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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专门预留一个章节来描写对我青少年产生巨大影响的两位导师,他们对我的成长起到同等重要的作用,但却体现在截然不同的方面。弗朗西斯·克里斯和J·F·洛克斯伯格,一个是神秘的人,一个是位名人。

    我初见弗朗西斯·克里斯是在1919年的12月,当时的情形还得描述一下。自从我在爸爸的藏书室里第一次学习肖氏字母,我就对那些华丽手稿一直保有浓厚兴趣。1919年,从军队回来的一些青年才俊大力提倡文艺复兴,学校第一次举办了一个校园艺术比赛。为了参加比赛,假期里我创作了一篇插图的祷文并被建筑学家德特马布罗先生评为了一等奖。从那时起,我与这个不那么流行的东西在蓝星学校结下不解之缘,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1917年夏天我随父母来到德齐林并停留了几天。

    我写作的时候在报纸上发现一则广告:独一无二的德齐林,距布莱顿和苏塞克斯大学仅八英里,导师会考虑为一幢四个卧室的住宅提供超过七千镑的资助。1917年那个时候德齐林确实独一无二但其独特的方式却很特别,山丘下的这个小村庄对布莱顿一无所知,我很怀疑一所房子是否值七百镑。埃里克·吉尔是第一个定居者,他周围生活着一群遵奉圣多米尼克第三会规的天主教工匠。随后又来了些和他严谨清苦的信仰截然不同的人。招待我父亲的人是个伦敦的印刷工,酗酒过度,极力奉行不可知论。一两年后这个地方变得非常有名并且太过受人关注,吉尔就举家搬离了这里。然而在这些不信奉天主教的移民之中,有一个人却与吉尔一帮和睦相处,这个人就是爱德华·约翰斯顿,一名新闻作者。

    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四岁,约翰斯顿四十五岁。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人,热情地接待我们并向我展示了如何将火鸡羽毛削成一杆尖头笔,还在他那本经典著作上给我写了些赠言。吉尔曾记录说:“当我第一次见到约翰斯顿的作品时,心不由地战栗,就如我第一次触碰到我夫人的身体,第一次看见她温柔地披散着头发时的感觉。”我也有着同样的感觉。新闻写作艺术有时被认为相当无趣,而约翰斯顿准确而不乏广度的笔锋犹如斗牛士一般雄健豪迈,令人屏息惊叹。但对他的教导我显得很没有耐心。我仅仅是对他那华丽的词首字母和字母边缘装饰性的写法感兴趣,而其文本内容就像是冗长的附属品一样无趣。鉴于我模仿的是十三世纪的画作,我就继续用那时僵硬的黑色手写体,草草应付了事不说,还直接用文具供应商出售给懒得自己削笔尖的人们的那种铁质斜尖笔。即便如此,我这样的作品还是在蓝星得了奖。

    1919年12月,在我刚输了一场拳击比赛之后,我的住校导师鼓励我让我把得奖作品拿给一个客人看。我在房间里见到了他,他正极不搭调地坐在一堆清单和手杖里,第一眼我就认出他了。

    他常常出现在周日教堂音乐课程的走廊里,所以我早就注意过这个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略丰满,高高的鼻梁,面色红润。他经常走在一群修女的中间。他穿衣风格有点乡村田园的感觉,柔软的粗花呢服装、斗篷、丝质衬衣和领带,其式样成为后来我在牛津商业街霍尔兄弟公司时非常熟悉的东西。他的举止十分优雅甚至可以说有些做作,说话语调轻柔,但声音在某个谈笑瞬间会突然变尖。放在今天他会被认为是明显的同性恋者,但我觉得他对性完全没有兴趣。

    不知我的住校导师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总与学校的人有些交情甚至是不那么光彩的关系,比如他会对那些长得还不错的男孩儿表现出明显的兴趣。在我住校导师房间的第一次会面对我们来说都有点拘束。

    克里斯先生是个业余的抄写员,偶尔也做点黑白装饰画,但从未复制发行过。他有点小病,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场里。我的住校导师希望他能给我些指导。

    我的日记前部分写道:“变故之后我不得不离开并向××的一个朋友展示我的彩饰作品,他虽口上有赞美之词但我仍然觉得多半是不屑。所以很显然,一个人如果想完成出色的作品必须终其一生致力于它。”

    我很确信我不会将我的余生奉献给花体书法,但我确实被这个人还有他提供的机会吸引住了,因为这很可能使我摆脱学校体制的束缚。

    我的住校导师帮我策划了会面,而事实上我并没有请求他,我们还曾忘恩负义地给他起了绰号“超级间谍”和“蹑手蹑脚者”,而他如此的行为不仅是个善行,更是勇气的体现,因为其他舍监早就注意到了克里斯先生单身,而且他的声誉也有些可疑。下学期伊始,我就得到允许可以在一个半天休假日去探访他,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弥足珍贵的回忆。

    他在利奇普尔农场有房子,房间全部是自己布置的,还有一个女人给他做饭。邻居是个叫崔斯特瑞姆的乡绅,他们的关系说不清楚,不是朋友就是亲戚。丘陵草原大概横跨四英里,有时我步行,有时我的住校导师骑摩托车带我去。我第一次拜访克里斯先生是在1920年1月28日,那天我在雾中迷了路,费了很大劲才找到他,当时他正坐在壁炉旁刺绣。我在日记中记下了那晚见到他的情形:“他阴柔,颓废,有教养,做作却友好。”他给我看了一些他的书法作品,就此我记录道:“我并不十分仰慕他的书法作品,不过他毫无疑问能传授给我很多技巧。”

    第二天我上了他的第一堂课。他有一个精心布置的工作台,上面放着些创作用的工具。他让我坐下随便写几个字给他看,看过之后,他惊奇地大呼:“你穿着颜色最为粗俗的袜子来找我,却写下了自凯尔经卷以来最漂亮的‘E’。”

    我写下了我们的会面,“他并不像我第一印象中感觉的那样做作,他很有教养,很自我。他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典型最完美的业余爱好者,他精通于分析人的性格,能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总结出这个人的特性。我想他是喜欢我的,可事实上我几乎对他一无所知,他学识渊博却鲜于外露。在我看来他的神秘是他唯一的缺点。我对他仅有的一点了解就是他的事业被健康问题拖累,而且他是个在牛津大学任要职的人物”。

    克里斯先生直到最后也保持着神秘。自然,他没有得到过任何学术职称。他没怎么接受过正规教育,我想他给一个富有的、掌持着教会荣誉研究基金的美国人担任一种秘书兼施赈员的职位,凭借跟他的交情,他结识了大学里的大部分人,也收集了许多瓷器和银器。他有时会提到曾与圣公会兄弟会(可能是考雷的神父们)打过一次交道。他有一份能满足日常用度的收入,可能是来自崔斯特瑞姆家的资助,也可能是那位美国学者的资助。后来他觉得在利奇普尔农场被他称为“丘陵隐士居”的住所太过朴素,于是就趁崔斯特瑞姆家没人的时候搬进去住。崔斯特瑞姆家的别墅桑普廷艾博茨虽然并不奢华,却也设施装备完善。

    一年以来我一直都被克里斯先生所迷住。看起来很奇怪,像我这样一个鄙视埃德蒙·戈斯没有男子气概的人,从不欺骗住校导师的人,居然会喜欢一个像克里斯这样娘娘腔的人,而且他的工作也并不令我有很深的印象。克里斯对爱德华·约翰斯顿在书法与装饰领域的权威地位并没太多好说的。他采用的是凯尔特风格,字符写得又大又宽,构图奇特。他所做的装饰板是按照比亚兹莱和沃尔特·克兰的传统做的,我也逐渐受到他们的影响。他写的字我并不喜欢。得到那个奖之后,我在权威人的眼里就和那手艺联系在一起了。我被特许练习这门手艺,而不用去读“文学”了。但这只是我的许多兴趣之一,并且需要比我愿意投入的更多的训练和热爱。在利奇普尔的时光,不论是在克里斯先生奢侈的赞扬之下,还是在暴怒的批评下,我都觉得十分厌烦。我所享受的是热烤饼,德比的杯子和谈话。我很自豪自己能够结交一位成人朋友,并且我能够时不时把喜爱他精妙个性的“乐事”社成员介绍给他。即使是阿超面对他的魅力也甘拜下风。但是后来一些舍监缺乏我的舍监所具备的胆识,借口同学们的父母不认识克里斯先生,不允许我再去利奇普尔拜访了。

    为了确立我自己的权利,我邀请克里斯先生在我们认识后的第一个假期到我家里做客。他的回答很有特点。首先我要他跟我面对面,他提出了异议。我让母亲给他写信,第二次我去拜访他的时候就看到了那封信。但他什么也没说,我便坐下来专心练习。喝茶时间到了,我坐在那封带有熟悉的笔迹和邮戳的信件对面。他仍然什么都没说。最后我说:“我知道我母亲给你写过信。”

    带着一种调皮的斥责他说:“是的,她写过,我会尽快回信。”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一点怀疑和犹豫,对于他这个年纪,并希望在陌生的环境里支配自己的人来说都会让他痛苦。我父亲曾帮亚历克一个朋友的诗集写过序言,他的这位陆军军官学校的朋友在世界刚刚获得和平的时候就死于西班牙大流感。这位诗人经常到我家拜访,并向我们表明他的性格中完全没有属于他们年轻人的颓废。我父亲习惯性地用他夸张的语言向他展示我们特别有生气的家庭生活,我们的纸上游戏、字谜游戏,以及最吸引人的县里的板球运动。这项工作落入克里斯先生手中让他大为惊恐,何况还有费用的问题。他就这件事给我写了封措辞讲究的信,说我可能对他的收入有不正确的认识(对,我有,显然他没有需要养活自己的紧迫性;他选择退隐更多的是出于精神和美学的原因,而非经济上的迫不得已。他的衣橱很大,并拥有令人羡慕的财产);并且说他很穷,连到伦敦的费用都可能承受不了,如果他想四处走走,如我所建议的,去各类博物馆或画廊去看看的话。当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说:“关于费用,我父亲说他当然会承担。”他痛苦地惊叫,我想这痛苦只有少部分是假装出来的:“亲爱的伊夫林,你太直接了。”

    他最终还是来我家了,后来便有了更多次的拜访。我父亲对他很亲切,母亲也很关心他。后来,他总是在昏昏地睡觉,当他有力气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很多艺术展览、博物馆,参加高教会派的仪式。我带着根乌木杖,上面装饰着当时很流行的银顶。他说,那是我的赶羊的杖,他是我的羊,正是用它我领他穿越了伦敦的荒野。

    我只在日记里记过一次关于他拜访的奇特事件。克里斯先生与城市教堂的一个牧师有些来往,并约好在他的牧师宿舍见面。一天下午我们去找他,却被告知他在教堂,天气又阴又冷,破旧的教堂里空荡荡的,但我们看见法衣室门前有一盏灯,一个肥胖的黄脸牧师昏迷在高凳上,我猜他是喝醉了,他语无伦次地说了几句话就再次陷入昏迷。

    我们离开他并乘地铁回到了汉普斯特德,克里斯先生口风很紧,我们再未谈及此次会面。第二天他带着我和一位保守党议员去圣史蒂芬俱乐部用餐,一两天后他离开了汉普斯特德,跟一个伯爵的女儿待在伯爵宫。这次恐怖的拜访并未损害他在我眼中的光辉形象,反而加强了。

    我们第一次产生分歧却是因为另外一件事。他出国一个月,并十分好心肠地安排我继续利奇普尔的访问,并可以在他的办公桌上练习。他在桌上放了一些供我使用的材料,其中有一把用于切割羽毛笔的刀。这是一种很现代的工具,在艺术家的颜料店就有售。克里斯先生还有一把刀,他在的时候我用过,是把很不结实的古刀,搁在一个皮套里。这是我在抽屉里找到的,很快我就招来了民间传说的灾难。我拿起这个禁用的器具,它立刻就损毁在我手中了,我觉得很不舒服,但并未意识到我已招致厄运。那天晚上我给克里斯先生写了封信,提到了这件事,十天后他的回信来了。“这把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他说。我本不该去碰它。他已经告诫过我,他的抽屉不能碰,没有那把刀他将永远无法再书写了。我必须立刻把刀的碎片和手柄收集起来,并且挂号寄去谢菲尔德最好的公司进行修补,看有没有挽回的可能。但他很确定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我辜负了他的信任,而且毁了他的书写生涯。

    这件事让我非常震惊,并不是因为他对一把小刀作用的夸大,而是他就这样毫不客气地怪罪我。之后他又来了封信,说第一封信是在气头上,让我别在意,我可以继续在他不在的时候待在利奇普尔,他希望我们能在秋天再见。但是我们的隔阂依旧存在。我按照要求去处理小刀,最后刀寄回来了,刀片是崭新的,明显比之前的要上档次得多。克里斯先生回来后,我继续去拜访他,但不再用他的羽毛笔。我们渐渐分道扬镳,但他还是经常来我家并且我母亲对他依旧热情。但自从那把刀被我弄坏之后,我们的友情再也没有什么起色。

    奇怪的是他再没书写过什么,而是一直在做一些原创设计,并且越做越多,但他的书法则因我弄坏了他的刀而停止了。不过很久以后,有次他半开玩笑地提了一下,“告诉你啊,我再没办法书写了。”

    在我们相识八年后,克里斯先生出版了一本精美的有三十四页的对开本的书,关于他做的装饰设计,私人印制,我应他的要求给他写了篇序。为了写好这篇序,我表现出了多于自己所具有的热情。

    只有一个人适合给这本适度而精致的设计集子写序,那就是约翰·罗斯金,他会给这些设计增光添彩。这些东西的产生不受任何形式教条的束缚,而是源自个人对自然美的敏感和认知……和其他性格相似的人一样,他们或者是沉迷于制作精美的纺织品,或者是醉心于宝石钻刻。他们是北欧人而非地中海人,身上流淌着苏格兰人而非罗马人的血液,然而,在他们的设计(尤其是那些后期创作的)中,通常都清晰地带有东方特色,就如从国内吹向国外山岭的一股清风或者是佛兰德人眼中的东方三博士一样。

    多亏了一位好友的帮忙,我最近才得到了一本。虽然三十多年没读过了,现在读却也并不感到羞愧。我在二十三岁,一个自负的年龄,写了这些东西。对于这本书的完成,我对克里斯先生充满了感激之情。我在文章的后几部分也试图表达这种感激。我写到了我们早期的交往,并说在见到克里斯先生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群庸人之间,这对我父亲而言是一种冒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的青春是在对诗歌的沉迷中度过的。

    关于书法(我接着写道),我曾经最讨厌那种固有的书写格式,年轻人应该自由地创作。在这些几乎没有变化的固有格式的限制下,在那些衬线的指引下,空间和形状,合适的历史观都受到了禁锢。同样建造一座教堂,每个人都有他独特的视角。

    但是克里斯先生教给我最多的是试图去展现自然的美。

    罗斯金用一枝长满地衣的枝条或者一枝常春藤枝条来教他的学生们字母表(是不是?)。而克里斯先生却用字母表来教我认识长满地衣的枝条和花园里惹人喜爱的鸢尾花。他过去常常和我一块儿去,有时候直走到斜坡崖附近罗马人建造的沟渠处。从那儿能够看到蓝星圈。我好奇地不断问他关于建筑、美学、法国里摩日细瓷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锡釉陶器的种种问题。而他却一直在让我欣赏丘陵地傍晚的美景。

    在一次这样的聚会之后他写了封信给我(1920年3月):

    今晚我们在教堂时那儿非常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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