕“事”字在此是侍奉義。

    〔三一〕“宂(rǒng)”,散閑多餘的意思,人員多、事務少,掛名食禄而無事作,叫做宂員。宋代官吏極爲宂濫,因其制度是一方面全部承襲了唐、五代所遺留下來的無數官位職名的稱號,而又不實任職事,止作爲品級受俸的依據,此外又有所謂“階”、“勳”、“爵”,也都是受禄的名義;而一方面必須實際任事的則另設所謂“職”官和“差遣”官;又另一方面則大開仕路,貴族大官們的子弟親近人等“恩蔭”極濫,科舉出身的又逐年增加,都要安插。因此官僚機構龐大重疊,宂員多得驚人。官僚的俸禄,又極盡優厚之能事。參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祖宗時,内外文武官通一萬三千餘員;天聖中兩制兩省不及三十員,京朝官不及二千員,三班使臣不及四千員。……乾道中京朝官已三四千員,選人亦七八千員;紹熙二年,京朝官四千一百五十九員,合四選凡三萬三千一十六員;慶元二年,京朝官如紹興之數,選人增至一萬三千六百八十員,大使臣六千五百二十五員,小使臣一萬八千七十員,通四選凡四萬二千有奇:蓋五年之間,所增僅(此僅字不作“止”“纔”講,是“幾乎”義,語氣言其多,不言其少)九千餘員,可謂官宂矣!”兵制也是逐年增加數額,但腐敗得很,以致有“將驕士惰,徒耗國用”、“數日增,而其不可戰也亦愈甚”的現象。

    〔三二〕“不畀真俸”:畀,給;真俸,南宋時的一種减發薪俸的制度;《通考·職官考·禄秩》:“中興俸禄之制,……惟兵興之始,宰執請受,權支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或支賜一半;隆興及開禧自陳半支給,皆權宜也。”此謂之真俸。不畀真俸,即特發全數實俸。按《通考》所載,節度使“俸錢、衣賜、傔人、俸馬,權支三分之二”。

    〔三三〕“積官”,指積累實際功績資歷,屢經升級加銜的。“除”,授受新官階;《漢書·景帝紀》注:“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此處指除授節度使而言。

    〔三四〕“積恩”,指並無實際功績資歷、只是積累屢次的“恩賞”而得官的;參看《文獻通考》:“宋興,節度、觀察使事務悉歸於本州知州、通判兼總之,節度使無定員,恩數與執政同,初除、鎖院降麻,恩禮尤異。祖宗時,以待宗室近屬外戚國婿年勞久次者。……中興、諸州陞改節鎮凡十有二,是時諸將勳名鼎盛,有兼兩鎮三鎮者,……其後相承宰執、從官及后妃之族,拜者不一,然自建炎至嘉泰,宰相特拜者六人、執政一人、從官二人而已;惟紹興中曹勛、韓公裔,乾道中曾覿,嘉泰中姜特立、譙令雍,皆以攀附恩澤,亦累官至焉,非常制也。”又注云:“國初外戚罕有建節者,……中興後外戚節度使二十有二人。哲廟以前節度使未有以恩澤除者,……中興後曹勛、曾覿輩以攀附恩建節。”這正是作者所指的“王族戚里”、“近習宦寺”等人居然高官到節度的例子。

    〔三五〕“帑(nú或tǎng)”,金幣財貨的貯藏所,即俗所謂庫。“左帑”,即左藏庫;從晉以後,國庫分左右藏,唐代左藏貯錢帛、天下賦調,右藏貯銅鐵雜物、珠寶器玩等。宋沿左藏之名。參看下注。

    〔三六〕“内帑”,宋代有内藏庫,是皇帝的私藏所。《宋史·食貨志》:“凡財貨之不領(掌管)於有司者,則有内藏庫,蓋天子之别藏也。……宋初諸州貢賦皆輸左藏庫;及取荆湖、定巴蜀、平嶺南、江南諸國,珍寶金帛,盡入内府,初,太祖以帑藏盈溢,又於講武殿後别爲内庫,……太宗嗣位,漳、泉、吴、越相次獻地,又下太原,儲積益厚,分左藏庫爲内藏庫,……改講武殿後庫爲景福殿庫,俾隸内藏。其後乃令揀納諸州上供物,具月帳,於内東門進入,外庭不得預其事。……景德四年又以新衣庫爲内藏西庫。”起初猶以有司不能節約、以備軍旅饑饉不時之急需爲詞,其後直以爲皇帝私享。

    〔三七〕“封樁”,本錢法名稱,是封樁不得擅動的意思。後演爲庫名。《宋史·食貨志》:“元豐以來,又詔諸路金帛緡錢輸内庫者,委提點刑獄司督趣(促),若三司發運司擅留者,坐之(以法論罪),起發坊場錢,勿寄市易務(税所),直赴内藏庫寄帳封樁;當輸内庫金帛緡錢踰期或他用者,如擅用封樁錢法。……元祐三年,改封樁錢物庫爲元祐庫。”彼時諸路地方所進貢賦内都有一項封樁錢。南宋孝宗時有封樁上下庫。參看下注。

    〔三八〕按南宋時期的内藏諸庫,《宋史》缺載,《通考》所記亦不詳備,唯《夢粱録》“六院四轄”條云:“左藏庫,有東西二庫,在清湖橋。……東庫則掌幣帛絁紬之屬,西庫則掌金銀泉券綵纊之屬。蓋朝廷用度,多靡於贍兵:蜀、湖之餉,江、淮之賦,則歸於四總領;餉諸屯軍,則東西兩庫。歲入絹計者率百四十萬,以緡計之率一千萬:給遣大軍,居什之七;宫禁百司禄賜,裁(纔)三。有非泛浩繁之費,則請於朝,往往出内帑樁,以補其闕耳。封樁上庫,在三省大門内;封樁下庫,在左藏庫中門。安邊太平庫,在下庫南。蓋封樁上庫,肇於孝廟之時,以備緩急支撥,又徙户部錢物隸本所,則有上下庫之别。上庫窠名者:曰折帛、總制、增鹽三分、鹽袋增額,不排辦人使。下庫窠名者:曰煑酒酒息、營田、鹽場、蘆柴、坍江、江沙田額、五釐關子,爲數五夥。”所謂“南帑”,疑指安邊太平庫,因南宋時左藏南庫已撥隸户部,太府寺所領只有交引庫、祗候庫、左藏東西庫、寄樁庫(見《通考》)。“西上帑”何指,未詳。

    〔三九〕按南宋時期的内藏諸庫,《宋史》缺載,《通考》所記亦不詳備,唯《夢粱録》“六院四轄”條云:“左藏庫,有東西二庫,在清湖橋。……東庫則掌幣帛絁紬之屬,西庫則掌金銀泉券綵纊之屬。蓋朝廷用度,多靡於贍兵:蜀、湖之餉,江、淮之賦,則歸於四總領;餉諸屯軍,則東西兩庫。歲入絹計者率百四十萬,以緡計之率一千萬:給遣大軍,居什之七;宫禁百司禄賜,裁(纔)三。有非泛浩繁之費,則請於朝,往往出内帑樁,以補其闕耳。封樁上庫,在三省大門内;封樁下庫,在左藏庫中門。安邊太平庫,在下庫南。蓋封樁上庫,肇於孝廟之時,以備緩急支撥,又徙户部錢物隸本所,則有上下庫之别。上庫窠名者:曰折帛、總制、增鹽三分、鹽袋增額,不排辦人使。下庫窠名者:曰煑酒酒息、營田、鹽場、蘆柴、坍江、江沙田額、五釐關子,爲數五夥。”所謂“南帑”,疑指安邊太平庫,因南宋時左藏南庫已撥隸户部,太府寺所領只有交引庫、祗候庫、左藏東西庫、寄樁庫(見《通考》)。“西上帑”何指,未詳。

    〔四〇〕“浚”,本義是“煎”;《國語·晉語》:“浚民之脂膏以實之。”引伸爲壓榨、剥削等意思。此是榨取義。“贏”,盈餘。

    〔四一〕“稽”,考察。按可參看《宋史·食貨志》:“蓋内藏歲入金帛皇祐中二百六十五萬七千一十一,治平一百九十三萬三千五百五十四;……至於儲積盈縮,則有司莫得詳焉。神宗……嘗謂輔臣曰:‘比閱内藏庫籍,文具而已(不過官樣文章罷了);財貨出入,初無關防:舊以龍腦珍珠鬻於榷貨務,數年不輸直(繳入價款),亦不鈎考。嘗聞太宗時内藏財庫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凡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他人莫能曉,匣而置之御閣,以參驗帳簿中定數。……今守内藏臣皆不曉帳籍關防之法。’……元祐元年……明年詔内藏庫物聽以多寡相除。置庫百餘年,至是始編閱云。”可見内庫是根本無所謂規則條例可言的。

    〔四二〕“人有覦(yú,或去聲)心”,人人都有想得之心。覬覦,興心想望。按此係用《左傳》襄十五年“則民無覦心”語。

    〔四三〕這句和下文是婉詞,爲皇帝開脱。濫賞本由皇帝,現在則反説衆人望賞,使皇帝“不敢”一顰一笑,作者當時爲了不觸忤皇帝,希望他能聽得進諫言而有所改過,不得不如此婉詞曲語。

    〔四四〕“相什伯、相千萬”,高至十百倍、千萬倍之多。按此可參看《武林舊事》所記,孝宗每次過德壽宫陪高宗宴樂,都照例“支賜有差”,承應人(太監等)有“目子錢”,近侍進撰進詞,也“各有宣賜”,如“金盃盤、法錦等物”,有一次二女童呈獻伎藝,太后遂宣賜“宣和殿玉軸、沉香槽、‘三峽流泉’正阮(絃樂器名)一面、白玉九芝道冠、北珠緣領道氅、銀絹三百匹兩、會子(錢鈔)三萬貫”,可以推想這種用費之鉅。

    〔四五〕兩句説南宋時僅能剥削江南人民,以此收入而支應並不比北宋時代减少的全部費用,如官俸、兵餉、禮費、歲幣、濫賞等都是。

    〔四六〕“版曹”,指户部;户部掌管財賦版籍,所以稱爲版曹。版是册籍檔案,曹是官府的分職分部的意思。

    〔四七〕“中書”,此指當時中央政府。中書省本是古代三省(中書、門下、尚書)之一,南宋時期三省已併而爲一,無所謂中書省;其長官亦即左右丞相、參知政事,也無復中書令、中書侍郎的名號。

    〔四八〕“印券”,指支領内帑的正式執據。

    〔四九〕“給舍”,指給事中、中書舍人兩官(前者本屬門下省,後者本屬中書省),他們對不同意的命令措施,有封駁繳奏之權(舍人因本有撰擬詔令文詞的職責,因此可以拒絶起草,繳回命令;給事中本亦有草制之例,後則專管封駁制敕,施行與否,須經他簽署同意)。

    〔五〇〕“錫予”,賜賞。

    〔五一〕參看注〔四八〕。駮、駁同。

    〔五二〕“太祖皇帝”,宋代第一個皇帝趙匡胤。“薰籠”,竹類編織器,可以罩置爐盆之上,用以薰烤衣物。

    〔五三〕“省、部、寺、局”,是當時上下級官署遞相隸屬的幾個層次的泛名。以造薰籠而言,宋太祖時確實情況未詳;後來則當由尚書省下達工部,工部下達少府監,少府監下達於文思院。但依上文“令後苑造一薰籠”而推,則又似指後苑造作所,但後苑造作所隸於内侍省,不同於尚書省部的系統。此係傳聞之詞,舉例泛言,不必拘執。

    〔五四〕“得旨‘依’”,得皇帝批一“依”字,即批准。

    〔五五〕“乃進御”,纔送給皇帝用。

    〔五六〕“趙普”,幽州薊人,字則平,佐趙匡胤統一全國,建立宋王朝,拜樞密使,爲宰相,極被倚重。

    〔五七〕“條貫”,猶後來所説的“規矩”“章程”。

    〔五八〕“行遣”,指諸層官署依法辦理手續,依令執行。

    〔五九〕“臺諫”,指御史臺和諫院(有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等官名)二者:御史管糾劾百官失職,諫官則侍從皇帝、進言規諫。給事中專主封駁命令,也稱爲“給諫”。“理會”,有“注意”“照管”“處理”“干涉”等意思。

    〔六〇〕指從寶元元年(一〇三八)到慶曆元年(一〇四一)。

    〔六一〕“韓琦”,相州安陽人,字稚圭,相宋仁宗等三朝,爲北宋名宰相,任事敢言,不避危疑。謚忠獻。

    〔六二〕“宫掖”,猶言宫闈;宫中旁舍名爲掖庭,后妃宫嬪等人所居,故合稱宫掖。按可參看《宋史·食貨志》:“至寶元中,陝西用兵,調度百出……侍讀賈昌朝言:‘……邑有禁兵三千,而留萬户賦輸,僅能取足。郊祀慶賞乃出自内府;計江淮歲運糧六百餘萬石,以一歲之入,僅能充期月之用:三分二在軍旅,(三分之)一在宂食。’……於是議省宂費。右司諫韓琦言:‘省費當自掖庭始,請詔三司取先朝及近歲賜予日費之數,裁爲中制,無名者一切罷之。’……其後西兵久不解,財用益屈,内出詔書减皇后至宗室婦郊祀半賜,著爲式;皇后嬪御進奉、乾元節回賜物,皆减半,宗室外命婦回賜權罷。於是皇后嬪御各上奉錢五月以助軍費。”又“熙寧初……帝因論措置之宜,言今財賦非不多,但用不節,何由給足?宫中一私身之奉,有及八十千者,嫁一公主,至費七十萬緡,沈貴妃料錢月八百緡。聞……仁宗初定公主奉料,以聞獻穆,再三始言,初僅得五貫爾,異時中宫月有止七百錢者。……”前後對照,可見宫中糜費,愈來愈奢。早已成爲一大項支出。

    〔六三〕“悉”,皆。

    〔六四〕“馭幸”,猶言統掌恩賞、寵幸。

    〔六五〕“執法以任怨”,依法裁抑,不得賞賜者如有抱怨,由他擔承。

    〔六六〕可參看《宋史·食貨志》:“太宗……分左藏庫爲内藏庫……帝因謂左右曰:‘此蓋慮司計之臣不能節約,異時用度有闕,復賦率於民,朕不以此自供嗜好也。’自乾德、開寶以來,用兵及水旱振給、慶澤賜賚、有司計度之所闕者,必籍其數以貸於内藏,候課賦有餘,即償之;淳化後二十五年間,歲貸百萬,有至三百萬者;累歲不能償,則除其籍(銷帳)。”

    〔六七〕“楮券”,紙幣。按宋代紙幣法流行,北宋有“交子”“錢引”,南宋有“關子”“公據”“會子”等名色。官府見有利可圖,多濫行印造,其後不能兑現,價值屢貶,成爲害民之政。

    〔六八〕“軍興不時之須”,戰争起時意外緊急用項。

    〔六九〕“夙夜”,早晚————時時。“速圖”,趕快想法。

    〔七〇〕“不勝(shēng)愚忠”,不盡其愚忠之意————表示懇悃的話。

    〔七一〕“貼黄”,宋葉夢得《石林燕語》:“今奏狀劄子皆白紙,有意所未盡,揭其要處以黄紙别書於後,乃謂之貼黄,……”

    〔七二〕事見第一八四頁《銜命郊勞使客船過崇德縣》注〔一〕。

    〔七三〕“盱眙”,今江蘇盱眙縣,在洪澤湖以南,當時仍屬南宋地。

    〔七四〕“新酋”,指金世宗卒後章宗(璟)新立。事在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

    〔七五〕“蠲(juān)”,豁免。

    〔七六〕“假王政”,假借“王道”之政。王政即儒家所謂的“仁政”。

    〔七七〕“虚譽”,不實之浮名。這是作者故意輕貶敵國的話,實際金國的蠲免賦税並不比宋朝的蠲免更虚假。參看作者《旱暵應詔上疏》:“陛下之於民,田租之課,所蠲者不知其幾;酒課之所蠲者,不知其幾;茶鹽之課,所蠲者不知其幾:可謂上有薄賦斂之君矣。然民之不受其實惠者何也?下之人有以隔之也。陛下蠲之,版曹(中央户部)督之,監司(地方各路監税官)督之,州縣(下級地方官)督之:則是蠲之者,言也;督之者,意也;蠲之者,名也;督之者,實也。言不掩意,實不蓋名:是罔民(欺騙人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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