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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因明入正理论疏后记最新章节!

    朴扬智周撰

    疏:空桑启圣者,按于宝搜神记云:孔子母性颜名徴,在梦黑帝谓曰:当礼于空桑。因便有娠,乃诞孔子。空桑者,地名,在兖州界,从本生处以立名也。

    疏:归真寂于两河者。谓生死、涅槃,名为两河。问:何故大师在两河中间入灭?答:表生死中而有涅槃,涅槃不离于生死故。所以大师于此两河而归真寂。亦有解言:在二恒河中间入灭,名归真寂于两河。不如前解也,言浃润也。

    疏:二十八、见者,如对法具列也。

    疏:圣者,域。龙者,梵语,此云陈那是也。

    疏:秘思优柔者,研等道理,名为柔也。

    疏:乔山者,乔者,高也。

    疏:西夏者,大国谓之夏。??者,历也,践也。

    疏:劫初足目者。此有二解:一云:足者,多;目者,智慧。智慧广多,名为足目。一云:足下有目,名为足目。此即劫比罗外道有别,非九十六外道中不定配属也。

    疏:是称命世者,应命而出,名为命世也。

    疏:观述作之利害者。问:为欲造此理门论,先观利害,又为更造余论?答:非独造此论,更造余也。问:何以为证?答:下有云:将释深经,明知不局。

    疏:悠邈者,俱是远也。

    疏:菩萨抚之,欲遂王请者,抚者从义。问:当尔之时,山神亦请,何独言因妙吉祥耶?答:山神虽请,未至教重,故略不言也。

    疏:奉以周旋者,陈那菩萨敬受吉祥。伏臂,即俯仰之貌也。

    疏:三量者,现比至教三也([一义云自他共])。

    疏:规模后颖者,与后代人而作规模,故作斯论。

    疏:尸罗者,戒;?陀罗者,贤也。

    疏:寻波澜者,大曰澜,小者名波也。

    疏:虽前修而桂悟者,以前修习名为前修,其芳名为桂悟。

    疏:未烈我师者。烈,犹次也。

    疏:旋踵者,踵谓足跟,从西国还,名为旋踵。

    疏:司南者,司,主也,意指南。

    疏:余虽解释等者。外道、小乘中,解道理不正者,皆得名为余虽解释,邪而不中。大乘清辨等立比量,即其类也。

    疏摄法已周,略无余也者,唯此六因,道理即是,更不假余,故言略无余。

    疏故瑜伽等者。问:此引意何?答:意证持业,故此文来。彼论言诸所有事者,即是因明为因,照观察义,故明知因即是明也。熟研自悉。

    疏:入正理者,能入、所入论之别称者。能入者,天主论名;所入者,陈那教称。二人论别,故言别称。

    疏:依后四解至亦名因明者。问:第二解中,立论者言,名之为因。第四、五解中,因明亦属佛经或陈那论,可言论等而非教耶?答:第二解中,立论者言,实合是教,以言诠言。今取所诠之言,名之为言。第四、五解,亦据所诠,故总无失。

    疏:欲令随论因生等者。意云:教不得名为因,明入正理,从其所为而得其名。喻如中观论者,解中道理之智,名为中观论;从所为以得其名,名中观论。

    疏:或此辨说因明、正理等者。意云:因明、正理,俱是所诠、所入之法。智名能入论,不得名为因。为因明入正理,从其所诠、所入以得其名,如十地经。十地是所诠、所入之法,经从于彼以立其名,云十地经。

    疏:或衣能入正理,因明而说等者。意云从所依以得其名,能造论人有解因明正理之智论,从所依以得其名,喻如水陆华,俱从所依以得其名也。

    疏:名义宽故者。名宽者,遍是宗法性等。义宽者,所作性义,义该宗喻。若如是,宗亦应名为因明。明、义俱宽,亦通三处。答:不尔。以宗中之歒,先不许有狭于因,故宗不得名为因明。

    疏:又诸能立等者。即谈古及今诸能立者,皆名为因,非唯一相,故言又诸能立也。问:前解言因,因有三相,名义宽故,得名因明。何故今言非唯一相,远指其因?答:诸能立中,列名不同,因是一数。今从列言唯一相,前解望释,有三相故,亦不相违。

    疏答:举真摄似者,意云:因明唯取其真,不唤似者,名为因明。但举其真,即摄似故,如唯识。言亦摄心所,或已摄故者,此解:唤似因明,真、似俱是;但言因明,即以总摄,真、似了宽故。言或已摄故,或兼明之,非正明故者,此解:唤真者,正为因明;似者,兼之。兼、正不同,故作此解。总作三释,差别不同,细寻应悉也。

    疏答:是因明数故者,此释前难中过破亦得名因明,但不立量破他,故有斯难。能显他过故,能破他故,故亦因明。或似真俱因明者,此有又解云:前解偏唯在真,今解似真俱是。由此过破、似破,虽一真、一似,俱在因明名中摄故也。

    疏:现比无智言者,不能生他智解,名现比无智也。答:见因亦明等者,而有二解:第一解者,约三分说。初言见因亦明者,见分为因,能生自证,名为因;体能照境,名之为明。即此见分亦因亦明,故言见因亦明也。

    见因证明者,见因同前,言证明者,自证亲取,故言见因证明。前解见因,即明后解见之明,二义有异。

    自证亦因者,此解意云:不但见分亦为其因,亦为其明,即是自证亦为其因,亦为其明。望生见分,名之为因,望体亲证,亦即是明,故言自证亦因也。第二解者,约现比智而以释之。初见因者,见所作性因,名为见因,了无常智,名之为明。见因证明者,现量智也,亲照于境,名为证,名明自证亦因,即前解同也。第二解未审。

    皆顺照成宗义故者。问:言生言了,不是其义。答中可言顺照成宗义,生、了即了,宗义何得?答:言顺成宗,体即义故。答:凡言义者,为有二义:一者、所立义,即是立者所立义也,亦是敌者所了之宗;二者、因三相义,亦名为义。今据此义,名二生、了,顺成宗故,总明熟思。

    答:由不决定故者,因喻名为能立。今古共同,唯宗一个,古今稍异,或为能立,或为所立。由不决定故,所立宗不是因,明此相符。答:下当正解,寻之自现也。又有一解,总宗望因喻成,即是所立。若自性差别为所立,即唤宗而为能立,亦是不定。

    果有果之明者,果者,即是敌证之智及所立宗,俱名为果。即是能立言及敌证智,名果之明。

    非果皆即明者,所立宗义,而是其果,不即是明也。所以言:非果皆即明,因有因之明。是因皆即明者,敌证之智,望所解宗,名之为因。立论者言:名因之明。是因皆即明者,敌证智为因,亦即是明也。立论者言:为因即亦是明。立论者言:名为明者,望净成宗果,名之为明。

    果明不定者,意云:唤果即是明,而有滥敌;论智为果即是明,所解宗是果不是明。所以言非果皆即明,果明不定,有果是非明也。

    因明两定者,释皆定持业依主也,此中稍隐,静心澄思方可察。

    善斥其非者,出过破也。或妙徴宗者,立量破绮互,皆得随举配一也。

    疏:据其多分,皆至悟他者,此意云何?答:真能立者,悟歒及证;似能立者,亦悟于证。真、似二立,悟他是多,自性是少。唯似能立,有少自悟。从多分而言,唯悟他。

    彼此乖角者,(细注)宗、因、喻三,名彼此乖角。

    理幽事显者,(细注)五识亲缘境,名为事显。境上苦、空、无常、无我等义,名为理幽。此据因位。若果位者,苦、空、无我等,亦名为显。见道已前,加行菩萨,于定位中,亦缘空、无我等道理,亦合名显。今据因中泛散心说及等。若非量境所立为幽者,所立宗义,名之为幽;能立因喻,名之为显也。

    于总比况假类法中者,引喻名为总比况也。

    以因总别者,因三相名为别,总唤为因,而是其总,故言总别。

    或三或二者,瑜伽八能立中二喻;或二者,古师四能立中二喻也。

    喻中无合,乃至故说为过者,此文是纵也。

    离因及喻,都无胜体,以下为夺也,寻之自悉。

    一何繁长者,但离因喻外,更无别合结,故但说三而为能立,不同对法。等烦长者,言诸所作皆是无常,即已合讫,何烦更合?瓶是所作瓶无常,声是所作声亦无常,即是重说有法也。

    非要三体者,但是一因,义异三处,即是多言,非要三体也。问:因后二相,为即是喻,为喻非耶?答:据喻所依,名为喻者,喻非是因。取正喻体,名为喻者,后之二相,即是其因。古今有异,至下当知。

    其宗之言至虽亦所立者。此明宗言望因喻成,亦是所立。何以得知宗言所立?彼于论说下,乃至故亦所立已成,引论证成宗言得是所立意,寻之应解。

    论俱名义者,瑜伽论言:自性差别,若教若理,总名为义。所以言论俱名义也。

    随应有故者。此随言而简其过。若总立十八界是无常,便有违自教过,及相符极成过。自宗无为而是其常,今立总为无常,即违自教。十八界中瓶、盆、车、我及心、心所等者,他外道等亦许无常,今重更立,故犯相符。为简二道,故立随应也。

    总中一分至即名能立者。且如于十八界中,偏成声界为无常,名为一分。既成立无常之声,即为同喻。更成余界中,随应所成,即以先成之声宗,若言若义,自性差别等,俱为能立。

    虽此对宗至理不相违者,虽先所成一分之声,若为宗之时,即是所立。此声若为喻时,即为能立。言对者,非为对他余宗,名为对宗。但此声自为宗时,即名为对,为喻亦尔。大论据宗为能立者,约此一分已成声,能成余界边,唤声宗为能立也。陈那宗为所立者,据列一分未成之声,以所作瓶等为同喻而成立之。此所立声宗,即为所立也。

    合所依义者,今此合言而有二义:一者、合是不相离性,二者、和合配属。思之。

    能依合宗者,合者,即是和合义也。由此能依与所依和合,即唤此总宗。能和合自性差别,名为能立也。问:此三解,是何处诸德作此和会?答:此方先辈和合,今古互不相违也。

    总立别故者,总者即是能依,别者即是所依。寻文取阙,八有一者。问:今言阙者为总,无言名之为阙,但立有过,即得阙名?答:遍有二义,任自思取。

    大师至彼六十年前者,意云贤爱论师三藏至彼,早已舍化,经六十年。问:举此论师而彰何意?答:明此论师特善,因明不肯总阙三相,为第七句。

    自余诸师不肯除之者,除此贤爱师,自余诸论师皆有第七阙句。

    又虽有言,乃至第七亦缺减过者(此注时也)。

    以能别不成,即是因中不共不定等者,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无常,灭坏无常,他所不许,即是能别不成因,云所作性故。此所作性故,因有是转变所作,生起所作。意言生起所作,同喻如瓶,异喻如空,同异二喻,俱无所作性因,即是不共不定。因中之过等者,等取余不定及法自相相违也。同喻瓶上无所立灭坏无常,即是喻中阙所立过。数论宗内,总无灭坏之法,更将何法得为同喻?所以言阙无同喻等过向内等也。如立声灭坏无常,所作性因,同喻如瓶,异喻如空,亦是宗犯能别不成,亦是因中不共不定过也。若以因中是不共不定等者,如成立声是常,所闻性因,同瓶异空,同异二喻,阙无所立定宗,以瓶盆等皆无常故也。

    余难同前者,前难若非能别,谁不相离?准所别中,亦合会之,即烦不述,故指余难,同前思悉。两俱不成因中过,及俱不成似同喻中过,俱不离似异喻中过,本非因喻者,皆不成其因之与喻,仍自立之为因喻中,何废相符?本非宗过,立为过也。第二释云:陈那菩萨乃至是故加之已来,总是古师错会陈那师意也。但是陈那影略说者,此正是陈那菩萨第二解意,所以得言非是师资自为鉾楯。若如前言,乃是难破,和上何成师资不为鉾楯?此处文隐熟,细寻方旋了。

    以于此中立声为常者,此古人引声论所立宗因,乃指此为违宗过也。

    方便恶立异法者,此陈那释声论立量意。言一切皆是无常故者,此举异法喻方便显因。若据顺者,应立量云:声是其常,非一切故。诸非一切故者,悉是常故,犹如虚空。若无常,皆是一切,犹如瓶等。然此声论所立声常,不举其因,但言一切皆是无常,翻显是常及非一切。此即以异法喻返显因法,因法中非一切故,即是其因。故是举异法喻方便显因,是其一恶立也。又先离宗,后离因,应言无常一切,而乃倒说言一切无常故。此乃先因后宗,乃成倒离,故言恶立异法也。由合喻显非一切故者,此正释方便显因之所以也。或是所立一分义故者,立敌两家,一许一不许,名为一分。立者许非一切,因于声宗有;敌者不许声非一切,因于宗无,故言一分也。

    故此二徒等者,此若不正因,即犯两俱。言两俱者,立、敌两家皆不许声,非是一切。声既在一切中摄,因无所依,即是两俱,所依不成。若被陈那正已,仍犯随一。所以言:故此二说,名因过也。

    立敌或偏,所不成故者,立敌即两俱,或偏即随一。外道唯立两俱不成及随一不成。有不立余二者,此有二意:一云此二因,因体自不成,亦不成宗,故同于两俱不成及随一不成中收,所以更不别立,即疏主云此不成因,亦不成宗是也。二云犹豫、所依二不成因,若有两俱及随一过,不异前二因故,所以不立,即疏主云立敌或偏,所不成故。陈那意者,两俱、随一,一向是决定;此犹豫因,一向是疑。疑、决既异,所以别立犹豫不成,疏主云或决或疑是也。别立所依不成,两俱、随一,一向决定有所依。所依不成者,所依定无,所以疏主云宗或有、无是也。

    古亦有说至除不共因者。问:古师何意六不定中,但除不共不定一个,而有何意?答:有少相滥,所以除之。若不除者,他有难云:二八异亦无,即不名不定;不共异非有,有滥故须除。所以古师除不共因异品,以无故也。

    观可信声而此义故者,但无虚妄所发声,名为可信,通凡及圣也。

    谓若法无我,准知必无常者。问:无我之言,该通四谛,何言无我,谁必无常?答:据少分言通苦,举二无我,准知必是无常,亦无过也。

    加无体量者,入室中不见其主,明主不在,是无体也。问:但知无主,宁知往处?答:此据先有诚言而知所往,非谓一切见无体已,即知所往也。

    如入鹿母堂者,毗舍佉母名为鹿子,鹿子造堂供养众僧,堂从鹿母以得其名,名鹿母堂也。不见苾刍知与食处,此据少分也。

    随其所应,摄入现比者,圣正至声,此四多分现量中摄;譬喻义唯无体,多分比量所摄也,寻文配取也。

    有释无此者,此疏主断,即执唯是能立而非能破者,故言无此。如有能立,即是破他。如大乘立唯识比量对萨婆多,萨婆多离识有境,于此大乘唯识量中出过不得,亦是能立。立自唯识道理,亦破他离识境不有,故成能立,亦是能破也。

    言能破定非似立等者,以真似异,更不得四句料简。问:如何前说能立望似真得为四,今无四句?答:前有真破,兼真兼似,故不相例,或可未问。

    似现似比,总入非量者,非量体宽,摄似现比。

    若依心体者,见分自证,总名心体。

    真现真比,似现似比者,此之真似,六因之中,总当智了因。智了因摄二智了故者,总谈真似,名二智了。似总为一,真开为二,故云由斯八义,体唯七种。

    释体相同异等者,即解论文之中,八义体相有同异所文也。

    总绾群机者,淮南子中:绾者,贯也。群机者,机弩牙机要也。

    但叙纪纲,不彰余理者,此一颂中,唯摄四门,不摄余三,名不彰余理。问:何以不摄?答:论云总摄诸论要义,彼三既非要义,故此不摄。

    纶焕者,纶者,绳也;焕者,明也。旨幽者,指意也。

    实亦易叶成功者,易者,改易;叶者,代也。从树叶以为其喻,如树叶叶叶相重。即此天主造因明论,与后世世而作楷模,功成至能,所以言实亦易叶成功也。

    长行以体类有同者,现量、比量,但是真量,名为类同;俱一智名中摄故,故名体同。问:现、比二量体各别,何得体同?答:亦如五蕴中,受蕴体一,何妨受蕴多受不同?今言此一,何妨二智体别?似现、似比者,俱有其过,名为类同;体即非量,名为体同。所以长行体类有同,合成品数也。

    免脱他论者,意云自立道理,免被他斥,脱其过失,此即真能立是也。若不免脱,即是似立也。

    摧伏他论者,即真能破也。

    为胜利故者,意云:自能立成,得能破他,此即真是胜利事也。

    此之六门,由是能立等者,此第二解中,唯解长行与颂,不依次释所由,不答开合也,寻之自现。

    能破、似破虽体,即言境无有异者,意云:能破、似破虽体,即是言一一对境,境无有异。真能破境,体即似立,似破之境,即真能立。离此真立、似立之外,更无别境,是能破、似破家所缘,所以言境无有异。为对虽言,故言无异。问:此意云何?答:境若是别,能破不顺便次,而无差别,故须有境,方可申破。所以长行与颂,由此不同也。问:此三解而有何别?答:第一、第三解中,释长行与颂,开合意同;第二解中,不释此义。若释不依次第,第一解性相,求之总明;后之二解,非广分别,寻之自悉,故不繁云也。

    邪宗增减者,如十四过类是也。他实真立,妄弹有过,名为减;自实有过,妄称为真,名为增也。

    宗是何义?所尊等者,所尊者重也,所崇者敬也,所主者尊也,所立者正所诤也。

    不但义旨现乖,古师文亦相违者,意云:且随对敌所立名宗,非是不许宗为能立。言乖古者,只随别义以释其宗,非是不许宗通能所,名乖古也。若不尔者,先叙三释,于今古皆不相违,如何今言义旨乖古?由是只据对敌一义,名为乖也。

    问:宗若所立,颂中八义摄法不尽者?答:有三解。第一解者,颂中八义,名为能立。但举能立,定有所立,不须言宗即已摄讫。如母牛在处,犊子必随,有能立处,必有所立。第二解者,随能立中明之。文中虽无,准义合尔。既有所立,明知八义摄法亦尽。第三解者,指此论中,初言此中宗等,多言若不举宗,于何观察?既举所观,以彰能立体,明有能立,定有所立宗讫。此解即指此论文也。

    论何不说多智多义者,意问立智、义二也。

    六种言论者:一、言论,二、尚论,三、诤论等。如瑜伽第十五广明。引证意何?答:准前问中,不说智生、义生名为能立。引瑜伽论体中,亦但有言,而无义、智也。问:何故不言?答:以是疏故,不说智生、义生。此智、义生是立者,许义了即义生,言了即言,更无别体,所以不言。问:若无别体,如何生、了各分三种?答:如下当辨。

    又此量中唯见此理者,唯见此因三相理也。

    又一二之言,宗由未立等者。问:此第二解与初解何别?答:前但引证,论有多言,第二解中出其道理。若无多言,宗义不立,细寻疏文,应知藏否也。

    若但无异至或返成异法者。如四相违中,法自相相违,即是返成异法。问:若尔,四相违中既有异喻,何言无异?指此为例。答:异若无过,可名有异;异既有过,不能止滥,亦名无异也。

    竞何由消者,意云:既立道理不决,徒引喻因,终不能息诤,竞何有申他?未详一定。

    瑜伽等说有六处所者,问:凡论义处,要具此六,为随取一?答:但于六中,随取其一处,即得论义,不要具六。问:文引此文,欲证何义?答意云:于此六处,皆须有一证义人,方得论义也。

    三、为废忘宗,为欲忆宗,此二何别?答:先曾已解。多时废忘,宗途既多,为欲令知随所立宗,各为欲忆宗,故二差别也。

    问:能立有多,何故一言说为能立?答:为显总成一能立性,名为一言。理实能立,有因、喻等。如是多言,总别不同,故无其过也。

    建立二种所成义耶者,自性差别,名为二也。问:此二种一切诸法,本来自有,何须更成?答:为欲令他生信解故,所以重成,非别更欲生成诸法,名所成也。问:生、成何别?答:先无今有名生,先有今合名成。如树先无,后从地出,名之为生;合众多法成殿堂等,名之为成。或可生、成而无有别也。

    依现见事决定道理者,前陈有法名为现见,能立因名决定道理,或可有所作处定有无常之道理也,亦名决定道理也。

    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现事故者,能成道理,即因体也。所依止,即瓶盆等现见事也。

    即于因喻现比量等者,随能立中,真者名不相违,似者名相违,故言随其所应,真似所摄也。

    初是六不定至或成或违者。问:六不定、四不成及四相违,但是因过,何故不决定及同所成二种差别耶?答:六不定者,因于同异二喻,或成或违。同喻有因,名为或成;异喻有因,名为或违。由不能定,成于一宗,所以偏名不决定也。实理而言,因喻等通,皆得同所成,名同所成。随举少别,立名不等,智者思之。

    似宗二喻亦在此摄者,似宗、似因、似喻亦得在此同所成摄。问:因喻带似,理更成立,名同所成。似宗如何亦得说言名同所成?答:且如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是灭坏无常,数论不许,即是似宗。他既不许,别将因喻而成立之,名同所成。据自比量,有斯义也。

    一、决定故,二、异所成故者。问:此二何别?答:望义不同,寻文自悉。

    其相违者,于为成就所立宗义,此已下释,是疏主释也。问:前既释讫,何须更明?答:前虽总明,而不子细,即疏主释。似因喻中,及似现比量等,名相违,不成宗故,不名为量。真者,返此也。

    此虽不同彼次第等者,意谈大论二为所立,八为能立。今此因明,即不同彼宗、因、喻等生起次第,拟宜亦准大论释也。

    依之宗性,方非极成者,能所宗性,即不相离也。或可所依之宗性,即不相离也。

    因中必是因同品至所立不成者,如佛弟子对数论,立声是灭坏无常,二十三谛中随一摄故,犹如色等。诸非灭坏者,皆是异喻,二十三谛中随一摄故。因于同喻色不遍转,于同喻色上阙无所立灭坏之宗。他不许色是灭坏法,所以言同喻皆有所立不成。所立不成,即是因同品,非定有过也。

    异喻一分者,且如大乘对萨婆多,立真异熟识定是第八因,云是识性故。诸非第八识者,皆是异喻识性之因,于六转识皆悉遍转。或可宗如前故,别改因云业识故。因于异喻七识上,前六识转,第七不转,即异喻一分转。

    因中亦有所依随一,两俱不成者,意云:所依之中,有有体者,有无体者,所别不成,即是因中所依不成。据无体者,问:何以无犹豫不成?

    佛地论云:彼因明论者,但是明因明处,总名为彼,或偏指此论也。

    不定属一门者,意云自性差别,非一向定,随前后陈别也。不得自性唯属前陈,不得差别唯属后陈,所以言不定属一门也。

    不同大乘者,因明之名,即通内外道;佛地论者,唯是大乘,所以言不同。大乘不同义,文中自说也。

    二名如前者,即指前解因明论中,唯局自体,不通他上,名为自性;如缕贯华等,名为差别也。或可指初解明五释中,且解自性、差别等二名也。

    二灯二炬等者。问:灯炬双举,何言互显?答:此处举光,彼处举影。举影即影取其光,还影取影,思准可知也。第四有是者。此意即说俱正皆无一分之过,名俱非一分不成。若自他俱是全过,亦得名为俱非一分,以全不成故。由是第四句俱非一分言中,通有是者及非是者,故言第四有是也。

    所别定成,能别不成,为句亦尔者,且能别定成为首,对所别不成有全有分,所别不成亦有全分,故云亦尔。此中他法,应云有能别不成,有他俱有俱非不成等,余可思准。此等作句数指法,如下解似宗之中,一一指法具作,今时未利,不可显谈也。

    如是遍句,总别合有者,总数别句,合当四种四句。所以言总别,非是俱不成名总,偏句不成名别。熟思量其前七句,皆是此过者,此俱不成中,此上已作二种四句。前之七句,皆是俱不成中过也。其第八句,即是前偏句中,所别定成,能别不成中,第三俱过摄也。细寻可知。

    虽总有四,体唯有二者,意云能别,为显作二四句;又以所别为首,亦有四句;更互能所,为显为句差别,更无异也。所以言后即是前,更无别异。

    所以但名二四句者,论体即是二四句也;或可言二句者,即能别为一句,名为二句也。

    一一离为一分句者,即如是俱中,五四句内,能别所别,各取一分而为句也。

    义准亦有宗犹豫不成者,两俱随一、全分、一分等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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