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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以卅年(1941年)“双十节”揭晓于香港,余负经手之责,而深有遗憾于其事,因记其经过曲折于次:

    一、同盟之前身

    同盟之前身为“统一建国同志会”。此会发起于民国廿八年(1939年)10月间,订有信约十二条,曾邀当局谅许成立。余于《我努力的是什么》(发表于香港《光明报》)中记其事,今不再详。同人因感于其组织松散,且未能强调吾人衷心之要求,乃更组成同盟。同盟实即由同志会改组而来也。

    二、同盟之发起

    同盟之发起,在民国廿九年(1940年)12月24日。是晨重庆报纸揭出国民参政会第二届人选名单,即于名额一再扩充,而上届在选之党外人士或敢言之士顾屏除不少,殊失人望。余与黄任之、左舜生两公不期而相会于重庆新村四号张君劢家。彼此感慨同深,遂发同盟之议。四人自晨至暮,讨论整日,多所决定。次日(25日)黄公又约来冷御秋、江问渔二公同谈。余出先一日谈话记录,供众阅,众认为无误,并决定命名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不久舜生去蓉,君劢回滇,余亦返乡间(璧山县来凤驿),相约于来春2月再聚于重庆,赓续进行之。

    三、同盟之定议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中旬,同人先后到渝。以参政会将于3月1日开会,故各方朋友来者颇多,正好商议。其时适在皖南新四军事件之后,有中共参政员全体不出席参政会表示抗议之严重问题,同人奔走两方,力求勿以国内裂痕暴露于外(《我努力的是什么》记其事甚详)。虽大会期内中共参政员卒未出席,而以当局嘉纳余等建议(建议组织国民参政会特别委员会),会后仍在奔走,直至3月底乃告停顿。其间聚议频频,而同盟之会商进行,即夹于其中。

    同盟事经多次会商而后,主张纲领及组织章则均确定,并推定执行委员十三人。内常务委员五人,计为黄、左、张、章(伯钧)及余。主席一人,由常委互推黄公担任。总书记一人,互推左公担任。其余任务各有推定,余则被推赴港成立言论机关。

    方同盟正在会商进行时,同人甚秘其事,而竟为当局所发觉。3月21日,蒋公在餐席上当众责问于张岳军(群)。张立时以电话询君劢,君劢否认之。次日又访君劢于家,君劢适外出。张语君劢介弟公权,谓已探得宣言全文,又知有纲领十二条而未得其文,且指出迭次聚议之地点在特园某号。黄公与余等共商应付,乃答以迭次聚议无非为奔走中共不出席之事,实秉最高领袖意旨而行;所谓组织,即是前之统一建国同志会;所谓十二条,即同志会之信约,均曾邀领袖之谅许者。至于宣言,则同人屡承领袖督责“你们要出来说公道话”,故有此拟议。盖同盟宣言初推余起草;余写成后,黄公主张先发一由个人签名之时局宣言,即就余稿涂改,措辞略变,适将同盟一层隐去也。经解释后,当局即未再追问。

    四、《光明报》之筹备

    往日统一建国同志会虽以国共两方外之第三方自居,而在重庆蒋方统治下实不容吾人以真正第三方面目出现,故同盟势不能不于海外建其言论机关。余之被推赴港以此。顾余虽愿以言论自效,素日谨守,殊乏肆应之才,又不善西文。同盟内定主持报事者实为罗君隆基。君劢先生时亦有赴港协助之说。而黄公方任劝募战时公债委员会秘书长,有海外各处巡视督导之责,行动最便利,则毅然自任赴港照料一切。

    5月初间黄公抵港,余于20日自桂林飞往相会,不意黄公恰于此日飞返重庆,正好相左。余久候罗、张诸君不至,遂会同曾慕韩(青年党)、徐梦岩(国社党)、伍宪子(宪政党)、周鲸文(东北同乡会)、张云川(第三党)、甘介侯(代表桂系)诸君着手筹备。其后(8月初)奉内地通知决议以余任报社社长。

    当时计算参政会应于9月中旬开会,同盟必须在会前发表,报纸至迟要在9月1日出版,不意忽生波折。

    五、中间忽生波折

    海外同人以时期迫促,无日不盼黄公之来。7月26日忽有李政君飞港,受黄公之托自渝带来密函并抄件。盖黄公于7月初自渝抵滇,君劢亦自大理来会,所有昆明同人迭有聚议。抄件即黄公返渝后就议决事项摘示其要点也。其中可注意者:

    (一)对于原来纲领十二条,保留四条,先发表八条。所保留者皆揭出吾人衷心要求之条文(如反对国库负担党费,反对特务机关等),且于发表诸条文字亦有删改(如第二条删去“结束党治”四字)。要之,力避刺激国民党。

    (二)对于将次开会之参政会,除海外同人可不出席外,在内地者均出席。

    (三)对外间为黄公及江问渔君守秘密,否认其参加组织。

    嗣于8月3日又收得罗君隆基自昆明托人带来密件,内计开谈话会(非正式会)商决之事二十余项,视渝件加详。

    8月12日余约同人集会,报告渝、滇来件,无不愕然。一致认为纲领不能分别发表,而删去有力条文,尤所反对;同盟一切主张,应认定“发表于会(参政会)前,商洽(与当局商洽)于会外”之原则,不必预作出席或不出席之决定。至于为黄公守秘密一层,既奉指示,自当遵办,但事实上早已尽人皆知,掩盖不得,徒资笑柄而已。同时报告,余个人已分函内地同人坚决反对。今问题涉及根本,在根本问题解决前,报社筹备暂停进行。众议佥同。曾、徐诸公并各函内地表示意见。

    六、问题之回溯

    此一变动盖有由来,是须回溯过去之事。

    方3月间在重庆频频聚商进行同盟之事,曾发生两度争执。其一度在纲领问题。纲领十二条在黄公主席之下通过众议,其间文句修改,皆主席亲笔于草案上涂乙批写。以他人或不易辨识,即推黄公手自誊清,于下次会再提出宣读。下次会仍由黄公主席,以手自写订之条文宣读并传观,于是决议非有新加入分子提出有力意见,即不再修改。并约期某日(似为3月17日)同人全体齐集,在缮正之纲领后各自亲笔签名,以示决定。乃临时黄公忽通知君劢改期,并函余主张改约少数人细谈。及改期聚会,黄公即提出纲领十二条分别先后发表之说。如某某等条(指各有力条文)宜暂付保留。江问渔君又起而解释之,谓如此等条文发表,不啻与当局决裂;在中华职业教育社一面,许多事业必发生障碍,“我们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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