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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厩里,以及厨房后面还有几个别的泵,这些养育孩子长大的泵都是一些神秘的东西。祖父以前的马车夫就经常用他那旺盛的精力从泵里取水,他现在已经不做车夫了,而是在花园里清洗靴子和陶器。

    房子有着古色古香的风格。一间远离吸烟室的房间叫做“黑暗食品室”,房间只有一块红色玻璃窗能够透进去光线,那里以前是用来冲洗照片的。另外几间房子以前是保育室,现在是木料间。这几间房前面有非常陡的楼梯,房门在楼梯上面,里面分成了两层。其中有一间有一个贴近地面的小窗户,窗户通往一个大的雨水池,水池上面漂满了厚厚的绿色浮游生物。

    藏书室里面并没有几本书,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些书没有一本吸引我的,但里面有一排玻璃柜,柜子里放着矿工送给我祖父的各式各样的化石。

    我对房子里的灯很感兴趣:楼下房间里的油灯,走廊上的煤气灯,卧室里的蜡烛,这些都是我所喜爱的。威妮弗蕾德·派克记录了罗纳德·诺克斯和他的兄弟在第一次引进电的时候的兴奋,而我自己也有着相同的经历。

    我对浴室既感到震惊又很兴奋,因为整栋房子里只有一个,因此要想洗澡的话就要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准备。浴室是一间高而窄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点天光。那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烧火的热水锅炉,现在应该被称为“古董”式样了。要不了多久屋里就充满了水蒸气和烟气,因此那个鱼尾状的火炉里的火光也不怎么明显了。火炉里仅有的一点微光照在猴子标本的牙齿上,这个猴子好像是我一个伯祖父去英格兰时给我买的,但后来在科斯利的一次学校游乐会上展出时中暑死了。水蒸气凝结在标本外面的玻璃上,猴子被高高地放在头顶,所以对一个在下面用凉水快速淋浴的孩子来说,只能看到猴子的牙齿。我当然很害怕这个动物,但是比起来我更害怕康妮姑姑唱歌,我会坚持让她唱“兰德尔爵爷”民谣。众所周知,这个剧目有很多种版本,但康妮姑姑唱的发音上完全是英国化的,音节长而跳动,让我听了心里发颤。她坐在客厅里的直立式钢琴前,在柔和的灯光下,在浓重的深影中,她陶醉着演奏着钢琴,头时而前时而后地摆动,但看上去就像是个女巫的咒语一样。

    “啊!兰德尔,我的儿,剧毒下进了你的碗儿,”

    “就快踏进生死门儿,舍不得你我英俊的人儿!”

    毫无疑问兰德尔爵爷是被他的“真爱”所杀,而不是像一些版本里的那样,死于食物中毒。歌中提到食物中毒的猎犬死之前身体会膨胀,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因为那段时间我很喜欢狗。在我听了这首民谣之后,我每天晚上都要听,我会真诚地躺在床上,非常乐意地等待着被惊吓,手里玩着蜡烛上滚落下的一粒粒像珍珠一样的蜡油,然后慢慢地睡着了。

    餐厅里光线很暗,墙上挂满了油画。客厅里凌乱地放有小桌子、布料、屏风以及雕刻精美的托架上面摆的装饰物。有两个贮藏柜,里面装满了“古玩”:有扇子、鼻烟壶、雕刻的坚果、古钱币和奖章。有些是很普通的,被小心地塞成一团、装在盒子里,贴上标签;一根拐杖,上面有烧焦的痕迹,正是这根拐杖,助人爬过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还有一绺据说是华兹华斯本人的头发。旅游纪念品还没有标准化,阿利克叔叔从海上给我带的礼物要比巡游的战利品更加稀奇古怪,而且质量更好。这些东西都被很好地保存起来,只有在天气潮湿的时候才会被拿出来看一看。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白血”,是我祖父从一个死于严重贫血症的病人身上保存的样本。它被装在一个玻璃药瓶中,瓶口被一个乳白色的螺旋瓶塞封住,上面还贴有我祖父手写的一些看不懂的注释。它以前也许真的是白色的,但现在早就凝固变成棕色的了。许多年以后,当我最后一个姑姑去世时,我来负责处理她们的财产,那时我还徒劳地寻找过那一段快乐的孩童时光。

    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这栋房子里有非常好闻的味道,因为这里不像我家,窗户总是敞开,这样父亲抽的烟就不会吸入引发哮喘病,甚至在开花的旺季即使母亲的风信子花开无数也不会在屋里留下香气。诺顿这里没有烟草,但屋里面却有一些煤气味儿、油味儿、霉菌味儿和水果味儿;有些时候这栋房子的味道闻起来像是一座废弃了的教堂,也有些时候像是一个拥挤的集市。姑姑的狗要比母亲的狗身上味道重,另外还有一只凶悍的老美冠鹦鹉,它前面的空盘子没有清洗,发出一股恶臭味儿。尽管姑姑们只有一匹小马驹拉马车,但马厩里依然是皮革和马匹的味道。有几年里马车房里停了一辆有盖马车,它的味道非常芳香。

    我的外祖母拉本住在赫尔主教住宅里,我也曾经常去那拜访她。她那里非常惬意,因为那里有着和米德尔威奇诺顿一样的马厩的味道,墙边上有即将成熟的杏树、无花果树,还有印度的手工艺品。我的继姥爷有着长长的白胡子,他的声音低沉,给人印象很深;他的女儿们对我也非常友好、和蔼,他的儿子看起来有些古怪,花了八年时间拿到剑桥的学士学位,经过多次失败后他终于成为了一名教区牧师,并且继承了这一生计。但是这个家庭从没有让我喜欢过。

    我的几个姑姑对待自己的财产都各有方式。就像麦考利不屑地提及草莓山时说的那样,“有一个关于信号铃拉绳的故事”。埃尔希姑姑晚年开始鬼鬼祟祟地将那些并不是她的合法财产分发给她的朋友、亲戚,并且对那些不在乎这些财产的人,她分给的少之又少。

    这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我凭直觉知道那些都是属于我上一代人的。家里的大部分家具都很旧了,但是和米德尔威奇诺顿那里同时期买的家具比起来,这些旧家具在新环境中并不显得破旧。其中有一件,在我小时候一直被它欺骗,认为它是真的,那是一件铜碗的银器复制品,是在格拉斯顿伯里湖边村落里发现的。大人告诉我这个碗很特别,是当时负责发掘这一区域的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专门为我祖父制作的。它的设计很精美,但后来我才得知,陶顿的银匠生产了大量的复制品。我想我的几个姑姑可能一直还认为这是真品,有很高的价值。她们出去的时候总要把它锁在吸烟室里一个小保险箱里面,里面除了这个碗什么都没有放。

    这里不是雷尼绍或者康奈,而仅仅是富裕的维多利亚时代一个乡村医生的简陋住所。但孩子是不会考虑门市部的价钱的,当然也不需要特别大的空间。橱柜里摆着的古董、谢菲尔德的盘子、无名艺术家的画像,这些对我这一个孩子的审美来说,已经足已达到世界著名展览的效果。那条窄窄的走廊就像一条古老的画廊一样在我眼前展开。可以肯定我很喜爱姑姑家的房子,因为我被那种气氛所吸引,现在我知道那是一种维多利亚中期的气派,而并不像心理学家所说的我喜爱那一时代的东西是因为它们让我回忆起我的姑姑们。

    我经常和姑姑们在一起,她们也都非常宠我。未婚的姑妈如今已经很少了,就我这一代人来说我能说出的也不超过六个。(我知道许多未婚女子都已经有了侄子侄女,但是侄子侄女都已经抛弃了自己的处男处女时代,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社交圈。“未婚姑妈”真正的意义应该是没有从家庭中脱离出来的人。)也许她们是被门罗(笔名“萨基”(8))所影响。被遗弃的母亲现在成了孤独无依的女性的一种新的流行趋势。上一代人几乎家家都有未嫁出去的未婚姑妈,虽然很荒谬,但她们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着自己仁慈的力量。北角的霍尔女士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尽管听起来会比较异常,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姑妈们都是未婚。两个年龄稍大些的,康妮和特蕾西都有着成为贤妻良母的潜质。康妮姑妈年轻时是远近闻名的漂亮女孩,而且人到中年依然很漂亮。特蕾西姑妈虽然相貌一般,但却有着和蔼的面庞。有不少人向康妮求婚,但都被她拒绝了。女孩在这里很难遇到中意的男子。如果她们住在有军队驻防的城镇里或者是海军基地附近,或者如果她们像我的祖先那样被送往印度,她们肯定会找到合适的丈夫的。但是在北萨默塞特这样一个分层的社会里,像姑妈这样的人只占有非常少的一部分,比农民和商人的地位要高,但又比久居郡里的望族地位低。她们很少去我祖父打猎的房子那儿,也很少有人把她们介绍给外面更多的人,于是她们就一直待在自己出生的房子里面,过着忙碌而快乐的生活,一直到她们离开人世。

    埃尔希姑妈年龄最小,也是我最喜欢的,她年轻时经常生病,年龄大了以后也越具高雅气质。她自私、任性、说话尖刻,而且特别娇生惯养。二战结束之后,仆人都走了,她们的收入也减少了许多,康妮姑妈依然细心照顾她。我记得当时在藤蔓覆盖的走廊下埃尔希姑妈躺在一张躺椅上,白色的头发上扎着蓝色丝带,身穿带花边的短上衣,一只手炫耀着自己的戒指和胸针,另一只摆弄着康妮姑妈放到她边上的茶具。她说:“见到康妮时我总是努力不去想痛苦的事情,比我年龄大那么多,却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可以做。”

    这三个女人都很聪明。当然,她们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在1914年以前她们还去旅行过,但是游览的地方十分有限。直到晚年她们才得以舒适地休息,收入主要是来自摩根在泰勒克的煤矿收入。当妇女也有资格担当地方治安官的时候,康妮姑妈就开始为她所见到的不公而苦恼。她们三个都有着未婚姑妈所独有的拘谨,但埃尔希姑妈在晚年也开始慢慢接受一些轻微低俗的小说。

    教区教堂就是她们生活的中心。康妮姑妈是个非常有热情的人,她在早期的圣餐式的祭祀时会特别激动。三个姑妈每周日下午都有圣经课,康妮在餐厅教岁数较大的女孩,埃尔希在客厅教年轻女孩,特蕾西在藏书室教几个男青年。每次课都以圣歌开始又以圣歌结束,有意思的是客厅里圣歌总是开始得最晚,结束得最早。几年之后埃尔希教的女孩们和康妮教的女孩们合并到了一起,由埃尔希姑妈下午给她们朗读。

    我的两个在奇康普顿的表姐经常在米德尔威奇诺顿陪我玩儿,她们的父母并没有在一起居住。周日下午的圣经课,因为不让我们上,所以很吸引人,我们经常暗中窥探她们。本来我们应该是在吸烟室里玩儿,但那里的一个游廊通向男厕所,还有一条通往温室的路,小时候那里面只有一些蕨类植物还有一个摇椅,温室有一扇彩色玻璃门可以通往餐厅。我们可以留一条门缝,偷偷听康妮姑妈讲述,而她如果是在讲坛上讲那些东西,我们绝对不会有兴趣去听的。更有意思的是特蕾西姑妈和那些年轻矿工们的集会。我们经常从侧门那里观察他们,在周日这天他们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聚集在那里。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健美男”,因为一次一个来访的教区牧师把他们称作“健壮的小伙子”,这样说其实并不准确。姑妈对这些小伙子们的影响甚至要高过教区的牧师和副牧师。他们组成了一个社会体育性质的俱乐部,许多人在成年结婚后依然非常虔诚地来参加这里的活动。姑妈去世时他们一个接一个整夜地在她灵柩前为她守灵。

    除了那两个表姐,我还有其他的玩伴。最要好的是考古学家布利德博士的孩子。他是一个跟我同岁的男孩,在我看来他有着不同寻常而且非常令人羡慕的童年经历,在我保证不向他提起的前提下,他把那些经历讲给了我听。那是他父亲在印度服兵役时候的事情,一次一个印度兵进入到了育儿室里面,残忍地将他的奶妈杀害了。后来人们告诉他说那只是一场噩梦,这么说现代心理学家会认同吗?我从没就此问题问过他,但是却想象着自己如果遇上这样的事,那该是件多么自豪的事啊。

    这些就是我的朋友圈,与我在汉普斯特德的朋友有很大的不同。每周我们都会吵吵闹闹地聚在一起玩儿,但在我们的一生中,特别是我这一生,姑妈们各式各样的活动对我们影响十分深刻。在米德尔威奇诺顿,每次姑妈都会为我们准备一些活动,而她们自己则充当着指挥者的角色。现如今教堂的义卖主要是靠一些好心人来维持,他们购买一些普通的商品然后再在教堂义卖,为的就是能让组织者高兴。还会有一些艺术品、缝纫、浮雕细工、枝编花瓶和特蕾西姑妈擅长的木雕等手工艺品在这里出售。当时还流行过一段一种已经消失了的艺术“钢笔画”。先从平纹细布上面裁出几块碗碟垫和小布巾大小的部分,然后再用粗的金质钢笔沾上速干油漆在上面画出花的形状。埃尔希姑妈特别擅长这种钢笔画,但她很快就感觉厌倦了。姑妈们经常会在喝茶时做这些。“女友社”演出的服装、道具、舞台背景以及彩排都是在我们家这里准备的。现在女子学院里做的事当时都是在家里面做的。

    康妮姑妈手头经常会有一些大型的基督教刺绣作品,她默默地推动着教区的人民从事各种仪式。有一次讲坛的前部是她用金线钩边又用丝绸填充出的复杂图案设计。我曾想效仿她,但还未能够熟练掌握,就又为这是女孩子家的追求而感到气馁。

    这些长而且频繁的游访中我还记着些什么呢?一系列我在家从没见过的古董物件的静物画:有电池;带桃木底座的接线筒,上面有两个铜把手,通过拽一个棒电流可以从这里通过,直到能够握紧把手,这东西在我祖父那时曾经是医疗器械的一部分,当时特别流行,对于治疗痉挛特别有效;有一个幻灯机;一个立体镜,通过它人们可以看到以令人吃惊的浮雕效果呈现的《圣经》所述历史中的场景;一份处死查理一世的死刑执行令复制品,我在模仿弑君者签名的时候把一瓶印度墨水洒上去了。我还发现了一个圆桌,上面有一块打磨得很光滑的化石。所有这一切都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所有这些对我童年的影响,经过历史和记忆的检验,都要比人的影响更大。

    我们经常去教堂,对此我并不感到无聊,因为周日的晚祷绝对是一种乐事。

    祖母去世后父亲就不常来了。他在米德尔威奇诺顿这里总是受哮喘病的困扰。他天生就是主人,在别人的家里总感到烦躁。在我快到十一岁的时候有一次我们都在那里,我记得当时他在哀叹这里比起我祖父那时候要差了很多,而他这样说也是有着充分的原因的。外屋看上去快要塌了一样;家禽饲养场的门铰链已松;马厩的顶楼,每一次我来了都会在梁上面划一些字以表示自己的到来,那里已经不安全了;暖房的窗玻璃都已破碎(里面也不再加热),无人修理;葡萄藤上也不再产果实了。

    但是这些衰败对我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相反,我非常享受其中的乐趣。后来当我姑妈年龄大了以后,房子的内部变得更年轻了,我也不再从中发掘乐趣了。随着时光的推移,二十世纪渐渐到来。擦光印花布取代了长毛绒;电灯取代了煤气灯;原来老的热水锅炉也不再用了;水泵生锈了,我们用上了自来水;货架和临时茶几还有瓷器都被分散安置在了不同的地方;墙纸被剥掉,换成了涂料;老式的金属大理石钟表也被换成了亮闪闪的挂钟。埃尔希姑妈觉得那些鸟类标本和蝴蝶标本已经不再具有审美价值,将它们都搬到“黑暗食品室”里面了。相反,她爱上了瓷器动物,因为她的朋友给了她好多这样的东西,有前迪士尼的小狗、小猫,还有猴子。邮局的官员要求这栋房子应该被命名为“米德尔威奇诺顿,巴斯”,而她却不管康妮姑妈的强烈反对,将其命名为“路边小屋”,并且在信件分拣室也都被称作是这个名字。

    家里的小马跑进了花园里面,因为吃了太多未熟的杏子死了,于是家里原有的马车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女士伴侣”的双座轿车。

    像所有靠股息生活的人一样,姑妈们虽然没有到贫穷的地步,但她们的生活已不如以前了。菜园被卖掉了,上面盖上了房子。最后,二战以后藏书室和仆人的屋子也都被当做住房一间间租出去了。我依然经常过去,但从不在那里过夜,只是开车路过时在那里待上一两个小时。我对这里最后一段的记忆有些模糊,而在我十五岁之前在这里的那些记忆却非常地牢固。三个姑妈中残疾的埃尔希活得最长,在她去世后,这里就被卖了出去,变成当地政府的办公室了。

    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三

    特殊的款待非常稀少。我父亲安排的那些总要比母亲的挥霍。我并不喜欢那样,但我把这看作是男性生活中更奢侈的一面。父亲带我去戏院的时候,我们坐在唱诗班和牧师的座位上,先在伦敦的索霍区(9)吃午饭,许多美味的菜肴我们都吃过。而和母亲一起出去时,我们在莱康茶室吃饭,要排队候座。但这些都是圣诞节时的事情,一年才有一次。

    和母亲一起时我们去博物馆总是坐公交车。小时候我对画廊不感兴趣,却很喜欢埃及木乃伊、泥金写本、中世纪兵器。父亲带我去过伦敦塔、圣奥尔本修道院之类的地方。他会生动地给我讲解我们看到的所有东西,他会让自己显得和皇家卫队卫士以及教堂的司事关系很好,大方地给小费,从而给我们营造一些重要人物的气氛,这一点在我和母亲单独出去的时候是没有的。罗兰先生带着我和他的孩子们一起去看了位于奥林匹亚的军事比赛。他在陆军部的职位使得我们能够坐上最奢华的座位。霍尔女士在周日时不时会开车带我们去动物园,她自己也会带一篮子食物给动物吃。她知道什么样的动物喜欢吃什么样的东西。她认识所有的管理员,因此她可以带我们去笼子后面去亲手抚摸那些温驯的动物。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只有一次我们四个曾想全家一起去海边拉姆斯盖特那里度假。我们租了一小间带家具的房子,这也是我第一次体验男仆的服务。他是一个长得不太体面的德国人,但却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从狭窄的楼梯上摔了下来,碰伤了眼睛,大人们给了我樱桃派来安慰我。后来我得知那是多么恐怖的经历。我很开心但父亲对这次旅行心有余悸,之后我们就再没去过那里了。在那之后父亲和母亲经常在6月份去国外。每年夏天母亲都至少带我去一次海边,在那里过上两三天没有云雾的日子,通常是去布莱顿、艾塞克斯的西崖或者布罗德斯泰斯。我们住在小型私营旅店里,白天去码头、沙滩还有砾滩那里。在这些旅行中我从没认识过其他的孩子,甚至也没有想过要去认识一些。

    父亲是萨维尔俱乐部的,当时俱乐部在皮卡迪利大街。在国王爱德华七世的葬礼和国王乔治五世的加冕时他都在俱乐部里给我们安排了座位。但两次我都错过了,一次是因为得了麻疹,另一次得了水痘。正如我所说,我很少生病。唯一一次环境对我的影响是在1912年的夏天,那时我得了阑尾炎,在家里厨房的桌子上做了手术。当时那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父母都很着急,在家疗养的好日子被一个护士的出现打破了,我给她起绰号叫“无赖”,因为她和家人、仆人都对着干。我对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手术的前一天晚上露西睡在我的卧室里,在我睡着之后她想起了各种瓶瓶罐罐的烧开了的水没有盖盖子,于是下楼去了,我问她去哪儿了,她说她去“盖东西”了。母亲问她为什么不说去厕所了,她说她不应该撒谎。第二天早晨一个奇怪的人来到我的卧室,他不是家庭医生,对我说:“你来闻闻这种宜人的气息。”然后把一块浸满氯仿的纱布盖到了我的脸上。之后我感觉特别难受,双腿被绑在床上,口中干渴。之后我就不知道了。后来“无赖”用湿纱布给我擦嘴和舌头。那也是我第一次也几乎是最后一次我感觉生病了。他们把我的腿在床上又绑了一周或者十天左右。随后人们纷纷带着礼物来看我,夸我勇敢,而我心目中的勇敢则是用剑砍倒一片帕坦族人或普鲁士人,所以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勇敢。我不知道自己像这样被麻醉、开刀、手脚被缚的时候还会怎么样表现。我享受着一种自己很重要的感觉,但这整件事情都非常令我厌恶。在这段时间,我又开始写日记了,将自己在刀下一幅幅生动的画面记录下来。

    当我伤口愈合,健康也逐渐恢复之后,我下床了,但是双脚却扭曲了。长期的捆扎使得我的腿像残废了一样,也正是为了使我的腿恢复,我第一次被转移到了我家附近的圈子里。

    我不知道父母是怎么听说这个地方的,一个位于泰晤士河河口的很大的女子学校,那时学校正放假。当时唯一和我做伴的是一个名叫水仙的孤独的小女孩,她父亲正在印度服兵役。女校长有一个非常好玩儿的绰号叫“鸟冠毛”或者是类似那样的东西。她住在学校。还有一个德国的主妇,我因为具有所有的民族偏见,对她非常憎恨,她也很少温柔地对我们。她用德语教了我一首韵诗,内容是关于一个狮子狗偷牛奶的事,这首诗虽然没什么意思但至今依然能够回荡在我的脑海里。

    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觉自己被抛弃了。我们有很吸引我的无花果花蜜。不定时地能够和男生学校有联系,也有几个生病了的孩子在那里度过他们的暑假。水仙和我隐约觉得那几个男孩子和传达室的人有着下流的秘密联系。有一次水仙把床弄湿了,被罚把手绑上一天。我怎么也找不出这次耻辱的原因。这里并不是不近人情,只是少了同情和魅力。房子又大又空又丑,但是临近海边,这也算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吧,多少有些辛辣的讽刺意味。

    在这里每周都会有一个胖而和蔼的女人骑着自行车带着蓄电池三次来到这沙漠里,她把电池连到我的脚上。在那里、在浅水的淤泥滩里我每天都可以戏水几个小时。这是一种恢复我的腿部功能的办法,效果非常好。我向这位给我按摩的人吐露了自己被遗弃在这学校里的痛苦。她向我母亲建议我应该和她住在一起。她有一个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女儿名叫穆里尔,她的丈夫是一名老兵。他们的房子孤独地坐落在一些沟渠和盐沼之中。周日经常会有一些看着见不得人的赌徒在这里集会。我和穆里尔被告知不允许接近他们。我们就在远处看着他们,等他们散去后,我们发现地上散落着一些磨破了的纸牌。在这排房子尽头,当时有一些未婚女人在那里办了一所小学校,我,穆里尔以及其他三四个孩子就去那里上学。学校课程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伴着钢琴音乐围着客厅行军。很多年之后我收到了来自这几位女士们的圣诞贺卡。穆里尔有时会把她的秘密告诉我,我也会把自己的告诉她。她告诉班里的其他孩子,说我来自伦敦的一个百万富翁的家庭。

    穆里尔的父亲晚上经常喝得烂醉。这样他非常高兴。他唱歌,大力称赞我。虽然他在一棵老树上给我们做了一个平台,但穆里尔不喜欢他。当我父母给他们按周付的钱到了的时候,他们取了钱,带回来了满满一推车奇怪的家具和装饰品。她告诉我说这些都是她买的。我现在才意识到它们来自典当铺。那些东西里什么都有:一把以前穆里尔父亲弹的班卓琴,一些在印度军营里照的相片的相册,一台留声机,瓷器,还有几件大衣。家里是典型的狄更斯式的,对我来说是一个既古老又新奇的世界。我在那里非常开心,开心到忘记了给家里写信,父亲写信斥责了我一顿。他写道,或者说是口述,因为信是打字机打出来的,告诉我母亲在我手术那天晚上是多么的焦虑。他回忆起那些被耶稣治好了的麻风病患者只有一个回来向他表示感谢。我被打动了,但并不后悔,并且还对这封信很愤恨。

    在我的脚和脚踝恢复力量之后不久,我就回家了,这一次看到的另外的世界就此结束了。

    四

    在我六岁的时候,上学之前我都是自己交朋友。和露西从家里走出几百米,我们见到了三个孩子,一个和我大小差不多的男孩,以及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他们在一个黏土堆上玩儿。挖出来这堆土是为了给当时一座孤宅铺路、填排水沟以及打地基的。不管是当时还是不久以后,他们都邀请我去和他们一起玩儿,而且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都是我假期最亲密的伙伴。我叫他们罗兰。

    这个有一大堆土的房子是汉普斯特德郊区花园的一部分。前面我提到这里居住了大量有艺术倾向的、留大胡子的、穿灯笼裤的、穿法兰绒衬衫的,甚至有时有穿凉鞋的人。罗兰先生不是那样的人,他衣着整洁严肃,是陆军部的高官。他有一把具有无限魅力的左轮手枪,和一条强壮的艾尔谷犬。那一地区当时特别偏僻,照明不好,很少有巡逻队。父亲只有一只报警用的警哨,但就像罗兰先生的手枪一样,从来没有用过。

    罗兰兄妹成为了我一直的伙伴。我们一直期待着德国的入侵。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使得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我们的父母并没有惊慌。1909年P·G·沃德豪斯发表了小说《俯冲》,讲述了童子军击败侵略者的故事。我们中没有人看过那本书,但那本书的主题当时一定经常挂在年轻人的嘴边。为了保卫王国,我们把土堆变成了城堡,修的形状就像一个真的机枪掩体一样,上面我们用旗杆插上了英国国旗。黏土堆起来很容易,我们把中间掏空,堆到周围作为壁垒,在下面留下储存的东西:装满水的瓶子,一罐鲱鱼酱,还有黏土飞弹。我们联合了另一个小男孩,我记得他总是处在一种下级地位,组成了一个名叫“手枪队”的爱国主义联盟。只有很少的成年人会被允许加入这个组织的。我们用心良苦,推选罗兰先生出任“军需部长”,这个职位赋予了他许多为我们掏腰包的表现机会。我们制定了游戏规则,肉体惩罚措施,当然这些都没有真的实施过。我们还想出了一些折磨的办法,算是对勇气的考验,比如光着腿走过一片大荨麻,爬又高又难爬的树,用自己的血签名,等等,这使得我们都饱受折磨。我们和那些试图要进入我们城堡的人有过一些打斗。他们被我们用拳头、土球和木棍赶走了,但我们并不是主动挑衅的。我们为了跟普鲁士卫队作战保存自己的体力。我们相当自负地品格高尚。“荣誉”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欺诈、世故和残忍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我觉得我们在那个年纪,在还没参加幼童军之前,我们就有了自己对贫民窟街头暴徒的天真且富有想象的看法。

    手枪队兴盛了大概三年时间,从没有正式解散过。它是我们家庭生活的产物,我们从不在学校里提到它,同样也很少在不同的世界里招募新成员。1912年我们出了一份杂志,是我父亲的秘书帮忙打印的,装帧精美。我的作品是一个关于寻找宝藏的故事,相当地无趣。

    后来,在我习惯了我的新朋友们之后,很长时间以来罗兰太太都对她的孩子说我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是多么的不幸。“不,不是那样的,”一个孩子回答道,“他有一个哥哥在上学,他很讨厌哥哥。”这是对我和亚历克关系的曲解,但他的确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很冷漠,觉得自己比我们要高一级别。然而他却被邀请为手枪队杂志写过一篇故事。他的那片关于爱情故事的文章并没有预示出他之后会成为一名有名的作家,文章只是模仿当时比较流行的作家奈特·古尔德写出来的,此君专写赛马场上的各种罪行。

    1912年的秋天是我和罗兰兄妹们关系最近的时候了。那时我刚做完阑尾炎手术,在家快快乐乐地度过一个学期,在女家庭教师的指导下和他们一起做功课。

    我们的王国的防御远远不是我们唯一关心的问题。我们还排出了一些短剧,自己写剧本,自己穿自己做的服装在家表演。我也不是所有的娱乐事情都离不开朋友。小时候大人就教育我不要去问“我该怎么做?”我一分钟的厌倦都没有。要是将我干过的各种工作都列出来的话,那将是一个小男孩所喜欢的所有兴趣爱好的总和。我在绘画方面不是很有天赋,但我画了很多画,从没尝试过画个物体画个风景,但是能照着书和杂志上的画制作生动的装饰和猛烈的战争场景。肖氏的《字母表》,展示了字母如何从中世纪的手稿演变生成的。还有一卷傅华萨《闻见录》中的蚀版插图,这两本书很吸引我的眼球。我对《密友》杂志格外着迷,通过阅读我学会如何识别出各式各样的插图画家的风格。我将有用的东西都整理起来:硬币、邮票、化石、蝴蝶、甲虫、海藻、野花,还有“古玩”。我还玩过化学,一次我用酒精灯、试管和试剂瓶在花园的小屋里做了一个既不规范而且相当危险的“实验”。我将几个铅质的玩具士兵熔化,然后又用家里的模具重新给这些亮闪闪的金属定型。断断续续有大约一年的时间,我对魔术特别着迷,经常出没于莱斯特广场附近的一家商店,那里有硬币,有横着切开上面装有橡胶铰链的柜子,是用来表演大变活人用的。这就意味着店里面总会有一位专业的魔术师,并且在商店后面有一个装备齐全的戏院,在那里可以让顾客“不花钱买东西”便可以观赏魔术。我从没钻进那个戏院里面去,并且我发现店里的魔术师很快就厌倦了在柜台前为我表演,但是我自己造出了一些魔术道具:一个用纸筒和四分之一英寸长的蜡油和灯芯做成的蜡烛;一副扑克牌是由两张牌沿对角线剪开然后放在一起,这样如果把牌像扇形那样展开的话,就可以通过收起再展开时将它们倒转,从而转移到另一个手上。我对观众来说一定特别单一无趣,特别是在自己模仿着儿童聚会上的专业魔术师那样开玩笑的时候,总是尝试着将自己要做得神秘化。我记得有一次在米德尔威奇诺顿的一个聚会上表演时,当地的医生也在观看,我吓得差点要哭出来了。我借用他的大礼帽,本打算从中变出手绢、饰带和纸花的,我问他:“先生,您的帽子上有洞吗?”“有啊,”他回答道,“有一个洞我可以把头放进去。”

    我的这些兴趣爱好,除了绘画和表演,在我快到十二岁的时候都渐渐没有了。

    我有一台显微镜和一把气枪。我被大英博物馆里面的铭文深深吸引,尝试把它们临摹下来,还想临摹哈钦森《各国历史》中的插图。当时的《少儿百科全书》我很喜欢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像现在或像中维多利亚时期常见的那些介绍流行文化的书了。或者说,也许的确有这样的书,只是我没有遇见而已。1912年父亲给了我一本沃利斯·巴奇的埃及象形文字语法书,这本书远远超过了我的阅读能力。

    我写了很多东西,断断续续地记些日记,写一些带插图的故事。这些都是我阅读中最差部分的模仿,我从未想过去模仿一些父亲早期介绍给我的经典作品。《密友》和《男孩之友》是我模仿的对象。我早期的作品里只有最早的一篇有一些想象的成分。那篇故事的名字叫做《赛马的诅咒》,上面没有注明写作的日期,我觉得从字迹来判断,应该是写于1910年,当时我还不到七岁。文章开头写道:

    第一章

    赌注

    我跟你赌五百磅,我会赢的。说话的人是鲁珀特,他是一个大约二十五岁的人,有着深而浓密的胡子,闪亮的眼睛。

    我不会太信赖你的马的,汤姆说道,因为他的钱数不够。

    故事有十页那么长,最后结尾处是:

    第九章

    绞刑

    汤姆穿好衣服,把鲁珀特带到治安法庭,鲁珀特因为杀害警察而被处以绞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赌博。

    毫无疑问这里面的道德观念是从露西那里获得的,但是这个故事完全是虚构的,两个人都装备着刀剑,其中并无可辨识的受到阅历或是阅读影响的痕迹。

    在“环境”这一章里我记述了童年时期所有的记忆,以及少年时代在家里居住时的事情。1910年9月我被送到了学校,在这之后的八年里,学校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有时令人感觉惬意;更多时候是感觉别扭。因为身居其中的孩子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甚至颇有些令人厌恶,他的生活完全与现实脱节,丝毫不像他三年级在家度过的那一年那样安逸了。

    * * *

    (1)指与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威基·科林斯的名著《白衣女人》的主人公类似的女性。

    (2)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情节。

    (3)俄罗斯最负盛名的女芭蕾舞蹈家。

    (4)英国早期现代主义画家。

    (5)英国著名社会改革家、教育家和作家。

    (6)狄更斯小说《小杜丽》中的人物。

    (7)英国著名漫画家。

    (8)英国著名短篇小说家。

    (9)伦敦一区,以法籍、意籍等外国人经营餐厅多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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