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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布里斯托尔徒步走到了利物浦。他有时穿着怪异,有一次旅行完回家时穿着黄顶靴子,淡黄色小衣服,皮裤子,鼻烟色的燕尾服式的外套,戴着棕色的假发。老婆斥责他时他回答道:“哼!裁缝告诉我这样穿最适合我了。”但是他在老年时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画了一幅油画肖像,这幅肖像里他衣着严肃,颇有牧师风范,而并没有他惯有的放荡不羁。他有着长而瘦削的脸,浓密却很短的白发,他的眼睛里带有一种超然的神态,扫视着观众,完全没有自画像里英勇迷人的眼神。他曾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既端正又疯狂。

    在休息的时候他写了一些寓言般的史诗,比如其中的一篇名为《诺斯替巨人再征服天堂的尝试》,但这些诗都没有出版。他的女儿安妮嫁给了上文提到的威廉·摩尔根的儿子,安妮也就是我祖母的母亲。虽然在全国各地都有收藏戈斯所作的肖像画的人,但戈斯这个名字他们并不熟知,收藏家和经销商也对他的画不感兴趣。

    在这四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脑海里都有一种幻想的特质,虽然彼此之间并不知晓,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合伙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哥哥。我们俩除了共同赋有讲故事的天赋外,是完全对立的,但彼此并不反感。

    二

    抛开这八位祖先,其中四个仅仅是一张面具而已,我来到了我父亲的这段记忆,三十年前他已经将这些写在了他的自传《一个人的路》中。这是一本很有魅力的书,由于他的晚年生活平静无事,因而只有书的后半部分才缺少了一些普遍感兴趣的东西。他对童年的记述非常生动,尤其是他对他祖父的回忆,但是过多对细节的复述显得不那么必要。

    詹姆斯·海·沃牧师给他的孙儿女们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家长权威的化身,随着他们的成长仍然无法超越他。我父亲十九岁的时候他的祖父去世了。虽然他一直对祖父的一些荒谬举止保有清醒的认识,他和兄弟姐妹们却以此为乐,而且没有嘲笑的意思,他们将这些荒谬的举止看作是他年轻时生动的残存。

    詹姆斯·海·沃的手因病而总是发抖,他说这是他年轻时过多地吸鼻烟造成的。他雇用了一位书记员,来记录他口述的大量值得后代记住的知识、教诲和启迪,但却没有记下他刚刚成年的时候是在哪里、怎样度过的。不过似乎直到他四十岁之前,他都在和他的某一个兄弟一起经营伦敦的生意。他也没有对他想成为一名英国国教牧师时的情况有任何的描述。他有没有抵挡住敌对教派的要求?他漫不经心般审视镜头的姿态丝毫没有暴露出任何精神苦恼的迹象。他有没有收到一声呼唤,一个启示?他没有像托马斯·戈斯一样记录这些。不管他经历了什么,这些都会被称作“前一任职业”。在他父亲和叔叔约翰·尼尔去世之前,他自己从没做过决定。在他之后的人生里也一直对父亲的记忆有着深深的敬畏。但他的确做了一些明显违背父亲戒律的事情,而且在他那平和的额头上也没有内疚的皱纹。

    亚历山大·沃博士也并非会对他教派的改变而严厉地反对。在他那一代英国国教徒和长老会教徒的关系相比后面的一代要近一些。他有一个儿子小亚历山大成为了父亲教堂的一名牧师,但后来英年早逝了。当小亚历山大对英国国教表现出兴趣的时候,父亲显露出亲切的温和,写道:“对于英国国教,你理应对其体系中的方针政策表示出完全的赞同。据说在那个教派中有许多人既不坚信她的条款,也不坚信她有《圣经》依据的权威命令,而且年轻人也不必为这些麻烦而顾虑。但是签名同意却是一件极为严肃充满敬畏的事,因此绝对不能轻视。研读其经文,向坦率正直的导师请教,欣赏他的教诲;让你的目光变得单纯,你探究出的结论应当引领你发展出与我不同的观点。我非常乐意在不减少对你尊重的基础上尽己力所能给予你帮助与支持。”

    但是这里意思却有了一些模棱两可。他的意思是他在补充说明关于选择坦率正直的导师的这一论点,并且帮助儿子建立更好的性格?还是他会非常高兴地支持儿子加入英国国教?他似乎毫不含糊地认为他的儿子们不能接受主教制度以及三十九条条款。关于约翰·尼尔的脾气我们一无所知。一般信徒比他们的牧师更加固执己见是很常见的。詹姆斯·海对那个目标有着很大的期望,而且到头来全都实现了。照片里面的面孔不仅仅是一个有着坚定不移信念的人,而且是一个从未因钱而焦虑困扰的人。如果他放弃自己的信仰,他还会对自己留下的精神财富坚信不疑吗?

    当他向莎拉·塞姆斯求婚时,布里波特镇的检察官指出,一个有着私人收入的英国国教牧师,要比一个非国教牧师或者伦敦商人更能让他的女儿享受舒适的位置。这样推测是否值得?

    詹姆斯·海·沃结婚时身为英国国教教徒,婚后他去了牛津,去了莫德林学堂。他在布罗德街居住,与那些比他小二十岁的大学生没有什么交往。他成长的时期正值牛津运动的高峰,虽然他为教堂朗读,但他却没有受到他们直接的影响。他比纽曼或者蒲赛年纪都大。他可能听过他们的布道,但他自己的布道风格却是从早期的散文式朗诵式的风格发展来的。在宗教方面他却分享了约翰逊博士所具有的强大托利党的高尚教士品质。

    在十九世纪初,我大部分的祖先都从不同的地方聚集到了英格兰的西南部。詹姆斯·海·沃不经意间随着他们来到了这里。他首先在沃明斯特短暂地担任了一段时期副牧师职务,在那里生下了我的祖父。之后索尔兹伯里的主教又给他提供了两份待遇丰厚的工作,但是都被他拒绝了。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他在晚年才得到了较高的圣职职位,并有了些私房钱。他绝不会给那些比自己供职时间长的人机会说三道四,污蔑自己私吞了教堂的财物”。这些话是从他的讣告中摘录出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他是多么地高尚、无私。如果这些趣闻轶事不是从他自己这里传出来,并且他对他的牧师同僚们是真诚地慷慨,而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声誉的话,这些恭维的话也许听起会来更让人觉得惬意。但是似乎是一种自我克制的心理使得他接受了在多西特郡塞尔纳亚巴斯村的生活。

    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收获。那里缺少一名牧师,薪金只有八十一英镑,而且他的前辈们从没有在此定居过。塞尔纳亚巴斯村现在已经大部分修复过并装饰过了,鹅卵石路两旁种满了园艺植物,粉刷得熠熠生辉的村舍门两旁也放着一盆盆植物。在1841年,当我曾祖父到那里的时候,那还是一个偏远贫穷破旧的村落。那里的人由于长期被忽视而非常地倔强。臭名昭彰的史前巨人站立在特伦德尔山的地盘上,在修道院的废墟上面挥舞着他的棍棒,似乎在庆祝异教的胜利。这是种有时能激励年轻圣徒勇气的机会。我的曾祖父带着一股传教士的干劲开始在这里工作。他自己花钱建造了现在的牧师住宅,维修了高坛,并且为乡村学校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并不是圣人,并且已经人到中年。三年后他放弃了对这里改造的努力,接受了巴斯侯爵提供的一份在科斯利的营生。他到科斯利时已经四十七岁了,在那里居住了四十一年,从没有过要搬走的意思。

    那里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令人惬意的地方。巴斯夫人对他的偏爱让他很开心,后来这些年里这种偏爱发展成了他们间的友谊。不知道他有没有和她谈论过她最为人牢记的、为了讨好家庭女教师而购买了一幅罗塞蒂的画的事。纯朴的村民对他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了敬畏,这让他心里很高兴。他统治着他的小社区,步入歧途的少女被改造成诚实的妇女,生病的村民有肉汤和波特酒。

    他不像我们前面所见过的他的父亲那样,渴望将不信教的法国人和迷信的爱尔兰人转化成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信徒,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将自己的影响延伸到自己教区之外。1854年他应邀到圣玛丽牛津为大学布道,但他并不是因为是传道者而大受欢迎,或者说即使受欢迎他也经常不同意。他总是在他自己坐满人的教堂里讲出他的要旨,最后的结束部分总是预示着他即将去世,即使在他早期布道也是这样。

    他为这种情况制订了许多细致的计划。在我最后一个姑姑去世的时候,我继承到了一个铁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家庭文件,大多数都不太让人感兴趣。在其中有一张显著但却缺乏幽默的备忘录,是我曾祖父用自己颤抖的手写下来的,日期是1876年5月:

    我亲爱的孩子们:

    我已经简略记下了自己的愿望,希望它能够镌刻于教堂墙壁的铜器上。我相信它代表了真相。

    神圣的

    为了纪念詹姆斯·海·沃

    本教区牧师,工作××年,教民们的调解员,朋友,以及教父。

    他于××年离开这个世界,享年××岁。

    “你会向我展示人生之路。”

    这座纪念碑由他的教子们安放,不去颂扬他的记忆,不去描绘他的性格,只是为了记录下他们对教父的爱,感激以及崇敬之情。

    这些直到他去世九年后才被使用,但是同年7月的命令却被遵守了:

    我希望我的葬礼能够像我担任科斯利教区牧师一样简单朴素,并且希望最虔诚的教友能把我带到我生前死后都爱着的她的枕边。

    很显然不用说这里指的是我曾祖母,她在他发出这一命令后的一年就去世了。他真诚地为她服丧。他将她端庄的首饰打碎,分别装在高脚杯和酒壶中,和一双木鞋一起给了教堂。

    在她葬礼后的星期天,他觉得应该继续隐居,但他口述了一段颂词,由一个书记员的女婿宣读,这段颂词非常好地展现出他独自的权威和责任的思想。其中一部分是这样的:

    “你不需要用我的铅笔去勾勒出她生命的写照;呈现在你的眼前……她的虔诚:谦顺而安静精神的装饰,在上帝的眼中有着极高的价值;这样的装饰只是戴在她穿的服饰上;对人生中任何一种情况都为你们做出了榜样,这榜样永远值得效仿,但是特别是在当下,人们在穿着上不合宜地花费了太多。我恳求你们能通过在这些细节上面对她的效仿来表示对她回忆的爱。”

    结尾处是:

    “正是由于上帝的恩典,使得我能在她一生的陪伴下将自己大部分的有用之处投到了教区居民身上,而她不久前才离开了我们。

    “而如今,为我祈祷,祈祷她的离世能让我更多地工作,而你们则会更多地听到这样的命令:‘听从那些能够统治你们并且你们自己愿意服从的人们的话。’……恕我向你们保证,我是多么重视你们对我和我家庭的同情,向你们保证这种重视就像你们对圣母以及教会的顺从一样,而你们心灵之花的种子会撒遍大地,并且会继续在神的天国开放。这些花被一双双充满爱的手慷慨地放在她的墓前,随着世间万物会逐渐消失。”

    我记得有一件事他做得更为荒诞离奇。他做了一个箱子,从里到外都用黑天鹅绒包了一遍。里面不仅装有她的微型肖像,年轻年老时的头发各一缕,一个她以前戴的金十字架,以及类似的一些信物,而且还有一些她棺材衬里的样本,这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想。

    从丈夫到父亲再到祖父,在他大家庭的范围内,他宽厚的统治发挥到了最大的余地。他所有的孙子女都被送到科斯利由他亲自洗礼。父母去度假的时候,孩子们也都被送到科斯利待上几周。家里人不论年轻年长,要想离开家,哪怕是坐车出去简短地拜访他人,也都要跪拜求得他的祝福才算得到许可。

    这些家庭集会不是简单地走形式,人人都热衷于此。他并不像清教徒那般因循守旧。个人业余演出、打牌在除了周日外的日子里都受到鼓励。他过着维多利亚中期式的生活,每顿饭都很丰富,并且要吃很久,家里有许多仆人、马匹。他从不在郡里刻意显得仪表堂堂,家庭就是他全部的社交范围。亚历山大·沃博士的肖像挂在餐厅的墙上,并且在家庭祷告时经常被当作榜样提出来。肖像的旁边挂着一幅可以发光的牌匾,上面写着:

    Quisquis amat dictis absentem rodere vitam

    Hanc mensam indignam noverit esse sui

    (这张桌子不欢迎背后诽谤的人)

    这是对那些我所了解的他的后人的训令,事实证明并未对他们产生显著的影响。

    他很少给人留下轻松幽默的印象,有时他会对人加以叱责,更多的是他非常慷慨和慈爱。读者也许会觉察出他与塞缪尔·巴特勒笔下的老年教皇有些相似之处,但这些都是表面现象。他似乎在他的时代也非常特殊,要求他自己的尊严,但不论他的做法多么过分,他都是个慈善的人,而我祖父就不仁慈。我父亲的回忆录中对祖父没有做到不偏不倚。我的姑姑们对他们的童年已记不得太多的细节,而且不加鉴别地对父亲有着敬重的记忆,出于对她们的尊敬,我父亲的记录有很大的保留。我母亲则毫不顾忌自己对公公的讨厌。

    他是名医生。在布里斯托尔和从男爵家里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获得过许多奖章和奖励。如果他曾想过,他一定能在伦敦有份工作,但他却爱好体育、喜欢农村生活,并且和他的许多家人一样,有一股渴望稳定的愿望,而且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在巴思附近的米德尔威奇诺顿定居下来。那里当时是一个又大又美的村庄,但现在只是一个小而难看的小镇。他在那里一直住了四十二年,直到去世。

    据大家讲,我祖母是一个温柔羞涩的女人,她的水彩画、刺绣、制作假蝇鱼饵的技艺都非常娴熟。我和祖母都从没听说过祖父是个完全受他自己心情和愿望支配的人。

    他从事的事业非常广,马能驮着他走到哪里,他就能把事业发展到哪里。像当时许多普通医师一样,他保有着一套自己的福利体系。向世代居于一郡的望族们收取几几尼,向佃农们收取几先令,但他经常将这些费用全部免去了。他是唐赛德修道院和学院的博士。年长的修道士们都说他是个受欢迎的人物,衣着整洁时髦,总是留有一个扣孔,打招呼的语言也很令人愉快。他是第一个被选入唐赛德同学会格利高里社团的新教徒,担任着当地保守党协会会长、板球俱乐部部长以及合唱团团长,他还是无数委员会的成员。他是个一流的射手,后来他从阿默当租来一些树丛,自己养鸟。他每年都到苏格兰钓鱼。业余爱好是戏剧。他早在四十岁时就被选为巴思和布里斯托尔医学会的主席,在职期间他在威尔士的天鹅宾馆以豪华晚宴招待他的同事们,当时宴客的菜单保留了下来。他令人感觉愉快热忱,但却好斗。曾有一次起诉一个政治对手诽谤自己的性格,但没有胜诉。人们却因此更加喜欢他了。毫无疑问他在这一地区非常受欢迎。那是他阳光四射的公众表演。但是夜幕下他穿梭在树林中的马车轮响却带有一种忧惧的感觉。他在门廊的拉毛粉饰柱子前下车,进入了一个冬日里被红色哥特式六角铁灯照亮的大厅(那种灯现在挂在我家的厕所里),站在瓷砖地上专横地高喊一声,告诉家人他回来了,他要求家里人在他回家时不论在做什么都要停下去迎接他。他今天是惬意还是烦恼呢?他的病人有没有听他的话呢?他今天打鸟打得多吗?所有人开心与否都要看他的脾气。

    他爱开玩笑吗?大家会喜欢他那种喜怒形于色的虚张声势吗?他会生气吗?生气的时候他会用拨火棍四处乱戳客厅的装饰物。而他是很容易生气的。我母亲记得一个灾难性的雨天的下午,那时她刚和我父亲订婚。家里人都对我祖父的提前返回感到惊喜,用他的纸牌吧嗒吧嗒地摔画片玩儿。一阵狂怒突然爆发了,这是我母亲在她家里所没有见过的。他的怒气不是由于纸牌被弄坏而引起的,而是因为他相信一副用来打惠斯特的纸牌如果用于任何其他的玩法就会失灵,此后就再也不能被好手们用来打惠斯特了,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想法。

    他不单单是一个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人,在他性格里有一种现如今被认为是“虐待狂”的倾向。事实上当我父亲第一次向他解释这个陌生的词组时,他说:“我觉得我父亲一定就是这样的。”据说有一次当他和我祖母面对面地坐在马车里,一只黄蜂落在了她的额头上。他向前探头过去,用他手杖的象牙头小心地把黄蜂在祖母的额头上压碎了,结果她被蜇到了。他狠狠地用鞭子打我的阿利克叔叔;故意吓唬我身体很娇弱的父亲,把他那么一个小孩独自放在漆黑的屋子里面,或是挂在高高的大门上晃来晃去,说是为了培养他的性格。他在饭桌上不是唠叨就是恐吓,因此我的那些姑姑们虽然都快是成人了,但依然时常会哭着离开饭桌。

    他那广为人知的慷慨大方并不是从家里面传出来的。他为我父亲和叔叔提供了非常好的教育,但是对我的姑姑们却不是这样。我叔叔是一名海军,他娶了一个塔斯马尼亚女孩,并把她带回了米德尔威奇诺顿一个村子的家中,我叔叔在海上时那里就是她的家了。叔叔年轻时就去世了,留下妻子和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在那陌生的岛屿上。我祖父不仅留心照顾婶婶收拾好东西回到了澳大利亚,还给了她一张支票,算是分别的礼物,让她用于叔叔葬礼的开销以及偿还他在认识我婶婶之前在裁缝那里未还完的账单。我祖父在去世时也只是到了勉强不赔本的地步。

    三

    我母亲的家族名叫拉本,这是一个不常见的姓氏,直到1914年他们才相信自己的起源在德国。在那一年比利时入侵的暴行使他们省悟了。后来一个对家谱很感兴趣的亲戚将他们的历史追溯到了斯塔福德郡的佩恩,据已有的记录显示,身为自耕农的他们在那里居住了五代,直到1706年,之后的两代人去伦敦从商了。直到十八世纪末他们进入这一行业,但主要是在印度,有四代人在那里,首先是在东印度公司,之后又在帝国公司的部队服役或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们在萨默塞特的哈奇比彻姆建了一栋宽敞的前端为弓形的房子,那里现在是一所私人疗养院。由于气候原因,他们将家里的女人孩子还有老人都送到了那个疗养院,以及另外一个叫希尔汉普顿小修道院的老房子里。那些挺过来的人过后就能回家了。事实上,我的男性祖先里无一人生还。哈奇比彻姆的教堂里有纪念他们寡妇、兄弟、堂兄弟们的牌位和彩色玻璃,但我拉本姓的三代祖先的遗体都留在了印度。我的高曾外祖父托马斯·拉本1811年在加尔各答的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亨利·蒂尔曼·拉本娶了西奥多西娅·马洪,死于霍乱,去世时军衔为少校。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外祖父亨利·比达尔夫·克顿是个带着念珠的孤独的小孩儿。他从剑桥三一学院来到了新成立的孟加拉文职机构,那里通过提供给监护人史无前例的保障来招募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人。他在奥里萨邦当时一个叫做布里的地方做主神圣地的行政长官。那种臭名昭著的节日时的极端铺张浪费在不仅仅一代人的身上被严厉禁止。在我外祖父那时候,对于朝圣者最首要的危险就是霍乱。外祖父对城郊地区极不卫生的状况比较熟悉,一位监察官员在报告里对此表示吃惊和钦佩。结婚后他搬到了卫生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吉大港,但他却在我母亲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死于了一种地方病。使家谱产生混乱的是在他死后,他的寡妇妻子伊丽莎白·科伯恩嫁给了他的一个做牧师的表弟,又组建了第二个家庭,同样也姓拉本。我的这对后阿姨后叔叔,像我家许多人一样,跟随着西南的召唤去了索美塞定居下来,那里离我现在的家很近,我的继外祖父在那儿靠推荐受俸牧师生活。

    拉本家族与印度的关系于1917年终止了,那时我的后叔叔巴吉度不幸阵亡。他在孟加拉枪骑兵团服役,终生未婚。他休长假回家时经常和我们待在一起,因为他是我母亲的亲戚,而且我父亲对他也特别喜爱。我对他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却非常光荣,因为他参加了国王乔治五世的加冕仪式。

    亲爱的读者们,除了在电影院那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地方,你们有没有见过全副武装的孟加拉枪骑兵?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想象一下某位喜欢闹着玩的穆斯林神灵将王室骑兵的短号变成一个莫卧儿皇帝,而他又在这变化的半途中被分了神。虽然我父亲的性格有些反复无常,甚至有些矫揉造作,但他却一直都是一身深暗色的衣着。从屋门到大门口的一段短短的铺砌好的路上,经常留下他灰色的身影。父亲不苟言笑,却披挂着具有美妙东方特色的盔甲。虽然我也看过父亲穿衣服,但关于细节我了解得不是很多。他全身穿亮红色、金黄色以及浅黄色,戴有腰带、肩章和踢马刺、剑、大鹿皮手套,还戴着一顶耸立着的穆斯林大头巾。后来我了解到,他体型纤细瘦小,但在我当时还是孩子的视线里他的体型却是非常庞大的。

    他1911年在土邦宫廷做英王兼印度皇帝特派副官,1914年考进基达参谋学院。他原本可以出色地完成课程的学习,获得一个稳定而又不错的职位,但是在法国和佛兰德斯的伤亡人数增加了,他立即志愿跟随英国军队去了,后来在皇室一个营部的战壕里牺牲了。

    这些是我所做的关于遗传的物质资料。身体包括精神和神经,是一连串各式各样的混杂连接;而灵魂则是一种单独的创造。

    我和哥哥是由完全相同的成分构成的。我们身高相同(沃家人的身高十九世纪一直都在降低,这也许是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选择娇小妻子的专权感)。如果说我父亲家族的性格有一个相同点的话,那就是建房子然后住在那里,而我也遗传了这一种癖好。我哥哥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流浪者,也许可以说是从托马斯·戈斯,一个我年轻时获得成为画家愿望的那个人身上所遗传的。我父亲家里的大部分人都很虔诚,也都有些奢侈。我对神学、基督教感兴趣,而我哥哥却对宗教漠不关心,威廉·摩尔根也是这样的吗?我所记述的大部分祖先们都非常好客,很爱交际。我哥哥具有所有的这些特点,六十多岁的时候还保持着对生活不变的热情,对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都很喜爱。我对独居非常喜爱,但却很容易感到厌倦。我哥哥年轻时非常强壮,但我不是;科伯恩以对滑冰的精通而著称,那摩根的畸形脚呢?就像我在这一章开头提到的,各种特殊癖性在许多代人里都有先例。我看到报纸开始更多地使用“基因”这个词来表达以前“血缘”的意义。一个更令人快乐的隐喻或许是扑克游戏。一个人摸到的一手牌,其价值取决于它的组成部分所结合的关系,并不取决于其数字的总和。一个人只能“依靠”发到手里或是抽到的牌,还有对手已经打出的牌,即使如此也并不总能改善自己的牌。每张牌,不论大小,都是一副遗传。没有两手牌是完全一样的。

    因为对其是否切实有用有所怀疑,所以,我结束了这一部分关于我的遗传的描述,正式开始对我自己的经历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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