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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名随心转戒。种子不尔者,种子不名随心转戒,以心无时,种子在故。

    【疏】岂一现思亦表无表者?意云:且如定共戒,所依现思立其无表,如何道共戒亦名无表戒耶?以八圣道支中,正、语、业、命是表摄故。此总问也。答:此现思但名无表,不得名表。此解稍疏耶?下第三,解正。即如疏云:又望不同,通于二义,文是

    【疏】如发身、语思者,意云:如发身、语现思体,不能表示他故非表,不是种非无表。今八圣道支相应思,亦非表、无表。

    【疏】不发善身语至无表者。意说定道,思虽不发善身语,而能内防身语恶色,故可立无表。

    【疏】缘引身、语者,缘他和上身、语也。

    【疏】与此不同者,意云:此约大、小乘对辨,且如大乘十无尽戒,身、口等一、二、三支等,皆发无表戒;然小乘要具七支,方发无表,故云不同。

    【疏】定共戒至亦名定戒者。意云:定通明漏、无漏二种。道唯无漏,有定戒时,未必有道戒;若有无漏,道共戒时,必有定戒。故知道宽定狭也。或可定通二种名宽,道唯无漏名狭。

    【疏】邻近释者,意说、审决二思,得名意业,所以六释中是邻近释。思是业体而非是意,与意相近而得意名,故名意业。又思非是意,与意相应,说思为意,名为意业。

    【疏】又不恒续故者,意云:此现思不同种子相续,亦得名非无表。言以色例表,假实相微者,意云:外人例曰:五尘是有对,即名为实;色表、色表亦有对,云何不是实?答:五尘体性实,有体得名实;表色为心,所以名为假。更有难诘,准理思择。

    【疏】有是业至谓身语业者。此是第四句,同前。此正语业体,而非表无表文解。

    【疏】谓于境转者,即思随于境转。能造作于心者,思能令心造作为性。又云:由思造作善等三性,心等随生,故云造作于心。

    【疏】一者,是前至所游等者。意说发动思,是审决二思所游履也,故得道名。问:审决二思于先,发动思在后,如何后思与前思为道耶?答:今言道者,是所缘、所引义,故后思是前思所缘、所引也。故说后思是前思所缘、所引为道,于义无违。此即业思与因为道。

    【疏】二者,或通生当来苦乐果者。意说发动思,通生苦乐,异熟名道,即开道引生,是其道义,此当因思与果道故。

    【疏】初中有四者,于以教为齐责中,申具四难:第一、以教齐责难,第二、假实不成难,第三、例实唯现难,第四、无明得不生难。言主藏臣者,是藏之主;主兵臣者,兵之主也。又云主者胜也,即兵中最胜故。

    【疏】彼宗不许成他非情者,萨婆多自说:他身非情,无实得、得故。俱舍第四说:于何法中有得、非得?于自相续及二灭中,谓有为法。若有随在自相续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无有成熟他身法故,乃至无有成熟非情法故。若许得者,汝便违自宗。

    【疏】而我真如至而说有故者。观此文意,外有问也。问:若言现在是有,离现非有者,即汝真如非世摄故,亦应非有?答:如疏。

    【疏】故知决定不成过未者,即由上道理,故知善恶等法,决定不成过未也。

    【疏】而我真如至无妨者。意云,观此文,意外有问也。问云:若言现在有故,即可有自在说成熟者,汝真如与现在法,不即不离,即真如应有实成熟?答:如疏外言择非择灭,现在而实有者,不然,我不许别有体,不可为证也。

    【疏】须即缘故者,如演秘说。

    【论】应起无为者,有疏本云:述曰:下能起因有三者,如演秘说。

    【疏】论主下,难者,有疏本云:论主六难,难三因,如演秘说。

    【疏】此中通说未得之法,及易界、地等已舍之法者,意云:如论言未得、已失应永在不者,此是通说未得之法应不生,已失之法应永不生。问:何名已失之法?答:如此界生于上界,此界法于上界不起,名已失。小乘计曰:如人失具欲法,得时生上界,然欲界总舍讫,即唤此法名已失法也。举一例余。问:如有宗,过去、未来而有三得不?答:萨婆多云:过去、未来可成诸法而立于得,即是法前、法后得。难曰:若不成法上而立得者,且如未得之法、已失之法,得永不生。何以故?而无法前、后得故,不可成故。此难如是。若彼转救云有俱生得为因起者,次论主难。

    【论】若俱生得者,彼宗计得有三种,谓法前、法后、法俱。得俱者,如影随形;得前者,牛王引前;得后者,如犊子随后。得论应顿现前者,谓于一身一刹那中具三性得,以有得故,三性心等应顿现前。

    【疏】所待之余者,意说生等五,是所待之余因。若尔,法若待此五因,自合能生,何假须得?

    【论】若得于法是不失因至成熟彼故者,谓彼计云:我说诸得是不失因,由此实得,成彼善、恶、无记法故。

    【论】诸可成法等,论主破也。谓诸可成法,不离有情,故说实得,便为无用;若离有情,实不可得。汝宗不许离有情法有得故。

    【疏】不离有情至俱为无用者。意说得望情非情法,俱为无用也。

    【疏】又得于法为因能起至俱无用者。意说得望前能起及不失因,亦俱为无用。

    【疏】一、内有情至不可说有得者。意云:有情数法上有得,非情法不立得。

    【疏】二、云识所变至后即无得者,意云:若依识变,名不离有情者,即一切法皆不离有情,无有一法而离有情也。即合龟毛等无法,是离有情法。初说有得者,即依识所变法上立得;后即无得者,即释无法上不立得,所以与前不同。

    【疏】又现行成熟至即非也者。意说不离有情,一切法现行若立得者,非情法且现行,何故不立得?故云宁即非也。

    【疏】故亦许者,大乘许轮王成七宝有得也。

    【疏】然外非情至皆非可成者。此但对可成说,不可成亦总举,下自分别。言准下第二等者,下第二卷论末,变他根尘等有两解。准正义,他尘于己有受用,义亦许变,故知非情上亦可立得,如演秘说。

    【疏】即自身中至可受用者。意云:种子上许有得,若现行中有可受用者,亦立得。问曰:且如现行中,有成、不成不?答:自身中所有现行色、心等法,总皆成熟得故。又解:或可现通自、他,及外略色等,有成、不成,故言中也。说中者,意简取可受用者、不可受用者,不定得故。意说有可受用者,纵然他身扶根、尘及器具等,名可成也。

    【论】一、种子成就者。解云:烦恼等种,有生果用,故名种子。闻慧等种,加行所引,势力增上,名为自在。由二种种子果生起,故名为现行。依此三法,假立成就。此即种子之成就,乃至现行之成就,皆依主释。

    【疏】于引发缘势力自在者,意云:约此种子,望引自现行,有自在势用,而立为得也。不可以自在之言,即令摄入。自在成孰,必无是事,但望自果,有自在用。问曰:既云发起现行,何非现行成孰收耶?答言:种子成孰者,所有现行种子,相从皆得,名种子成就。后自在成就,亦准此理解。三、无记者,除变化无记。此一种,准向自在成就中说也。

    【疏】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者,意云:如从欲界生上界也。若圣人断欲界烦恼而生上界,如第三果人等;若凡夫但以六行伏下惑而生上界烦恼,于上界中而不成就也。故云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

    【疏】彼依有体至亦不相违者。意云:彼依有体者,彼对法第五文,约种子体能生用说。意云:若生上界,有欲界种子,虽不生现行,亦名成就,后当生故。若如圣者断种,生上现行,毕竟不生,名不成就。若据瑜伽,唯约用说,不约体说,故皆成就。又云:有种子体名成就,不能起下现行烦恼,名不成就。

    【疏】对法论等至文亦略也者,意云:对法但说染法名种子成就,不说无记为种子成就也。非但不说无记,亦不说生得善为成就,故云生得善中,文亦略也。

    一分无记者,即余三望通果名一分也,对法不说为种子成就。

    【疏】然准彼论至与瑜伽同者,意说此重释对法文。据种子成就中,虽不说无记为种子成就,然准下自在成就中,既取一分无记为自在成就,明知种子成就中,亦令取无记为种子成就也。其生得善与瑜伽同者,亦约用名种子成就。

    一分无记者,即变化全威仪工巧;一分极有方轨者,入自在成就中摄。

    【疏】然准对法至通成、不成者,意云:此即外人将生得善,例烦恼种子等为难。难云:且如对法论说,烦恼名成、不成者,约三界烦恼种子说。如身在欲界,未离欲染已成,身中有三界烦恼种子,名成就;若离欲界,亦名不成就,断自地烦恼种故。又云:下界身起上界烦恼,名成就;若虽在下地,不起上地烦恼,亦名不成就。如若是者,生得善法,亦令同此烦恼理,名成、不成,何故一向约用名成耶?此总是难辞。

    【疏】以在他界至同于瑜伽者。意云:此释对法论,不说生得善所以。且如欲界身中生得善,唯依自地起,不起他界生得善。意云:当界自起,名成就;若他界在,望不起者,名不成。今对法文,但约自界名成,所以不同烦恼也。

    【疏】以瑜伽中但依染法至不说无漏道者。意云:瑜伽论中,但依染法种能生现行故,唯说奢摩他为对治道;以定能伏惑故,不断种故,所以不说无漏道为对治也。此会瑜伽文。

    【疏】以对法中通说染体及用至尽者,意云:对法瑜伽约体及用,名成不成,所以通说无漏以为对治道。今既言通说无漏道为对治者,明知意云亦通说有漏奢摩他以为对治道。何以得知?以说体及用故。若据断体,说无漏道为对治;若约伏用,即说奢摩他为对治道。故知对法文尽理,即会对法论文。瑜伽小分者,以但约用说,不约体说,名少分也。

    【疏】对法论中,但约染法至名成不成者,此结对法文,显与瑜伽文不同也。

    【疏】生得有用至名种子成就者。意云:生得善不约体,但约种子有能生用,说名种子成就,不说此现行名种子成就也。此生得善文对法,与瑜伽、二论意同。

    【疏】今依对法至名不成,意云:为各聊简成不成文,故先举论文,然后简略义。

    【疏】且依用说,名成、不成者。次下,简略,有二:初、约用简,二、约体简。用中有二:初、约七识简,二、约见修道简。约识简者,意云:第七识中烦恼,奢摩他不能伏。何以故?谓第七识中烦恼微细,世道六行不能伏故。成就六识中分别迷理起者,行相猛利,世道不能伏故。成修道俱生迷事起者,六行能伏不成。六行本伏迷事惑故,我见不伏,余贪等伏。

    【疏】若无漏道至亦有别者,约体简略,亦有二:一者、约见、修,二者、约六、七。据见、修道者,如得初果体,见道烦恼一切不成就;修道烦恼中,如第二果者,余欲地烦恼随名不成;若第七识中,我见要至极果金刚心道方断,名成。

    【疏】六识一向不成至不成者,此意说,六识中烦恼欲界系者,总为九品,证第二、三果时总不成,六识中我见亦断,故云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不尔,即通成、不成者,此别是一师义。此师意说,如六识中有九品惑,我见为第九品,余八品离欲时断不成,第九品我见至极果方断成。据此义故,不尔,通成、不成也。

    【疏】其无记法至名成者。意说无记法,先被见道惑缚,即无记名成;入见道断,见惑有缚时,便舍无记法,故说无记名不成,不尔名成。若据种子体说,至佛果断名不成,余一切时名成,不违圣道故,故云不尔名成。

    【疏】不生之地名不成者,意云:如生上界,此地生得善不起。何以故?不许互起故。唯得起自地,不许起他地,生得故不成。

    【疏】以增盛种子方名得故者,意云:瑜伽唯据生用说。若有能生用,名种子成就;不尔,名不成就。何以故?依种子增盛时而名得故。若不生现,便立增盛得,依何以名?

    【疏】无记体者,应互相准者,意说瑜伽准对法文,亦得说体名成;对法准瑜伽,亦得约用说成、不成,故云互相准。

    【疏】自在成就者,此引瑜伽文意,说如行种子所生善法,及取威仪、工巧一分极串习者,并通果全,并名自在成就。即所有种子现行相从,总名自在成就,据实唯是种子。问:若尔,与种子成就何别?答:胜劣有殊,故分二种。

    【疏】由加行力方得自在者,此释无记种子名自在所由。如何一分无记名自在耶?答:由加行善得自在故,有强盛用,有胜功能所熏习时,傍资彼无记种子,令得增盛,名无记增盛种子。即有能生一分有方轨无记之用,即唤此种子名自在成就。可有能生一分自在无记之用,得自在名,即如马胜比丘,威仪庠序,见者皆得于道果。又如毗遮羯磨天亦云:略羯磨天,于工巧自在,随意所欲,皆能成辨。所以说无记得自在之名。问:三无记种,为总通二种成就不尔耶?答:应作四句分别。第一云:有唯种子成就非自在,谓异熟生无记种子。第二、唯自在成就非种子,谓变化无记。第三、亦自在成就,谓威仪、工巧二无记。极串习者,名自在成就;若任运记者,摄入种子成就。第四、二种俱非者,谓色等法。

    【疏】又成,加行善也。意说加行善,名自在所由。为能成就一分无记种子,令有自在,能生胜用,故名为成也。此时者,即加行善成无记之时也。名自在者,说加行善,名自在所由。意说加行善种子,有自在力,能生善法,复能资彼无记种子,令得自在,有能生胜用,是故加行得自在名。故说此等名自在成就者,总结也。说能、所成,皆名自在成就。

    【疏】唯除生得无记之法者,意说四无记中,唯除异熟生得无记一种。

    【疏】若准对法染污等法说者,意云:今自在成就,亦准对法前文,明种子成就中染法等说。其加行等以下,即作法也。

    【疏】离缚等故者,意说体、用亦有成、不成。如初地离分别惑,能无漏正智证真如时,当此之时,无记不起,用名不成就;不尔,名成其体。至佛果位不起,名体不成;佛果既圆,无无记法故。

    【疏】及退失现法乐住者。现法者,教法也。依教修学,得无漏定,定中所受无漏法乐,名现法乐。后退定时,无漏法乐亦失,亦名无漏,用不成故,证四根本定。定中乐等,小乘云:虽不退圣果,而定中所有乐受等,而皆退失。大乘不尔。更有问答,如后分别。

    【疏】无种姓名不成者,谓无本有无漏种故。有种性者,有本有无漏种子故。

    【疏】今者通说等,意云:此辨得所依处。如有情及种子上而立得者,其义极成,如何于非情上而立得耶?答:色等非情,由自心变起,即此似色之相分,皆从自种生,故可立得。又于他身非情,有受用义,亦立于得。问:所言得者,大、小乘何别?答:大乘非色非心,是假非实,行蕴所摄;有宗亦非色非心,实有自性,非得。翻此,大乘于色、心上假立非得,小乘立实非得。

    【疏】不同小乘心外取法者,意云:谓小乘心外取法,所以于外法上不立得;大乘一切皆是识变,皆不离心,所以于非情法上亦假立得,故云不同小乘。

    【疏】三、属所依至众同分者。意云:谓身中有法,缘阙不生,名非择灭。今此得既能得此非择灭,故知此得唯属所依众同分身也,以非择灭不离身故。如人身中有诸起业,由遇善友,于其恶趣毕竟不生,故此人身中得非择得,唯属所依身。即非择之得,亦是得收。已下准此。

    【疏】然唯无漏者,但约断种,不约六行伏惑说,不同有宗六行许能断惑也。意说有为无漏智,断惑证真如,名为择灭,即于此法假立择灭,得得择灭故。择者,简择,即智也;灭者,灭惑所显理也。由智简择,断惑得灭,故名择灭。

    【疏】一、属道至是世道得故者。意由六行伏惑,不起现行,名非择灭。谓有种子在,不得名非择灭也。由伏惑所得择灭,如见道断种子,方名择灭。为不断种故,但名非择灭,即不是择灭名非择灭也。由伏惑所得无为,名为非择灭得。

    【疏】三、属种子者。意云:此种子不生现行者,不是六行伏令不生,但自阙缘种,不生现也。即据不生理边,假立非择灭得,故与前不同。问:非择灭为是有为,是无为耶?答:所得是无为,以缘阙不生理显故,然能得是有为也。

    【疏】非心缘证者,意云:此第三属种子者,以非心缘故,不同前六行世道;非心证故,不同第二由入见道断分别惑,黄门等身毕竟不受;今既不断,则非心证,故不同第二唯属种子也。

    【疏】非得唯有属于所依至无漏者,意云:非得属所依身通有漏者,无漏即身中三界种子有缘,阙不生法;无漏即入见道黄门第八识,毕竟不生,即无漏能灭。烦恼既断尽,所灭无由更生。

    【论】此类虽多至名异生者。此会圣教违文。护法云:理实诸圣教说,非得有多种类。而瑜伽但说于见、道二障种上假立,非得名异生性。问:何名异生?三藏云:三界异类,执诸异见而受生故,名为异生。翻此诸圣,同证圣智而得生故,名为同性生。故十地云:凡圣二众,一名异生众,二名同生众。

    【疏】性唯染污者,意说五蕴或四蕴所成。假者,有情名为异生。性者,体也。唯依不善、无记分别二障种上,假立异性之体,故是染污,以二障种子是染污故也。

    【疏】异生之性者,是异生,是五蕴等假。假者,即依分别二障种子也。未得圣法,名为非得,即唤此非得,名异生性。

    言别异名异者,即失圣之生,故名异生也。

    【疏】变异名异者,意说有情为邪见等转变,造不善业,于异趣而受生,名异生。

    【疏】生者是总,性者是别者,意云:生者,有多类众生,其类虽多,总名生也,故云总也。性别者,谓三界有情及三乘,并无种性姓,各各所随逐名别,未得圣法也。已来总名异生性,即依瑜伽有此多性,各依当地见道烦恼种上立性故。是则意说云:异生虽是总,然有三乘五性等差别。此解性别也。问:异生性体,诸部云何?今依诸部,所说不同。犊子部说:欲界见道所断十烦恼为体。萨婆多师别有不相应法,是无记,通三界系。经部师说:谓曾未生圣法相续分位差别,名异生性。今者大乘色心分位,假立得等,名所相应;所相应非色心故,即于分别二障种上,假立非得,名异生性。

    【疏】之所随逐者,意云:犹有三乘性等之所随逐,于所断二障种上,立异生性。又云:之所随逐者,虽有三乘性等,犹有此性随逐,不得三乘圣法,名异生性。

    言不唯约能障者,二障现行,名为能障圣性,今不依此。

    【疏】二乘断一分至解释者。意云:此有四句:一云唯异生非圣者,谓无种性人;二云唯圣者非异生,为初地上;三云亦异生亦圣者,谓二乘等,由断烦恼一分,不断所知;四云非圣者非异生,谓二乘入无余依涅槃等。故疏云:二乘断一分,是俱句摄。

    【疏】言下,有三难:第一、内外相同难,第二、能所无差别难,第三、宿因非假难。

    【疏】如异熟色至非不有者。意云:如异熟色是趣生摄,与外法不相似,所以有情上立同分,外法无同分。若等流色既与外等流色相似,何不同内色立同分耶?内等流色,即扶根尘前后自相引,亦如音等前后自相引也。内外难,即不同前后等流相似,合一种立同分。

    【疏】应不与一切相似法为因者,彼救云:同分但与乐欲为因,有情有乐欲,所以有情有同分;同分不与一切相似法为因,所以非情上不立同分。或可论主难辞难云:应不与一切相似为因者,意云:外等流色若不立同分者,即汝萨婆多同分应不与相似法因。然彼许同分与相似法为因,故作如是难。

    【疏】又趣是趣向至如趣外法无者,此难古师。古师前云:趣生是内,所以有同分;外法无情非趣等,不立同分。若尔,今难云:若是趣趣向,即外法不名趣,即外法无同分。今时不以趣向解同分,何得如趣外法无者?若言外法不名趣,即不立同分者,难意如是。言相似法上有同分故者,此结有同分所由。

    【疏】即外法非无者,难令外法有同分。何以故?以外法亦起智起言故。

    【疏】此相似法云何乃然者,意难云:有情上起同言智即立同分者,同分上起同言智既是相似,云何乃不许有同分体耶?或可有情上无同分,以一种智同言智故,如同分也。

    【疏】可名非色者,意云:汝若将造故,色例同分,更不立同分者,四大更无别,能造四大应成色。四大既得名色,明知约变碍名色,不约造,故云失宗。

    【疏】何得如同分者,意云:乘我但以变碍解色,不以造故名色,何得将同分例四大,即不立同分耶?

    【疏】相似法上有得同分故者,此结难也。既故相似法上立同分,同分既相似,何不立同分耶?

    【疏】与法既不殊者,一种起同言智,今故一种立同分。问:同分何性?答:有情同分无覆无记性,至佛果唯善;然法同分,随所依法通三性。

    【疏】汝以大大返徴者,汝言四大无能造,即同分。无同分徴者,我以生生却逐。云汝生等是能生,应无生所生,故云生生即逐。彼许小生生大生也。

    【疏】众之同分者,即同乐所同;法分,即同乐能同。由此实能同分为因,方有所同法也。

    【疏】是命根者,意说色心不断名命,第八名言种子,是命家之根。

    【疏】非证实有者,意云:此经不证命根实,色心外有。

    【疏】此即第一等者,将破命根,亦申三难:第一、离识无别难,第二、如受非根难,第三、假为他结难。

    【疏】所立不成者,即不离识宗,于喻上不转,以色离识故。

    【疏】无假命根所依等故者,意说彼界若起不同分心,即无实异熟意识可与命根为所依也。

    【疏】定识不离者,意云:无心定中,决定识不离身色。识即第八,如下成立。

    【疏】应实命根不能持者,意说余异熟法,应实命根而不能持也。因喻,可知。例云:异熟法既业所招,应命根不能持,唯业能持。

    【疏】若言至不然者。救云:若以暖识间断须持,命根恒续但持,他自不须者,量破如下。

    【疏】身根所得者,冷暖是触尘,故身根所得。

    【疏】界虽亦通余法者,意说界趣生体虽通余法,而第八识是真趣生体。

    【疏】又现行识是所持故者,意说此。又解云:现行第八,即意处收,是种所持,故说能持种等名命根。又云:现行六处现行,现行是种识所持,从所持说能持种等为命根也。

    【疏】然功能虽是一体,是色及心差别故者,意云:见、相二分一种,是识上功能,然心、色性类不同,故名差别。又云:种子生果,功是一生,得见、相二分之差别,即见、相二分同种之义。

    【疏】五处或时中间断者,生无色界,无五根故。既无色根,根种子如何得有生果功能?故云无功能。问:由来所说命根,未审内外诸宗云何差别?答:且外宗中立命根通非情,彼云:一切皆有命根,有睡眠故,犹如人等,如槿华、夜合树等。若依内宗,不通非情。依有情立,诸说不同。萨婆多云:是不相应有实自性,能持燸识相续住因,说名为寿。若依说命,即是根持业释也。若依经部宗,由业所引同分住时势力分位,说为寿体。此但功能,无别实法,亦不别立不相应法。由此不同有宗诸说。今依大乘成唯识云:第八识名言种子,由业所引持身之差别功能,令色心等住持决定。依此功能,说名命根。更有诸教不同,如西明疏叙。

    【疏】下有二难者:第一、猒色斋心难;第二、假遮非实难。

    【疏】无色既唯有心,无心应唯有色者,意云:此相返难。难云:汝入无色定,既唯有心,心厌于色,名无色定者,即入无心定时,应唯有色,成碍于心,名无心定。意云:厌色入无色,由心厌故,名无色;亦应厌心入无心,由色碍心,故名无心。

    【疏】我义心法通能厌至名无心者,意云此大乘自义也。

    心法通能厌者,心法通能所厌也。

    即说心法名无色者,虽心厌色,入无心定时,但有其心,无有色。色法既唯所厌,不通能厌,入无心定时,但依心种上立无心定,不依色种上立无心,以色非是能厌故。

    【疏】此极成法,今引为喻者,量破云:二无定心是有法,应非是实。因云:以能遮故,如堤塘等。

    【疏】有心、无心二果别故者,即有心时招有心果,无心时招无心果。

    【疏】无心实非异熟,亲依异熟,立得异熟名者,意云:说生在彼天,六识不行,名异熟者,谓亲依异熟第八识生得种上,立得异熟,非无心法实得异熟名也。

    成唯识论疏义演卷第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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