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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成唯识论疏义演最新章节!

    【疏】此说自体三位通二者,意说阿赖耶识于三位中,唯二位与五心所相应,佛果与二十一法相应。三位者:一者、我爱执藏,二者、善恶业果,三者、相续执持位。前二唯因,后一通因及果,今者但举初位以释识体。

    【疏】虽复不增,亦不可减至名遍行故者。问:触等与识既不增减,何名遍行?答:虽无增减,但与识体俱生俱灭,名遍行也。即释因中恒与此五相应所由。

    【疏】虽复二乘至五数相应者,此释外难。难云:二乘无学,既舍赖耶之名,云何但与五法相应?答:法执未除,相应无者。

    【论】触谓三和者。略释体业,要具三义,为触自性:一者,三和;二者,分别变异;三者,令心、心所触境为性,与受、想、思等所依为业。如下,广释。就解触中,大文有三:初释体业,次引证成,三、释违文。释体业中有二:初总,次别。此即总也。

    【疏】二、令彼和合者。即根等从自种子生,生已,由触令彼互相随顺,名令彼合,不由令彼生。由二义故,触名三和。问言:三和生触,如今乃云触生三和,一何乖返?答:三法和合生触之时,即此三法亦由触而得和合,故是同时。且如焰,炷虽炷焰,焰即烧炷,故同时也。炷虽生焰,要由焰方有炷。触从彼生,令彼和合,其义相似。亦如见分缘相,虽言职由境生,识及境时缘相,必定同时,依增色根说,不依等间也。

    【疏】境在未来,根住过去等者。此约等无间灭意根为问。问:如何根过去,境未来,触现在,岂成因果耶?答:如疏。

    【疏】谁言所生即是彼果者,准难意,因未来,果现在也,即前果、后因。今释意,不是彼果也。此约不是亲所得果,望疏者说。可为彼果,如次下文自说。疏中为现取时者,为字去声呼之。

    【疏】体唯现在,似于去来者,境体唯现在。言似去来者,但约因果说,即先因后说果。故下论云:于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即同此文似去来也。故触名果,于义不乖,妙符正理。

    【疏】居种子及未合前者。问:种子即是未合时,更致及字何用?答:种子约大乘说,及未合言约小乘说。又云:根等虽从种子已生,犹未有生心、心所功能,故云未合。若后三法功能和合,能生心、心所等,名为变异,合、未合时有差别故。

    【疏】名分别父者,意说子似于父,以分别是领似义也。有解云:分别者,分者,领也;别者,似也。触领似于根等,有顺生心、心所功能,名为分别。

    【疏】亦自顺生名分别者,意难云:触领似于根等,有顺生心、心所功能名分者,且应触似根等,有能生触功能名分别。意云:不难似根等生于受等,但据似根生于自触为难。

    【疏】应说触似触为缘者,难云:若触似根等亦生触者,应触以为缘,如何十二支中,乃云六处缘触,触缘受耶?言如顺生受至名分别故者,引例为难。触似根等能顺生于受,即说触用名分别;触亦似根等生于触,亦应说触名分别。顺生受者,谓受以触为缘,触顺生于受也。

    【疏】若自不顺,名分别者,意云:若自不顺生触,但似根等,生领受等,名分别者。此牒本意,正难下文是。

    【疏】如受等法,不能生余,即无领似等者,意云:受等但受前苦、乐等境,更不似根等能生心、心所之功能,故无领似之义。今触但似根等生余心、心所功能名分别,不似根等生触名分别也。又周云如受等法,不能生余者,如受不同触生余心故,即无领似义。既不能自生,亦无领似生自。

    【疏】触不似彼生识及触二种功能者,根、境能生识及触二种功能,而触不尔。

    【疏】若约见分、自证分相生道理,亦得名分别。如触自证分生,触见分故,即见分依自证生;复熏种子生,自证分生,是相生义。

    【疏】仍不分别功能尽者,但分别根生受之功能,更不分别根生识、触等功能,故云不对法约胜说,不相违也。故触唯领似根生三受所有功能也。以受是触近所生故者,释所由也。

    【疏】分别三受者,意说触领似根生三受,同对法文也。顺三受故者,触能领似根生受功能者,以顺三受故。

    【疏】稍宽对法者,意说中边,此论分别根等,宽于对法文也。

    【疏】此中通取等者,意说此论说触似根等,能生一切心、心所功能,非唯约三受,故□尽理。

    【疏】又彼论中至今此解好者,意云:此释分别义。分者,分位义;别者,不同义。即约能分别彼根、境等三受,位殊名分也。今此解好者,指对法文。有云今此解好者,指此间论。

    【疏】偏阙二义,不名为胜者,此二唯简于境故。

    云偏一义者,此遍一义,唯简于心,故云阙偏一义。周云:偏字令为遍字,此心虽有主、近二义,以不自生,故阙遍义。意说根具四义,境虽有遍义,而非主、近;心有主、近,而非是遍。缓之一义,心境俱阙。

    【疏】识有境生故者,此解心境俱阙续义。即识能变境,境因识有,境为所取,识托境生,既互相因,而无续义。又周云:识所以有者,由境□生,故云识有境生故也。

    【疏】无心起时,无诸心所故者,意云:无有一心起时,无有受、想等诸心、心所。

    【疏】故今不说者,意云:今且说根、境为识所依,不说作意。

    【疏】今依见分别体者说者,意云:今言识依根、境二和合生者,但据见分一介别体者说,不约见分、自证分同体说也。

    【疏】同体为依,非所说者,所以自证分为见分。同体依此说,即识见分由三法生,谓根、境二及自证分。

    【疏】若亦说者至各自依故者。心、心所等,各各依自许、自证分生。识即合依三法生,触依四生,受依三法生,故云各自依故。

    【疏】此说亲现依,不说疏种子至法则有多者。意云:但说触、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者,据依现根、识等。识疏依者,即是扶根、尘、无间缘等。种子者,即识等自许种子,虽心、心所起时,亦依疏缘及自种子。今且说亲根、识等,不言疏者,恐法有多。

    【疏】六思身者,即六识相应思也。受、想、触等亦配。问:遍行既有五种,如何与八识同时俱起耶?答:不然。大论八识各各皆有遍行,今说五种者,类是同故,故不说别。问:如论皆言第八识与触等五法相应,唯是无覆无记,乃至出其体业,皆是有所□别,有所作用,有所顺违等耶?答:无覆无记,行相微隐,□密难知。今说触等作用,但约意识相应者说,非无藏识相应者也。如世知有六识,岂七、八又云约同小乘共许者说?以小乘不信七、八,如后成立,至下当知。

    【论】极相邻近,引发胜故者,意云:极相邻近者,约境相相似解近也;引发胜故者,据行相相似释胜也。

    【疏】与受所取顺益等相者,意说此触所取可意等相,即此相亦能与受为顺益等相也。

    言与顺益等相、行相极相似者,即依瑜伽论,唤相分名,行相约境说也。

    【疏】触,触苦等触时;受,受于苦等受者,意云:触,正触苦境时,苦即领彼苦境,故触引受胜也。

    言不说作依者,集论与余想等作所依。

    【疏】思方位故者。问:受既称实,如何云是思分位耶?答:爱虽别有体,然恶有思虑,方有爱生,是故说爱思之分位,即相待似收。犹如于悔,虽别有体,然是痴分位,此且应尔。

    【疏】言心所简前二者,即是简俱舍论六六法中前三也。

    【疏】四大触实者。问:如何有此文来?答:以经部许兼□尘触是似,四大触是实,今将四大触为喻无过。

    【疏】云四大触实者,意释触尘是实所由,故取所依四大尘触为触尘,以触尘通能、所造故。有云香、味、触既许是实者,并约极微说,仍难解极微不成食故。

    【疏】或应心所亦通于下者,意云:如前第一,因云心所性故者,且流注此四食因中。若如是者,则不取彼食为喻。量云:触心所是有法,非即三和法也。因云:四食之中,心所性故,如思、识等,简过便尽,除段食故。

    【论】能为缘故者,意说触与受为缘,乃至爱与取为缘,但是缘由,非缘虑也。

    【疏】就他宗至无异因故者。意云:若彼许爱支等皆分通假实者,即得为喻。何以故?以彼宗许触合分是似不假,许触支小分通似实。何以故?无异因故。有何所以说触支一分是似,一分是实耶?有解云:许小分实,余似不成者。意说:彼若许爱等小分实者,触似则不成。一种既是缘起支,有何所以爱即实,触则是似?故云无异因也。然不及前解。

    【疏】言爱等等者,即举初喻、等后二喻,及等初喻中爱、取等。

    【疏】亦得说为第二宗法者,上来是实,非似一介宗法,今此非即三和第二宗法。

    【疏】此为宗法,即无妨也者。问:前前第一宗法,有行过耶?答:喻有所立,不成过,前已简讫。

    【疏】何名惊心者,此问惊之名字。如何惊心,此问惊之方法。何位惊心,此问惊之位次。下答心王种,可起趣境,如世睡人相唤也。

    【疏】应惊一切者,意云:既言一切,即作意摄在一切中。若尔,即作意未生,如何能惊彼?又应一切未起总能惊,何触惊心耶?就解作意中,亦有二种:初释体业,次破异说。就初复二:初释体业,次释外难。

    【疏】或现作意与识同时至于理无违者,此意说作意及识俱俱起竟义。言作意惊其心种,理实现行,此非正义。又起已方惊等者,释第二解非。

    【疏】于此难中,应说功力种子之位,未有三种不知之义,亦无心、心所不同触境故者,意说种子之位,但是根等三法种子,其相说隐,未有三种不和之义;及至现行位,乃有根、境等三法不和合之义。若在种子之位,且无心、心所不同触境之义;及至现行位,方有心、心所不同触境之义。若后和合,能有发心、心所功能,名有和合义,亦有令心等触对义。问:既云根等三法在现行位方有不和之义,若触生时,乃令根等有和合义者,此乃是触能生三和合,何故论云三和生触耶?答:不然。如论云:触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说为彼。故知触与根等同时释义,说前后相待为因果也,故触现行方有用也。

    【疏】受等三和生等者。问:受等既缘触起,如何更说因三和生?答:触为近因,三和为远缘。

    【疏】此质不定等者,如演秘说,亦可云:心体非能惊,作意方生。作意能惊,何劳更须惊?如人省觉时方觉,余者作意亦尔。

    【疏】此应非遍行。住此境无故者,云汝小乘令心回趣异境名作意者,若作意但住此境时,应无作用。何以故?但住此境,不能回心趣异境故,故住此境无故。

    【疏】若相微隐,由何知有者,此牒救重破。外人救云:虽暂住此境,而亦有回心趣异境义,但相微隐者。难云:由何知有?夫论回趣异境者,皆有表彰,既相微隐,云何知有?

    【疏】瑜伽第三至将为尽理者。此会瑜伽论,谓心回转者,据顺相说。然非尽理,不同小乘,乘将尽理,故今破也。

    【疏】非非遍行者,彼救云:但余位相隐,据亦有此作意也,故说此十非非遍行。救第二云至故与定别,意云:集论中,据亦有此作意也,故说此十非非遍

    【疏】救第二云至故与定别。意云:集论中,据修胜定,且说持心令住,名为作意。以修定时,必有决定胜作意故,非是尽理。然杂集论师不悟集论之意,遂将此义以为真实,所以破也。有云:修定三时,必有胜作意。今言作意持心令住者,且备定行相以释作意,作意实非持心令住也。不然,与定同时,既有作意,何以借定行相以辨作意?应云:修先于境作意,令心不散,是作意功能。

    【疏】与萨婆多别者,意说大乘与彼宗释,作意、业用各别,如彼疏。

    【论】能起合、离,非二欲故者。释起爱为业,谓于顺、违、俱非三境,如其次第,能起合、离,非二欲故也。问:本唯起爱,因何说欲?谓爱欲欣求为性,于乐等境起爱欲故。

    【疏】谓于乐受未得起希合等者,意说依乐受未得乐事,起其爱欲而合早合。受虽在种位未起,亦是缘受起爱也。受若已生,即是不乖离欲,故依受未生、已生起二种欲,欲即爱也。

    【疏】今唯依无明、触所生爱说者,且说染受业用,非尽理说。

    【疏】非本识八不生爱故者,意说:今所说受者,非是第八相应受。何以故?不生爱故。

    言又第八俱受至无妨者,如第八识及五所变,前苦、乐等境缘时,起六识中离合欲。解云:由第八受受善境时,起六识中合欲;若受其恶境时,起六识中离欲。如疏云受善、恶境,起诸受故者,释起爱所以。

    【疏】如想起言,疏亦起故者,如第八想,任运取境分齐时,六识托以为质,自变受用,起言说等,如画师资作填彩等。

    【疏】欲非遍行至约胜能说者。欲爱是爱家业用,如第八识相应受等,欲爱便无故。

    言不决定约胜能说者,爱欲等受业者,据殊胜说,非约遍理论;相业亦尔,且据胜功能说,非约遍行道理说。

    【疏】大乘虽领于触者,此言领者,是似义。以触有可意等相,受有顺益等相,相似名领也。与此起爱不同,据义有别,亦不相违,此会违也。

    【疏】触有苦、乐、舍,受皆能领者。问:自亦如是,何得难他?即前说言,谓触所取可意等相,与受所取顺益等相,极相邻近,准此与他而无有别。答:我宗虽有不如此义,为受自相但领于境,摄属己者为受自相,故与彼别,所以今破。

    【疏】又违汝宗者,同时心所,彼此不许相缘,如受触同时,如何得领触耶?故言违宗。

    【疏】若触前受后至如何名领者。此意即说:若触在前,受在于后,可言后受耶,而领前触?今既触、受同时,即不缘于触,如何言领触耶?若言缘俱生触者,便违汝宗。

    【疏】或应一念触、受不俱者,意云:若设许受缘前触,即触、受一念不俱。若不俱者,不名遍行;若行俱者,应缘俱触名。若尔,即违汝宗。如是微遂,进退无逃,破异存真,牢问其有。

    【疏】或因即是果者,犹如种子亦因亦果,望前与后有差别故。

    【疏】受领于触,应名分别者。问意云:触似于根境,即名分别根境者;受似于触生心所,应名分别触?答:无失,以分别是领似义故。此问不次,合向前问。言明前三心所者,谓触、作意、受也。□疏作此分齐,而取共相发名等也。

    【疏】诸论说名为其想者,意云:据今释想体,业即想是其因,名言是,果言是。有处说名作想者,从因说也;若唤想作名,从果说也。

    【疏】如世人言:汝想是何等?如人相问名字云:汝想是何耶?此即以想从果而说。若有问言:汝名何等耶?从因而说,云名为想也。有云汝想是何等者,西明方有此俗音,此云未见。

    【疏】此业不遍者。若释想起名言为业者,故是不遍。何以故?以第八想不起名言故。若尔,本识相应想,以何为业?答:但任运取境为体,而无有业。或可疏起名言为业,如受中说。

    【疏】下,总释。俱者,此解五心所相应之义。

    【疏】无心起时,无随一故。意说无有心起之时,解等五中而无一者,皆有起也。

    【疏】解:前云颂中相应二字者。问:前释俱字以辨相应,今再解相应,一何繁枚?答:前言俱者,此解论初相应之言。故论初云: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今再释相应,且通舍受,故颂云:相应唯舍受。相应既通两处,所以须更别明。言处等者,即所缘、处所境之异名焉。

    【疏】以触等五相至故名为等者。意云,心、心所所变相,皆托心王境相,都即心王所境相,相似名等也。

    【疏】宗明唯识者,论宗既明唯识,不可取外质为所缘,又不同小乘。小乘以本质为所缘,相分名行,相见分名事,故与彼别。

    【疏】俱有无间等者,意云同作一根,根谓俱有根,反无间根,如下自辨。

    【疏】或虽不同,亦兼取彼者,此或可通见分。见分行相虽异,今时兼取,即具五义,说名相应。问:行相既是不同,如何得名相应耶?答:以根、境是同,亦得名应。

    【疏】瑜伽论第一卷至亦不相应违者。问:如何有此文来?答:由前兼取行相,有相应义,因此便会瑜伽、唯识所缘不同所由。如下云以境相似至其实各别者。此辨瑜伽论中所缘同义。虽然,触等六个相状各别,据相似名同,如缘青时,诸相俱青故。

    此约实义,名所缘等者,即此论中约六介相分,一一数等相似,名所缘等,犹如事等,体各一故。

    彼约相同,名同一所缘者,瑜伽据相,如缘青时,相皆青故。

    【疏】许有二故者,如下论中,许有亲疏二缘。

    【疏】行简依同者,行相名。行简依同者,如第六、第八同依第七,今简第六,其境各别,故非相应。周云:如一眼灭,虽同依一根,而前后起别,缘复别故。且行言简前后识。

    【疏】缘,简别见者。缘者,所缘。简别见者,意云:见同缘此所缘,即名相应。若如诸灭见分,各各别缘,不同此者,皆不名相应。故所缘等,简诸见分。

    【疏】如五与意,唯依事简者,意云:如五俱意识,所缘虽等,体有多少不等。五残即多,意即唯一,体不尔故,不得相应。心所体事亦复不尔,依事简。且如意识与眼识起时,即有二灭、二受并,岂有二受等而得相应?亦不与第八相应,受不与受相应故。触等亦尔。或第六与五识所缘亦不等,意识通缘十八界故。

    【疏】便应不能摄益相续者,意说:若第八识行相明了者,即不能摄持自身,令增益相续。

    【疏】皆悉不能互摄彼种者,若许易脱者,如与乐受俱时,应不能持共趣种子,以相违故。共受翻此。

    【疏】便非彼生者,若许间断者,便非彼趣生也。意云:第八既间断者,便非彼趣引业所生,引业生者不间断故。

    已舍寿故者,意说既有间断,即第八舍于寿性,更如何能受熏持种耶?

    【疏】所余四缘简别境等者,即□疏中从又解至故无有欲也以来,返须第八与舍受俱。于中,第二义唯简苦、乐、善、染等,正须唯与舍受相应也。余之四义,简其别境等,对第二义,故得余名。

    【疏】由此五义,第二正显者,意说复五义中,第一义正须舍、受俱也。以第二义云不能分别违顺境相,正显舍、受余义,但简余法。

    【疏】八证中,最初执受者,如下执受,是取初证之中,后有五因。今此段文,当彼五因中第一因,任运生解意义也。

    【疏】此显所由者立因也。

    【疏】不以寂静至恶业感者,释外难文。外难云:定亦寂静,应当恶业感。举此文答意,说此舍受,但不同烦恼嚣动名舍,外如禅定寂静名舍也。

    【疏】此无所能为者,意说此舍受,不同禅定寂静,除取所缘,故云无所能为。又不同善恶有别功能,以善恶业俱能招也。

    【疏】余七转识说起共乐果等者。问:第七既恒舍俱,如何能起苦乐耶?答:言总意别,虽谈七识,意取六转识也。或为远因,令前六识起苦乐等,谓恒内执我故,令前六识苦受等生。

    【疏】若或苦乐俱至,以相违故意说。若第八识与未受俱者,于人天中应不受苦等,以相违故苦受俱。准解,地狱应无等流王等。

    【疏】若随所生受便转易等者,若生善处,与乐受俱。苦趣翻此,意领第八与苦乐俱有违理者,过如前说。苦乐二受既转变易脱等,定本识与俱亦应易脱等。

    【疏】既知唯舍已,便难唯五俱者,外难云:说许与舍受俱,何故不与余别境等相应耶?

    【疏】此之别简行相周遍者,周云意简行相周遍者,方与此识相应,别境不遍,故须简也。

    【疏】等者亦取至亦在其中者。问:既自别明,不定四法,何须等等?答:四通三性,别明之中,但明无记,故今等者取善恶。

    【疏】非异熟至恶作等者。意非是唤作异熟者,皆是真异熟;自有是异熟者,非真异熟,如异熟生等。

    【疏】大乘亦有自性善等者,意云:不唯汝宗俱舍明之,我大乘宗亦有,如对法说。

    【疏】此三种性者,有覆、无记,二记合为一也。

    【疏】有为善法至非安隐故者。意云,有为善法,通有无漏,果亦通二,粗重者属世果,生灭者属出世果,非安隐故。通释二果:世间可爱果者,谓世间名利财位,及人天身相好圆满等;出世可爱果者,谓见道已上菩萨,所得微妙殊胜色身,有大智慧,诸相具足,福位闰身,法雨充足,具丈夫相,弃落嚣滓,不染世法,能于诸趣教化众生,放大光明,烛诸冥闇,契当真理,名相俱已,无漏渐增,烦恼自伏。此之圣者,名出世间,且越二乘,仍非正觉,不名为佛,谓有生灭,名非安稳。

    【疏】有为无记至不善者。问:何故但名世俗无记,不得名胜义无记耶?答:以自性粗重,滥不善故,所以不名胜义无记。即自性粗重名世俗,不能感果名无记。

    【疏】虚空至无所滥故者。问:无为既有六,何故但说二?答:想、受不动,无为能厌,加行心是善,故善收也。

    【疏】性巧便善者,谓无漏后得智相应善等,即无漏智,名巧便;所修善法,随能修智,亦名巧便。

    【疏】三、等起善至准义且尔。意云:身、语二业,由善心引起,名等起善,如别解脱戒等。其不相应行,由善意识引起,亦名等起,如无想定等,及名句文身。种子善者,此释善种子,亦是等起收,由善现行之所熏故。不善种子,准此知亦尔。

    【疏】种子亦尔者,即无记心所熏种子,名无记也。

    【疏】应不生恶,恒生善故者,既许第八是善性者,于善趣中,应常趣善,而无有恶,以趣主是善故。意说异熟任运,恒相续生。若是善者,流转五趣,应不得成;恶趣翻此,应恒起恶,而无有善。若尔,流转还灭,应不得成,何名流转?答:集因灭果,不流息名流;苦果起,而翻因名转。如疏解。

    【疏】一、善有可爱果者。问:诸无漏现行,不能招有漏可爱果,何名为记?答:即第二义体殊胜,故名为记。

    【疏】可调和故等者,调和即善,垄即恶。

    【疏】例同于心者,即是心所例王门。

    【疏】第一、第二、第四,说同护法等者。诸师之中,义与护法同者,此之三释,即与彼同也。此多复次者,但是一师释,非有三师说也。

    【疏】文段有三者:初、略申正义;第二、有义下,广破异说;第三、由此故知结示正义。

    【疏】所缘俱可不知者,意取不可知所一门,不取行相也。

    【疏】然俱有四者,以不可知是十门数,外例本识,但有四门。然除四门不例,谓身相、一切种行、相受俱然,后之二门在亦如是后,明所不例。

    【疏】此不成救至与自俱故者,此难意云:若识了别,触非了别,故触等不得例行相者,触等同识,五法相应,识与触亦应与触相应,心例同故。既言余门,通例故。

    【疏】触、非触俱,意云:但随所应有相别,然触不与触俱,故与触、非触俱。

    【疏】与舍相应至例成失者,意云了别在识,即令约同名识。

    既舍相应,不在受者,意云:与舍相应,即非是遍行中受数。

    亦应受等例成失者,意说亦应将遍行中受例于舍门,皆有行相故令相例受,既不受相应何得相所?

    【疏】若正义无违,或合为一者,意云:虽已上有多师解义,名道理无违,总合为一师,义无妨也。若耶师谬义,皆是护法,似作别师叙成,非有异师即说。

    【疏】世亲摄论至方能受熏者。意说此论四所熏中摄自在义。若据摄论,四所熏义外,别立有自在义而名受熏,皆说第八识,不论触等五。如何将触等五,例于一切种门?

    【疏】心所为果有力者,谓有缘虚执受等力也。问:岂心所执受等有实用耶?虽无实用,与本识俱时缘境,故相从言有力。其实触等所缘相分,如镜中火而无实用也。

    【疏】何故至不顿生六者。意问云:如何心所受熏,即令一受等顿生六果?以能熏有六故。心所既名能熏,后果何不顿六耶?且应一个能熏受,顿熏六个果种。答:如疏明。

    【疏】心所能熏相分见,但随已数,乃至无顿生六果者,意云:能熏心所中,且如五遍行,各有其相、见二分。若熏时,但随自遍行数而熏,非一一法皆有六种者,非一个触熏成五数及心王种子。触既如是,余想等及心王等皆然,即所熏无顿生六果之失。

    【疏】心王缘本识至但生自相分。现行者意云:心王能熏,即能生实心;所能熏,但能生自相分,而不能生余本识等。

    【疏】答:若能熏是一等至俱所熏六种者,观此文意,似不答工。问:且熟能熏自体,后从种出,生六果妨不?答:心所不生质,不可论其本质生与不生者。如第六心王,缘本识及五数,所熏处既有六,便熏得六个。第六心王本质种子,后生现行时,不可论其本识中种子能生现,触等所熏中种子不生现。

    【疏】乍可论其本质影像者,意云:乍可论其心王熏得种子生本质,心所熏得种子生影像。

    【疏】所熏不然者,意云:本识、触等,俱是所熏,不可说本识中种子生本质,心所中种心生影像。

    【疏】此亦不然。受例应尔者,意云:所熏例能熏,且应本识中种子生本质,触等中种子生影像。

    【疏】六种共生一果至体是一故者。今说六能熏共生一本,识亦无妨,如一麦有多微等。

    能持是一者,即本识也,释无妨所以,即一所熏处故。

    【疏】不别是因缘,共生一果种者,意云:能熏虽有六,不是别为因缘,共熏一果种,故为喻。

    【疏】此熟见分能熏为论者,若约相分,本质即有三十六种。如论言,则余五种便为无用。则知依见分说,不约相分。

    【疏】护法等如何释此文者?若不许多种共生一果者,护法如何释此文?护法许新旧二种共生一果故。

    【疏】共生一果为难亦尔者,意云:若共生一果,即有多种共生一牙之妨;若不共生者,即有一生一不生之过。不生者,即无因故,难意如是。

    【疏】此乃自违,不劳他诘者。我本难汝云:果生,若从一种生者,则余五种为无用。汝今却难我云:能熏多种共生一果者,即有多种共生一果之妨。若一生余不生,不生应无用。故云此难意乃是自违,而扶我宗不成难也。答已下,是解也。

    【疏】便为自害者,难他不许多种生果,如何自许新旧二种共生一果?不作前解,故是自害。

    【疏】难此不尔至生彼眼者,意云:外人言龙王既有八万眼等,明知眼有六种,于理何违?故难我言六眼识等俱生故者,不尔。故可说心中之种生此眼,心所中种能生彼眼也。论主难云:即应一念有六本识。又难此不尔至六本识者,有云:是论主难云:汝若说龙王有八万眼者,即应一念有六本识顿生,不可说心中之种生此眼,心所中种生彼眼等。

    【疏】又多眼者至为善者。论主难云:若说龙王八万眼,即证有六眼无违者,自有龙无多眼者,复如何遍耶?

    【疏】又如人二眼至识多者,论主难词。

    【疏】又若许至非善为一体者,意云乃据救侍难,此即依之正难。

    【疏】此亦能变,名为似种者,意云:心王所变种子有实用,心所托心王变种为质,而自变起影像种,以无实用,名为似种也。

    【疏】此六眼根等同时同处者,意说心王心所,名变一根,同时同处,不相障碍,释所由也。

    【疏】以随文便至触等相例义者,外难云:若例难断舍门者,何不最后说,乃于中间说,触等亦如是言耶?答:中间说相例门者,欲显初后皆有相例、非相例义故。若最后说相例门者,恐谓将一切皆合例故。

    【疏】以诸有情起分别心计为我者,由计第八为我。今言生灭者,遮彼计也。

    【疏】外触、受等者,意云:内习气者,即内种子;外触、受等,即触等五数。触与识别,故称外也。

    【论】如瀑流此气,其三喻以释识体。言三喻者,准西明疏云:第一、生死难出喻,第二、识浪断续喻,第三、两法相随喻。云三种缘起。缘起者,如演秘说。

    【疏】初、似说一切有部等者,此似作一切有部等难大乘也。如下,此意难。言等者,有宗等申其难词。

    【疏】现不住故,当无体故者,由现在不住,当果无体,故成非断也。

    【疏】前生后灭者,意云:前因能生,后果灭者,即能为因。更引后果,如种子生种子等。又前生后灭者,如论云:果生故非断,即是前生;因灭故非常,即是后灭。

    【论】谁离断、常者,小乘意难云:既无因、果,则无非断、非常义,明知不离断、常之过;既不离断、常,则无因、果也。

    【疏】又相未相法者,意云:四相是能相,有为法体是所相。然未来法体虽有,未被生相、所相,故云相未相法。前约作用难,此约能、所相难,故二别也。

    【疏】缘不合故者,意云:体、用虽具有,以缘未合故,以用不起。缘谓增上等四因,缘谓六因,即异熟、相应、同类、遍行、能作、俱有等。

    【疏】若言缘等,或未来无者,他救云:诸法生时,要托因缘,因虽未来有,而缘即无,所以未来不起用。若尔,论主难云:汝宗即非未来有一切法等。

    【疏】又说未来至应名现在者,而牒彼宗,便兴难也。现在有作、有作用,故非过、未;过、未作用,应亦名现在。彼宗说法,体未来有生相用,故说生相在未来。此法若在过去,有与果用,得未来果也。

    【疏】彼救不然者,论主难云:既言未来有生相等作用,作用即是因缘,何故救云未来虽有,体缘不合耶?此乃远斥前救,故云彼救不然。又解云:今详此文似例,由论主见难他之过,未有用应名现在,即下疏云今言用者,谓取与用,意说现在有用者,双有取与用故。今牒他救,云彼救不然,故知文例。此解好。如下,即是正难。问:取与何别?答:现在有取果功能名取,临灭不碍后果生名与,故有别也。

    【疏】难云:等无间缘等至有取果用者,为先师说过去唯有与果用,今论主引婆沙,正说过去有取果文,难彼师也。

    言即应过去半有作用者,譬如色、心俱在过去心、心所,为无间缘,有取果用;色等无间不尔,故云半也。

    如言有取果用故者,释半有作用所由也。

    【疏】又言未来世有三法至应名现在者。意云:光明、生相、苦法忍,此之三法,未来有用者如何?且如未来法,由生相相故,而方得生,故知生相但在未来有用也。光明者,如日欲初出,皆须预有光明,后方日出等,故知光明亦在未来有用。苦法忍者,望世第一法而有功能,能断于惑断之用。亦未来应名现在者,正难也,出婆沙文。既有作用,应应名现在。

    【疏】若言与果至无取果用故者。汝若言我宗过去法,虽言与果,然但是功能,而非作用者,即难云:如阿罗汉末后心,应不名现在。何以故?以无取果作用故,如过去法。然彼宗三世皆实有故。意云:过去法无作用,故名过去;阿罗汉末后心亦无作用,应名过去。

    【疏】又若此心至更复言灭者,此牒救重破。救云:如何阿罗汉心虽初时无作用,乃至灭时而亦无作用者?难云:若阿罗汉心初无作用者,应已名灭,犹如过去,如何后时更复言灭耶?

    【疏】又彼功能改名作用,而复何异者,此难前文。前文云若言与果但是功能,非谓作用等,今难云而有何别?

    【疏】若言非是至果不生者,牒他救。救云:不是无学末心能取,果实亦能取,但后念缘阙。余文可知。便违汝宗等者,论主难:汝宗之无学末心,无等无间缘,以无后心故。若有取果用,应是有等无间缘。

    【疏】终心后果既定不生者,意说无学末心,不生后果也。

    【疏】若言后果至何不能生果者。意云,外救云:若缘不阙,罗汉末心亦引后果。难云:无学后心,因缘既不阙,能有作用,何不能生果?因既不生,明知无作用。

    【疏】观现在法等者,哲云:观长时因果。观此相续之身果,如观布施等因,次定知得大富财位。若观此身有大财位,眷属圆满,色身殊妙,诸根具足,端正威武,当知前生布施、忍辱、离耶行等因之所感也。

    【疏】即熟变相等者。熟变相等者,熟即变前异本,故名熟变异果相等也。

    【疏】此答前生灭分位法者,即前恒转,因灭果生,非常一故,是生灭分位也,即第八识因果法喻门。

    【疏】除遍计所执,说依他性有者,许遍计无体离有边,非因也;说依他有离无边,作不同因也。故言离二边契中道。有、无二边者,即断、常也。

    【疏】皆说六通三乘差别者,意说三乘人得六通差别,虽计总得,然有明昧通局差别处说。问:故不说天眼、耳通耶?答:义可相当,□疏偏引也,不可责其所以然。天眼、耳通,缘唯现在五识,不缘于过去。问:何故生死智缘未来?答:以生死智属神境通,谓缘生死起神通故,欲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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